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物电梯型式试验要求分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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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物电梯型式试验要求分解

附件J

 

杂物电梯型式试验要求

 

J1适用范围

本附件适用于杂物电梯的型式试验。

 

J2引用标准

GB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J3名词术语

本附件采用J2引用标准和本节确定的术语。

J3.1开门型式

杂物电梯门开启的方式,包括手动垂直滑动门、自动垂直滑动门、手动水平滑动门、自动水平滑动门等。

 

J4主要参数和配置的适用原则

J4.1主要参数变化

杂物电梯额定载重量增大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J4.2配置变化

杂物电梯下列情况之一的配置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1)驱动方式(曳引、强制、液压驱动)改变;

(2)控制柜布置区域(井道内、井道外)改变。

J4.3适用范围

杂物电梯适用的参数范围和配置见表J-1。

表J-1杂物电梯适用参数范围和配置表

额定载重量

kg

驱动方式

控制柜布置区域

J5技术文件要求与审查

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对申请单位按照本节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本规则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J5.1主要设计图样

(1)产品图纸目录、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构部件装配图;

(2)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气符号说明(元器件代号表)等;

(3)液压杂物电梯液压系统原理图、液压元件代号说明。

J5.2设计计算书

(1)限速器选型计算,限速器绳或安全绳安全系数计算;

(2)安全钳选型计算;

(3)缓冲器选型计算;

(4)限速切断阀的选型计算;

(5)悬挂装置安全系数计算,曳引轮、滑轮或卷筒的节圆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计算,手动盘车力计算,卷筒放绳角计算;

(6)曳引条件计算;

(7)轿架的受力强度计算(应考虑电梯正常运行、安全钳动作、限速切断阀动作、夹紧装置动作、棘爪装置动作);

(8)导轨计算;

(9)轿厢有效面积计算,自动搭接地坎受力强度计算;

(10)垂直滑动层门悬挂件的安全系数、悬挂绳轮直径与绳径比值的计算;

(11)液压杂物电梯满载压力计算;

(12)液压杂物电梯缸筒和柱塞安全系数计算;

(13)液压杂物电梯硬管和附件安全系数计算;

(14)液压杂物电梯软管安全系数计算;

(15)液压杂物电梯用于套筒式液压缸机械同步的钢丝绳或链条安全系数计算

J5.3产品合格证明及说明文件

(1)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3)电气故障防护说明;

(4)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调试证书;

(5)防止轿厢坠落、超速下行和沉降的保护措施;

(6)是否允许人员进入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和轿顶的说明。

J5.4部件证明文件

J5.4.1型式试验证明文件

限速器、安全钳、门锁装置(若满足层门锁紧无需电气证实的条件,则不需要型式试验证明)、驱动主机、控制柜、绳头组合(或链条端接装置)、液压泵站、缓冲器、限速切断阀、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与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等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和证书复印件。

J5.4.2其他证明文件

(1)随行电缆结构型式的证明;

(2)悬挂装置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3)液压杂物电梯的软管出厂合格证,软管总成能够承受5倍满载压力而不被破坏的试验记录;

(4)液压杂物电梯液压油牌号、型号;

(5)部件外壳防护等级证明(需要一定外壳防护等级时)。

J5.5机器设备间、井道

J5.5.1布置说明及图示

机房的位置和主要尺寸,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的布置和尺寸,井道平面布置图和井道立面图,井道顶层和底坑空间计算示意图,井道下方存在的任何可进入空间的布置图,进入机房、底坑的通道,底坑地面的设计要求,机房和维修保养作业空间的位置和尺寸计算示意图,驱动主机的布置位置,悬挂系统的布置,控制柜的安装位置。

J5.5.2结构受力

机房地板受力要求,底坑地面受力要求,使用膨胀螺栓时对井道壁的要求。

J5.5.3井道内各部件之间的间隙和保护

井道内需维护、调节或检修的任一部件到层门地坎的距离,若需设置GB25194§5.2.4.2所规定的装置,要确认该装置是否符合GB25194§9.7.4的规定,同时该装置在顶层高度范围停止轿厢时,应保证在轿顶以上有1.80m的自由垂直距离。

