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二级管理办法0921剖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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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二级管理办法0921剖析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二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学校学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规范学校和各系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推进我校学生工作校系二级管理,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规定
第二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及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实行“学工部牵头,各系具体负责,校系两级管理”的目标管理体系,以保证学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三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负责研究、处理全校学生工作重大事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全校性学生工作事务,规划学校学生工作方案。
第四条学工部在学校党委、行政以及分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在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等方面,代表学校履行“调查研究、策划协调、督查考核、政策指导、信息服务、制度完善”的学生工作教育管理职能。
第五条系部是学生思想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的实施单位,根据学校学生工作总体安排,全面负责系部学生工作,参与全校组织的学生工作。
各系应结合各系部实际,积极主动开展各具特色的学生工作。
第三章辅导员管理
第六条辅导员的管理采取校系二级管理。
第七条辅导员的人员分配由学工部按照系部人员需求进行合理分配,培训。
第八条辅导员的分配到系部后,辅导员的工作分配由系部安排(包括值班安排)。
第九条辅导员的个人考核由系部负责。
第十条辅导员考核办法的基本原则由学工部牵头制定。
第四章导师和班导师的管理
第十一条导师、班导师由系部选聘,并安排工作,人事处对导师、班导师名单备案。
第十二条导师、班导师经费直接划拨到系部由系部分配。
第十二条导师、班导师的考核由系部负责。
第五章系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第十三条考核目的。
考核旨在充分调动和激发系部开展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推动我校学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第十四条考核组织机构。
考核由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担任考核组长,学生工作部具体牵头负责考核事务。
第十五条考核内容及标准。
以附件1为考核标准,评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考核成绩第一名的系部且成绩等于或高于80分的系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单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不合格单位(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系部)。
第十六条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民主、务实、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七条考核程序。
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原则上在6月完成。
第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一票否决:
1.安全稳定重大隐患未能及时发现,造成严重后果;
2.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或处置不当,导致事态升级,造成恶劣后果;
3.由于教育不到位或处置不当造成的:
(1)学生发生重大人身伤亡或刑事案件,
(2)学生不良行为在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3)发生学生群体性事件,产生恶劣社会影响;
4.由于主观因素造成违规而产生严重后果的;
5.学校认定的其他严重问题。
第六章辅导员绩效津贴分配办法
第十九条辅导员绩效津贴分为辅导员特殊岗位津贴和辅导员常规绩效津贴两个部分;
第二十条辅导员特殊岗位津贴按照人均5000元/年直接划拨到系部;
第二十一条编外辅导员的常规绩效津贴人事处按照各系编外辅导员的人数核算后直接划拨到各系;
第二十二条编内辅导员的常规绩效津贴分配办法从校系二级管理的角度出发,分为固定绩效和考核绩效,固定绩效占常规绩效津贴总量的40%,考核绩效占常规绩效津贴总量的60%;
第二十三条学工部根据上一学年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考核”结果,按照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把编内辅导员的考核绩效总量进行分配,划拨到各系部;
