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充实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内容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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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充实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内容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充实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内容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

(2012年5月27日)

2012年3月,教育部发布了《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教育部对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目标任务进行了凝练,研究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加强学校宽带网络建设、加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和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环境建设三项重点目标任务和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二项重点工程,并于4月向国务院进行了汇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听取教育信息化工作汇报的会议纪要精神,切实完成上述三大任务和二项重点工程,需要各方面统一认识、通力合作,坚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进一步充实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的内容,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先行先试、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发挥信息化支撑引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有效途径。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

在新的形势下,面对全新的战略目标与任务,教育信息化并无现成的模式与路径可循,必须采取“试点先行、有序推动、科学管理”的策略,探索并形成中国特色的教育信息化发展道路。

试点工作作为教育信息化的先导性工作,各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应积极先行先试,为全面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提供有益经验。

试点工作做得好不好,不仅事关教育信息化本身的成败,也事关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

二、准确把握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的方向

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要紧密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建设学习型社会,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展开,找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要以应用为导向来开展信息化试点工作,切实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管理、科研等方面的深入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的全面深度融合,变革教育理念,创新教学与学习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信息化试点工作要处理好硬件建设、资源建设和能力建设之间,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之间,技术与教育之间,适度超前和因地制宜之间的关系。

三、围绕重点工作进一步充实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内容

试点工作要紧密围绕“十二五”时期三大任务和二项工程开展。

各试点申报单位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完善相关内容,特别是政策、机制和模式方面的内容。

(一)学校宽带网络建设

学校宽带网络是实现教育信息化的基础与前提。

学校宽带网络建设的基本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解决各级各类学校宽带接入问题,基本完成各级各类学校网络条件下基本教学与学习环境建设。

试点工作要重点探索以政府政策支持、大企业投资建设、学校持续使用为主的学校宽带网络建设新机制,辅之少量政府资金投入,用于补助中西部地区学校的基本网络学习环境建设;探索建立教育信息化设施运维服务外包新机制,由专业化的企业或非赢利性事业机构提供运维服务,学校购买运维服务。

试点工作要探索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包括支持国有电信企业参与学校宽带网络建设的政策,解决宽带接入“最后一公里”问题;允许学校使用公用经费购买信息化服务相关政策,解决学校信息化经常性经费投入问题;财政给予少量专项经费支持,在已经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适当增加投入,适当扩充建设内容,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构建网络条件下的教学与学习环境,包括基本网络设备、教师电子备课室及相应的软件、资源和教学工具与骨干教师培训等。

(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

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是当前教育信息化关键环节,也是最薄弱的环节之一。

有硬件无资源或有资源而不能充分使用资源,教育信息化的效果都难以体现。

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的基本目标是,到2015年,形成丰富的各级各类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并将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送到每一个班级,实现在教学与学习过程中的普遍使用。

试点工作要重点探索开设“三个课堂”。

一是“专递课堂”,集中力量开发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短缺课程资源、民族双语教学资源和职业教育新设专业教学资源,力争解决中西部、边远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师资短缺课程开课问题,以及职业教育新设专业课程资源开发问题;二是“名师课堂”,利用网络平台,充分发挥名师示范带动作用,快速提高广大教师专业水平;三是“名校网络课堂”,利用现有名校的教学资源,通过企业化运作的“网校”机制,把优质资源快速普及扩散到全国其他学校。

试点工作应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方面进行探索,特别是推进建立“企业竞争提供、学校自主选择、政府评估准入”的资源建设、共享新机制。

一是通过市场开发,政府择优收购、后补助、奖励或推荐使用等机制,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特别是中小科技企业共同参与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建设;二是建立资源使用者自主选择和购买资源的机制,改变由政府分发资源的方式,使学校、教师、学生等资源使用者可以自主选择适用的优质教育资源,形成资源购买力与资源市场,并通过市场选择机制形成优质资源、支持优质资源开发企业;三是建立对资源市场的引导、监管、准入机制。

由政府部门制定完善技术标准,建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评价与审查机制,引导企业开发行为,监管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市场环境。

试点工作要探索出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比如:

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师生校内资源服务购买政策,允许学校在生均公用经费中增列数字教育资源或资源服务购买费用,保证资源使用的持续性经费支持,增强使用者自主选择和购买资源的能力,培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市场,构建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使用的长效机制;对通过市场机制不能提供的紧缺性资源、特殊需求资源的开发给予适量财政支持,如特殊教育资源、双语教育资源等;制定教育资源的收购、后补助及奖励办法,政府通过收购、后补助及奖励等方式,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开发优质资源。

(三)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环境建设

建设教师和学生个人的网络学习空间、形成网络环境下自主学习、互助学习的教育新模式是教育信息化核心理念与未来发展方向的体现,也是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前沿。

它突破了现有教育模式的时空限制与学习方法的限制,使学习资源无限丰富,并可充分利用碎片时间,可促进教与学、教与教、学与学的全面互动,有利于教师与学生的共同学习、共同提高,也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提升。

网络学习空间的成功实践,将对现行的以校园内学习为主的教育方式与理念产生革命性影响,对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构建意义重大,也将在世界范围内起到引领作用。

