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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分录

事业单位通用会计科目 

序    编号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1     现金

   2      102     银行存款

   3      105     应收票据

   4      106     应收账款

   5      108     预付账款

   6      110     其他应收款

   7      115     材料

   8      116     产成品

   9      117     对外投资

   10      120     固定资产

   11     124     无形资产

             

(二)负债类

   12     201     借入款项

   13     202     应付票据

   14     203     应付账款

   15     204     预收账款

   16     207     其他应付款

   17     208     应缴预算款

   18     209     应缴财政专户款

   19     210     应交税金

             (三)净资产类

   20     301     事业基金

   21     302     固定基金

   22      303     专用基金

   23     306     事业结余

   24     307     经营结余

   25     308     结余分配

             (四)收入类

   26     401     财政补助收入

   27     403     上级补助收入

   28     404     拨入专款

   29     405     事业收入

   30     409     经营收入

   31     412     附属单位缴款

   32     413     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33     501     拨出经费

   34     502     拨出专款

   35     503     专款支出

   36     504     事业支出

   37     505     经营支出

   38     509     成本费用

   39     512     销售税金

   40     516     上缴上级支出

   41     517     对附属单位补助

42     520     结转自筹基建

事业单位会计分录

一、财政补助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总帐),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财政补助收入累计数。

①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借:

银行存款,

              贷:

财政补助收入

②余额缴回时,借:

财政补助收入,

              贷:

银行存款

③年终结帐时,将“财政补助收入”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借:

财政补助收入,

              贷:

事业结余

年终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应按“国家预算收入科目”“款”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二、上级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总帐),核算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上级补助收入累计数。

①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借:

银行存款,

              贷:

上级补助收入

②余额缴回时,借:

上级补助收入,

              贷:

银行存款

③年终结帐时,将“上级补助收入”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年终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

  借:

上级补助收入,

   贷:

事业结余

三、拨入专款

拨入专款(总帐)是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拨入专款的累计数,年终未完项目暂不结转,科目应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帐核算。

①收到拨入专款时,借:

银行存款,

              贷:

拨入专款-×××

②余额缴回时,借:

拨入专款,

              贷:

银行存款

③余额留归本单位时借:

拨入专款,

              贷: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④年终结帐时,对已完工项目,将“拨入专款”与“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对冲,

借:

拨入专款,

              贷:

拨出专款(专款支出)

⑤余额转入“事业结余”,借:

拨出专款,

              贷:

事业结余

四、事业收入

事业收入(总帐),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事业收入累计数。

根据事业收入的种类或来源设置明细帐。

其中: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但收到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主管部门要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

①取得收入时,借:

银行存款(应收帐款),

                  贷:

事业收入

②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收入,借:

银行存款,

                  贷:

应缴财政专户款

③上缴应缴财政专户款,借:

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

银行存款

④收到财政专户拨入预算外资金时,借:

银行存款

                  贷:

事业收入

⑤期末,应将“事业收入”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借:

事业收入

                  贷:

事业结余

五、经营收入

经营收入(总帐),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经营收入累计数。

可根据收入种类设置明细科目,也可并设若干总帐科目。

①取得租金收入时,借:

银行存款(现金)

            贷:

经营收入

②取得经营收入时,

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收入=实收额÷(1+4%)

应缴增值税=不含税收入×4%

借:

银行存款(应收帐款、应收票据)

      贷:

经营收入(不含税)

一般纳税人按实收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

银行存款(应收帐款、应收票据)

     贷:

经营收入

②发生的销货退回,不论是否属于本年度销售的,都应冲减本期的经营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借:

经营收入

          贷:

银行存款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按不含税价格,借:

经营收入

              贷:

银行存款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单位为取得经营收入而发生的折让和折扣,应当相应的冲减经营收入。

③期末应将“经营收入”贷方余额全部转入“经营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借:

经营收入

              贷:

经营结余

六、附属单位缴款

附属单位缴款(总帐),核算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交来的款项,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附属单位缴款累计数。

应按交款单位设置明细帐。

①收到款项时,借:

银行存款,

          贷:

附属单位缴款

②发生退回时,借:

附属单位缴款,

          贷:

银行存款

③年终,应将附属单位缴款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借:

附属单位缴款,

          贷:

事业结余

七、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总帐),核算事业单位除上述收入以外的收入,如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补助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

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其他收入累计数。

应按收入种类设置明细帐。

①取得收入时,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收入

②收入退回时,借:

其他收入,

           贷:

银行存款

③年终,应将其他收入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借:

其他收入,

          贷:

