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框架广告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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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框架广告租赁合同
电梯框架广告租赁合同
篇一:
电梯广告位租赁合同
电梯广告位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所管辖的维港十字街电梯广告租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二.租赁期限为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数额及缴纳方式:
1租金按年计算,每台电梯元整,共计租金2合同签订当日付清第一年租金,以后乙方须在每年的月日前缴清,合同期满后提前一个月续签。
四.广告位的设计、制作、安装等均有乙方负责,乙方承担所有施工和安装费用。
乙方设计制作的内容应符合市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否则由乙方负责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安装广告牌的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电梯的现有设施。
合同结束后由乙方负责拆除所有广告。
六.甲方如在合同期内退出本大厦物业管理,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审查、制作、安装、发布,甲方有监督的权利,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八.本协议自签字之日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九.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伍仟元。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篇二:
电梯框架广告协议书
电梯框架广告协议书
甲方:
保定秀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保定市龙飞广告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电梯,在电梯内安装框架广告一事进行友好圈内,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执行。
一、租赁地点:
1、甲方同意将秀兰城市花园、钻石家园、城市绿洲,小区内共130部电梯租赁给乙方设置看板、刊发广告。
2、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有效期之日起,乙方享有每年有一个月的安装调试期,安装调试期内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费用,在此期间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或其它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
二、广告内容及数量
1、商业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不得发布不宜单位,社区和家庭的广告,更不得发布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广告,不能发布与本秀兰集团相关的广告。
2、每部电梯轿厢内设4个广告位,共计520块广告位。
三、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
电梯框架广告租赁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四租赁费用
1、每部电梯每季度(12个月)500元,电梯共130部,每年度广告租赁费共计65000元(大写:
陆万伍仟元整)。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甲方开具等额发票给乙方。
五、双方权责
1、甲方责任:
(1)保证合同签订的电梯由乙方独家经营,在合同期内不允许第三方在电梯轿厢内安装同类型的广告宣传媒体进行宣传活动。
(2)甲方可配合乙方的正常刊登,如发现广告展板有损坏,应通知乙方进行维护。
(3)甲方提供乙方进出小区的权利,为乙方办理进小区手续方便安装及维修。
(4)乙方按时交纳租赁费时,甲方无权自行撤换乙方所刊发的广告画面及展板。
2、乙方责任
(1)负责刊发的广告内容的合法性,并保证提供保障电梯乘客安全的安装模式和符合健康要求的装饰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
(2)不得刊发与甲方经营活动相同的广告。
(3)负责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发布,并及时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广告设施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广告制作,安装过程中不得造成电梯的任何损害,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费用。
六、其它事项
1、电梯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计收乙方的租赁费,由于甲方其它原因解除对该楼盘物业管理,该电梯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如发生预付费用,则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而未执行的款项。
2、本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提出,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未能续签合同情况下,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拆除所有广告展板,否则,甲方有权处置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政府行为或政府明文禁止)而无法履行合同时,此合同自然终止。
八、违约责任及生效时间
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条款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时,乙方应按所欠款项的5倍处罚,并补足所欠款项。
2、签订合同期间,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广告刊发合同不能履行而造成的损失,包括:
乙方为发布第三方广告投入的设计费,制作费及乙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应全部予以赔偿。
3、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解决双方争议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
九、未尽事宜
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
议与此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无法取得共识和谅解的,提交合同签注地司法机关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保定市秀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公章):
保定市龙飞广告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代表人:
电话:
地址:
乙方委托代表人:
电话:
地址:
签订时间:
年月日签订时间:
年月日
篇三:
电梯框架广告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电梯轿厢框架广告合作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信息: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信息:
鉴于乙方具有经营社区装饰镜框的专业经营及运作能力,而甲方拥有本合同项下物业的公共管理
权限。
经双方平等协商,依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合作的物业情况
