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场的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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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石场的规章制度
采石场的规章制度
【篇一:
采石场管理制度大全】
公司例会制度
例会是有效实施各项管理的重要会议,有利于公司领导及时准确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同时也增强部门的相互了解,促进彼此工作密切配合。
1、管理层人员例会每月举行一次,由办公室主任召集,总经理主持,管理层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例会内容:
报告工作、总结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宣布有关决议、进行工作沟通、基层向公司提出有关要求、进行问题研究和讨论、围绕发展征询大家意见、选定专题进行管理层培训等。
2、职工例会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由办公室主任召集并主持,公司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全体职工参加。
内容:
总结成绩、提出问题及注意事项、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开展有关业务培训、表扬好人好事、宣布有关决议、讨论有关问题等。
3、凡遇例会日期,具体举行时间临时确定,如有更为重大的事项冲击,顺延时间也必须召开。
4、凡遇召开例会,应出席的必须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请假批准方能缺席,否则视为缺勤。
5、例会召开前一天,由办公室主任提醒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早作准备,不开无准备之会。
本制度自2013年8月15日起施行。
公司职工考勤制度
为标准公司职工劳动纪律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职工请假需提前一天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但因突发事件不能先行请假的,应迅速向主管领导报告,并由主管领导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1〕请假2天〔含2天〕以内的,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2〕请假3天〔含3天〕以上的,报请主管领导核准,公司领导批准。
3〕请假后执行逾期的,除得到合理解释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外,其余均视为旷工。
4〕请假期间,停发有关工资、奖金。
5〕职工因公出差,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否则不得报销一切费用。
6〕请假理由不充分或缺岗后有可能阻碍工作者,可酌情不准假、缩短假期、或令其延期请假。
7〕搅拌站职工请假,一律由站长审批。
2、职工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理:
1〕迟到或早退的处理:
未经履行请假手续未按常规时间到岗或提前离岗对工作造成一定耽误的即视为迟到或早退。
〔住在站内上行政班的,上午8:
30至12:
00,下午2:
30至6:
00,住在站外的上午可推迟到9:
00上班〕对迟到
警告1次的处分。
2〕职工旷工的处理:
未经请假批准或假期已满未经续假批准而擅自不到岗位的视为旷工,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及奖金。
无故连续旷工达3天或全月累计旷工达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0天者,公司对其予以辞退。
上班期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缺勤对待,其缺勤类型视时间长短而定。
本制度自2013年8月15日起施行。
公司职工奖惩制度
为调动全体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加强责任感,“以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为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职工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公司以此两方面为基础,对职工进行工作考评及实施褒贬。
2、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领取当月基本工资,如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当月则予以奖励,如所做工作对公司具有突出奉献,当月则予以重奖。
反之,工作如出现失误,对公司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当月则对其实施处罚,出现重大失误,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当月则对其实施重罚。
3、一般奖励每人次200-400元,重奖每人次500-1000元,一般处罚每人次200-400元,重罚每人次500-1000元。
4、连续三次获一般奖励,则追加一次重奖以资鼓励,如一年累计获得两次重奖,公司则对其调增月工资标准:
一年内,连续三次受一般处罚,则追加一次重罚以示警戒,之后,无论再受一般处罚或重罚,如再发生一般失误或重大失误,公司则对其予以辞退;一年内如连续两次发生重大失误,公司则对其予以辞退,如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重大失误,公司对其予以辞退。
5、几种情况的界定:
“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即比一般
完成任务要突出,有的从量化标准可看到,起码是超额完成任务,没有量化标准的,至少在职工中有较好的反响;“具有突出奉献”的,在职工中好的反响更是明显,有的还有数据说明,或看得见摸得着。
如有上述情况及其人,部门负责人搜集后向公司申报,公司通过调查考评予以认定。
工作出现失误“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及“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其界定方式可参考上述。
6、以上条款,解释权在公司。
本制度自2013年8月15日起施行。
【篇二:
采石场规章制度】
采石场规章制度
一、采石场所有工人都要服从工作安排,按分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得结帮成伙,把生产进度搞上去。
二、工人在工休时间尽量保证休息,不得吵闹喧哗,防碍他人休息,为下班资工作提供良好的休息环境。
三、工地严禁进行赌博活动,严禁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所严令禁止的行为。
采石场工人不得随便去藏民家中串门、做客,不得捕杀旱獭等野生动物。
四、上班工人在上班作业前严禁喝酒,必须合理佩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
工人在从事所安排工作时,必须注意自身安全,观察周围环境变化,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即“三不伤害”原则。
五、采石场工人必须对自己及周围人员的情绪和身体状况及时观查,了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反应、汇报,做好对高原病的预防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采石场工人在工休时间必须做好自身及帐篷内外的卫生,同时做好防火,防煤烟中毒工作。
剩菜、剩饭、垃圾不应随便乱倒,保护高原生态环境。
七、违反上述条款者,采石场场部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辞退处理。
【篇三:
采石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采石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检查生产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的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采取有效错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工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
6、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陪训。
7、催促检查本单位按安全生产共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遇有危险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采取果断错施进行处理,不得延误。
8、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0、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讦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1、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告矿山事故,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和调查处理。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报告、监控和整改制度为了认真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生产安全顺利和进行,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安全管理目标,按国家的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要组织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特别是节假日前后、雨季及特殊情况出现时加强检查力度。