网络学习空间具体可分为教师教研空间和学生学习空间两类。

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与运营还可支持形成相当规模的教育服务与IT服务相结合的新型服务产业。

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环境建设的基本目标是,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每个教师、职校学生、高校学生和初、高中学生基本实现每人拥有一个实名的网络学习空间环境,真正把技术与教学实践的融合落实到每个教师与学生的日常教学活动与学习活动中。

鉴于网络学习空间的前沿性特点,试点工作可按“三个优先”探索启动:

一是教师优先,即采取教师网络研修社区、特级教师工作室等方式,重点推动中小学与中职教师教研空间建设;二是东中部发达地区优先,充分利用发达地区的经济和财政条件以及信息化基础设施条件,率先在大学和初、高中学利用网络空间探索新的学习方式与模式;三是职业教育优先,重点在职业教育阶段推动建设学生学习空间,以加快提升职业教育的手段和水平。

试点工作要充分发挥企业作用,探索利用市场机制推进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环境建设。

一是建立以企业建设、运营为主体,政府规范引导的信息化建设运营机制,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发、运营学习空间,学校、教师、学生自由选择服务;二是探索建立学校购买信息化服务相关机制与政策;三是探索政府重点支持教师教研空间建设的政策,提高教师专业素质与能力。

(四)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规模化应用

利用云计算模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可以节约教育信息化硬件资金与人力投入,减少重复浪费。

可使学校与师生更加方便共享使用资源、更加关注资源的使用。

教育资源云服务模式具有超前性与引领性,试点成功将对我国云计算起到示范作用。

目前,教育部正在抓紧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基本目标是,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教育资源云平台,形成资源服务的云模式,可向所有师生提供教育资源云服务。

充分依托国有大型电信企业的基础设施,共同开发管理服务平台,形成我国教育云基本架构。

2012年,一要完成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基本架构与顶层设计,力争于9月开通上线,提供服务;二要与科技部共同实施示范工程,组织实施规模化应用试点示范。

试点示范的目的是鼓励扶持中小企业开发建设丰富的网络学习资源,并制定购买教育资源云服务的政策与机制,支持引导学校与学生等学习者使用资源。

各地区、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开展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支持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

为此,教育部组织研究制定了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10种应用服务模式(详见附件),各申报单位可在原申报方案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充实内容,依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宜的服务应用模式开展试点工作。

(五)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已有多年建设的基础,现阶段关键是系统建设和强化应用。

当前工作重点是完善与建设相关数据标准,集成建设中央级和省市级数据中心,开发部署学校管理、中小学学籍、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师管理等10个左右重点业务系统,完成98%以上学校基本信息,95%以上的本年度学生、教师信息入库,初步建成国家教育基础数据库。

试点工作要全面推动市区县和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支撑本地(校)业务和服务信息化,建立运行维护体系,探索建立学校、学生、教师各类基础数据维护的长效机制。

各地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推动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积极开展试点,通过管理信息化,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资源能源消耗,节约管理成本。

三、做好教育信息化试点内容充实工作

各地要认真学习《规划》,贯彻落实国务院听取教育信息化工作汇报的会议纪要精神,根据新时期教育信息化工作特点和任务,依据试点通知和本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

要统筹考虑不同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水平的地区、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学校,积极引导区域和学校做好试点内容的调整充实工作,重点做好中小学、职业学校和区域的试点内容充实工作。

修改审核后的“教育信息化试点申请表”请于2012年8月1日前随正式申请文件报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相关电子文档请发送至tjbxmz@。

附件:

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10种服务应用模式

附件:

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10种服务应用模式

为落实“十二五”时期教育信息化重点推进“三大任务”的战略部署,根据我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在《推进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方案》基础上,特提出利用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教育教学提供的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校和网络协作教研四个类型的10种服务应用模式。

一、专递课堂

(一)模式1:

同步课堂

同步课堂模式主要用于帮助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开足开好国家课标规定课程。

2012年重点在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等四个学科开设同步课堂,并主要在中西部地区开展试点。

同步课堂基于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机构空间、学校空间、教师空间进行。

1个播出教室和1-5个接收教室构成一个虚拟课堂。

教育行政部门在其空间内,利用同步课堂组织管理工具,统一组织播出学校和接收学校,统一安排虚拟课堂课表,并组织教学。

播出学校和接收学校也可自行配对,在其空间内向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播出学校应具备教学能力较强且具有一定教育技术能力的学科教师,具备技术人员,具备多媒体教室及相关录播设备;播出教室应具备4M以上互联网接入带宽。

接收学校应具备相关教师、多媒体教室和相关视听设备,选择不同的设备可以实现不同的交互;接收教室应具备2M以上互联网接入带宽。

(二)模式2:

推送资源

推送资源模式主要为广大教师推送支持课堂教学的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师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012年主要在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各学科优先选择1-2种覆盖面广的教材版本,推送系列资源。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

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根据教师需求情况将支持课堂教学的优质资源包推送到教师空间,帮助教师备课、上课、进行教学评价。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生成的资源可以提供到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共享。

