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厂化验室规章管理制度范本WORD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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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厂化验室规章管理制度范本WORD档
水泥厂化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一、样品管理制度
1、样品的抽取
㈠、样品的采取和制备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
㈡、取样时不能带有任何的倾向性,保证样品抽取的随机性和公正性。
㈢、要采用科学的取样方法,使采集到的样品有代表性,在取样过程中防止混入其他杂物。
2、样品的编号
取回各种物料的样品放入带有编号的取样盒中,并作好标识。
3、样品的加工
㈠、制样时,应先对所用的工具及设备如鄂板、磨盘、研样细筛等用刷子刷净,不应有其他样品粉末残留。
㈡、碎样时应尽量防止样品小块或粉末飞散,如果偶尔跳出大颗粒,必须拣回来,破碎的粒度一定要小于过筛的筛孔孔径,过筛时不能弃去筛余物。
㈢、要避免样品在制备过程中被沾污,因此要避免机械、器皿污染,样品和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㈣、制备好的合格样品应及时检验,不能立即检验的要及时封存保管,并做好标识。
4、样品的传递
㈠、原材料样品直接送至原材料试验员手中。
㈡、生、熟料样品放入带有时间编号的留样盒,然后全分、简分试验员到指定的留样盒中取样检验。
㈢、出磨水泥、出厂水泥、熟料样品取回后按时间顺序放入带有时间编号的留样盒中,然后物理组试验员根据试验需求到指定的留样盒中取样,进行物理检验。
5、样品的标识
㈠、生、熟料水泥样品放入带有时间编号的留样盒中。
㈡、物理组进行物理检验时,用标签作为标识以区分各种样品。
6、样品的保管
㈠、进厂原材料检验样品,在充分拌匀后分成两等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送至物资供应部以备复验。
㈡、生、熟料样品每日翻转留样盒,保存24小时。
㈢、出厂水泥检验样品,应充分拌匀后分成两等份,一份供本厂全套物理化学检验,一份按规定要求用双层食品塑料袋装好,放入密封的留样桶内,密封保存期为3个月。
㈣、留样应有留样条,留样条注明品种、强度等级、编号、包装日期,留样桶外应贴有封条,封条注明品种、强度等级、编号、出厂日期、封存日期,另外要填写相应的记录。
㈤、样品的处理:
①、日常检验的样品每日处理一次;
②、出厂水泥封存样在保存满三个月后进行处理。
标准溶液配制与复标制度
㈠、标准溶液由专人配制,标定后由他人复标。
㈡、每次的标定、复标数据必须详细记录。
㈢、配制标准溶液所用化学试剂必须是二级品(瓶签着色为红色、代号为AR)或二级品以上。
㈣、配制标准溶液时,必须将所配制的溶液进行粗配,然后至少放置24小时后再标定。
㈤、标准溶液每相隔十天检定一次,如发现误差,要及时校正。
㈥、装有标准溶液的试剂瓶都要贴好标签,标签上写明名称、浓度、日期。
检验和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㈠、操作人员必须充分了解掌握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
按操作规程操作,爱护使用好仪器设备,认真填写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记录。
㈡、操作人员与维护人员配合,搞好仪器设备的保养,经常保持油路畅
通、电路正常、机械完好,随时可以启动工作。
㈢、操作人员在试验前,必须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处于正常状态后方能进行试验,否则要进行调整。
日常的维护由操作者负责。
㈣、仪器设备有关电气方面的安装维护由专职电工负责,其他人不许随意安装、拆卸。
㈤、除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外,其他仪器设备完成试验后要切断电源。
㈥、要建立仪器档案、设备档案。
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型号、编号、使用或存放地点、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校准程序、维护和调试记录等。
