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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库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武义县小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一、小型水库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1

第三章应急管理制......................................2

第四章工程检查制......................................3

第五章蓄放水管理制.....................................4

第六章维修养护制.......................................5

第七章附则............................................6

二、学习培训...............................................6

三、日常巡查...............................................7

四、汛前检查..............................................13

五、年度检查...............................................15

六、特别检查...............................................17

七、蓄放水管理.............................................18

八、年度维修养护...........................................21

九、日常维修养护...........................................23

十、隐患上报...............................................26

十一、综合整治.............................................30

附录管理平台移动端操作说明................................32

一、小型水库管理制度

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制度由武义县小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主要包括:

安全责任制、应急管理制、工程检查制、蓄放水管理制、维修养护制等。

安全责任制、应急管理制、工程检查、蓄放水管理制及维修养护制度应悬挂在大坝管理房合适位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下属小型水库的标准化管理,保持工程设施的安全、完整、正常运用,保障水库安全运行,确保下游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试行)等,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小型水库。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武义县小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下属小型水库的安全运行管理全面负责,总负责岗对各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负直接责任,各水库运行管理岗为水库运行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工程巡查岗主要负责水库的日常巡查工作,蓄放水管理岗主要负责水库的蓄水管理和放水管理工作,维修养护岗主要负责水库的日常维修养护工作。

第四条发现险情或安全隐患时,工程巡查岗、蓄放水管理岗等须在第一时间向总负责岗报告,紧急情况下应向小水电公司和武义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第五条水库有垮坝危险时,总负责岗应立即向可能影响下游范围发出警报,并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新上岗的总负责岗、工程巡查岗、蓄放水管理岗、维修养护岗人员必须经过水库运行管理业务及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在岗人员每年应按规定参加必要的水库运行管理业务及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应急管理制

第七条小型水库应急管理工作由小水电公司结合区域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各管理岗位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演练工作。

第八条当水库发生安全隐患后,各运行管理岗应初步分析是否为险情或发展为险情的可能。

险情指下列可能危及工程及下游安全的情况:

1.大坝出现异常渗漏、裂缝、滑坡。

2.蓄水区两侧山坡出现裂缝、滑坡。

3.蓄水区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

第九条险情发生后,工程巡查岗/蓄放水管理岗应立即向总负责岗汇报,情况特别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总负责岗接到险情报告或发现险情后,应在立即向小水电公司和武义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县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并现场察看险情动态,必要时采取一定的措施控制险情发展。

第十条险情报告内容包括:

发现险情的时间、出险部位、险情的现象描述、险情可能造成的后果等。

第十一条总负责岗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其他运行管理岗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

第十二条当水库发生险情时,需24小时有人值守,直至险情状况消除。

第十三条总负责岗应做好应急管理及险情报告的记录工作。

第四章工程检查制

第十四条水库工程检查分为日常巡查、汛前检查、年度检查和特别检查。

1、日常巡查由工程巡查岗负责。

2、总负责岗、工程巡查岗、维修养护岗参与小水电公司组织开展的汛前检查、年度检查、特别检查。

第十五条现场检查范围包括坝体、放水设施、启闭设施、管理设施、水面、其他管理和保护范围及近坝岸坡。

第十六条工程检查频次要求:

1、日常巡查:

非汛期每3天1次;汛期每天1次(4月15日-10月15日);当水库水位接近(小于50cm)或超过溢流堰堰顶高程时,每天巡查2次;发生强降雨、台风等其他特殊情况时增加巡查次数。

平时蓄水区的检查工作5天一次。

2、汛前检查:

每年的4月15日之前开展1次,具体时间以小水电公司下达的汛前检查通知为准。

3、年度检查:

每年的10月15日之后开展1次,具体时间以小水电公司下达的年度检查通知为准。

4、特别检查:

根据水库运行管理人员的申请,具体时间以小水电公司下达的特别检查通知为准。

第十七条工程检查的内容保证全面、细致、无遗漏,工程检查的记录应保证详实、客观,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上报总负责岗。

第五章蓄放水管理制

第十八条水库蓄放水管理工作应服从小水电公司、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及要求。

第十九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应根据上级要求控制水位运行。

库区内不得从事影响水库正常运行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条由蓄放水管理岗负责水库的放水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执行,不得随意改变、简化操作步骤。

蓄放水管理岗需做好放水工作的工作记录。

第二十一条未经总负责岗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开展水库的放水工作。

 