二、每月进行两次定期安全检查。
三、每天上班预先检查职工是否正确使用个人防化用品,是否违章上岗,发现有违章上岗现象必须坚决制止。
四、每天班前、班间、班后须对各作业岗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
违章作业及时制止,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五、对检查出的隐患必须有记录;重大隐患须报告、整改方案,作到“三定”,即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督办人,必须有整改回复书,验收记录签字;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进行监控,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报上级处理,情况危急的及时撤除现场人员。
六、企业、班组须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安全检查记录。
七、各类安全检查资料必须分类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八、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需建立台帐。
伤亡事故报告、抢救和处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
得隐瞒不报、慌称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消灭有关
证据”等规定。
遵照国家颁发的有关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规定,结
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现场人员应当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必须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及时的医疗救治,并做好相应工作。
二、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情况、简要经过和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急性中毒事故还应当报告卫生部门。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任何入不得擅自移动或者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态扩大,确需移动现场部分物件时,必须采取设置标志、绘制现场图、拍照或者录像等保护措施。
四、轻伤事故由经理、班组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明确责任,作出处理意见,制定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后书面报告报告企业。
五、重伤事故由企业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参加事故
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旋,及时监督检查
执行并书面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六、重大伤亡事故,企业应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调查,对事
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整改防范措施,由本人企业负责组织
落实及完成。
七、伤亡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即事
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
有整改措施或措施不完善不放过;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没有受到处
理不放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保证生产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企业全面负责”的安全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管理,群防群治,坚决制止违章行为,减少伤亡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企业必须健全、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企业领导必须模范带头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教育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第四条但凡从业人员在生产;工作区域和工作时间内从事与生产、工作有直接关系的生产工作任务时,违反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规程和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指挥、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均属于违章违制,视不同情况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五条以下情况分别由管理者、安全员、从业人员和设计者负责。
一、因官僚主义、违章违制指挥所造成的事故,白指挥者负责。
二、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
矿山有关管理者负责。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一、个人劳动用品在整个劳动保护措施中既是一项辅助性措施又是在劳动生产中不可缺少的防范性措施。
企业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一、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高度认识发放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各种发放使用标准。
三、企业供销部门必须做到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在质量、规格、符合国家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企业仓管人员要做到保管到位、定期检查、剔除过期失效的不合格用品。
五、企业仓管人员在严格掌握各工种劳动防护用品享受规定的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实核各种人数的前提下,保证按有关规定,保证每个岗位、工种的职工按时按量领取到适用的劳动用品。
六、企业班组长要催促每个职工在操作时正确有效地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七、每个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机械、电气操作和维修人员操作规程
一、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一、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结构及性能,严禁超负荷使用。
三、检修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有人作业禁止使用”的警示牌和专人监护。
四、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接地电阻不大于1
五、严禁酒后操作各种机械设备。
六、应坚持机械设备的维修、检修、保养制度,严禁设备带病操作。
七、如发生设备操作事故,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头部,立即报告处理。
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对采石场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救援,确保矿山采砂场具备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处理事故的效率,抵御事故或控制灾害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危害后果,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等条款,以及《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常备不懈。
2、石场应急救援行动,坚持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
3、石场应急救援指挥长统一指挥、高效协调石场境内发生的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应急救援队成员及本石场内的其他有关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统一应急指挥调度。
4、奖励在石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有功的单位和个人。
5、矿山应急救援预案适时持续改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