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开发合同12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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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开发合同1211
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协议双方
技术服务协议编号: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XX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开发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目研究开发工作。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建设覆盖XX市的社会法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和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进构建信用服务体系及社会联动惩戒机制建设,促进信用服务推广及信用意识提高,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1)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
基于信用数据目录建立XX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全市信用信息统一归集、集中存储、管理和应用,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用中国)、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XX市各县市农村征信数据库以及其他省市信用平台实现数据对接。
2)数据处理模块建设:
实现不同信用信息来源的数据清洗、比对、加工、合成、管理等功能,以形成全市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库,并针对不同部门的信用应用提炼信用指标形成多个专项信用数据库。
提供用户身份授权管理、日志审计管理、信用配置工具等功能达到对信用数据的有效管理和安全使用。
3)监管服务建设:
面向政府信用信息服务需求,开发信用监管服务模块,实现信用信息查询统计、专项信用档案、信用指标自定义工具、信用评价自定义工具、信用等级报告、信用分类分级监管、信用预警、信用跟踪关注等信用信息服务功能,实现专项应用服务。
4)公共服务建设:
建设公共服务模块,对外实现信用政策发布、信用信息公示、信用信息公开查询及授权查询、信息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等功能,扩大信用信息的共享范围和社会影响力。
一期建设目标(2015年):
整合现有法人基础信息库数据,纳入工商、国税、地税、质监、民政中关于社会法人的处罚、表彰等数据;同时整合其他重点单位关于社会法人的信用信息,初步建成XX市社会法人信用信息库,实现至少12个部门的数据及时更新和共建共享;初步建立面向政府和社会公众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基本的信用信息的查询、统计功能,部分非隐私数据发布可供公众查询,企业用户可在授权许可范围内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与合格的信用服务机构进行互联互通,信息交换共享,由信用服务机构制作信用产品,满足各类行政管理及市场经济活动需求。
建立社会法人信用共享平台使用机制,建立社会法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应的工作体系、信用体系,制定相应的规范、制度以及鼓励使用措施。
二期建设目标(2016年):
扩大社会法人信用信息归集范围,覆盖全市51家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信用信息数据,更新数据交换流程,完善信用信息目录。
推广扩大信用信息应用范围,在现有应用的基础上扩宽服务内容,根据各方特定的需求(如:
联动监管、劳动监察、证照联办、三证合一、事中事后监管预警等),形成主题业务数据库,并生成各种主题应用服务,方便广大市民的查询操作,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法人在政府部门及公众的应用价值。
2、技术内容:
项目一期完成:
1)系统软硬件平台建设:
依靠XX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整合现有的硬件资源,包括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搭建XX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运行环境。
在电子政务专网建设信用监管服务系统,向政府部门用户提供信用信息发布、综合信用查询、信用报告、信用跟踪预警、企业信用评价等服务。
公共信用查询子系统为社会公众用户使用,通过互联网访问公众版信用XX平台网站,获取公开发布的信用信息,面向社会提供法人信用的公示、查询等服务。
2)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
信用信息数据库是整个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基础,依托XX市法人库和自然人库建设社会法人信用信息库,通过数据交换系统数据沉淀,生成物理集中、逻辑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系统及时对各部门交换过来的信用相关数据进行整合、清洗、比对、加工等处理操作,形成符合信用规范和业务需求的记录、数据,为信用系统提供权威的社会法人信用数据,从而有效开发和利用公共信用信息资源,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水平。
3)公共信用信息数据交换系统:
利用XX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已有资源,通过增加部门交换节点,将拥有信用数据的市属部门纳入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体系,对全市的信用信息经过规范化处理后进入XX市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实现市数据交换系统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用中国)、安徽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以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等实现互联互通。
4)重建“信用XX”,开通移动客户端:
为信用XX网站补充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等功能;新增移动客户端,社会公众用户通过移动客户端,采用手机客户端适配技术,实现在智能手机设备(android、iOS、微信)上了解信用工作动态、查看信用公示信息及查询信用信息等服务。
5)历史数据处理:
汇集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具体单位名单以《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157号)为准)及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历史数据(自2013年至项目竣工验收期间数据),并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清洗、比对、加载入库,剔除垃圾数据,确保来自各部门数据的标准性、统一性、准确性,从而保证公共信用信息的可用性和权威性。
6)重点领域应用实施:
在企业债券发行、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管理、政府招投标管理、财政资金申请、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等重点应用领域内,开展平台应用落地实施,在平台提供的功能之上,满足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服务机构工作需求(包括信用报告、信用跟踪预警、信用评分等服务)。
7)标准规范建设:
建立全市信用信息系统标准规范体系,为构建全市一体化的系统提供基础,保障信用体系的长效运行及良性发展。
8)接口开发及系统接入:
本平台的关联系统主要是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政务管理系统,平台通过与成员单位的政务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将拥有信用数据的市属部门纳入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体系,对全市的信用信息经过规范化处理后进入XX市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实现市信用平台与省信用平台对接。
同时,本平台还需要与信用中国及外省市信用平台对接;
项目二期完成:
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应的工作体系、信用体系,制定相应的规范、制度以及鼓励使用措施。
以系统对接或数据导入方式连接并覆盖全市51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开发区的企业法人信用信息。
1)在一期项目的基础上,继续建设、完善系统软硬件支撑平台。
2)扩展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接入单位,实现全部51个成员单位接入,按照信用信息目录完成51家成员单位信用信息数据归集。
3)根据XX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求,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完善拓展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
4)进一步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5)推进更多信用应用的开展,推动与银行企业信用系统的融合应用。
6)完善保障机制建设。
3、技术方法和路线:
本系统采用Java+Oracle的技术架构,后端采用OracleRAC做数据集群。
信用平台作为一个复杂的,高度集成的数据整合平台,数据来源涵盖所有成员单位,数据来源分散,不规则。
处理的指标项目达数千项,而指标项目时常变更。
信用平台的数据函盖面广、数据量大。
根据这一特点,我们拟采用B/S模式做为系统的基本架构,所有用户都通过浏览器进行访问,快捷方便。
系统开发选择了MyEclipse做为主要开发工具,开发语言选择了更具安全性的Java语言做为系统的基础开发语言。
根据数据量大、分析复杂的特点,我们选择了Oracle做为后台数据库。
依赖Oracle与Java的紧密结合,提高系统性能。
第二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就项目各方与乙方进行项目协调及系统调试;
2.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系统方案及开发计划进行确认;
3.甲方有责任协调现场的环境准备;
4.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提交的合格系统进行初验、终验审核确认;
5.甲方负责按照付款要求提供协议约定的开发费用。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合格系统设计方案及开发计划;
2.为保证项目进度,乙方从项目签订之日起,在甲方配合下制订详细的每周、每阶段的工作计划,并监督、考核各工作小组的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圆满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
3.乙方须按照项目进度的要求完成接口的开发、内测、接口联调及系统开通,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方承担;
4.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系统所有的成果:
包括各种技术文档,源程序等;
5.乙方应遵循甲方的软件开发管理规范,配合甲方实现甲方内部所要求的单元测试、集成测试及配置管理等;
6.合同正式生效后指定专门人员成立项目组,该项目组全面负责整个项目过程,指定现场实施具体负责人,与甲方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人(监理)一起全权负责项目管理和协调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管理项目进度、需求变更、协调本方资源等多方面的工作。
在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前,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乙方项目负责人;如经甲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需安排经甲方认可的同等档次人员担任;
7.确定项目组下设的软件开发及实施人员,本项目实施团队达到20人及以上,运维团队在5人及以上。
项目组的人员变化及时通知甲方,对于不能胜任人员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调换;
8.在甲方配合下根据本合同及附件各项要求完成软件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和实施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软件问题,不断完善达到软件需求和验收标准的规定;
9.实施过程由乙方按照ISO9001:
2000质量体系的要求制定详细规划和工作规范;
10.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软件相关文档资料,包括技术文档,源程序等;
11.系统正式运行后,定期回访用户,当软件出现问题并影响到甲方实际应用时需于1个工作日内响应并派人到现场解决;
12.工作现场严格遵守甲方的规定。
第三条项目进度、交付及验收
第一期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第二期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第四条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为:
人民币
(¥:
2450000.00_)该价格为含税、固定包干价格,甲方无需再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按照招标要求在项目一期二期全部通过验收后,付款80%;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款10%;余款于验收之日起一年后付清。
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
账户名:
AA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AA软件园
账号:
240380425610001
第五条需求变更
若甲方在平台开发过程中提出关于信用监管服务系统、公共信用服务系统的功能需求补充说明文件,乙方无条件接受且完整按照补充说明文件进行平台开发,补充说明文件纳入项目验收要求。
如果因系统需求变化导致乙方的工作量超出了第一条条款约定的范围,在工作量增加不超过1个人月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费用;如果增加的工作量超过1个人月,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费用累计不得超过本合同的总额。