第二十四条考核绩效分配办法:
1、先进系部辅导员人均考核绩效津贴=辅导员人均考核绩效津贴*(1+全校辅导员总人数/先进系部辅导员总人数/20)
2、不存在不合格系部情况下:
合格系部辅导员人均考核绩效津贴=辅导员人均考核绩效津贴*(1-全校辅导员总人数/先进系部辅导员总人数/20*先进系部辅导员总人数/合格系部数/该合格系部辅导员人数)
3、存在不合格系部情况下:
合格系部辅导员人考核均绩效津贴总量=辅导员人均考核绩效津贴
不合格系部辅导员人均考核绩效津贴=辅导员人均考核绩效津贴*(1-全校辅导员总人数/先进系部辅导员总人数/20*先进系部辅导员总人数/该合格系部辅导员人数)
第二十五条各系部辅导员津贴总量=学工部划拨的辅导员绩效津贴总量+财务处直接划拨到各系部的40%绩效津贴;
第二十六条系部根据各系对辅导员个人的考核结果,分配各系部辅导员绩效津贴。
第七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奖励办法
第二十七条根据本办法第四部分,被评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系部,辅导员津贴总量按照“优秀”档次划拨。
第二十八条被评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系部,增加1个年终考核的评优名额。
(名额待争取)
附件:
1.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议名单
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
3.辅导员考核标准(供参考)
学工部
2016年8月
附件1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议名单
组 长:
鲍仕梅
副组长:
郑健成
成员:
严桂泉黄晖 陈宁华 程英陈香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组成人员为:
办公室主任:
严桂泉
成员:
姜琪彭妤陈孟增刘舒敏胡华荣
周海林张良罗香群朱夏辉严艳丹
附件2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式
1.组织领导(10%)
1.1工作定位与思路(5%)
1.工作计划。
2.工作总结
1.思政教育有计划有总结,且提交及时,思政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系部的工作计划中(3分);
2.思政工作有清晰的思路,且能体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1分);
思政工作总结到位,有数据,有反思(1分)。
材料审核
1.2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5%)
1.大学生思政工作机构
2.大学生思政工作制度
1.系部出文,建立由系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系部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小组,且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定期专门工作会(3分);
2.在学校发布关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文件时,有具体的实施办法(2分)
材料审核
2.主体队伍(5%)
2.1辅导员、导师、班导师队伍(5%)
1.配备情况
2.考核情况
3.科研情况
1.五专一、二年级配有班导师,五专三至五年级、三专学生配有导师,配备到位(1分);
2.有体现系部特色的辅导员、导师、班导师工作考核办法,根据考核办法每个学年有考核结果(1分);
3.辅导员日常工作有台账可查(2分);
3.辅导员思政论文发表人均1篇。
(1分)
材料审核
3.课堂教学主渠道(15%)
3.1主题教育(15%)
1.主题班会
2.主题年级教育
3.公寓民主生活会
4.团课
1.每个学期有主题教育安排表,包括时间、地点、教师的安排,有课时调整向学工部报备,团课同时报备校团委。
(2分)
2.能落实规定的课时(3分)
3.主题教育有教案、PPT、会议记录、有课堂照片(4分)
4.体现安全教育十分钟(1分)
5.系部领导每个学期至少旁听1次主题教育课(3分)
6.每个学期至少有1名辅导员开公开课(2分)
听课+材料审核
4.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
(45%)
4.1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5%)
1.社会实践
2.志愿服务
1.团总支有完善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1分)
2.积极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认真筹划、组织有序,做到有宣传动员、有培训指导、后期有经验交流;及时总结和上报社会实践资料(1分)。
3.建有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固定的志愿服务项目并坚持开展;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微公益、微志愿服务,增强志愿服务的覆盖面、可操作性。
(1分)
4.推进社会实践基地和志愿服务基地建设,每年新增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基地至少1个,新增基地做到签订协议、使用率高,做好基地的维护和巩固。
(2分)
材料审查+实地
4.2校园文化建设(5%)
1.学风建设
2.公寓文化
3.系部品牌文化
4.宣传工作
1.有系部校园文化建设总体规划,有明确牵头部门负责;(0.5分)
2.有加强系部学风建设的措施,并开展督查工作,且体现成效;(1分)
3.能结合传统节庆日、重大事件和开学式、闭学式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1分)
