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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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公开征求意见稿)

 

目 录

 

第一章 在新起点上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三)基本原则

第二章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四)突出素质教育战略主题

(五)坚持德育为先

(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七)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课程体系

(八)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第三章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九)强化政府职责

(十)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

(十一)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第四章 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

(十二)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成果

(十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十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第五章 加强普通高中教育

(十五)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

(十六)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十七)支持普通高中办出特色

第六章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八)优化职业教育体系

(十九)提高职业教育基础能力

(二十)完善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

(二十一)改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第七章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十二)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

(二十三)促进高等学校特色发展

(二十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十五)提升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

第八章 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二十六)构建终身教育服务平台

(二十七)积极发展社会培训

(二十八)建立健全继续教育推进机制

第九章 重视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二十九)关心特殊教育发展

(三十)支持发展民族教育

第十章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三十一)改革管理体制

(三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三十三)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五)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制度

第十一章 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三十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三十七)加强师德与学风建设

(三十八)健全教师教育体系

(三十九)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四十)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第十二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四十一)构建教育信息化保障体系

(四十二)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

(四十三)提高信息技术教育水平

第十三章 推进教育对外开放

(四十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四十五)培养国际化人才

(四十六)提升教育国际服务水平

第十四章 切实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四十七)加大投入力度

(四十八)完善投入机制

(四十九)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五十)加强经费管理

第十五章 实施重点工程和改革试点

(五十一)组织实施重点项目

(五十二)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第十六章 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五十三)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五十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五十五)推进依法治教

(五十六)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

(五十七)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第十七章 认真抓好本纲要的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战略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制定本《规划纲要》。

 

第一章 在新起点上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

强省必先强教,兴业必先兴教。

优先发展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人力资源强省,对于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具有决定性意义。

山东素有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省委、省政府把教育摆到重要战略位置,大力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热情关心支持,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努力,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资源有效扩大,教育公平迈出新的步伐;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稳步提高。

教育的全面持续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极大地提升了人口素质,为加快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省教育发展与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对各类人才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期盼还不相适应。

教育理念相对落后,人才培养模式还不适应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需要;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职业教育基础能力薄弱,高等教育特色不够鲜明,知识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较弱;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投入不足,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

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未来十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关键时期。

特别是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新形势、迎接国内外日趋激烈竞争的新挑战、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新期盼,都对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育在现代化建设整体格局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战略地位更加突出。

全省上下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提供更强大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知识服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建设完善的现代教育体系,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省。

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建成学习型社会,实现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的跨越。

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

全面普及15年基础教育。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更加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建成覆盖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年参与率达到70%,形成较为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

人力资源竞争力显著提升。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3年提高到15年。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年提高到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2%。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2%,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

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基本实现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到2015年,所有中小学校全部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更加健全。

入学机会公平得到切实保障,人才选拔机制进一步完善。

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

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教师队伍数量、结构和素质适应各类教育的发展需要。

建成一批高水平的高等学校和特色鲜明的职业学校,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育教学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和制度环境基本形成,学生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明显增强。

教育体制机制充满活力。

人才培养体制、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科学的质量评价标准、完备的监测体系和有效的保障机制全面建立。

具有山东特色的教育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教育法律实施监督体系更加完善。

教育督导制度进一步加强。

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到新水平。

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服务发展能力全面增强。

教育与转方式调结构要求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人口总量结构变化相协调,基本满足现代化建设的人才需要,创造一批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水平科研成果,推动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省份的形成。

教育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引领社会风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提高全省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做出更加积极的努力。

(三)基本原则。

以“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

坚持全面发展。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作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坚持全面与个性的统一,注重发挥特长,激发潜能,提高综合素质,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造就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水平人才。

坚持创新发展。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重点推进人才培养体制、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学校管理机制、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着力破除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突出矛盾,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鼓励各地和学校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为全省教育改革发展注入活力并提供经验。

坚持协调发展。

积极适应经济文化强省建设需要,统筹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

积极调整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强化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发展差距。

关心所有学生的健康成长,关注各个社会群体的发展需要,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名学生,保障人民群众享有良好教育。

坚持内涵发展。

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

加快从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软硬件建设并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完善教师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

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

发挥科研创新、智力服务和文化引领作用,推进教育与科技、经济紧密结合,全面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坚持和谐发展。

正确处理教育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切实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保障平等受教育权利。

加强和谐平安校园建设,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学生学习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指 标

单位

2009年

2012年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

万人

181

210

260

30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55

63

70

85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

万人

969

980

990

1000

 巩固率

%

95

96

97

98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

万人

312

316

318

320

 毛入学率

%

95

96

97

98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

万人

156

158

159

160

 高等职业教育

万人

84

86

89

92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

万人

214

220

230

240

 其中:

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万人

159

168

176

185

    研究生

万人

8.8

12

15

20

 毛入学率

%

23.7

30

40

50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

40

50

60

70

注:

*含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数,**含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数。

第二章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四)突出素质教育战略主题。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使素质教育的理念、要求和具体措施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全过程。

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不断完善政府主导、规范管理、课程核心、评价引领、督导保障的工作机制,全面建设合格学校、全面贯彻课程方案、全面培育合格学生,切实把时间还给学生、把健康还给学生、把能力还给学生,努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制定《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条例》,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统筹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实施的责任机制。