第六条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XX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一套,相关操作手册等技术文档一套。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一期2015年12月31日,二期2016年12月31日,均在甲方所在地交付。
第七条乙方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应根据甲方的请求,编制培训方案,为甲方指定的人员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自项目终验之日起乙方提供为期三年的技术服务,服务期满后,如需乙方继续提供服务,双方需另签服务合同。
2、地点和方式:
甲方指定。
3、费用及支付方式:
无。
第八条本项目已经满足合同规定需求且试运行期满,应对项目进行验收。
乙方应在试运行期满的10天内将验收申请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申请后的10天内,组织专家组,会同乙方共同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上线、初验、试运行及终验):
1、上线、初验、试运行及终验标准的确定:
由甲乙双方根据合同内容、需求分析、技术协议及双方均认可的其他文件载明的内容,共同确定上线、初验、试运行及终验标准。
双方及实际使用人根据上述标准共同完成上线、初验、试运行及终验。
2、上线
乙方根据实施计划,向甲方提出书面上线申请。
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完成上线工作,并在乙方提供的书面证明上签章。
甲方认为软件不符合上线标准,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就软件不符合上线标准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上述期限届满之日起软件上线。
3、初验
乙方根据实施计划,向甲方提出书面初验申请。
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验工作,并在乙方提供的书面证明上签章。
甲方认为软件不符合初验标准,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就软件不符合初验标准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初验合格。
4、试运行
乙方根据实施计划,向甲方提出书面试运行申请。
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进行试运行工作,并在乙方提供的书面证明上签章。
甲方认为软件不符合试运行标准,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就软件不符合试运行标准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日起进入试运行。
5、终验
终验条件:
甲方软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视为达到终验条件:
(1)系统安装调试完成,软件进入试运行后三个月,运行良好;
(2)系统需要通过第三方软件测评机构测试,并出具该项目第三方测评报告,作为检验项目建设质量的重要依据;
(3)通过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二级);
(4)按照《XX市法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对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开发区信用信息归集;
(5)XX市信息化项目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注:
上述项目验收要求的所有条件(如:
第三方测评报告、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等)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内。
第九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由__甲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力,专利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__甲方占有。
第十条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清单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时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如发生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迟延交付委托产品或迟延通过验收的情况,每迟延5个工作日,甲方可直接扣除合同额的5%作为赔偿金。
如乙方迟延时间超过1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立即返还甲方已付费用外,还应立即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10%的赔偿金。
若乙方逾期返还甲方已付费用及/或逾期支付赔偿金,则乙方还应每日按逾期付款额的0.5‰向甲方支付利息。
前述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2.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款,如甲方延迟时间超过2个月,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金额的5%作为赔偿金。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
本协议产生的所有技术文档及源代码等成果,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在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后,不得再保留、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否则将构成对甲方的侵权(乙方在此项目中进行系统支持及维护时除外),乙方保证所提交的工作成果不侵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向甲方支付总合同额的10%作为赔偿金,该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第十三条保密条款
乙方在此项目中所掌握的甲方以及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文档资料和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漏或许可他人使用,如有违反条款应向甲方支付总合同额的10%作为赔偿金;该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双方都有责任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资料数据及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内容。
(3)双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项目中接触到的需要保密的情报和资料。
(4)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而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从对方获得的信息(信息指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报告、摘录、纪要、文件、计划、报表、复印件等)。
