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车间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汇编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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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车间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汇编doc
**二厂排水车间2019年规章制度审批表
序号
部室名称
审核人签字
日期
1
排水车间
2
生产运行部
3
机动工程部
4
质量安全环保部
5
人事部
6
党群工作部
7
厂长(党委)办公室
8
财务部
9
科技信息部
10
企管部
11
行政事务管理中心
12
维稳办
13
纪委监察部
14
技术发展部
15
项目管理部
16
保卫部
排水车间
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汇编
**二厂规章制度委员会
二零一七
中国**天然****公司反违章禁令
一.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三.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四.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六.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抚顺**公司安全生产“七不准”
一.不准违反作业许可规定进行现场作业
二.不准违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进入作业现场
三.不准违反规定进行岗位巡检
四.不准未经审查、核准进行工艺、设备、人员变更
五.不准采购和使用不合格产品、雇用不具备规定资质的承包商
六.不准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使用许可的特种设备
七.不准带烟(火)入厂、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相器材等
编写说明
《排水车间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汇编》是为了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排水车间的工作实际和岗位编制进行修订编写的。
这次修订编写工作由**二厂规章制度委员会提出,目的是加强基层建设,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明确相关职责,使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
《排水车间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汇编》最终形成了58项规章制度、21个岗位职责,全部由排水车间起草并负责解释,经**二厂规章制度委员会组织专业人员审核、各部门会签,由企管部组织统一编印、发布。
《排水车间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汇编》主要起草人:
祁多林、罗健、佟凯功、鲁亚秋。
**二厂规章制度委员会
二零一七年
一、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二、机动、工程、设备管理制度
三、安全、环保、质理管理制度
四、人事、培训管理制度
五、其他规定
六、排水车间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
排水车间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FSYE/37(内).501-20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车间岗位巡检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排水车间生产工艺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与抚顺**公司《班组巡回检查管理制度》不冲突,做为其补充规定。
第二章巡检内容及办法
第四条挂牌时间与站牌标注时间±10分钟有效。
第五条每次巡检要认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关键部位及重要岗位情况,遇见问题要立即处理并反馈。
第六条巡检要按车间规定的巡检路线和巡检内容进行巡检,巡检人员要掌握各站点的巡检内容。
第七条班长必须参与每天巡检挂牌工作,巡检数次不少于两次,并将巡检结果及时填写在交接班日记上;同时,应督促、指导其他员工按规定完成巡检工作。
第八条巡检工作应有两人一同前往同时完成。
主检人员有处理应急情况的决定权。
第九条交接班日记上巡检人签名一栏遵循谁巡检谁签名,严禁代签。
有代签者,一经发现,视为本人未按规定巡检和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本细则由**二厂排水车间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细则若与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排水车间生产与设备运行记录填写规定
FSYE/37(内).502-20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车间生产运行记录准确、工整,特作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排水车间生产工艺管理工作。