轿厢与层门或层门框架之间的间隙,对重(或平衡重)运行区域防护的要求和简图。

J5.5.4导轨

导轨型号、摩擦面的尺寸和表面加工方式,导轨润滑的要求。

J5.5.5机房、井道的其他要求

机房、井道和底坑的专用要求,同一井道内杂物电梯之间或杂物电梯与相邻电梯间的防护措施,底坑下部空间的防护措施,对重运行区域的防护措施,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要求,井道的通风要求,机房的照明、电源插座和起吊设施的要求和示意图。

J5.6悬挂装置

悬挂钢丝绳的型号、直径、根数、破断载荷,悬挂链条的型号规格、节距和破断载荷,悬挂系统端接方式和张力平衡的安装或设计图。

J5.7轿厢和门系统

轿厢内部尺寸图,轿厢护脚板的安装和尺寸图,自动搭接地坎的安装和尺寸图,轿门型式和开门净尺寸,层门型式、开门方式和净尺寸,开锁区域的尺寸说明图示,门系统剪切危险的防护设计文件,门导向装置结构,层门、轿门地坎设计及安装,门板悬挂装置和导向装置简图,层门门锁装置的结构和安装示意图。

J5.8整机的连续运行试验记录和报告

制造单位自行完成的,试验样机10000次连续运行的试验方案、记录、报告及其真实性声明。

连续运行试验方案、详细记录、总结报告等应满足J5.8.1和J5.8.2的要求。

J5.8.1连续运行试验方案

连续运行试验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试验起止时间、具体试验日程;

(2)试验人员配置;

(3)试验工况;

(4)试验记录内容;

(5)建议的抽查见证点。

试验方案在试验开始前应当取得型式试验机构的确认。

J5.8.2连续运行试验技术要求

制造单位在开始试验前应当书面通知型式试验机构,在制造单位进行连续运行试验过程中,应约请型式试验机构到现场抽查1次(若型式试验机构能实时获得该样机运行试验的图像等信息,也可不到现场进行抽查),型式试验机构应记录其见证试验情况,连续运行试验结束后,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在同一台样机上进行其他项目的试验。

 

连续运行试验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1)内容不少于附件G第G.5.11.2

(1)条所规定的内容;

(2)试验前,应当在控制线路中安装计数器,记录杂物电梯运行次数,以杂物电梯每完成一个全过程运行为一次,即启动-运行-停止;

(3)试验期间,杂物电梯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保养,不允许带故障运行;

(4)以额定载重量和额定速度上行试验次数不应少于2500次。

除正常维护保养和故障恢复时间之外试验应连续进行,10000次试验应在30天内完成;

(5)运行期间故障次数不应超过5次,每次故障修复时间不应超过1h。

由于杂物电梯本身原因造成的停机或不符合本附件规定的整机性能要求的非正常运行,均视为故障。

J5.9适用产品技术文件

申请单位可以在本附件规定的范围内提出适用申请,并提交适用产品与试验样机存在不同的本附件J5.1至J5.7的相关技术文件。

型式试验机构根据适用产品技术文件审查情况决定所能给出的适用范围。

J6样机检查与试验

J6.1电气装置及保护

J6.1.1主开关

应符合GB25194§13.4的规定。

J6.1.2停止装置

应符合GB25194§14.2.2的规定。

J6.1.3极限开关

应符合GB25194§10.5的规定。

J6.1.4断相错相保护

(1)电梯应当具备供电系统断相和错相保护功能。

当电梯供电电路出现断相或错相时,电梯应当停止运行并保持停止状态。

(2)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设错相保护功能。

 

J6.1.5停止驱动主机以及检查其停止状态

应符合附件G第6.1.5条的规定。

J6.1.6制动器的供电

应符合GB25194§12.2.3的规定。

J6.1.7安全回路接地故障防护

应符合GB25194§14.1.1.3的规定。

J6.1.8电气安全装置及其动作

应符合GB25194§14.1.2.1.1、§14.1.2.1.3、§14.1.2.1.5、§14.1.2.1.7、§14.1.2.4和§14.1.2.5的规定。

