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0001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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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00017

 

XXXX公司

安全生产经管制度

 

XXXX公司

 

 

 

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第一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经管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经管目标的有效载体。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经管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有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仅从制度上固定下来,而且增强了各级经管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经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经管目标。

为此,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二条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经管体系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必须以书面形式,经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予以实施。

公司内部机构和人员的确认资料由工程技术部负责收集汇总,内部经管人员、班组长和作业成员的确认资料由资料员收集装订成册。

第四条安全经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经管目标分解到部门及各工程部,工程部分解到经管人员,并对经管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工程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工程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由公司和工程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别实施,考核的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经管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或工程部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第六条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经管奖惩制度》执行。

第七条本规定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经管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现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经管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省、市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第二条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经管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

6、在安全经管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工程,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第三条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处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一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100元罚款,负责人处以50元处罚。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处以20元罚款。

3、安全经管帐目不健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4、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事故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5、对出现事故的负责人,按照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部。

第二条领导职责和安全检查监督职能。

1、各级领导干部应研究、制订安全检查的目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安全检查切实执行并达到预期目的。

2、安全检查是查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和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3、各级领导在布置检查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内容。

4、安全检查由安全职能部门负责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工程部组织进行。

第三条检查依据。

1、国家、地方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规及要求。

2、上级和政府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令。

3、公司安全经管规范、规范、制度等。

4、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技术方案交底、说明等。

第四条安全检查监督的要求。

1、安全检查必须贯彻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2、公司安全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工程工程工地安全检查每周一次以上,班组安全检查每日进行。

日常施工生产过程中,由安全监督员负责实施日常检查和制度。

3、安全经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级和地方政府要求,以及施工生产的需求和季节的变化,进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4、对关键部位、重要环节等,安全部门要落实专人加强监控,各工程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项重点检查。

5、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期限),并由各级安全经管人员列出明细,逐个消号。

需公司和其他单位帮助,可上报公司,协助解决。

6、对查出的问题构成事故隐患的,必须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第五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安全检查监督应有其各自内容和重点,具体按监督检查计划执行,一般情况下安全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施工作业中。

(2)工具、设备是否完好无损。

(3)施工作业环境是否整洁安全,符合施工作业要求。

(4)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是否齐全,使用是否规范。

2、工程工程安全检查的内容:

(1)检查班组是否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2)检查班组和有关人员是否切实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如期进行,是否有针对性、有记录、经管人员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有否评语及签到。

(4)检查工程工程施工作业环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以及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情况。

(5)是否有违章违纪、未遂事故、事故的发生,以及处理情况。

(6)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7)是否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8)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缺。

(9)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落实情况。

(10)各岗、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11)工程工程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运转。

(12)针对影响安全施工季节性自然因素,其他所采取的防范事故的措施。

3、公司级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经管体系运行情况。

(2)安保计划、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3)岗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4)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5)施工生产现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6)施工现场、生活基地的环境和秩序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以及整改情况。

(7)工程部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认真进行,并有记录。

(8)是否达到标化工地要求。

(9)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0)消防经管是否落实到位。

(11)各类安全见证资料的记录情况,台帐经管情况。

(12)各类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是否有隐瞒不报情况。

(13)根据季节性变化,防雷、防暑降温、防火、防台、防汛、防冻保温、防滑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14)节假日前、后和节假日加班施工期间,是否开展检查和落实人员经管。

4、专业性安全检查:

公司每季应对临时用电,脚手架,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起重机具、机运车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

第六条检查的组织与经管。

1、公司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由公司部协助公司安全主管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对公司安全经管进行检查。

2、各工程部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由各工程部安全经管部门协助工程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对本单位的安全经管情况进行检查。

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专职安全经管人员负责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班组各岗位的日常经管,由班组长按照作业分工组织实施。

第七条检查程序。

1、确定检查范围和内容:

公司安全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和安全经管需求进行确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司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公司工程技术部提出建议,安全主管经理审批确定。

(2)各工程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公司安全经管部门提出建议,主管经理审批确定。

2、检查的实施:

(1)召开首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检查的目的,范围和时间安排,确定检查的方法,程序和陪检人员。

(2)按照检查计划规定,并经受检单位确认的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间安排,进行现场安全经管情况和安全内部经管资料的检查,及时记录安全检查的结果。

(3)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收集到的客观依据、材料汇总核实后,进行分析评价,确定整改工程,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经受检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4)召开末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检查情况,宣布检查结论,确定隐患整改时间和验证方法。

3、由公司安全检查组长指定专人拟草检查情况通报,报主管领导签准后下发、上报。

第八条隐患整改及验收。

1、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组应签发隐患通知单,由受检单位负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整改,对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并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制定改计划或列入公司隐患治理整改工程,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治理。

2、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人员予以纠正。

3、隐患进行整后,受检单位应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按规定的期限上报隐患整改结果,由检查负责人派专人进行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第六条奖励与处罚。

依据检查结果,对安全生产取得良好成绩和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体系不能正常运行,存在诸多事故隐患,危及安全生产的按规定予以批评和处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奖惩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条本规定由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第一条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子和高用电量电器,不准在场内抽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经管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第三条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原理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第四条每天要做好清理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在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门。

第五条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经管和监督。

第六条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对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订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第八条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经管,做到全面有效。

第九条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电量电器,禁止擅自私自下装拆电气装置。

第十条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以上各条希望人人遵守,违者给予必要的处罚,直至提请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要求,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管,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条新进公司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二、三级安全教育由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