第二章记录内容及要求
第三条记录参数:
(一)压力——指泵出口压力;
(二)电流——指机泵电流;
(三)前轴承(瓦)温度——泵或电机前轴承(距联轴器近端)温度;
(四)后轴承(瓦)温度——泵或电机前轴承(距联轴器远端)温度;
(五)电机体温——电机定子温度。
第四条轴承可以安装温度计的必须按照规定安装温度计,以温度计指示值为准。
不适合安装温度计的轴承等部位应使用红外线测温仪,以三次测量平均值为记录值。
第五条封闭式电机(后端为风翅风罩)后轴承温度无法直接测量,记录中此处空缺不记录。
凉水塔风机记录中压力、泵前后轴承温度空缺不记录。
第六条巡检中应随身携带红外线测温仪,随时检测设备各部位(联轴器等)温度,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上报,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七条巡检中应对设备各部位认真检查,尤其是应对转动部位的润滑情况、震动情况、密封部位的泄漏情况认真检查,如有异常及时处理上报,在记录中必须记录时间、台位、具体情况、处理办法。
第八条记录数值必须与现场实际一一对应,真实可靠。
弄虚作假,漏记误记按照车间或上级相应考核办法考核。
第九条设备员应指导班组采用规定的方法完成记录中各种数据的采集,用其他手段(红外线测温仪)定期校正数字的准确性。
定期检查设备运行记录,保证设备不超限运行。
第十条设备润滑记录执行**二厂和排水车间润滑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每天9:
00前应按双日红单日白标识按照设备转向盘车一周以上,在本班情况一栏做好记录(记录为:
备用设备已盘车)。
每一班次在接班后交班前认真做好设备卫生清理,在本班情况一栏做好记录(记录为:
设备卫生已清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细则由**二厂排水车间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细则若与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排水车间冷却塔冬季及雷雨季运行巡检管理规定
FSYE/37(内).503-20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冬季及雷雨季节生产及人身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排水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入冬前检查配水系统及化冰系统是否正常,化冰管及喷头有堵塞的需及时清理,遇有损坏的喷头和填料需及时更换。
第四条预知**温变低接近0°C前至少提前一天打开化冰系统,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第五条风机减速机周围环境温度低于1O°C时,不能启动风机,应先开通循环水,待风机减速机内**温与周围环境温度一致后再启动风机。
启动前应检查叶片、风筒内壁、传动轴无结冰。
第六条冬季风机运行中应一小时巡检一次,注意传动轴穿越风筒处结冰情况,不准结冰刮伤传动轴。
发现风筒结冰挂蹭叶片应立即停机,待确认化冰后方可运行。
第七条巡检时应注意减速机**位,因**管外伸风筒外易发生凝结现象,注意观察开启及停机后**位是否有正常升降。
如果开停过程中无**位升降应及时疏通**管,保证正常**位。
第八条在系统负荷允许的条件下,尽量减少风机运行的台数或停止运行风机,让淋水自由下落以提高塔内温度。
对于停开风机的冷却塔,水量宜控制在额定负荷的7O%~8O%,以防进风口水雾过多,塔内温度过低造成结冰。
第九条风机正常开启的冷却塔,水量应尽量满负荷运行甚至可超负荷1O%运行,以适当分担风机停开冷却塔的水量,并保证此塔不出现结冰现象。
第十条进塔水温远低于设计温度时,可利用旁路系统调节以保证水池温度,部分循环水通过旁路直接进入集水池,旁通水量以保证水池水温不低于2O°C为宜。
第十一条化冰系统的水量控制在冷却塔水量的1O%~2O%左右,其在进风口处形成水帘,提高塔内温度,使塔内及进风口处不结冰。
第十二条风机由于塔内热空**的上升,会出现自转的现象,启动风机前必须对其制动,完全停止后才可启动风机;定期手盘车,确保叶片转动轻重均匀无卡塞无异常声响。
第十三条停用的冷却塔上水阀门必须关严。
对于地上阀门,关闭主阀时应开通阀门的旁通保护装置,做好防冻保温措施,做到不结冻,随时备用可以开启。
第十四条加强冷却塔冬季的巡查工作,发现冷却塔有结冰现象应及时报告处理。
如发现大量结冰应立即停运风机、调整配水量或者停运凉水塔,减少运行间数。
第十五条如发生严重结冰,应及时采取措施,在保证安全情况下人工除冰或蒸汽化冰。
除冰时应防止积冰下坠损坏填料。
第十六条冷却塔冻结运行必须及时巡检,注意塔池出水口格栅情况,及时捞取填料等杂物,防止填料淤堵出水口造成塔池溢流水泵抽空。
第十七条冷却塔风机停止运行时,塔上常规巡检工作可停止,站牌移至塔下梯子近旁。
第十八条停运风机应按设备管理规定更换机**,每周一、周五中午11:
00时各巡检一次。
第十九条风机停运期间,班组每周要进行一次风机全面检查及试运,试运时间不少于5分钟,试运情况记录在交接班日记上。
第二十条上塔梯子、巡检路线上的积雪、薄冰应及时清扫或采取防滑措施,防止滑跌事故发生。
第二十一条塔顶卫生应保持清洁;与生产相关的物资、物品应定置摆放,并采取防止风吹堕落的措施。
第二十二条冻凝点巡回检查记录从每年的11月15日起至来年3月5日止,冻凝点的巡回检查执行厂冻凝点巡回检查制度。
第二十三条雷雨天**期间暂停塔上巡检,待雷雨后再完成巡检工作。
第三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由**二厂排水车间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若与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排水车间冻凝点管理规定