㈦、水泥检验专用设备,由水泥专用仪器检定单位定期检定。
日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维护,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请有关检定单位协助解决。
㈧、自检人员由物理组长及专人担任。
此类设备包括(括号内为检定周期):
⒈胶砂搅拌机(12个月)由省建材计量部门检定
⒉胶砂振实台(12个月)由省建材计量部门检定
⒊净浆搅拌机(12个月)由省建材计量部门检定
注:
间隙内检(6个月)
⒋标准稠度与凝结时间测定仪(12个月)由省建材计量部门检定
⒌沸煮箱(12个月)由省建材计量部门检定
⒍养护箱(12个月)由省建材计量部门检定
⒎压力试验机(6个月)由阿城区计量部门检定
⒏抗折机(6个月)由阿城区计量部门检定
⒐分析天平(6个月)由阿城区计量部门检定
⒑架盘天平(6个月)由阿城区计量部门检定
以上设备仪器,由上级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定期检定,使用当中发现问题随时请检。
㈨、其它检验用仪器设备,按规定由使用单位自校,校准方法按本制规定执行。
此类设备包括:
⒈胶砂试模(12个月)
⒉抗压夹具(6个月)
⒊抗折夹具(6个月)
⒋钙铁仪(3个月)
⒌比表面积仪(6个月)
⒍0.080毫米方孔标准筛(150个样)
⒎玻璃仪器(使用前校正)
⒏工业分析仪(6个月)
㈩、由上级法定部门检定的设备,用其合格证标签直接贴在仪器设备上进行标志,无合格证标签的依据证书或校准记录。
确定其使用状态。
对备用或封存的设备应贴上“备用”或“封存”的标签。
对强度试验试模等不宜用标签进行标志的仪器设备,应以检定合格证书或校准记录做为依据。
(一)胶砂搅拌机的使用、维护和校准
1、首次使用前,一定要检查机器的电器接线是否正确,电器部分绝缘是否良好。
2、搅拌机运转时音响应正常,锅和叶片应平稳不得有明显的跳动现象。
3、要经常保持油箱内油量,定期换油,保持润滑油的清洁。
4、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电器控制箱的门盖要盖好,防止灰尘进入。
5、在操作中起落搅拌锅应轻起轻放。
6、当间隙<2mm、>4mm时,又无法调整时,应更换新的。
7、每年接受省级水泥检验专用仪器检定单位一次检定。
8、自检工作由物理组长和使用人员共同完成。
(二)胶砂振实台的使用、维护和校准
1、每月检查振实台的紧固螺丝,松紧要适宜、台面要保持水平。
电器装置绝缘应良好。
2、振实台的台面和底座底面应平行,开动后音响应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每月检查一次振实台空载是否在规定时间范围内(60次/60秒±2秒)。
4、每年接受一次省级水泥检验专用仪器检定单位一次检定。
(三)净浆搅拌机的使用、维护和校准
1、使用时搅拌机的声音应正常,搅拌锅和搅拌叶没有明显的跳动现象。
2、每月检查一次叶片尺寸及叶片与锅壁及锅底的间隙,若不符合标准应立即更换。
3、每年接受省级水泥检验专用仪器检定单位一次检定。
(四)标准稠度与凝结时间测定仪的使用、维护和校准
1、日常使用时,应保持试杆表面光滑平整,能靠自重自由下落,不得有紧涩和旷动现象。
2、每年接受省级水泥专用仪器检定单位一次检定。
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3、配套使用的试锥、试针、圆模等尺寸应符合《GB3350.6—82水泥物理检验仪器净浆标准稠度与凝结时间测定仪》中有关技术要求。
(五)比表面积测定仪的使用维护和校准
1、比表面积仪的校准按《GB8074—87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中有关规定进行。
2、每次使用时先进行漏气检查,如发现漏气应用活塞油脂加以密封。
3、试料层体积的测定每半年进行一次,更换新圆筒时应重新测定。
相差超过0.005cm3时应重新计算水泥试样重量,并重新测定仪器常数。
4、仪器常数半年测定一次,当圆筒的试料层体积改变及更换圆筒或应用的滤纸种类和质量改变时,应重新校准。
仪器常数允许误差2%,超过时,使用新校准的仪器常数。
(六)沸煮箱的使用、维护和校准
1、试验中应保证沸煮箱在30±5分钟内将箱内的水由室温升至沸腾,并保持沸腾状态3小时以上。
2、箱内加水量应适宜,保证整个试验过程中不需补充水量。
3、每年由省级水泥专用仪器检定单位检定一次。
(七)分析天平的使用、维护和校准
1、称量前应首先检查天平位置是否水平,各部件是否正常。
然后校正零点,或进行必要的调整。
2、被称量物质重量不可超过天平所规定的负荷限度。
扭动天平升降枢时,必须缓慢小心,防止天平大幅度摆动损伤刀口。
