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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变更证明完整版

企业法人变更证明

企业法人变更证明

原件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将申请材料原件作为新申请的,应当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企业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网上受理ermis

ebuidefault.aspx

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企业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行政许可收费

1、变更登记费按增加的注册资金计算,1000万元以内部分按0.8‰收费,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费,超过1亿元以上的,超过部分不再收费。

2、已按注册资金计算缴纳的登记费部分,不再收费。

3、注册资金无变动的,收取变更登记费100元。

收费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企业注册登记收费标准及其收使用范围的规定》、《国家计委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

第二篇:

法人变更证明

证明

xxx公司原法人代表xxx变更为xxx。

特此证明。

xxx公司x年x月

第三篇:

法人变更证明

法人变更的概念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

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

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法人变更的形式

1.法人的合并。

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由于合并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

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

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

吸收式合并也称吞并式合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

法人合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合并决定和合并各方缔结的合并合同。

为保障各合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合并前将合并决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应照办。

否则,法人不得合并。

法人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

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

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式。

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

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

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决定、债务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3.法人合并与分立的效果:

法人之消灭。

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

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债权债务承受。

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

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1、根据章程规定作出的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

2、新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4、《指定书》;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6、提供新法人的照片、身份证明、履历表。

7、新旧法人需同时在常

证明xx工行:

我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经xx工商局批准,法人代表由xxx变更为xxx,敬请办理相关预留印鉴变更手续为盼!

特此证明附:

工商局法人代表变更批复证明原法人印鉴变更后法人印鉴财务专用章公章日期:

xx年12月14日

第四篇:

企业法人变更协议范本

企业法人变更协议

甲方:

***

乙方:

***

鉴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企业)发展需要,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于年月日起,将企业法人由乙方变更为甲方。

本协议一式份,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第五篇:

企业法人变更备案

一、开发企业法人变更备案申请

二、变更前企业基础资料

三、变更后企业基础资料

四、章程及章程修改正案

五、股东会决议

六、股东转让协议

七、工商信息查询表

 

附送:

企业法人证明

企业法人证明

第一篇:

企业法人证明

企业法人证明

企业法人证明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障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经济合同进行伪造、诈骗等非法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有关实施条例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自1986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签订经济合同的制度。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国家机关、部队、社会团体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订经济合同时使用;《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供业务经办人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签订经济合同时使用。

签订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互换上述有关证明书,并作为经济合同的附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格式,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印制。

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可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

各使用单位必须加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保管,签发和登记制度,防止遗失、被盗。

如有遗失,应及时登报声明。

并报发证机关备案。

三、从1986年4月1日起,省内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经济合同时,必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介绍信、工作证不得再作为签订合同的凭证;与尚未实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制度的外省经济组织签订经济合同时,对方当事人应提交当地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和足以证明其个人合法身份的证明。

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大力宣传实行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签订经济合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经济合同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签订和履行经济合同的自觉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在我公司任×××职务,是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公司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住址:

电话:

说明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通常是法人单位内部的正职负责人,如果没有正职负责人,则为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可以直接代表法人对外签订合同,在法院起诉应诉,以及参与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他在自身的权限范围内所为的一切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代表法人进行活动,但须签署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以一定期间授权。

代理人在其授权的范围内所为的行为由法人承担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应当遵守法纪,勤勉工作。

对于法定代表人的违法行为的责任,《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②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③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④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⑤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⑥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法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二篇:

企业法人变更证明

企业法人变更证明

企业法人变更证明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出资人审查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件

5、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6、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变更营业期限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5、出资人审查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变更注册资金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出资人审查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件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金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变更出资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5、出资人审查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件

6、出资转让协议

7、新出资人资格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出资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出资人改变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5、出资人改变名称的更名证明及更名后的资格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行政许可内容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注册资金、出资人、出资人改变名称、经济性质。

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行政许可法律依据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

许可方式:

直接申请。

行政许可条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深圳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深圳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深圳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深圳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变更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出资人审查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件

5、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字号查询证明

6、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变更住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新住所使用证明

5、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变更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任、免职文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变更经济性质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企业法人经济性质变更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5、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变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提交《国有资产占用产权登记表》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济性质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章程备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企业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企业章程

审批事项备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申请表格《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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