FSYE/37(内).504-20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排水车间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考核
第三条各班组对易冻易凝点要绘制易凝点分布图,明确责任人。
第四条易冻易凝点实行半小时一检查,一小时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条对易冻易凝点要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制定防范措施。
第六条各班班长应对每名员工都要进行预防冻凝措施、冻凝处理方法的培训。
第七条对发生冻凝不及时处理造成事故的,按员工考核细则严肃处理。
第八条防冻凝措施落实、及时发现冻凝隐患,避免冻凝事故发生的奖励100元;造成事故的按厂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九条本细则由**二厂排水车间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若与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排水车间操作受控管理规定
FSYE/37(内).505-20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操作受控管理的管理职能、职责与权限、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排水车间生产工艺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能、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排水车间工艺员、设备员、安全员负责操作受控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操作卡片的编制、下发、监督检查班组执行工作。
第四条各班组负责操作受控工作的执行。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五条排水车间工艺员、设备员、安全员负责操作卡片和工作台历的下发。
第六条排水车间工艺员、设备员、安全员负责检查班组对操作卡片和工作台历的执行。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七条排水车间专责工程师负责对工艺员、设备员、安全员操作受控工作情况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八条班组发生实际操作时,不填写操作卡片,一次扣班组100元。
第九条班组发生实际操作时,操作卡片填写错误,一次扣班组50元;导致误操作视后果情况按厂或车间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班组无故不按时填写工作台历,一次扣班组20元。
第十一条车间职能人员无故不按时填写工作台历,一次扣职能人员20元。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细则由**二厂排水车间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细则若与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排水车间给水系统泄漏故障处理规定
FSYE/37(内).506-20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二厂给水系统是全厂性重要公用工程系统,必须保证其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当出现系统管道断裂、泄漏等故障时,应按以下程序汇报、处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二条车间调度接到泄漏故障报告后,立即通知水道班做好从系统内切除故障点的准备工作;同时,将故障情况通报车间主管工艺员;
第三条车间生产专业管理人员组织车间安全员、设备员、调度班以及水道班人员会商,初步确认泄漏影响的范围、严重程度、影响时间,确定切除故障点的操作方案以及制定抢修方案;
第四条车间调度将情况及时汇报厂调度;水道班接到调度令后按操作方案立即执行操作作业;
第五条工艺员组织完成操作具备抢修施工条件后;现场抢修施工组织工作交由设备员完成;
第六条涉及影响两个及以上车间的泄漏故障处理,由生产副主任与设备主任组织完成上述工作;
第七条车间专业人员及时将故障以及抢修情况分别汇报对应部室主管职能人员;
第八条抢修工作涉及的各类票证,由对应专业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办理其业务主管部室下发的各种票证,并对其填写正确性、措施落实情况全面负责。
第九条抢修期间设备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施工,跟踪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管理。
第十条抢修结束后,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共同到现场确认达标,方可回填。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二厂排水车间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细则若与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排水车间分析异常数据汇报及处理规定
FSYE/37(内).507-20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水质分析监测数据能够及时、有效地指导工艺运行调整,保证生产的正常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排水车间生产工艺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车间调度接到分析数据后,负责对数据进行记录和复查,及时发现超标数据,并将数据传递到班组。