3、一定要在天平处于静止状态时,才能放上或取下被称物或砝码。
在天平各门关闭后,方可放下升降枢,观察读数。
4、被称物品的温度应与天平室的温度相平衡后,方可进行称量。
吸湿性、挥发性或腐蚀性的物质及液体,一定要放在容器内,将盖盖紧后再称量。
5、砝码只允许用天平镊子夹取,不得用手直接拿取,砝码用毕后,应放回砝码盒内原来的位置上。
6、在进行同一项的分析过程中,只允许使用同一天平和砝码。
7、天平内要保持干燥清洁。
经常更换干燥剂,用软毛刷拭去各部件的尘埃。
8、天平(分析天平与架盘天平)由上级技术监督部门每半年校准一次。
(八)铂器皿的使用和维护
铂俗称白金,其器皿有熔点高、化学性能稳定、高温不氧化、与单一的无机酸和多数化学试剂不起作用等特点。
但铂是稀少的贵金属,价格昂贵,使用应十分小心。
1、铂器皿加热时应当在电炉内(若在硅碳棒电炉内,应有必要的通气装置,防止铂的碳化)或煤气灯的氧化焰上灼烧。
禁止使用还原性火焰或发烟、发黄光的火焰,亦不准接触蓝色火焰。
2、不得在铂器皿中熔融或加热碱金属氧化物及氢氧化物,含磷、含碳和含大量硫化物的物质以及含重金属的样品(如铅、锡、锑、砷、汞、铜等)。
3、高温下不许使用大量过氧化钠、氢氧化钠(钾)作熔剂,灼烧时器皿应放在素烧陶瓷管架或石棉板上,要用带有铂尖的钳子轻轻夹取。
4、铂器皿中不允许处理卤素或分解出卤素的物质,如王水、溴水及盐酸和氧化剂的混合物(如盐酸和二氧化锰共热时有氯气逸出)。
5、成份不明的物质不要用铂器皿加热或熔融。
6、铂器皿的清洗方法:
A、一般情况可用稀盐酸(1:
5)溶液加热。
B、如器皿上粘有脏物时,可用焦硫酸钾或碳酸钠熔融除去。
C、如有轻微腐蚀,可用圆粒细海砂轻轻抹擦腐蚀部分。
7、在使用铂器皿时要防止其变形,因此不应使灼热的铂器皿骤然投入冷水中冷却,在脱熔块时,不能用硬物在皿内刮取。
由高温中取出的铂皿锅要放在干净的石棉垫板上。
8、已变形的铂坩锅或皿可用形状相吻合的木模校正(但已变脆的碳化铂部分切勿用力校正)。
(九)高温炉及其数显调节仪
1、质检部用的高温炉必须配有数显调节仪。
2、使用前必须接好地线,高温炉应安装在牢固的台面上。
3、热电偶要插入炉堂的中部,并防止偶端与炉壁接触。
开启电源后,应将数显调节仪调至所需温度。
4、电炉升至规定温度后,数显调节仪应能自动控制并保温,否则应切断电源进行检查,不得继续使用。
5、送入或取出灼烧物时,最好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6、禁止熔融和灼烧沉淀在同一炉内进行,不得在炉内灰化滤纸,容易飞溅的溶剂,更不能直接放在炉中熔融,要避免热电偶端被飞溅的熔融物沾污。
(十)烘干箱及温度计的使用、维护和校准
1、调节导电温度计时,应使金属浮子的上端平面与所需温度刻度成一横线。
2、带腐蚀性及易燃性的物品禁止放入箱内干燥,以免引起爆炸或损坏。
3、使用者不得任意拆卸机件,以免损坏箱内电气线路,发生故障时,应由电工修理。
4、导电温度计校准与一般水银温度计相同。
5、烘干箱及温度计每年由技术监督部门检定一次。
(十一)试验用秒表、游标卡尺、台称等需技术监督部门检定的仪器,按规定周期由上级技术监督部门检定。
(十二)压力试验机的使用、维护和校准
1、压力试验机每半年请计量部门检定一次,误差不得超过±2.0%。
2、压力机用油每年至少更换一次,所用的油质应符合压力机说明书上的要求。
3、经常检查储油箱的储油量是否正常,油箱管接头有无松动,防止漏油。
观察油罐溢油情况是否正常。
4、经常注意被动指针的弹性垫圈是否松动,加荷过程指针是否平稳,如有抖动应检查原因,尤其注意测力摆杆仰程不准超过最大限度,指针旋转不准超过一周。
5、抗压夹具有球座应保持润滑灵敏,夹具压板尺寸40×40±0.1mm,加压板面必须磨平。
6、使用完毕要彻底擦试机器各部分,套上罩子,防止灰尘侵入。
(十三)抗折试验机的使用、维护和校准
1、抗折试验机要保持水平安放,定期检查设备的灵敏度。
2、定期检查抗折夹具的尺寸和要求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
3、更换夹具时,应先做对比试验。
4、刀口上不准抹油,磨损后应及时更换。
5、抗折试验机每半年由上级技术监督部门检定一次。
(十四)0.080毫米方孔标准筛的使用、维护和校准
1、更换新筛或筛150个样品以后,都要进行校验,校验误差在±0.2%范围内可继续使用,在±0.2~0.5%范围内,采用校正系数的方法调整,误差超过±0.5%时清洗,清洗后再校验,如误差不超±0.5%时,可用加校正系数的方法调整,校正系数超出0.80~1.20范围时,应更换新筛。
2、筛子应保持清洁。
常用的筛子应保存在水中,一般在使用20~30次后需用0.3~0.5mol/L的醋酸或食醋进行清洗。
3、筛子的校验方法:
