99学年度全国学生美术比赛高雄市初赛实施要点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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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高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4、漫畫類
5、水墨畫類
6、版畫類
中
本市公、私立國中、國中補校、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
1、西畫類
國中普通班組(含技藝班)、國中美術班組。
高
(職)
本市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學生、完全中學高中部學生及五專前三年學生。
高中(職)普通科組、
高中(職)美術(工)班(科)組(包括廣告設計科)
伍、主題:
依學校美術教育課程內容自由選定。
陸、比賽方式:
一、收件日期:
99年10月5日、6日(星期二、三),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
二、收件地點:
正興國小第二棟地下室(三民區大豐二路20號),請由大順路西側門進入)。
三、參賽作品組別及類別:
參賽者請依所屬組別參加比賽,如就讀美術班者請參加美術班組,非美術班者請參加普通班組。
四、參加對象:
(一)本市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等在學之限齡學生均得參加。
(二)凡就讀本市外僑學校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市學生,可報名參加本市初賽。
(三)大陸地區台商子弟學校請參加由台北縣政府成立之「台商學校專區」辦理之初賽。
※華東台商子女學校台北辦事處:
聯絡地址:
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311號2樓之7
聯絡電話:
(02)8771-0912
※東莞台商子弟學校台北辦事處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669號1樓
(02)8797-8550
(四)國小以上各類組美術班資格說明:
各校自訂選修課程之實驗性質美術班(如分散式美術班、實驗美術班等),及各級學校不分類之資優資源班,凡有加深加廣美術相關專業課程(如素描、西畫、水墨畫、設計等)之事實者,應核實選擇參加美術班組比賽。
美術班之資格認定,請見附表4說明。
五、各校參賽作品件數:
(一)國小組:
本市每校應選送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版畫類、水墨畫類各組作品各1至5件,如參加美術班之組項,可增加至10件。
(二)國中組及高中(職)組:
每校應選送西畫類、水墨畫類、書法類、版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等各組作品各1至5件;
如參加美術(工)班(科)組(包括廣告設計科)之組項,可增加至10件。
六、書法類比賽方式:
各組均採送件方式比賽,非現場書寫。
七、評選:
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聘請專家負責評選工作,評審委員如對參賽作品有疑義,得要求參賽者到現場創作。
八、錄取名額:
參賽作品分南、北區,各類組分別錄取前6名(第1名1件、第2名2件、第3名3件)頒予獎狀,並代表本市參加9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另取佳作若干件,頒贈獎狀以資鼓勵。
九、全國賽參賽事宜由正興國小統一辦理。
柒、參賽作品類別、規格及使用材料:
參賽作品規格
備註
國小組
1.繪畫類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
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2.書法類
1.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34公分×
135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2.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3.平面設計類
1.大小一律為四開(約39公分×
54公分),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連作不收。
2.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4.漫畫類
1.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
(約39公分×
54公分)。
一律不得裱裝。
2.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
黑白、彩色不拘,作品形式單幅、多格均可。
5.水墨畫類
1.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35公分×
70公分),不得裱裝。
2.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6.版畫類
1.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
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2.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國中組、高中(職)組
1.西畫類
1.國中組一律使用圖畫紙或紙板,大小為四開(約39公分×
54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2.高中(職)組以上,油畫最大不超過五十號,最小不得小於十號,水彩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畫紙,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畫紙。
作品一律裝框背面加裝木板。
1.國中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34公分×
2.高中職組以上作品大小為全開(約68公分×
135公分)。
一律以捲軸裱裝,並以塑膠套裝妥送件,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3.各組以自選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
4.不得以臨摹作品參賽,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臨摹作品及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1.國中組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對開(約39公分×
108公分或78公分×
54公分),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約39公分×
54公分)
2.高中(職)組以上,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約78公分×
108公分),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約39公分×
3.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1.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約39公分×
54公分),作品一律不裱裝。
黑白、彩色不拘,單幅、四格或多格漫畫形式均可,如以電腦完稿,需附tif檔之光碟。
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避免海報形式作品。
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例如作品要表現痛的感覺,可以畫出痛苦表情,不需在作品上添加好痛等文字表達。
1.國中組作品大小為宣(棉)紙四開(約
35公分×
70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2.高中(職)組以上一律以捲軸裱裝,並以塑膠套裝妥送件。
作品大小連同裱裝寬度不得超過120公分,長不得超過270公分。
橫式、裝框、聯屏、手卷不收。
