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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工作管理制度.docx

公共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健康档案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化。

 

二、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

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三、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四、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五、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六、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巴仁哲里木镇中心卫生院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

一、居民建档率要符合市卫生局的要求。

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准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齐、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5岁以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防备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五、资料管理人员及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巴仁哲里木镇中心卫生院

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

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相关信息。

,鼓励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

二、公共卫生科信息员每个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增建档花名册、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按要求上报的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三、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登记、统计制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计算机化健康档案,要在技术上加强用户权限和密码管理设计,使所有操作和使用者在获得认可后,才能登陆。

四、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六、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巴仁哲里木镇中心卫生院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健康档案文本保管,资料微机输入,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二、居民健康档案由乡镇卫生院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

三、非档案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好的各种档案资料。

未经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

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继承交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四、责任医生是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第一责任人。

对填写健康档案的责任医生应进行培训。

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

如有改动,责任医生必须签字,以示负责。

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五、对各科室(站)查阅、使用电子版健康档案设置不同层级的使用权限,保证信息安全。

调阅或更新档案必须有登记。

六、纯熟运用各种卫生服务管理软件,保证信息渠道通畅,每月有资料汇总、统计、分析,主要数据上墙。

做好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

 

巴仁哲里木镇中心卫生院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一、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二、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把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三、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四、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

五、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二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

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具体记录。

六、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巴仁哲里木镇中心卫生院

 

慢性病监测制度

一.公共卫生管理科全面负责慢性病监测管理工作。

科主任为本辖区相关业务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经管医生是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

二.报告范围:

高血压、糖尿病。

三.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二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定期内向公共卫生管理科报告,公共卫生科收到报告卡,审核合格登记后,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出卡片。

四.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五.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处罚。

 

巴仁哲里木镇中心卫生院

 

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一、免费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以提高高血压病人的检出率。

二、全科诊室(内、外、妇科)、慢性病管理室、蒙医门诊等科室,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三、发现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填写慢性病患者报告卡,交给该公共卫生管理科医生,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四、责任医生掌握的高血压病人按照高血压病管理的要求,纳入规范管理。

 

巴仁哲里木镇中心卫生院

 

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一、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二、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开通辖区健康服务咨询热线(专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四、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五、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六、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巴仁哲里木镇中心卫生院

 

妇幼保健、医疗、预防保健人员分工协作、分片包干的

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度

一、健康教育办公室建立健康教育网络,定期召开列会,针对健康

为题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总结。

二、健康教育办公室根据年度安排做好有计划、有记录、有图片、

有总结、大力推进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

三、健康教育办公室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每2月宣传疾病预防保健

知识一次,每月开展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每2月开展一次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四、责任医师针对不同人群开展戒烟、限酒、合理膳食、控制体重、

适当运动、心里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制危险因素、控制药物依赖等健康生活方式活动。

五、责任医师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狂犬病、布病等重点疾病的健康教育活动。

六、健康教育办公室按不同病重和不同人群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使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健康教育目标考核要求。

七、公共卫生人员在相关科室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开展整体人群精神卫生健康和传染病预防宣传教育。

八、健康档案信息收集小组利用建立健康档案之际,向农牧民发放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各类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九、健康教育办公室协调嘎查居委会,每月开展1—2次,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十、健康教育办公室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各类有关健康教育及管理的各种资料。

十一、门诊医师及妇幼保健人员利用病人就诊、家庭病床、上门随访、健康教育咨询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保健及健康服务。

十二、院办利用音像资料、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在输液观察室、健康教育室等场所现场播放健康素养66及等6种以上常见病的音像资料。

 

巴仁哲里木镇中心卫生院

 

公共卫生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一、各种文件、计划、宣传资料等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管理好,由专人负责管理,专室存放。

二、资料主要包括四大部分:

即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多媒体、音像资料和文字资料等,应分类存放分类管理。

三、文字资料中的教材、参考书、工具书等应按图书分类统一编目注册登记,期刊杂志、报纸、合订本、宣传折页、海报等均须统一登记编目。

四、音像资料中的录音带、录象带、软盘、光盘等必须分类登记编目,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其质量变化情况。

五、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等应按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工具软件等分类管理,注重用时升级、更新等,并配备相应的杀毒软件。

六、资料必须始终为卫生工作服务,其他人员均可借阅有关资料,但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每借阅一次登记一次,每次限借5盘或5本或5盒,如遇多集多本连续资料也只能依次归还后再续借。

2、每次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星期,如因工作需要继续借阅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孤本资料或数量较少的资料均不外借,可临时使用。

4、借出资料归还时,资料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如发现有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如资料丢失,应借阅人重新购买完全相同的资料进行赔偿,或处以原资料价值的3—5倍罚款。

七、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为别人借阅本单位的资料。

八、声像资料其版权所有,借阅人不得翻版,如有未经许可私自翻录的,责任自负。

九、外的部门或人,如因工作需要借阅资料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办理正常的借阅手续。

十、宣传资料收发做到每张(份)出入库有登记有签字。

 