①用一种已知0.08mm标准筛筛余百分数的粉状试样,作为标准样,按标准GB1345—91中第六章操作程序测定标准样在试验筛上的筛余成分数。
②试验筛修正系数按式(B1)计算C=B1式中C—试验筛修正系数;Fn—标准样给定的筛余百分数;Ft—标准样在试验筛上的筛余百分数%修正系数计算至0.01。
注:
修正系数C超过0.80~1.20的试验筛作废。
③试验筛余百分数结果修正按式(B2)计算:
Fc=C、F
B2式中Fc试样修正后的筛余百分数%;C—试验筛修正系数;F—试样修正前的筛余百分数%。
(十五)胶砂试模的使用、维护和校准
1、胶砂试模使用前应涂上少量润滑油,以利于脱模。
2、脱模以后,立即将各部分擦试干净,组装时在两端板和两边隔板与底座的接触面应涂上少量黄干油,以防止成型时漏浆。
3、组装时应注意对号组装,备下次使用。
4、每半年对试模进行一次校准,严格按照GB3350.5—82标准中技术要
求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用。
(十六)抗压夹具的校准
1、使用中的抗压夹具每月与选定的标准夹具做一次夹具对比试验,如有问题则不能使用。
2、抗压夹具的技术要求要符合《JC/T683—1997》的规定。
3、抗压夹具由物理组长、强度试验员负责进行校准,校准记录由技术人员审核后,确定该抗压夹具是否能继续使用。
(十七)抗折夹具的校准
1、在用的抗折夹具与选定的标准夹具每月进行一次对比试验,确保使用中的抗折夹具符合《GB3350.3—82抗折夹具》中的有关规定。
2、抗折夹具由物理组长、强度试验员负责进行校准,校准记录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确定该抗压夹具是否能继续使用。
(十八)养护箱的使用、维护和校准
1、保证水箱内的水量适宜,防止无水而烧毁加热器。
2、调节控温仪及控湿仪选择盘刻度,使温度控制在20℃,波动范围不得超过20±1℃;湿度要求在不小于90%。
3、每天由试验员记录箱内温湿度情况。
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4、每月由维修人员和技术人员检查一次养护箱工作状态,做好记录。
(十九)玻璃仪器的校准
1、玻璃仪器的校准包括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的校准,校准在使用前进行,必要时进行不定期校准。
2、采用重量法进行校准,校准程序参考质检部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3、校准由全分组长和技术员共同完成,校准结果详细记录,并做好标识。
4、允许误差
250ml、500ml容量瓶以校正好的移液管进行校正。
校正方法《水泥化验室工作手册》为准。
容积ml
滴定管
全部或部分允许误差(ml)
移液管
容量瓶
25
±0.04
±0.04
50
±0.05
±0.05
1000
±0.40
2000
±0.60
(二十)工业分析仪的校准
选择二种以上国家一级标准样,每种煤样取两个子样,每次试验共四个子样,至少三次以上的试验,检查每次试验的重复性以及三次试验的再现性,若在下表范围内,即可继续使用,否则,请公司家派技术人员来进行调整。
测定结果重复性和再现性(国家标准GB212-91)
水分
挥发分
灰分
<5
5~10
>10
<20
20~40
>40
<15
15~30
>30
重复性(ad%)
0.2
0.3
0.4
0.30
0.50
0.80
0.20
0.30
0.50
再现性(d%)
※
※
※
0.50
1.00
1.50
0.30
0.50
0.70
水泥标准砂及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1、采购化学试剂和水泥标准砂时,应提前作好采购计划,并经主管负责人批准。
2、计划应写明:
品名、规格、等级以及生产公司家等。
3、购进的化学试剂或水泥标准砂,要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验收,严禁购进和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化学试剂和标准砂。
4、配制标准溶液所用的标准物质应为二级品以上的化学试剂。
5、水泥标准砂必须使用国家定点生产的ISO标准砂,而且必须在国家定点销售部门购买。
6、水泥标准砂在运输及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严防破损,存放中要谨防潮湿。
7、使用前要称量并记录,超出误差的不能使用。
8、化学试剂要按易爆炸品、易燃品、氧化剂、剧毒品、腐蚀性药品分类存放。
9、化学试剂及水泥标准砂,要有专人领用,并作好记录。
抽查对比制度