3.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1.國中組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
2.高中(職)組以上,作品最大不得超過120公分×
120公分,作品一律裱框,背面加裝木板。
3.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捌、注意事項:
一、各類作品以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二、為確保展品安全,如參賽作品以玻璃裝裱及鋁框裝框者不收(鋁框易鬆脫,邊角銳利易劃傷作品)。
三、作品若易遭蟲蛀,請先作好防範措施。
四、作者請加強作品之固定與保護,以免運送過程中作品受損影響比賽成績。
五、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六、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參賽時間之學籍年身份參賽(如99年10月初賽時為國小三年級,必須以三年級身分參賽中年級組,不得以二年級作品參加低年級組比賽);
經查如不符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七、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各項個別規定及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雖經各縣市學校初賽錄取,仍不予受理、不予評選,如得獎亦得取消其名次及相關人員獎勵,追回得獎獎狀。
八、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為必填欄位,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若無指導老師則填「無」,俾利得獎後辦理敘獎事宜。
玖、經費:
由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專款補助。
拾、獎勵:
一、各類組優秀作品(各普通班組前3名及各美術班組第1名)之學生及其指導老師,各給予嘉獎1次之獎勵;
同一教師指導學生參加普通班組同一類同一組之前3名作品2件以上者,嘉獎則以1次為限;
指導老師身分如非本局所屬學校教師時,則頒給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無故缺送作品之學校,應予以檢討。
二、主(承)辦單位(學校),其辦理績效優良者,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予以獎勵。
拾壹、附則:
一、參加決賽作品清冊(附表1)、報名表(附表2)、保證書(附表3)請以正楷書寫或電腦打字,務求清楚正確且戳印完備,否則不予受理。
二、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或係他人加筆之作品,於評選前經查屬實,不予評選。
如於評選完成後經查屬實,該得獎師生喪失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獎狀。
三、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均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其入選資格。
四、各校選送之作品組別、類別、規格、材質,如有未按規定選送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得獎資格,有關人員予以議處。
五、各組參加學生之年齡:
國小組以不超過14足歲為限,國中組以不超過17足歲為限,高中(職)組以不過20足歲為限。
〔以99年12月31日(含)為計算標準。
〕
六、各類組得獎名單於評審完畢次日公布於正興國小網站〈http:
//www.jsps.kh.edu.tw路徑:
首頁/公佈欄〉,最後並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統一公告於該局局網,並發函轉知各校。
七、請各校依學校通知退件日期辦理退件手續,超過一個月未領回者,作品逕由承辦學校處置,不得異議。
初賽退件日期:
99年11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止。
八、本實施要點同時刊載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
//www.edu.kh.edu.tw路徑:
首頁/教育局訊息)及正興國民小學網站(http:
//www.jsps.kh.edu.tw/index.htm路徑:
首頁/公佈欄)。
九、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拍製本比賽之光碟、影帶、圖書等相關教材及宣傳品,以發揮美術比賽之教育推廣功能。
拾貳、本實施計畫報請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表1:
9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高雄市參加初賽作品清冊
校名:
區別:
□南區□北區類別:
參賽組別:
□普通班□美術班國小年段:
□低□中□高(國、高中職免勾選)
學校地址:
承辦人電話:
(公)(手機):
姓名
題目
就讀學校
指導老師
學生出生年月日
年級
學校地址
學校
聯絡電話
承辦人:
承辦主任:
校長:
※注意事項:
一、送件當天,每一類、組請送參賽作品清冊核章後紙本1式2份(紙本請以電腦繕打,電子檔與紙本務必相同),連同作者報名表(如附表2)、保證書(如附表3)及參賽作品於99年10月5日、6日(二、三)9:
00-12:
00,14:
00-16:
00送達正興國小第二棟地下室辦理報名。
本清冊電子檔請同時於99年10月4日
(一)前寄至tea030@jsps.kh.edu.tw。
同一類別與年段請列印1式2份參賽清冊,為利資料分類,請勿將不同類別、年段合併填寫。
二、國小組電子檔檔名範例:
正興國小-北-繪畫-普通-低.doc。
說明:
校名+區別(南or北)+類別(繪畫類or書法類or其他)+組別(普通or美術)+年段(低or中or高).doc。
三、國中組、高中職組電子檔檔名範例:
壽山國中-北-西畫-美術.doc。
校名+區別(南or北)+類別(西畫類or書法類or其他)+組別(普通or美術).doc。
四、聯絡人:
正興國小學務處黃同進主任,電話:
3845206轉721、722,0921530895。
附表2
99學年度99學年度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類組
□美術班
□普通班
類組
姓名
題目
縣市別
學校/年級/科系
(必填)
※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及左下方※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及左下方
※書法類作品請以透明膠帶浮貼※書法類作品請以透明膠帶浮貼
※各項資料請詳填並確認無誤※各項資料請詳填並確認無誤
※報名表一式兩份,務必黏貼齊全。
黏貼方式如下:
附表3-1(本表單最後請交給漫畫類組收件人員)
國小組保證書
本校參加9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高雄市初賽國小組作品共()件,保證於活動退件日期辦理作品退件手續,若逾期未領,作品同意由承辦單位自行處置,絕無異議。
此致
9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高雄市初賽承辦單位正興國小
◎請完成下表:
【各類別參賽件數統計】
(普通班)參賽人(件)數
請勾選並填寫正確
(美術班)參賽人(件)數
繪畫類
□本類參賽共計()件
書法類
平面設計類
漫畫類
水墨畫類
版畫類
單 位 (印)
負責人:
(簽名蓋章)
中華民國99年10月日
附表3-2(本表單最後請交給漫畫類組收件人員)
國中組保證書
本校參加9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高雄市初賽國中組作品共()件,保證於活動退件日期辦理作品退件手續,若逾期未領,作品同意由承辦單位自行處置,絕無異議。
西畫類
單 位:
(印)
負責人:
(簽名蓋章)
附表3-3(本表單最後請交給漫畫類組收件人員)
高中(職)組保證書
附表4
◎南、北區劃分說明:
區別
行政區
北區
旗津區、鹽埕區、鼓山區、三民區、左營區、楠梓區。
南區
新興區、前金區、苓雅區、前鎮區、小港區。
◎美術班組、高中(職)美術(工)班(科)組學校:
國小
屏山國小
七賢國小
國中
壽山國中、三民國中
道明中學(國中部)
高中(職)
海青工商
中華藝校
鼓山中學
前鎮高中
高雄高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