2、涉密人员范围:
双方参与并知悉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
3、保密期限:
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五年内。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提供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并视该事件对协议的影响程度,相应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
如本协议有任何部分因为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甲方应即时支付在不可抗力发生当时应付而未付予乙方的一切费用。
第十五条本项目售后服务
乙方免费服务期为3年,免费服务期自系统通过终验之日起计算。
免费服务内容包括:
故障排除、巡检服务、技术升级服务、接口服务、相关规范标准或业务变更后的修改服务。
免费服务期内的响应:
乙方在免费维护期内提供7天*24小时的售后服务。
在接到用户故障报告后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修复时间不超过4小时。
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到免费服务期结束期间提供本地化服务。
乙方从平台开始运行到免费服务期结束,按照正常作息时间,安排至少1名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到指定办公地点负责数据管理、问题答疑和故障排除等运维工作(运维人员要能现场解决数据库、应用系统故障;现场无法解决的,要在2小时内协调开发人员到现场解决。
满足不了运维服务要求的,业主有权要求更换)。
第十六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张文川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梁前明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及时协调项目进展所产生的问题。
2、协调双方人员的工作及其他相关内容。
3、项目联系人必须每周在现场协调指导工作2个工作日以上,每周准时参加项目调度会。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在协议执行期间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经双方协议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通知与送达
1、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和/或乙方有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信息或文件需要通知或送达对方时,应当以亲自递交、普通邮递、特快专递、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接收方在本协议文首列明的地址或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否则不发生效力。
如果任一方的联络地址或联络号码发生变更,应在发生变更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
否则,对方可认为变更方地址未发生变化;
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任何面呈之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递交并得到签收时视为送达,如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则送达人有关人员将送达文件留至受送达人联络地址,并在注明有关情况后,视为送达;任何以普通邮递、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得到签收时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在传达及出示发送报告确定文件已经送达之时视为送达;任何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在发送及出示发送报告确认文件已经送达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其他
1.分项报价清单为本合同附件。
2.本协议任何一方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否则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并应向对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10%的赔偿金。
3.本协议所指之日为自然日,本协议所指之工作日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之工作日。
4.本协议自甲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乙方签字后即生效。
有效期至双方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5.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本协议及依据本协议签署的相关系列协议及附件构成一个协议整体,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本项目分项报价表
附件:
分项报价表
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一、软件部分价格明细
1
信用监管服务系统
信息发布服务
1套
160000.00
160000.00
综合信用查询
信用名单查询
信用报告服务
信用跟踪预警
企业信用评价
数据统计分析
异议处理服务
黑名单管理
债券管理服务(集成)
2
公共信用服务
信用XX网
1套
100000.00
100000.00
移动终端-信用动态服务
移动终端-信用公示服务
移动终端-信用查询服务
移动终端-政策法规服务
3
征集管理系统
数据管理监控
1套
80000.00
80000.00
基础数据清洗
基础数据转换
基础数据整合
4
★数据交换管理系统
交换方式管理
1套
100000.00
100000.00
接入单位管理
交换内容管理
信息授权共享
5
支撑管理系统
统一身份管理
1套
80000.00
80000.00
统一授权管理
统一日志审计
分类编码配置
信用目录管理
基准表管理
6
数据交换部署实施、调试
完成51个成员单位接入,根据《XX市法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待起草)》完成各单位数据采集。
包括数据接口开发。
1套
300000.00
300000.00
7
标准规范建设
1套
50000.00
50000.00
8
数据库软件
Oracle11G企业版或最新版(含RAC),支持4颗以上处理器及数据库集群软件的技术部署;授权及售后服务:
必须提供原厂或其授权本地合作伙伴的授权原件(授权对象为业主)和3年质保售后服务承诺函
1套
560000.00
560000.00
9
操作系统
WindowsServer2008中文标准版5用户。
授权及售后服务:
必须提供原厂或其授权本地合作伙伴的授权原件(授权对象为业主)和3年质保售后服务承诺函
5套
8000.00
40000.00
10
Web服务器中间件
WebLogic11g标准版或最新版本,支持2颗以上处理器的技术部署;授权及售后服务:
必须提供原厂或其授权本地合作伙伴的授权原件(授权对象为业主)和3年质保售后服务承诺函
1套
170000.00
170000.00
11
★项目网络链路租赁
51条链路租赁租期1年
1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