1、定期向省质量监督检验站送样品,进行对比验证检验,不断提高检验水平,同时接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监督,每两月送一个样品。
2、积极参加国家或省建材行业检验机构组织的物理检验和化学分析大对比。
3、为了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复演性,加强检验人员的责任心,由专人组织各项检验岗位人员的密码抽查和检验考核。
抽查次数:
生产控制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4个样品;
化学分析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2个样品;
单项物理检验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4个样品;
强度检验岗位每月不少于2个样品;
同一岗位的对比检验(操作)每月应进行一次。
4、水泥及原燃材料质量检验的各种试验、检验方法要严格执行有关标准。
其允许误差(见附表5)
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和检验报告的填写、编制、审核制度
1、原始记录和台帐除采用省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表格外,也可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自定。
2、各项检验原始记录和分类台帐的填写必须清晰,不得任意涂改。
当有错误需要改正时,应在错误数字上划一条或二条横杠(保持原错误的数字能看清楚),并加盖更改人的印章,将更正的数字写在其上方。
涉及出厂水泥(熟料)检验记录的更改须有质检部部长签字。
3、质量检验数据要及时整理分析,每月有分析小结并提出改进意见。
全年要有专题总结。
4、质量月报、年报要按国家统一表格填报齐全,月报于每月10日前,年报于下年2月10日前报有关相应的管理部门。
5、检验报告采用省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编写规范、内容完整、数据与判定准确、幅面整洁、字迹工整,并有质检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6、原始记录、台帐、检验报告应装订成册,专人保管,保存三年,按文件管理程序进行处理。
7、出厂水泥(熟料)台帐按公司规定,在规定时间移交公司档案室,长期保存。
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为了不断提高质检部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化验人员的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2、年初制定出本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报公司部门审批。
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可以增加临时的培训内容。
3、培训计划一经审批,要编制出内部培训教材,培训时填写必要的培训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教师、内容及考核成绩。
4、培训后将培训的相关记录送交公司有关部门存档。
5、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应安排补充培训并考核,对两次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调离现职,另行安排工作。
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检验质量事故的类别
㈠、检验质量事故是指在质量检验工作中由于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检测仪器设备发生问题,试剂配制不准,操作失误以及计算差错等而引起报出错误的检测结果。
㈡、按检测结果的误差大小程度分为一般检验质量事故、严重检验质量事故、重大检验质量事故三类。
2、检验质量事故类别的划分标准
㈠、一般检验质量事故
⒈检验项目月抽查合格率比计划指标低10%以上者。
⒉对比、复验结果超过允许误差1.2倍者。
⒊因比面积仪校准不准确或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变化未及时发现引起系统误差超过20m2/kg者。