根据水质具体情况安排加样,同时立即上报给车间职能人员、
第四条各水场负责将当天水质分析数据准确记录在交接班日记上,并对水场水质情况进行检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车间调度及车间职能人员。
第五条车间职能人员接到调度汇报后,负责对异常数据进行分析,落实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第六条各班组对采样的准确性负责,在车间规定地点进行采样。
各项水质指标
新鲜水:
浊度<5mg/l
PH6-8.5
污水回用水
异养菌<1*105COD<10mg/l
浊度<5mg/l**<2mg/l
氨氮<5mg/l
循环水
浊度≤35mg/l悬浮物≤30mg/l
PH6-9腐蚀速率≤0.1mm/y,
粘附速率≤20mcm**≤10mg/l
COD≤20mg/l异养菌≤1*105个/ml
余氯0.2-0.5mg/l生物粘泥≤5ml/m3
浓缩倍数≥4
第七条处理原则:
(一)浓缩倍数和水场无泄漏情况发生时的浊度、PH超标时,车间调度与厂调度联系加样,由各班组负责将水样送至水汽中心,直到水质调整合格。
(二)回用水指标超标时,车间调度与净水车间调度联系,落实情况,并通知车间及厂调度,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停用回用水。
(三)循环水含**、COD超标时,车间调度应对超标水场进行现场落实,确实存在泄漏情况,立即上报车间和厂调度,并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加样。
(四)其它指标出现超标时,及时通知车间职能人员。
(五)如需加样,由车间调度与厂调度联系好后,由各班组人员将水样送到水汽中心。
第三章考核
第八条如水质出现异常情况没有及时汇报和处理,按车间相应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九条如班组没按车间规定进行采样,按车间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细则由**二厂排水车间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细则若与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排水车间污水回用使用管理规定
FSYE/37(内).508-20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使用污水回用水,保证各水场污水回用水与新鲜水的使用量配比适当,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排水车间生产工艺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三条车间调度和车间工艺管理人员负责调配各水场污水回用量,调配原则如下:
(一)正常情况下,南北水场回用水阀门保持全开状态,没有车间指令不得随意调节阀门开度。
(二)特殊情况下(如新鲜水阀门关闭,水位仍上涨、个别水场需要集中补水)与车间调度协调后可以调节各水场污水回用水阀门,并通知车间职能人员。
(三)车间工艺员、调度人员要随时检查各水场污水回用水使用情况,出现问题及时调整。
(四)各水场员工巡检时对水质情况应认真观察,水质恶化、超标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员及时联系厂调协调净水车间调整,并增加相应分析项目频次(加样),按照调度令外排明沟。
(五)各水场污水回用水阀门禁止全部关闭,防止净水车间憋压。
第三章附则
第四条本细则由**二厂排水车间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细则若与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六条本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排水车间动力消耗考核办法
FSYE/37(内).509-20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落实《**二厂动力消耗考核制度》,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车间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排水车间制定动力消耗考核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是**二厂《能耗管理规定》和《**二厂动力消耗管理制度及考核标准》的执行细则,适用于排水车间所属各水场、班组以及办公室。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节能领导小组
组长:
生产副主任
副组长:
专责工程师(技术副主任)设备副主任
成员:
车间办公室所属成员及各班班长
第四条节能领导小组负责执行厂下达的各项能源管理规定,并制定本车间年度节能方针目标;
第五条节能领导小组负责对年初厂下达到车间的能耗指标的各班组分解工作;
第六条节能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本车间节能技术措施,优化工艺操作及合理用能;
第七条节能领导小组负责进行月、季、年度能耗分析,提出本车间近、远期的节能措施及改进方案;
第八条节能领导小组结合车间的周检工作,对全车间的用能情况至少进行每周一次的检查;
第九条节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车间员工积极参与车间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十条节能领导小组每月组织进行一次节能工作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各班班长为本班节能员,负责本班员工的节能教育工作,努力通过本班员工的节能意识;