第四条进工程施工前安全教育。

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工程部的教育后,方可进场施工。

工程部的安全教育由工程部的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并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

第五条外包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1、外包人员入场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使用。

教育内容如下:

(1)本单位施工生产特点、入场须知;

(2)所从事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

(3)有关安全生产经管制度和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2、对外包单位的安全教育,由使用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受教育时间不得少8小时,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经管和检查。

3、对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由用工单位负责,经考核后,方能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4、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工程负责人负责;其教育内容有关工程的安全规定及安全主注意事项,并安排专人陪同。

第六条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

1、工程部将已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报公司

2、特种工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工程技术部负责。

参加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负责人、专职安全经管人员应经有关部门安全知识和经管能力考核合格后任职。

第八条经常性安全教育。

1、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各种安全技术交底等,结合公司生产、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

2、各工程部具体实施。

第九条季节性教育。

由工程部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

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条其他安全教育。

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2、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3、职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变动工种(岗位)时,接受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工作。

4、对严重违章违纪职工,由所在单位安全部门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5、参加特殊区域、高危场所作业(如附着脚手架、塔吊、升降机、高支撑模板等)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日常安全会议。

1、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归纳总结一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下季度的安全工作重点做出布置。

2、公司每年末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归纳总结一年来安全生产上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布置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任务。

3、各工程部每月召开安全例会,学习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信息,对上月安全工作进行归纳总结,提出存在问题;对当月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布置,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推广施工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以施工中发生的事故教育班组干部和施工人员,从中吸取教训。

4、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讲话,预想当前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组安全情况,研究布置措施。

做到“三交一清”(即:

交施工任务、交施工环境、交安全措施和清楚本班职工的思想及身体情况)。

5、各工程部必须开展以工程部、职能岗位、班组为单位的每周安全日活动,每次时间不得少于2h,不得挪作它用。

6、班前安全讲话和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防止走过场。

7、工人必须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及时了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每周的安全日活动内容。

1、归纳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本周安全生产要求,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2、讨论分析典型事故,归纳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找出事故原因,制订预防措施。

3、开展反事故演习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类安全技术表演。

4、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

5、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

6、学习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安全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7、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技术座谈和攻关。

8、参加公司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第十三条公司和工程部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的作用。

本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是具体指导单位工程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制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设计的依据。

第二条编制原则。

1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必须有针对工程危险而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进行制定,对各种危险源,要制定出具体的防护措施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2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和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3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政策、技术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及操作规程,采用施工技术的先进性、针对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相结合,满足工程施工的总体规划要求。

4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技术、物资资源、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

第三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的部门和责任。

1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由工程经理主持,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各编制人员完成各自的编写任务后,交工程技术负责人汇总初稿。

3工程技术负责人汇总初稿后,组织编制人员、工程经理及有关人员对初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建议和需要增加的内容等。

4公司技术部门对初稿进行修改后定稿,由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审批。

生产、设备、材料、预算等部门需要提供有关资料时,必须密切配合。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的报批。

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由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自审,自审合格后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根据技术方案涉及内容组织技术、安全、计划、设备、材料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审核和审批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职能部门签章。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变更。

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不准随意变更修改,但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的交底。

1经过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在开工前应进行交底,由工程经理主持,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向工程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介绍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各种经管措施、平面布置等。

2交底手续应表明时间、地点、交底人签字,保存记录并归档。

第七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发放范围及经管。

1经批准后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发放范围包括公司技术部门、工程部及其他有关部门。

2工程部资料员收到公司发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应列表登记发放,发放范围为工程技术负责人、资料员等。

第八条本制度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专项安全技术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批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专项安全技术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制:

1、专项技术方案由工程工程技术人员编制。

2、应根据现行规范规范,工程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有指导性,有可操作性的专项技术方案。

3、专项技术方案应在工程工程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批手续。

4、施工工程的专项技术方案中,应根据工程工程的施工危险源,施工工艺,作业条件,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规定针对危险源的具体防护措施和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条专项技术方案审批:

1、专项技术方案编制完成后,交工程部技术负责人初审签字,工程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对专项技术方案认真审核,应避免一些明显的错误发生。

2、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3、审批回复意见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四条本制度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技术交底制度

第一条技术交底的规定。

1、专项施工工程及企业内部规定的重点施工工程开工前,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经管机构,应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经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技术方案实施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应会同工程施工员将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经管人员进行交底。

3、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和其工程工程的技术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4、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各线经管人员应对新进场的工人实施进行作业人员工种交底。

5、作业班组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

6、交底应细致全面、讲究实效,不能流于形式。

第二条技术交底的手续。

所有技术交底除口头较低外,还必须有书面交底记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名手续,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名手续,交底双方各有一套书面交底。

书面交底记录应在技术、施工、安全三方面备案。

第三条本制度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第一条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

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二条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

由公司工程技术部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三条施工现场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

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第四条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项施工技术技术方案进行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

井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工程部安全员、工程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六条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第八条本规定由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施工现场文明、卫生经管制度及考核办法

第一条做好施工现场文明、卫生的经管工作是公司每一位干部、职工应尽义务,每个干部、职工都有责任,做好自身工作范围的文明、卫生工作。

第二条施工工地自开工之日起,必须组成文明、卫生经管机构。

工程工程经理为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工作。

第三条工地开工前,全面建好现场文明、卫生设施,必须按建设部《建筑施工检查规范》JGJ59-99文明施工道路硬化、排水系统、职工宿舍、食堂、厕所、材料堆放地等,沿街工地应制作醒目、牢固、体现工程风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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