事业结余

八、拨出经费

拨出经费(总帐),核算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拨出经费累计数。

本科目应按所属单位名称设置明细帐。

①拨出经费时,借:

拨出经费,

            贷:

银行存款

②结余收回时,借:

银行存款,

            贷:

拨出经费

③年终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借:

事业结余,

            贷:

拨出经费

对附属单位拨付的非财政性补助资金或专项资金,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本科目应按所属单位名称设置明细帐。

九、拨出专款

拨出专款(总帐),核算主管部门拨给所属单位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拨出专款累计数。

本科目应按所属单位名称或项目设置明细帐。

①拨出专款时,借:

拨出专款,

            贷:

银行存款

②收回专款余额时,借:

银行存款,

            贷:

拨出专款

③所属单位报销专款支出时,应区别情况处理。

专项资金如系上级拨入的,借:

拨入专款,

              贷:

拨出专款

用自筹资金对所属单位的专项拨款,借: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贷:

拨出经费

十、专款支出

专款支出主要主要有科研课题经费、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指定项目或用途的支出。

本科目应按专款的项目设置明细帐。

专款支出(总帐),核算由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专款支出累计数。

①按指定项目和用途开支工、料费时,借:

专款支出,

                    贷:

银行存款(现金、材料)

②项目完工向有关部门单独列报时,借:

拨入专款,

                    贷:

专款支出

③专款结余留归本单位 借:

拨入专款,

              贷: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十一、事业支出

事业支出(总帐),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数,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事业支出累计数。

①财政直接支付的核算,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应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帐通知书》和代发工资的银行盖章转回的工资发放明细表,

主管部门:

借:

事业支出(本单位)

拨出经费(转拨所属单位)

 贷:

财政补助收入

所属单位:

借:

事业支出

 贷:

财政补助收入

②对实行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可根据《政府采购支付转移通知书》作相同的分录,属于固定资产的同时记:

借:

固定资产

    贷:

固定基金

③发生事业支出时,借:

事业支出-×××,

            贷:

现金(银行存款)

④当年支出收回时,借:

银行存款

            贷:

事业支出-×××

⑤计提专用基金时,借:

事业支出-福利费

            贷:

专用基金-×××

⑥年终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

借:

事业结余,

            贷:

事业支出

事业支出的报销口径规定如下:

⑴对于发给个人的工资、津贴、补贴和抚恤救济费,应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后列支。

⑵购入办公用品可直接列支,购入的库存材料可在领用时列支。

⑶社会保障费、职工福利费(每人每月8元)、工会经费(工资总额2%),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和实有人数每月计算提取,直接列支。

⑷固定资产修购基金按核定的(1-5%)比例提取,分别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各列50%。

⑸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支,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⑹其他各项支出,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支。

要正确划分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界限,对分不清的应按一定比例分配。

本科目应按事业支出的明细科目设置明细帐。

十二、经营支出

经营支出(总帐),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数,以及实行部成本核算单位已销产品实际成本。

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经营支出累计数。

①发生经营支出时,借:

经营支出-,

              贷:

现金或银行存款

②属于固定资产的同时记:

借:

固定资产

              贷:

固定基金

③计提专用基金时,借:

经营支出

              贷:

专用基金-×××

③结转已销产品成本时,借:

经营支出,

              贷:

产成品-×××

④年终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经营结余”科目,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

借:

经营结余,

              贷:

经营支出

本科目应按经营支出的明细科目设置明细帐。

十三、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是指实行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发生的应列入劳务或产品成本的各项费用。

包括在业务活动中耗费的各种材料,工资及计提的福利费。

㈠、确定成本对象

1、事业单位兼有产品生产或商品营销的部分,应进行成本费用核算。

2、对外提供技术咨询等劳务服务的部分,应进行服务费用核算。

㈡、划分成本项目

按照每项生产费用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不同用途,可将生产费用划分为若干产品成本项

目,简称成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㈢、确定成本计算期

1、产品生产以月为成本计算期;

2、工作项目以周期为成本计算对象。

㈣、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直接费用直接计入成本对象;

2、间接费用通过分配计入成本计算对象。

㈤、成本费用的核算

1、在业务活动或经营活动中发生成本费用时

借:

成本费用-甲产品,

            贷:

材料、现金、银行存款

2、完工产品验收入库时,借:

产成品,

              贷:

成本费用-甲产品

成本费用,包括运杂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商品损耗、经营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等。

成本费用一般应按经营类别或产品品种设置明细帐。

对于成本核算较复杂的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成本核算科目

部成本核算的主要步骤

将与产品生产有关的成本费用进行归集:

1、购买材料时:

借:

材料--A产品

           贷:

银行存款

1、领用材料时借:

成本费用

             贷:

材料--甲材料--A产品

--乙材料--B产品

3、支付费用时借:

成本费用--A产品

             贷:

现金(银行存款)

4、产品验收入库时,按成本价转入“产成品”

借:

产成品--A产品

              贷:

成本费用

5、销售产品收入借:

银行存款

              贷:

经营收入

计提销售税金借:

销售税金

              贷:

应交税金

计提教育附加借:

其他应付款

              贷:

应交税金

6、销售产品时,按已销产品实际成本从“产成品”转入“经营支出”;

借:

经营支出--××

             贷:

产成品

7、将成本费用归集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转入“经营支出”、“事业支出”;

借:

经营支出

             贷:

成本费用

8、年终将本期的“经营收入”、“经营支出”、“销售税金”转入“经营结余”,

借:

经营收入,

                                   贷:

经营结余

借:

经营结余,

                                       贷:

经营支出、销售税金

经营结余贷方余额为实现的经营盈利,借方余额为经营亏损;

  9、将单位实现的经营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分配”,如为亏损则不结转。

十四、销售税金

销售税金(总帐),核算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附加等。

①月末,按计提的销售税金,借:

销售税金,

                  贷:

应交税金

按计提的教育附加借:

销售税金,

                  贷:

其他应付款

②交纳税金时,借:

应交税金,

                   贷:

银行存款

交纳教育附加时,借:

其他应付款,

                   贷:

银行存款

③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经营结余”或“事业结余”科目,

借:

经营结余(事业结余),

            贷:

销售税金

本科目应按产品或商品类别、品种设置明细帐。

十五、上缴上级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总帐),核算所属单位按规定的标准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①上缴时,借:

上缴上级支出,

        贷:

银行存款

②年终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

借:

事业结余,

        贷:

上缴上级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总帐),核算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①对附属单位补助时,借:

对附属单位补助,

             贷:

银行存款

②补助收回时,借:

银行存款,

             贷:

对附属单位补助

③年终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

借:

事业结余,

             贷:

对附属单位补助

十七、结转自筹基建

结转自筹基建(总帐),核算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安排自筹基建,所筹集并转入建设银行的资金。

①将自筹的基本建设资金转存建设银行时,根据转存数,

借:

结转自筹基建,

           贷:

银行存款

②年终结帐时将本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借:

事业结余,

           贷:

结转自筹基建

十八、现金

现金(总帐),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库存现金的数额。

①收到现金时,借:

现金,

          贷:

有关科目

②支出现金时,借:

有关科目,

          贷:

现金

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余额,并将余额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将每天所收到的现金连同收款收据副联,编制“现金收入日报表”,送会计机构的出纳员核收;或将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收据副联、现金收入日报表、银行交款单一并交会计机构的出纳员核收记帐。

十九、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总帐),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银行存款数额。

①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

银行存款,

             贷:

有关科目

②提取现金时,借:

现金,

          贷:

银行存款

③支出存款时,借:

有关科目

          贷:

银行存款

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银行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结出余额。

应定期与银行对帐,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终时,单位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

属于未达帐项,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二十、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总帐),核算事业单位因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应收票据未到期数额。

①收到商业承兑汇票时,借:

应收票据,

              贷:

经营收入

②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时,按面额,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票据

③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票据(面值)

借:

经营支出(贴息)

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收款日和收回金额等资料。

二十一、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总帐),核算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销售产品应收取的款项,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待结算的应收帐款累计数额。

①发生应收帐款时,借:

应收帐款,

            贷:

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

②结清应收帐款时,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帐款

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帐。

二十二、预付帐款

预付帐款(总帐),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

①发生预付款项时,借:

预付帐款,

             贷:

银行存款(现金、材料)

②购物或劳务结算时,借:

银行存款(现金、材料),

             贷:

预付帐款

③补付款项时,借:

预付帐款,

             贷:

银行存款

④余款退回时,借:

银行存款,

             贷:

预付帐款

预付款项不多的单位,可将预付帐款直接记入“应收帐款”的借方,不设本科目。

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帐。

二十三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包括:

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

其他应收款(总帐),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尚未结算的款项。

①发生应收款项时,借:

其他应收款,

            贷:

有关科目

②收回时,借:

有关科目,

             贷:

其他应收款

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名称设置明细帐。

二十四材料

材料(总帐),核算事业单位库存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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