第十二条各班班长负责对本班各倒班班组能源消耗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各班班长负责组织本班员工的节能技能培训工作,指导本班员工的节能操作;
第十四条各班班长负责对年初厂下达到本班的能耗指标的各倒班组分解工作;
第十五条各班班长负责本班节能工作的班组内部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各倒班组长为本班组节能员,负责领导本班组员工对当班能源消耗情况进行有效的控制,及时下达优化节能操作指令,努力降低本班组的能耗;
第十七条倒班组长掌握本组员工各岗位的节能操作情况,指导本班组员工进行各种设备、设施的节能操作;
第十八条倒班组长负责检查本班当班施工单位的用能源情况,及时组织处理生产工程中的跑、冒、滴、漏故障,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能源浪费现象;
第十九条倒班组长对本班组各岗位员工的用能巡检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第二十条倒班组长及时制止施工单位的违章用能行为。
第二十一条岗位员工应优化操作,避免跑、冒、滴、漏的出现。
一旦出现跑、冒、滴、漏故障,及时处理并如实汇报,努力降低本岗位的能耗;
第二十二条员工按照巡检规定每小时对本岗位的用能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第二十三条员工按规定使用生活用电、用水设施,养成人走灯灭、用水过后立即关闭水龙头等良好的用能习惯;
第二十四条员工对施工单位用能情况随时检查、监督及时制止施工单位的违章用能行为。
第三章考核
第二十五条班组本年度能耗指标完成情况考核,按车间与班组签订的责任状执行;
第二十六条发现各班组有跑冒、滴、漏、长明灯、长流水,冬季开窗调节室温、疏水器跑汽等现象,每一项扣当班班组100元,并扣除班长、组长当月操心费,同时扣包片干部当月操心费的50%;
第二十七条水池未按规定溢流冒塔,每次扣当班班组100元,并扣除班长、组长当月操心费;
第二十八条未按规定及时调节补水量,每次扣当班班组100元,并扣除班长、组长当月操心费;
第二十九条未按调度指令调减或关闭回用水阀门,导致回用水量降低,每一次扣当班班组300元,并扣除班长、组长当月操心费;
第三十条各班组当月若没有完成当月能耗指标,按每超出指标额度10%,扣班组200元,季度累计完成指标,则返还所扣奖金额;
第三十一条车间节能领导小组随时接纳员工提出的降本降耗等合理化建议,经讨论确认,按其经济性、可行性、创造价值的大小,给予建议人100-2000元的嘉奖;
第三十二条厂级以上单位检查以上违规用能情况,处罚加倍。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由**二厂排水车间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若与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排水车间水质承包商管理规定
FSYE/37(内).510-20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场水质承包商的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承包商在车间属地内的物品运输、药剂投加、设备运行与巡检管理、技术服务等工作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排水车间生产工艺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与抚顺**公司《班组巡回检查管理制度》不冲突,做为其补充规定。
第二章巡检内容及办法
第四条工艺管理
1.水质承包商负责制定与编制水质稳定工艺流程、方案以及日常水质稳定操作与作业操作卡,其审查与审定工作由车间技术主任组织完成;并经厂相关部室审批备案后实施;
2.水质承包商日常水质稳定操作与作业监管工作由车间生产主任组织完成;
3.水质承包商的生产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车间安全监督室主任组织完成;
4.各水场班长负责对水质承包商的日常水质稳定操作与作业过程进行现场监管工作,并及时记录相关情况;
5水道班及调度班兼职叉车司机,配合承包商完成集中到货的药剂装卸运输作业。
第五条设备管理
1.在车间属地内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车间级厂级各种设备管理制度,承包商所用设备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技术资料得到同意批准,设备设施资料必须报请车间存档,经车间设备人员现场验收后方可使用。
2.承包商在完成水质稳定活动中不得动用水场范围内生产设备设施。
3.药剂库、加药间内房屋结构、水电汽风系统由车间提供,资产归属车间,未经车间批准不得随意动改或改变用途。
4.车间负责药剂库、加药间内墙壁开关插座、空**开关箱的维护管理;其下游的设备设施及运行按照车间及厂管理制度由承包商自行管理,对其安全性负责。
5.承包商对自备安装的设备、管线、电仪等设施的日常运行与使用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时巡检维护,及时排除隐患。
6.承包商应积极配合车间管理人员完成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对其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落实。
第六条安全管理
1.水质承包商人员进入水质稳定岗位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并备有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