第六章维修养护制

第二十二条水库应坚持“经常养护,随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原则,及时消除各主要建筑物及设施表面的缺陷和局部问题。

第二十三条维修养护包括日常维修养护和年度维修养护。

日常维修养护一般由维修养护岗实施,年度维修养护由总负责岗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维修养护应满足以下要求:

1.各水工建筑物结构的修复标准不得低于原结构设计标准;

2.大坝应达到坝顶、坝端、上下游坝坡等外观结构完好;

3.坝区范围内绿化区完整美观,及时防治白蚁,清除白蚁繁殖条件;

4.各种排水、导渗设施外观结构完好,排水畅通,排水沟无黄泥水渗

出等;

5.溢流堰各部分结构完好,溢流堰堰面平整,排水顺畅;

6.放水设施各部分结构完好,无影响进水的结构及物体。

启闭设施设施外观整洁、无锈蚀等现象,并在每年汛前保养一次。

7.防汛道路保持通畅;雨量水位等信息化管理设施完好;管理房无漏水、安全问题;标示标牌与桩界保持完整、字迹清晰。

管理范围无护坡、侵占水域等现象。

第二十五条日常维修养护工作应由维修养护岗做好工作记录,年度维修养护由总负责负责做好工作记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水库运行管理工作考核为优秀的,公司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如发现有未按要求实施的行为,给予责任岗一定的经济处罚;违反规程导致重大事故或人员伤亡的,事故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武义县小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八条该制度自2016年10月30日起执行

二、学习培训

为提高水库各岗位的职业能力,改善岗位工作质量,保障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计划每年开展岗位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时间由武义县水务局安排。

学习培训工作流程如图2-1所示。

图2-1学习培训工作流程

三、日常巡查

1、了解天气情况。

巡查前查看天气状况,确定所需携带的巡查工具。

如遇极端天气如大暴雨、台风、强对流气象时,巡查人员需加强自我保护,择时开展巡查。

2、准备巡查工具。

日常巡查工作开展前,工程巡查岗准备好巡查工具,主要包括:

(1)记录工具:

运行管理台账(可存放在水库管理房内)、笔或者信息化设备;(已有山塘巡查系统的,带巡查专用手机)。

(2)检查工具:

根据上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选择性携带锤、钎、钢卷尺、打捞网等。

如有土质松软或石块松动等,可带锤、钎进一步探明;有裂缝等异常点需量尺寸、位置的,可带钢卷尺测量;水面常有垃圾,可带打捞网打捞。

(3)安全工具:

通讯工具、救生衣、照明工具、草帽、雨衣、鞋等。

3、现场安全检查。

到达水库所在地后,开始现场安全检查,现场检查采取边检查边记录的方式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包括:

坝脚区—输水、启闭设施及启闭机房—下游坝坡—坝顶—溢流堰—上游坝坡—近坝岸坡—蓄水区—管理设施—其他管理和保护范围,具体巡视的顺序可按库区实际位置及巡视内容进行(根据图3-1)。

(1)坝脚区检查

1.1检查坝脚以外5m范围内有无渗漏、塌坑、凹陷、隆起等现象;

1.2检查坝脚附近排水设施及导水设施的是否正常;

1.3检查放水设施涵管出口位置是否堵塞、冲蚀、异常渗漏等情况。

(2)下游坝坡检查

检查下游坡面有无渗漏、裂缝、塌坑、凹陷、隆起、蚁穴兽洞。

(3)坝顶检查

3.1检查防浪墙有无裂缝、破损、错断等现象;

3.2检查坝顶路面有无裂缝、塌坑、凹陷及杂物堆积等现象;

3.3检查坝体与岸坡连接处有无裂缝、错动、渗水等现象;

3.4坝顶护栏结构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异常变形。

(4)上游坝坡检查

4.1检查坡面有无蜂窝、麻面、孔洞、裂缝、隆起、蚁穴兽洞等现象;

4.2检查上游坝坡有无杂物、垃圾堆积等现象;

(5)泄水、消能设施检查

5.1检查溢流堰表面是否平顺,有无阻碍物及杂物堆积现象;

5.2检查溢流堰表面有无破损、裂缝等现象;

5.3检查溢流堰两侧导墙表面有无破损、裂缝,整体结构是否完好;