不得以升学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标准。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教育宣传和教育广告管理,为推进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消除用人制度上的歧视行为,拓展多元化人才成长通道。

对各种违规办学行为严格实施问责制度。

(五)坚持德育为先。

切实把德育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始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加强道德教育,强化道德修养,培养良好品质。

加强公民意识和健全人格教育,培养学生自觉规范行为,形成积极的情感和健全的人格,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完善德育工作机制,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的德育体系。

加强德育课程建设,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德育课程体系。

全面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班教导会制度和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制度。

实施“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行动”,逐步实现每个城区、县(市)至少建设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各类文化、科技、体育场馆等公共资源要经常性地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建立和完善公益性校外教育资源免费向学生开放制度。

树立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齐鲁校园文化。

把学校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大中小学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

加强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

(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树立全面发展和人人成才的观念,创新教育内容和方法,按照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

根据学生成长的不同阶段和特点,在不同学段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相互衔接的培养模式和教育重点。

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

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思考、大胆质疑,着力提高学生学习能力。

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弘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

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

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探索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学校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强化课程教学管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加强实践教学,开发实践课程、活动课程,完善科技实践、社会实践等培养环节,增强实验、实习、实训的实际效果。

建立覆盖全省的社会实践基地,促进学生经常化、多样化地就近参加社会实践。

(七)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课程体系。

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精选内容,优化结构。

重视基础教育地方课程建设,完善统一与分散相结合的地方课程管理制度,切实开好安全、环境、传统文化、人生指导等义务教育必修的地方课程。

出台特色高中课程方案。

构建体系完备、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适应性强的基础教育教材体系。

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注重造就具有创新素质、创业能力的技术型、技能型人才,重视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培养,逐步建立以职业能力为本位、各层次职业教育相互联系贯通的专业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

高等院校课程要反映当代最新知识成果,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构建以能力为本、学科交叉融合的课程体系。

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建成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的学科课程资源和学习资源库。

(八)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作为政府管理教育工作的重要职责,建立监测、公告及问责制度。

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留给学生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的时间。

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

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

改进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爱好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取消不必要的统考统练。

加大对各种社会培训和补习机构、教辅市场的监管力度,减轻学生课外学习负担。

引导学生科学规划节假日、双休日的学习与生活,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

引导家长及社会各界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帮助其养成良好习惯。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第三章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九)强化政府职责。

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发展教育、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切实改善办园条件。

加快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新增幼儿园以政府举办为主,对民办幼儿园通过资金补助、规费减免等政策予以积极扶持。

到2020年,全省公办和集体办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分别占幼儿园总数、在园幼儿总数的80%,全省所有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

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十)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

各级政府要将农村学前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一村(社区)一园”原则,以政府投入为主,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

通过资金补助、规费减免以及优先安排建园用地等政策,鼓励村集体和公民个人举办幼儿园。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和其他资源,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

优化城市幼儿园布局结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扶持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和个人举办幼儿园,促进公办、民办学前教育协调发展。

制定并落实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政策。

着力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

(十一)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建立“以县为主,县、乡(街道)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

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园”的原则确定各类公办幼儿园的服务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公平、顺利入园。

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条件和人员配备标准,落实学前教育准入制度和教育督导制度。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规范办园行为,使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学前教育机构配置标准,将公办幼儿园教师纳入编制管理。

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认证,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第四章 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

 

(十二)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成果。

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重视城乡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实行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前置审核,确保配套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把控制辍学工作作为考核地方党委、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

建立健全防止与控制学生辍学和动员辍学学生复学机制,基本消除辍学现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而失学。

加强对企业用人的监督和检查,坚决杜绝企业招用或者变相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

继续实施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扶持工程,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制定实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当地升学考试的办法。

根据需要建设农村寄宿学校,优先满足进城务工人员原居住地留守儿童住宿需求。

建立完善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机制,让学生爱学、乐学。

(十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统一城乡生均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和教师收入标准,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备和待遇等方面向农村倾斜。

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力度。

建立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城市学校支援农村学校、强校支援弱校的工作制度。

到2015年,率先在县(市、区)域内实现均衡发展,逐步推进市域范围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教师,建立区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机制。

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择校问题,到2015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民办教育,为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提供多样化选择。

(十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制定完善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国家课程,不断加强地方课程建设,支持、鼓励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开发校本课程。

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逐步缩小班额,鼓励推行小班教学。

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在初中阶段适当引进职业教育课程。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及时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在思想、学业、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第五章 加强普通高中教育

 

(十五)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

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切实加强内涵建设。

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学校规模和班额,新建学校规模不超过50个班,努力做到高中学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

到2015年,全省所有普通高中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到2020年,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

(十六)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学校不得对2010年以后入学的高中生进行文理分科。

加大投入,配齐师资和设施,为学校开展音乐、体育、美术及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提供条件。

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推行选课走班的教学模式和学分认定的教学管理制度,保障学生选择发展方向的权利。

鼓励普通高中开发有特色的学校课程。

关注学生自主发展,适应不同潜质学生的需求,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又富有个性的发展。

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加强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

(十七)支持普通高中办出特色。

推进学校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支持鼓励普通高中建设特色课程,形成自身办学特色。

实施高等学校与特色高中联合育人计划,通过联合开发课程、开放高校实验室等方式,对有特殊才能的高中生进行联合培养。

鼓励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支持普通高中学生学完两年课程之后,到职业学校接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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