J6.1.9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

应符合GB25194§12.2.8或§12.3.12的规定。

J6.1.10电动机的保护

应符合GB25194§13.3的规定。

J6.1.11松绳检查

应符合GB25194§12.2.7或§12.3.13的规定。

J6.1.12电气防护

(1)在机房内,应采用防护罩壳以防止直接触电。

所用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2X;

(2)电气安装的绝缘电阻应符合GB25194§13.1.3的规定;

(3)控制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压值应符合GB25194§13.1.4的规定;

(4)电梯供电的中性导体(N,零线)和保护导体(PE,地线)应当始终分开;

(5)门电气安全装置导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0.75mm2;

(6)主开关断开后带电端子的标记应符合GB25194§13.5.3.3的规定;

(7)安全电路的连接器件和插接式装置应符合GB25194§13.5.4的规定。

J6.1.13安全触点

应符合GB25194§14.1.2.2的规定。

J6.1.14安全电路

应符合GB25194§14.1.2.3的规定。

J6.1.15接触器和接触器式继电器

应符合GB25194§13.2.1的规定。

J6.1.16连接在电气安全装置之后的装置

应符合GB25194§13.2.2.3的规定。

J6.1.17照明与插座电源

应符合GB25194§13.6的规定。

J6.1.18液压系统液压油的过热保护

应符合GB25194§12.3.14的规定。

J6.2杂物电梯运行控制

J6.2.1正常运行控制

应符合GB25194§14.2.1.1的规定。

J6.2.2门未关闭和未锁紧情况下的平层、再平层和防沉降控制

应符合GB25194§14.2.1.2和§14.2.1.3的规定。

J6.2.3优先权控制

应符合GB25194§14.2.3的规定。

J6.2.4紧急操作

应符合GB25194§12.2.4或§12.3.9的规定。

J6.3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

J6.3.1防止轿厢坠落、超速下降、沉降及防止对重或平衡重自由坠落的保护措施

应符合GB25194§9.7的规定。

J6.3.2安全钳

应符合GB25194§9.8的规定。

J6.3.3由限速器触发

应符合GB25194§9.9.1、§9.9.2和§9.9.4的规定。

J6.3.4由安全绳触发

应符合GB25194§9.9.1、§9.9.3和§9.9.4的规定。

J6.3.5由悬挂装置断裂触发

应符合GB25194§9.9.1和§9.9.5的规定。

J6.3.6缓冲器和限位挡块

应符合GB25194§10.3或§10.4的规定。

J6.3.7驱动主机

(1)电力驱动杂物电梯的驱动主机应符合GB25194§12.1、§12.2.1和§12.2.3.1的规定;

(2)液压杂物电梯的驱动主机应符合GB25194§12.1和§12.3.1的规定。

J6.3.8安全防护

(1)曳引轮、滑轮和链轮的防护应符合GB25194§9.6的规定;

(2)机械部件的防护应符合GB25194§12.2.9的规定。

J6.3.9液压控制及安全装置

J6.3.9.1截止阀

应符合GB25194§12.3.5.1的规定。

J6.3.9.2单向阀

应符合GB25194§12.3.5.2的规定。

J6.3.9.3溢流阀

应符合GB25194§12.3.5.3的规定。

J6.3.9.4方向阀

应符合GB25194§12.3.5.4的规定。

J6.3.9.5限速切断阀(破裂阀)

应符合GB25194§12.3.5.5的规定。

J6.3.9.6节流阀、单向节流阀

应符合GB25194§12.3.5.6的规定。

J6.3.9.7滤油器

应符合GB25194§12.3.5.7的规定。

J6.3.9.8液压系统压力检查

应符合GB25194§12.3.6的规定。

J6.3.9.9油箱

应符合GB25194§12.3.7的规定。

J6.3.10液压缸和管路配置

J6.3.10.1液压缸

应符合GB25194§12.3.2.2.1、§12.3.2.2.4、§12.3.2.2.5、§12.3.2.3.1、§12.3.2.3.2、§12.3.2.4和§12.3.2.5的规定。