5.4检查下游消能设施是否存在淤积现象,泄洪时是否会发生冲刷坝脚的现象。

(6)输水设施检查

6.1检查进口附近水面有无冒泡现象;

6.2检查管身有无破损、裂缝、老化等现象。

(7)启闭设施及启闭机房检查

7.1检查启闭阀门等金属结构有无锈蚀现象;

7.2检查启闭设施能够正常操作;

7.3启闭机房有无裂缝、损坏、漏水现象。

(8)近坝岸坡检查

主要检查有无崩塌及滑坡等迹象。

(9)近坝区水面检查

主要检查有无冒泡、漩涡和方向性流动等情况。

(10)管理设施检查

10.1检查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有无乱挖乱堆现象,桩界及隔离设施是否完好;

10.2检查上坝道路(抢险道路)是否通行顺畅;

10.3检查管理房外观及结构是否完好,无破损、裂缝、漏水等现象;

10.4检查标示标牌是否清晰,有无倾倒、破坏、丢失等现象;

10.5检查坝顶是否有车辆违规通行现象等现象;

10.6检查水库水雨情观测设施是否完好,能够正常运行。

4、现场检查方法主要包括:

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方法或辅以锤杆、钢卷尺等简单工具对工程表面和异常现象进行检查量测:

(1)眼看:

察看大坝附近水面有否漩涡;护坡块石有否移动、凹

陷或突鼓;防浪墙、坝顶有否出现新的裂缝或原裂缝有无变化;坝顶有否塌坑;背水坡坝面、坝脚有否渗漏现象,对长有喜水性草类的地方要仔细检查,判断渗漏水的浑浊变化;两侧山体岩石有否错动或出现裂缝;

(2)耳听:

耳听有否出现不正常水流声;

(3)脚踩:

检查坝坡、坝脚是否出现土质松软或潮湿甚至渗水;

(4)手摸:

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则用手作临时性检查;对长有杂草

的渗漏外逸区,则用手感测试水温是否异常;或辅以钢卷尺等对工程表面异常现象进行检查测量。

5、结果分析。

工程巡查岗将本次巡查结果与近3次(必要时可增加)巡查结果进行对比分析,检查是否有异常现象,若有异常情况进行复查。

6、隐患上报。

若检查过程中发现并经复核为异常情况的,立即上报,具体按“隐患上报”工作流程开展,并在巡查记录表“异常情况详细记录”栏中进行记录。

7、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隐患上报后,根据总负责岗指示做出初步处理,并在“异常情况处理”栏填写处理情况。

8、签字确认。

日常巡查完毕后,工程巡查岗在巡查表签字确认。

并整理巡查工具,一次日常巡查工作结束。

9、资料归档。

日常巡查成果资料由工程巡查岗负责归档。

1.坝脚区:

按照坝脚消能设施—排水导水设施—启闭设施及启闭机房—输水管管身的顺序进行检查,对照各部位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在记录表对应位置填写检查情况。

 

2.下游坝坡:

分别在坝脚区、左右岸上坝道路及坝顶对下游坝坡进行检查,并在记录表对应位置填写检查情况。

 

3.坝顶:

从右侧沿坝顶巡查至溢流堰边墙,鉴于泄水设施设于中间坝段,无连接左右坝段交通桥,坝顶左侧段检查需从大坝下游侧左岸上坝道路上坝,并从左侧沿坝顶巡查至溢流堰边墙,并在记录表对应位置填写检查情况。

4.泄水设施:

于坝顶对溢流堰面、两侧导墙进行检查,并在记录表对应位置填写检查情况。

 

5.上游坝坡、输水设施进口:

巡查员从右侧至左侧对上游坝面进行检查,同时观察近坝水面和输水设施进口附近水面情况,观测水位。

并在记录表对应位置填写检查情况。

 

6.近坝岸坡:

检查有崩塌、滑坡的现象,管理设施有无损坏现象,然后在巡查表“近岸坝坡”栏进行填写。

 

7.蓄水区:

巡查员对蓄水区有无占用、污染、破坏水域的现象,然后在巡查表“蓄水区”栏进行填写。

 

8..管理设施:

检查标示标牌是否清晰、损坏,然后在巡查表“其他”栏进行填写。

 

9.其他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

检查山塘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有无影响山塘安全的物体或行为。

 

图3-1日常巡查现场检查线路

表3-2日常巡查记录表格(样表)