⒋因细度筛校准不准确或在使用过程中筛孔堵塞,筛布破漏未及时发现处理引起系统误差超过1.0%(绝对误差)达4小时者。
㈡、严重质量检验事故
⒈各项检验项目月抽查合格率比计划指标低20%以上者。
⒉各项对比、复验结果超过允许误差1.5倍者。
⒊因各种试剂和标准溶液配制标定不准确或浓度变化未及时发现造成熟料CaO产生0.35%系统误差;熟料Fe2O3产生0.25%系统误差;熟料f-CaO产
0.45%系统误差;水泥SO3产生0.30%系统误差达8小时者。
⒋因钙铁仪校准不准确或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变化造成CaO产生0.35%系统误差;生料Fe2O3产生0.25%系统误差达4小时者。
㈢、重大检验质量事故
⒈各项检验项目月抽查合格率比计划指标低30%者。
⒉各项对比、复验结果超过允许误差2倍者。
⒊水泥物理检验与省站对比合格率低50%者。
⒋出厂水泥物理、化学质量指标自检不合格、经省质检站检验合格者。
凡本标准未列出的,但检验误差较大,且影响较大的,可依据情节由质检部认定为不同类别的检验质量事故。
3、检验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及责任
㈠、当检验质量事故发生后,质检部主管检验工作的人员应迅速将《检验质量事故通知单》发给事故班组,事故班组在接到《检验质量事故通知单》后迅速查清发生原因及责任者,并于3日内填写《检验质量事故通知单》上报质检部,由主管检验工作的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召开评议会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质检部。
㈡、凡发生一次一般检验质量事故,扣罚工资20元。
㈢、凡发生一次严重检验质量事故,扣罚工资30元。
㈣、凡发生一次重大检验质量事故,扣罚工资30~60元,并视情节调整其工作岗位。
安全防火制度
1、不准私自使用电炉,外来人更不准使用(包括烧水做饭及脸盆放在电炉上热水)。
2、任何人不准在室内喝酒、打扑克、下象棋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
3、不准用湿手关闭电源,人走电断。
4、电器开关和电炉附近严禁放任何物品。
5、不准在电炉上直接引火。
6、室内一切电器设备不得随意拆动和修理,有故障请电工修理。
7、不准使用任何化验器材作饮具。
8、不许把小孩带入工作岗位。
9、时刻注意不要把水洒在电器上,以防漏电。
10、严禁用铁刷毛刷清扫电源。
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按情节给予罚款处理。
如不按规定办,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个人负责。
化验室安全技术注意事项
一、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各岗位接班时首先检查有无安全事故隐患,特别是电器设备更应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处理。
2、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并严格执行领取、发放和使用制度。
3、非本岗位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动用。
二、细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取样员去车间取样,必须戴安全帽,上下楼梯时必须手扶栏杆,以防摔倒。
2、取样员严禁在绞刀盖上行走。
必须站在绞刀盖上取样时要铺上防护板,严禁冒险作业。
3、取熟料样时,应远离运转的机械,注意清除脚下的熟料粒,以防被机械碰着、烫伤或滑倒。
4、往电炉上放取干燥铁盒时,应该用胶皮板绝缘,以防触电。
5、绞刀上的取样孔堵塞时,严禁用手去取,也不许用金属棍去捅,要用细的帚棍去捅开。
三、化学分析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化学药品前,必须了解其性能,以防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溅蚀、烧伤和中毒。
2、严禁把易燃、易炸药品放在电炉和其它加热设备附近,并禁止在存放易燃、易炸药品场所内点火和吸烟。
3、凡试验中能产生有毒气体的操作应一律在通风橱内进行。
4、使用颚式、圆盘、各种破碎机时,应按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