1.1楼盘(小区)名称:
1.2社区规模:
期幢;共部电梯;总户数:
户。
第二条合作区域及安装位置
2.1电梯内:
共每部电梯需安装个,共计(框架框架。
2.2电梯外:
共,共计个,框架。
2.3其他位置:
,共计个镜框(框架个,框架个)。
2.4安装产品:
统称“装饰镜框”,包括传统的装饰镜框(框架1.0)及多功能专业电子像框(框
架2.0及其升级产品)。
甲方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对安装产品的类型做适当调整。
2.5乙方需在每部电梯内侧面或每个单元大堂增加一面给甲方留作一应社商集团及垂直业务广告
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尚邻不动产业务、惠尔达装修翻新业务、养老业务、在线教育、家应酒店等。
第三条项目合作期限
3.1本项目合作期限:
日起至日止。
其
中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为不计费安装准备期。
3.1.1本合作期限一经开始,除非双方一致认可不得终止、中断。
3.1.2在同等条件下,甲乙双方均享有优先续约权。
3.2如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安装点位出现不能正常安装使用的情况,且甲方不能在7日内完成修复的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时间在1个月以内,应对该点位的费用予以减少,乙方有权在结算任何一笔应付费用中进行扣除;如不能正常发布的时间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3如本合同签署后发生情势变更(如小区业委会反对、小区更换物业公司及其他影响合同继续
履行的情形),甲方应在得知该情况的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根据现实之情况与甲方协商解决。
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需就此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双方按实际合作时间结算费用,甲方需对乙方已支付但未发生的费用予以退还。
此外甲方应协助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新物业管理方就合同善后及续签事宜进行友好协商。
若甲方刻意隐瞒或未及时通知乙方,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四条经济补偿方式
甲方为实施该项目需进行额外的人力、物力投入,而增加的物业管理成本,为不增加业主及物业负
担,由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投入量给予相应的费用补偿。
4.1补偿金额:
每部电梯补偿费用,计人民币元/部/年(大写;每个侯梯厅(包括大堂)补偿费用,计人民币元/个/年(大写元整);合计共部电梯,共计___个候梯厅(包括大堂),总计人民币元/年(大写元整)。
合作期共年,总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4.2支付方式、支付日期等
4.2.1该款按每季度支付一次,正式计费周期:
年日至年月日,
付费时甲方开具税务机关认可的与乙方支付的支票金额同等的发票。
4.2.2详细的支付时间:
第一次年日至年月日金额元
第二次年月日至年月日金额:
元
?
?
?
依次类推。
4.2.3本条约定的费用补偿,包含了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所有费用(包括管理
费、保安保洁、水电等一切费用)。
第五条合作原则
5.1甲方根据合同约定,负责项目的统筹规划,统一协调乙方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合作项
目能如期开展。
5.2乙方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承担前期投入成本及日常运作所需费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
常运营行为,亦不得要求乙方支付第四条约定外的任何金额及收益。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6.1甲方有权对可能影响物业设施安全的行为提出改正意见,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改正。
6.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6.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足额支付约定的补偿费用。
6.4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安装前的协调、准备工作,确保安装的顺利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通
电电源供应、安装设施供应等)。
6.5甲方在项目合作期间对“装饰镜框”的防盗安全和保洁负监管责任,若有丢失或严重损坏甲
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
6.6如按本合同约定安装的“装饰镜框”设备被拆除、毁坏、关机,或被擅自更换、覆盖遮挡镜
框内画面,或者甲方有与第三方进行同类或类似合作情况,则乙方有权暂停支付补偿费用直至妥善解决。
6.7甲方须保证具有合作项目中涉及到的物业公共区域的管理权及收益权,并负责解决由此产生
的纠纷。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7.1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享有独家运营权,甲方不得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同类或类似合作。
7.2乙方有权派员定期或不定期进入物业进行“装饰镜框”的更换、维护、实景拍照等。
7.3乙方人员进入物业需向甲方表明身份,并说明目的,甲方有义务对前述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
7.4乙方保证“装饰镜框”发布内容的合法性并负责办理与发布内容有关的法定审批手续。
7.5乙方需按时足额支付乙方补偿费用。
7.6乙方具有合作项目中涉及的装饰镜框的所有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并负责解决由此产生的纠纷。
7.7乙方承诺安装采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材料制作的“装饰镜框”并保证安装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若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履行,需承担本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
同时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损失。
8.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独家合作义务和第3.3条约定的通知协调义务,违约方均须承担本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
8.3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需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其他
9.1“装饰镜框”及“装饰镜框”内信息画面的著作权/版权/所有权由甲方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9.2甲乙双方对于因履行本合同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透
露给任何第三方。
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十条法律效力
10.1本合同及本合同有效期内形成的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变更条款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按照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若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特别授权代表(签字):
特别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