镇(乡、街道)村水库年日常巡查记录表

巡查时间

月日时

水位/溢流水深

m/m

天气

晴□阴□雨□

巡查内容与情况

坝体

(坝顶防浪墙上、下游坝坡)

裂缝:

有□

凹陷:

有□

隆起:

有□

塌坑:

有□

渗漏:

有□

植物滋生:

有□

白蚁迹象:

有□

动物洞穴:

有□

其它(如漏水声等):

坝趾区

渗水积水:

有□

植物滋生:

有□

凹陷:

有□

隆起:

有□

塌坑:

有□

其它

泄水设施

进口障碍物:

有□

杂物堆积:

有□

岸坡危岩崩坍:

有□

靠坝边墙是否稳定:

否□

其它:

输水设施

出口有无异常渗漏:

有□

出口有无冲蚀现象:

有□

管身是否完好:

否□

进口附近水面有无冒泡现象:

有□

启闭设施是否正常:

否□

其它:

近坝水面

冒泡、漩涡等:

有□

近坝岸坡

崩塌及滑坡等迹象:

有□

其它

标识标牌是否清晰、完整:

否□

蓄水区

有无倾倒垃圾:

有□

有否违法行为:

有□

放水管理

放水目的(原因):

放水:

是□

持续时间:

放水后水位:

其他:

异常情况

详细记录

(异常现象发生部位、性状、变化趋势等,必要时附图)

 

异常情况

处置情况

处理措施:

报告对象:

报告时间:

报告方式:

电话□书面□

巡查人员(签名)

注:

填表方式采用选择性填写方式,例如防浪墙巡查时未发现裂缝,则不用勾选;如果发现裂缝,则在“裂缝”后的“▢”内打√,并在表格中的“情况记录”栏中记录异常现象的具体情况。

山塘如有放水管理工作,则在放水栏中“放水”后打√,并记录放水其他项,若未放水,则“放水管理”栏无需填写。

四、汛前检查

1、开展条件。

在接到小水电公司下达的汛前检查通知后,工作开始。

2、工作准备及任务下达。

总负责岗接到汛前检查的通知后,准备好待查资料,包括:

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人员合同、培训记录、维修养护记录、上一年度检查问题处理总结。

同时填写任务下达通知单(见表4),将检查任务下达给工程巡查岗。

3、检查工具准备。

工程巡查岗接到汛前检查的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及要求准备现场检查工具及日常巡查记录成果。

4、参与现场检查。

汛前检查过程中,总负责岗向其他检查人员介绍上年度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水库管理相关责任人的落实情况,各类应急预案及措施,工程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以及其它需介绍的运行管理情况等。

5、参加现场检查。

检查过程中,工程巡查岗向其他检查人员介绍水库日常巡查情况,重点介绍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的位置及外观。

6、检查记录。

检查过程中,由工程巡查岗填写汛前检查记录表。

7、签字确认。

检查完毕后,工程巡查岗在汛前检查记录表中签字确认;工程巡查岗签完字后,总负责岗在表中签字确认。

8、汛前检查工作结束。

9、汛前检查工作流程图见图4-1。

图4-1汛前检查工作流程图

表4任务下达通知单(样表)

任务下达通知单

任务名称

汛前检查□年度检查□特别检查□放水管理□日常维修养护□

任务计划开展时间

计划结束时间

待准备材料及工具

 

备注

 

五、年度检查

1、开展条件。

在接到小水电公司下达的年度检查通知后,工作开始。

2、工作准备及任务下达。

总负责岗接到年度检查的通知后,准备好待查资料,包括:

日常巡查记录汇总、水库运行情况(泄洪次数、年最高水位及泄水记录)等。

同时将检查任务下达给工程巡查岗(填写任务下达通知单表4)。

3、检查工具准备。

工程巡查岗接到参加年度检查的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及要求准备现场检查工具。

4、参与现场检查。

年度检查过程中,总负责岗向其他检查人员介绍本年度汛期水库运行情况,水库工程泄洪次数及泄洪现场状况,年度内隐患上报总结,各类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工程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以及其它需介绍的运行管理情况等。

5、参加现场检查。

年度检查过程中,工程巡查岗向其他检查人员介绍水库日常巡查情况,重点介绍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如渗漏水、裂缝等),高水位运行时的情况,以及泄水时下游情况。