试点地区应组织学校在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设教师空间,创造资源推送的条件。

试点学校应具备多媒体教室,提供优质资源班班通的条件。

(三)模式3:

探究性学习

探究性学习是利用平台提供的智能导航工具在教师组织下进行探究性学习的方式。

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推送探究性学习工具和资源,提供智能导航帮助教师开展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学习。

帮助教师运用探究学习模式开展日常学科教学。

学生也可利用相应工具自行组织探究性学习。

2012年主要在东中部地区试点县选择一部分学校和学科进行探究性学习试点。

探究性学习由任课教师或学生自行组织,经学校审核后由平台向教师空间或学生空间推送相关工具和资源。

试点学校应具备较好的网络条件,分组教学时,每组应具备一台上网终端。

试点学校领导应支持教学模式创新。

学校教师应普遍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良好的信息素养。

参加试验的学科教师应具有教师空间,便于平台推送创新教学模式的辅助工具和开展教学的资源。

二、名师课堂

(一)模式4:

名师讲堂

名师讲堂模式主要用于名师讲解学科重点难点,帮助学生更好地达成学习目标。

讲授内容以各学科和专业课程章节重难点和期末总结为主。

2012年在初高中、职业学校各学科中选择具有迫切需求的学科和专业课程优先开展试点。

教师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认证为名师后,经所在学校同意,平台向其空间推送相应工具,教师在其空间内自行开设相关讲座,学生自愿参加。

名师应以当地具有一定教育技术能力的特级教师和学科骨干教师为主;应具有相应的视音频设备,和4M以上互联网接入带宽。

(二)模式5:

“名师”导学

“名师”导学模式通过将教师课堂讲授与智能学习系统(“名师”)的诊断与导学相结合,实现差异化教学和个性化指导,提高学生学习能力。

2012年主要在初中选择若干学科,在中西部若干所学校开展试点。

试点学校应组织教师充分利用教师空间和学生空间,有计划的使用智能学习系统开展教学。

通过学校空间向平台提出申请,平台向相关教师空间推送相应工具,教师在完成课堂教学后组织学生开展“名师”导学。

学校应具备较好的网络条件和支持学生自主学习的终端设备。

教师要针对学生的网上学习记录给予指导帮助。

三、名校网校

(一)模式6:

网校选课

网校选课是利用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汇聚基础教育名校和职业教育示范校资源,开设网络学校,为学校集体组织学生选修高中网络选修课程和职业学校新开专业网络课程提供服务。

2012年在东中部部分有条件的学校进行试点。

学校经其空间向平台上相应的网校提出申请,平台向相关教师空间推送相应链接,试点学校师生利用教师空间和学生空间,开展教与学活动。

学校应具备50M以上互联网接入带宽,并具备支持学生自主学习的终端设备。

学校教师应为学生学习提供指导和帮助。

(二)模式7:

网校辅学

网校辅学是指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学习需要,选修名校网校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将首先汇聚基础教育名校和网校资源,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服务。

学生参与网络学习时,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将根据学生学习风格和知识能力水平逐步通过推送服务以及提供智能导航帮助学生减轻课业负担,提高学习效率,培养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

四、网络协作教研

(一)模式8:

跨区域网络协作教研

跨区域网络协作教研模式是利用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虚拟教研社区功能,组织不同区域教师开展协作教研活动,实现交流学习、优势互补、共同提高。

2012年重点开展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的对口援助教研。

跨区域网络协作教研由试点区域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发起,组织双方或多方共同开展活动设计、选择教研主题、落实主持教研活动的名师或名师团队、组织实施。

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教研社区提供虚拟课堂、合作交流工具、知识建构工具、反思总结工具。

每个教研社区应作为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一个机构空间。

教师经所在区域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将自己空间与机构空间相联接,与不同区域的同行进行交流研讨。

学校应为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提供网络条件和终端设备,支持鼓励教师积极参与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跨区域网络协作教研活动。

(二)模式9:

区域网络协作教研

区域内网络协作教研模式主要用于帮助各地将本地常规教研活动迁移到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缓解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工学矛盾,有效提供本地教研效率和效果。

2012年主要在有条件的地区和有条件的学科开展试点。

区域内网络协作教研应与日常教研密切结合,由本地教育部门主持并通过机构空间向平台提出申请,每学期应确定采用网络协作教研的学科主题、开展活动设计、落实具有一定教育技术能力的教研员主持并组织实施。

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教研社区提供虚拟课堂、合作交流工具、知识建构工具、反思总结工具。

教师应将自己空间与教研社区相对接,并积极参加与网络协作教研相结合的面对面交流活动,努力提高教研活动的实效。

(三)模式10:

名师工作室

名师工作室模式用于有组织地开放以特级教师和学科骨干教师本人命名的教师空间,为广大教师有针对性的选择与自己教育教学相关的专家或专家团队进行持续的教学科研提供服务。

2012年从基础教育学校各学科遴选2-4名专家或专家团队建立名师工作室。

名师工作室应由名师自主申请,由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向平台申请设立。

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名师工作室提供虚拟课堂、合作交流工具、知识建构工具、反思总结工具。

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名师工作室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所做的贡献给予支持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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