巴仁哲里木镇中心卫生院

 

公共卫生服务接待制度

一、端正接待工作态度,重视文明接待工作。

本着:

热情、耐心、负责的精神,禁止“生、粗、冷、硬、推”言行;

二、对接待外来咨询的人员,都必须首先认真了解病情,做到:

无论何时来访,随时给予接待;来访无论干部、群众,态度好坏一个样;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落实;

三、坚持自办、转办、联办、指导办相结合的准则。

对咨询者出的问题和要求,能立刻解答的就当即答复;对不了解的问题,既要坚持医学理论准则,又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四、绝不答应对群众来访互相推诿或置之不理。

要严格落实接待工作“四个及时”的要求,即:

及时登记、及时送领导阅览、及时办理、及时回复;

五、严厉接待工作纪律。

对接待工作不负责任、无端拖延时间、影响较坏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六、对接待工作中反映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巴仁哲里木镇中心卫生院

 

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一、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二、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三、对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四、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五、对于高危行为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进行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巴仁哲里木镇中心卫生院

 

老年人服务随访制度

一、要定期走访村(居)委会老年人,至少每3个月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在卡的老年人,及时掌握老年人变化情况,见面率达90%以上。

二、对新出院老年患者的第一次随访,根据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相关随访记录。

三、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老年病人进行随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四、指导老年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动员老年人参加村(社区)组织的健康活动。

五、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老年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巴哲里木镇中心卫生院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

一、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二、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市重性精神疾病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三、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四、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五、建立随访制度。

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六、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七、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八、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九、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巴仁哲里木镇中心卫生院

重性精神病服务随访制度

一、要定期走访村(居)委会病人,至少每3个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在卡的精神病人,按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及时掌握病人变化情况,见面率达90%以上。

二、对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随访,确定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随访记录。

三、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精神病人进行随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四、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村组织的康复活动。

五、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六、入户随访前应了解患者家庭的基本情况,提前与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干部联系,并通知患者家属,尤其对病情不稳定患者的随访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巴仁哲里木镇中心卫生院

 

与嘎查妇联计生等相关部门信息沟通交流制

一、公共卫生工作小组定期与嘎查、妇联、计生等部门进行信息沟

通交流,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各项目信息管理。

二、选派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各项目信息管理,与多种形式与嘎查、妇联、计生等部门进行信息沟通。

三、落实服务与管理信息双向沟通反馈机制,收集日常工作中发现

的影响居民健康因素及相关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和建议。

四、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项目信息、及时向下级反馈及向上级业务主

管部门报告。

 

巴仁哲里木镇中心卫生院

 

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考核评估制度

一、建立绩效考核评估领导机构。

二、绩效考核评估工作由镇均等化办公室主任负责主抓。

三、绩效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要落实到位。

四、每年对辖区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情况绩效考核2次,每半年1次,

根据辖区居民满意度和知晓情况进行综合衡量服务数量、质量和效率,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五、在考核评估过程中,要及时写好考核情况记录,现场总结、反馈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及建议。

六、考核结果由考核评估导领导小组研究评定合理打分。

七、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周。

 

巴仁哲里木镇中心卫生院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问责制度

为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使约束与激励并举,促进卫生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工作根据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问责制是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以及辖区内卫生室主要负责人在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对其进行问责。

第二条问责范围:

有下情形之一的,必须依照本制度问责:

(一)贯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部署或执行不力;

(二)未能认真履行其职责,管理松懈,措施不到位或不作为,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

(四)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五)所管辖的卫生室出现严重违反卫生院各项制度、规定的;

(八)对于在考核过程中不达标的卫生室;

第四条问责的形式及种类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留用察看;

(四)调离岗位、停职、撤职、解聘;

巴仁哲里木镇中心卫生院

公共卫生项目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专人管理,建立资金转账,项目

清晰,明确资金使用范围。

二、项目补助标准,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三、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服务数量、质量、效率与年度考核、工资

分配、奖惩和职务任免挂钩。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戴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

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

五、定期对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及专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通报,提高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

 

巴仁哲里木镇中心卫生院

 

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管理人员责任制度

一、在院长的领导如下,具体负责服务项目,资金运用情况,定期

向主管部门回报。

二、正确贯彻执行项目经费政策,将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

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

三、财会人员要及时清理每次服务经费收支,做到准确及时上报专

项会计报表,为院提供各种均等化财经收据。

四、项目经费不准擅自挪用,一切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后

由经办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凭据报销。

五、严格资金管理制度,日清月结,定期进行自查核对账目,保证

服务项目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六、具体负责服务项目的核算工作,进行绩效评估,从财务制度分

析和论证。

 

巴仁哲里木镇中心卫生院

 

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

一、成立专项资金使用长效监督机制,做好专项资金实行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将予以及时制止和纠正。

二、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机制,将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的绩效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三、每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并上报旗卫生局。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费用,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或抵充行政事业经费,不得用于各种罚款、偿还债务、捐赠赞助、投资等支出。

五、每月末利用相关媒体或公共卫生场所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提高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巴仁哲里木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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