6、检查记录。

检查过程中,由工程巡查岗填写年度检查记录表。

7、签字确认。

检查完毕后,工程巡查岗在年度检查记录表中签字确认。

工程巡查岗签完字后,总负责岗工程巡查岗在表中签字确认。

8、年度检查工作结束。

年度检查工作流程图见图5-1。

图5-1年度检查工作流程图

六、特别检查

1、提出特别检查。

工程巡查岗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水库遭受设计洪水、水位暴涨暴落、极端低气温、强降雨、强台风及其他影响大坝安全的特殊情况时,立即向总负责岗提出特别检查建议。

2、特别检查申请。

如山塘遭遇“1”所述工况,由总负责岗及时向小水电公司提出特别检查申请。

3、下达任务。

总负责岗接到小水电公司关于开展特别检查的通知后,将通知下达给工程巡查岗(填写任务下达通知单,表4)。

4、检查工具准备。

工程巡查岗接到特别检查通知后,根据具体情况准备必要的工具。

5、参与现场检查。

特别检查过程中,总负责岗及工程巡查岗配合、协助小水电公司或专业单位开展特别检查工作。

6、资料归档。

特别检查工作结束后,由总负责岗负责资料归档工作。

7、特别检查工作流程图见图6-1。

图6-1特别检查工作流程图

七、蓄放水管理

1、指令接收。

总负责岗接收小水电公司、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指挥机构的指令并确认。

2、下达放水通知。

总负责岗接到上级指令后,填写任务下达通知单(表4),并向蓄放水管理岗下达放水通知。

3、工作准备。

蓄放水管理岗接到放水通知后,准备所需的工具:

记录工具、通讯工具、照明工具、打捞工具等。

4、安全检查。

放水前,蓄放水管理岗检查放水设施进口及附近水面有无杂物漂浮,出口处有无堵塞现象,如有发现立即清理。

填写日常巡查记录表中的“放水管理”栏。

5、开闸放水。

检查完毕后,蓄放水管理岗根据启闭设施“操作说明”开启阀门,并在“日常巡查记录表”中“放水管理栏”记录放水开始时间。

6、放水过程检查。

放水开始后,检查管身有无漏水等异常现象。

如有发现,记录异常现象并上报总负责岗,经确认后按“隐患上报”工作流程开展。

7、问题确认。

总负责岗接到蓄放水管理岗的问题上报后,进行分析确认,按“隐患上报”工作流程开展。

8、停止放水。

放水工作结束后,按操作说明关闭阀门停止放水,记录放水结束时间,并检查阀门是否完全关闭。

9、工作记录。

放水工作结束后,补充完整放水管理记录。

10、资料归档。

蓄放水管理成果资料由蓄放水管理岗负责归档。

11、放水管理工作流程图见图7-1。

图7-1放水管理工作流程图

八、年度维修养护

1、年度检查总结。

总负责岗在年度检查结束一个月内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水库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并编制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包括:

维修养护内容、实施时间、经费测算等。

编制完成后,上报小水电公司审批。

2、编制实施方案。

总负责岗根据小水电公司的审批意见,修改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编写实施方案(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应签订委托合同/协议),方案编制完成后提交给小水电公司,并上报武义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组织方案实施。

实施方案审批通过后,由总负责岗组织实施,具体实施由专业施工队伍或维修养护公司(如已开展物业化管理)负责。

4、工作监督。

总负责岗对年度维修养护实施过程及内容进行监督。

若属于重要的维修养护工作,需委托专业监理机构负责。

其中“重要的维修养护工作”指:

涉及到较为重要的部位(坝体结构或防渗、放水设施关键部位建设或改造、溢流堰结构改造等)或合同额超过万的维护工程。

(根据当地政府规定)。

5、完工验收。

年度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总负责岗应对工程进行完工验收,包括:

现场查看维修养护面貌,查看维修养护工作及监督记录资料。

若属于重要的维修养护工作,总负责岗需按当地规定的完工验收程序进行。

6、申请竣工验收。

完工验收通过后,总负责岗向武义县水务局申请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未通过,则返回“3”。

7、资料归档。

年度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总负责岗需搜集整理年度维修养护资料归档,包括:

水库问题总结报告、维修养护计划、主管单位审批意见、实施方案、维修养护实施过程、完工及竣工验收文件等。

8、年度维修养护工作流程图见图8-1。

图8-1年度维修养护工作流程图

九、日常维修养护

1、定期开展维修养护。

维修养护岗定期开展日常维修养护工作,具体时间及频次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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