J6.3.10.2管路配置

应符合GB25194§12.3.3.1、§12.3.3.3.3和§12.3.3.3.4的规定。

J6.3.11安全标记及警告说明

应符合GB25194§15的规定。

J6.4悬挂系统

J6.4.1悬挂装置

应符合GB25194§9.1的规定。

J6.4.2悬挂系统端接装置

应符合GB25194§9.2.2的规定。

J6.4.3强制驱动杂物电梯钢丝绳卷绕

应符合GB25194§9.4的规定。

J6.4.4钢丝绳或链条之间的载荷分布

应符合GB25194§9.5的规定。

J6.5层门和轿门系统

J6.5.1层门间隙

应符合GB25194§7.1的规定。

J6.5.2层门及其框架的强度

应符合GB25194§7.2的规定。

J6.5.3层门入口的高度和宽度

轿厢入口净尺寸不应小于所对应的层门入口净尺寸。

J6.5.4层站地坎

应符合GB25194§7.4.1的规定。

J6.5.5层门导向装置

应符合GB25194§7.4.2的规定。

J6.5.6垂直滑动层门的悬挂装置

应符合GB25194§7.4.3的规定。

J6.5.7与层门运动相关的保护

应符合GB25194§7.5的规定。

J6.5.8层站局部照明和“轿厢在此”信号

应符合GB25194§7.6的规定。

J6.5.9层门锁紧和关闭的检查

应符合GB25194§7.7的规定。

J6.5.10轿厢入口

应符合GB25194§8.5的规定。

J6.5.11轿门

应符合GB25194§8.6的规定。

J6.5.12轿门运动过程中的保护

应符合GB25194§8.7的规定。

J6.6轿厢、对重、平衡重及导轨系统

J6.6.1轿厢

J6.6.1.1轿厢尺寸及额定载重量

应符合GB25194§8.1和§8.2的规定。

J6.6.1.2轿壁、轿厢地板和轿顶

应符合GB25194§8.3的规定。

J6.6.1.3护脚板和自动搭接地坎

应符合GB25194§8.4的规定。

J6.6.2对重和平衡重

应符合GB25194§8.8的规定。

J6.6.3导轨系统

应符合GB25194§10.1.2和§10.2的规定。

J6.7轿厢运行速度

应符合GB25194§12.2.5和§12.3.8的规定。

对于强制驱动杂物电梯,额定速度不应大于0.63m/s。

J6.8制动系统

应符合GB25194附录D.2d)的规定。

J6.9曳引能力

应符合GB25194附录D.2h)的1)及2)的规定。

J6.10防坠落装置机构联动试验

J6.10.1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应符合GB25194附录D.2j)的规定。

J6.10.2对重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应符合GB25194附录D.2k)的规定。

J6.10.3悬吊机构失效或安全绳触发的安全钳联动试验

轿厢均匀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载荷,人为触发悬吊机构或者安全绳使安全钳动作,轿厢应该可靠制停。

J6.11液压杂物电梯的附加试验

J6.11.1溢流阀

应符合GB25194附录D.2n)的规定。

J6.11.2限速切断阀(破裂阀)动作试验

应符合GB25194附录D.2o)的规定。

J6.11.3压力试验

应符合GB25194附录D.2q)的规定。

J6.11.4沉降试验

应符合GB25194附录D.2r)的规定。

J6.11.5电气防沉降系统

应符合GB25194附录D.2u)的规定。

 

J7样机配置及技术参数表

见表J-2。

表J-2样机配置及技术参数表

型号名称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驱动方式

悬挂装置

控制柜型号

制造单位

控制柜布置区域

调速方式

控制方式

控制装置型号

制造单位

调速装置型号

制造单位

驱动主机型号

减速比

制造单位

电机型号

功率

kW

制造单位

电机转速

r/min

电压

V

电流

A

驱动轮节径

mm

绕绳方式

悬挂比(绕绳比)

悬挂绳结构(型号)

悬挂绳数量

轿厢悬吊方式

层门型式

轿门型式

防止轿厢坠落或超速下降的措施

防沉降的

措施

限速器型号

动作速度

m/s

制造单位

安全钳型号

型式

制造单位

缓冲器型号

型式

制造单位

门锁装置型号

制造单位

限速切断阀型号

制造单位

液压泵站型号

满载工作压力

MPa

制造单位

液压缸型号

柱塞直径

mm

制造单位

轿厢尺寸

mm

井道尺寸

mm

层/站数

提升高度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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