4.定期开展学生公寓及生活园区文化活动;(1分)
5.开展系部文化创新,打造系部活动品牌,且品牌活动具有影响力。
(1分)
6.线上线下对各类活动宣传到位。
(0.5分)
材料审查+实地
4.3网络思想政治教育(5%)
1.易班建设情况
2.网络舆情监控
3.网络文化工作室
1.有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总体规划;(1分)
2.易班注册率100%,且易班的活跃度达到要求值;(1分)
3.网路思政架构完整清晰,有完善的校园网络舆情监控工作机制。
(2分)
4.努力建设系部网络文化工作室。
(1分)
材料审查
4.4心理健康教育(10%)
1.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体系
2.档案
3.宣传教育活动
1.能按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要求,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有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4分)
2.能按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要求,完成每年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完备的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档案;(3分)
3.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3分)
材料审查+实地
4.5资助工作(5%)
1.助学金评审
2.数据材料
3.例行工作
4.资助育人
1.各类助学金评审程序规范,档案齐整(1分);
2.资助相关数据材料的报送及时准确(1分);
3.保质保量完成励志报告会、校园勤工俭学等资助例行工作(1分);
4.加强资助育人工作力度,重视对贫困生群体的精神扶助,组织受助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资助文化主题征文、竞赛,创造性的开展系级资助文化活动(2分)。
材料审查+实地
4.6学生就业创业教育(5%)
1.体制机制
2.数据
3.成果
1.系部有负责就业创业工作小组,并且有相关的制度(1分);
2.数据更新及时且每月准确向招就办报送,当年就业率达到90%(2分);
3.系部当年有创新创业项目(2分)。
材料审查+实地
4.7党团组织建设及活动(5%)
1.课时要求
2.团学队伍工作
3.社团
1.系部建立党校、团校,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学生党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2分);
2.系部、班级团学组织健全(0.5分);
3.按规定发展学生党员,开展党团组织生活(0.5分);
4.按规定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0.5分);
5.有学生社团管理办法,配备社团指导老师,形成系部的社团品牌特色(1.5分)。
材料审查+实地
4.8综合管理(5%)
1.奖惩工作
2.师范生津贴
3.医保工作
1.奖惩工作的程序符合要求、报送信息准确、及时。
(2分);
2.师范生津贴报送及时准确(2分);
3.医保宣传到位,信息报送准确及时(1分);
5.条件保障
(5%)
5.1经费投入
1.科研经费
2.学生活动经费
1.系部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研项目设立专门预算,实现专款专用(3分);
2.系部设立专门的学生活动经费(生均80元),实现专款专用(2分)。
材料审查+实地
6.育人环境(15%)
6.1校园安全稳定
(10%)
1、安全教育
2、措施
1.有维护安全稳定的综合防控机制和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2分)
2.有系部的校园舆论阵地建设与管理办法;(2分)
3.有抵御宗教和非政府组织渗透的措施、办法;(2分)
4.经常性开展学生安全教育(2分)
材料审查+实地
6.2公寓管理与检评(5%)
1.公寓纪律
2.公寓卫生
3.检评情况
1.全年月平均公寓违纪率低于5%或从全年违纪率来看有明显下降(1分);
2.针对系部学生公寓卫生工作有措施、且有成效。
(2分)
3.学生常规管理从全年数据上看有明显成效,数据主要是违纪率和处分数量。
(2分)
实地
7.其他(5%)
7.1工作创新和获奖情况(5%)
1.各项工作的创新能力
2.集体获奖情况
1.思政工作有创新,正在试行。
(1分)
2.思政工作有创新,且产生较好的影响。
(1分)
3.获得厅级荣誉(+1);获得省级荣誉(+2);获得国际级荣誉(+3)。
(3分)
材料审查+实地考察
附件3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
201-201学年学期工作成绩学工部量化考核表(2016修订讨论稿)
被考核人:
项目
考核内容
记分标准及方法
分值
要求明细
思政教育与安稳工作
1.每学期作一次学生思想动态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就学生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
符合要求计4分,每缺一次扣4分。
4分
学期初开展问卷调查,写成调查报告,有分析,有对策。
2.积极参加系里组织的年级教育教学集备活动,上交年级教育与主题班会教案。
符合要求计4分,每缺一次或一项扣2分。
4分
提交主题教育系部每月集备教案
3.每学期至少提交一篇思想政治工作论文。
论文公开发表的记5分,未发表的记3分,省级获奖的每篇加1分,最高记5分。
凡抄袭的记0分。
5分
发表的要提供纸质证明
无论是论文是否有公开发表,每学期必须提交工作论文。
学工部征集学生工作案例的学期,可以用案例代替论文。
4.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稳定教育工作(新增)
班、段会课充分渗透安全稳定教育内容(查阅日志)
3分
1、每月至少两次会议涉及安全稳定教育内容;
2、相关记录在日志中以红笔标注凸显
5.所辅导的学生没有出现重大违纪或安全责任事故。
(修订)
1、如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扣3-5分
2、出现影响学校安定稳定的重大违纪,每次扣2分。
3、学生出现上述情况,辅导员需写出反思报告,未写扣2分。
5分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指相关事件已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重大违纪指相关行为尚不构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但已对学校安定稳定产生了显著的不良影响。
党团建工作
5.组建年级或班级(或学生党支部姜琪老师)入党积极分子政治理论学习小组,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理论学习活动
符合要求计3分,每缺一次扣1分。
艺术系舒敏老师意见认为好
3分
1、有学期学习计划
2、有学习小组名单
3、每月一次,每次学习有策划、有过程记录、有照片
6、引导青年学生积极追求入党,加深对党的认识和了解,激发广大学生要求进步的政治热情(替换)
每学期开展一次党的理论知识教育,介绍党的基本知识,端正学生对入党的认识,可与每月形势政策教育主题相结合
3分
教案、过程记录、照片
7.组织好团推优工作
按优、良、一般、差四等计分,优3分,良2分,一般1分,差0分(电子或纸质材料)
3分
1、推优公示
8.每月指导所带学生开展团课(替换)
符合要求计3分,每缺一次扣1分。
3分
1、必须是所带支部开展团课的材料
2、要求:
策划、过程记录、照片
3、每学期至少三次
心理、就业、资助服务工作
9.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对有特殊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跟踪反馈,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符合要求计5分,应该预警却没有预警,学生出现重大心理问题的,每人次扣2分。
(电子或纸质材料)
5分
根据心理健康中心最新要求
10.认真完成所带年级的就业指导工作,每学期针对所带年级至少开展一次的就业讲座
按优、良、一般、差四等计分,优5分,良4分,一般3分,差0分
5分
1、必须是辅导员本人做的讲座
2、教案
3、过程记录、照片
11.有所带班级经济困难学生的统计表,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学生评优评先奖惩、贫困生认定等项工作
符合要求计5分,在学生评优评先奖惩、贫困生认定等项工作出现弄虚作假者扣5分(提供电子材料)
5分
按记分标准及方法执行
日常
管理
工作
12.建立完备的所带学生的电子动态档案并做到一学期更新三次(期初、期中与期末)
符合要求计6分,每缺1项扣1分。
(提供电子材料)
6分
按记分标准及方法执行
13.辅导员日志完整(增加)
辅导员日志不缺项,书写、张贴工整。
(含会议记录、工作反思、学生名册、教育札记、班级奖惩情况等)
3分
14.经常深入学生,关爱学生,引导帮助学生不断进步,每学期学生重点谈话次数占所带学生数的20%以上,学生谈话记录和家长联系记录详尽。
符合要求计5分,每缺一次扣0.5分。
5分
1、数量达标
2、记录详尽
15.对学习、纪律等方面处于边缘状态的学生进行预警和教育,及时与家长沟通,所带学生违纪处分率低。
(修订)
1、学生处分率(受处分人次占所带学生比例)达到2%的,扣2分;学生处分率达到3%的,扣3分;学生处分率达到5%的,扣5分;
2、提供材料证明教育预警工作到位,酌情少扣分或不扣分。
3、所带学生违纪率相比上一个学期有显著下降,酌情加分,但总分不超过5分。
5分
16.开展学风教育与成才目标教育,每学期开展2—3次专题活动,活动有策划和记录
符合要求计3分。
专题活动每缺一次扣0.5分
3分
策划、过程记录、照片
17.深入学生宿舍和班级,关心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
按“经常”、“一般”、“偶尔”、“没有”四等计分,“经常”5分,“一般”4分,“偶尔”3分,“没有”0分
5分
按学生问卷测评该题得分情况打分
辅导员
工作
到位
情况
18.按时参加政治学习、学工会议和业务培训以及学工部要求参加的活动。
符合要求计5分,缺席一次扣0.5分,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
5分
按记分标准及方法执行,非公请假以缺席记
19.准时上交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各一份)
符合要求计4分,迟交一份扣0.5分(提供电子材料)
4分
按记分标准及方法执行
20.认真完成公寓值班任务并做好值班记录;遵守住校与周末值班制度。
符合要求计8分,凡经查,每缺一次该项不得分。
8分
按记分标准及方法执行
21.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负责,接收任务不推诿,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根据平时接受完成任务情况分优、良、一般、差四等,优3分,一般2分,差0分
3分
按记分标准及方法执行
22.工作创新情况(新增)(意见列为附加分)
1、辅导员工作室
2、参与课题项目
3、其他工作创新
5分
提供项目材料和能体现本人本学期作为的材料
附加分
23.本人各方面表现突出,受到院级以上表彰、奖励。
受到校级表彰:
单项表彰加0.5到3分;综合性表彰加3到5分。
受到省级表彰:
单项表彰加1到4分;综合性表彰加4到8分;
受到国家级表彰:
单项表彰加3到5分;综合性表彰加5到9分。
有多项加分的,取最高项,不累加。
按记分标准及方法执行
考核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