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4595224 上传时间:2023-06-24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112.8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6页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6页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6页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6页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6页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6页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6页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6页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6页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6页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6页
亲,该文档总共1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docx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docx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

1.工程概况、工作方针与目标

1.1.工程概况

中铁二十局承建的兰新铁路甘青段LXS-7标段位于青海省门源县和甘肃省山丹县境内,线路里程为DK328+819~DK345+155,全长16.336km。

设大梁隧道和祁连山隧道两座、硫磺沟大桥一座,地处大梁中高山区及祁连山中高山区,区间有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水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极为重要。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2.工作方针

环境保护方针是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国家地方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贯彻“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并重”原则。

1.3.工作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是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的水体功能、森林资源、草场资源、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野生动物迁徙不受影响,噪声、振动对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努力建设一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高原生态线路。

2.环保工作原则

2.1.工作原则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

把环保水保工作的好坏作为工程创优的重要标准,严格贯彻执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

坚持做到“少破坏、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

2.2.工作重点

地表水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保护、森林植被及牧区环境保护、水土流失防治、自然景观保护、沿线噪声、振动、电磁污染控制。

节约用地、临时用地恢复和施工废弃物的管理。

3.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制定全面而系统的符合国家、铁道部、甘青公司及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坚持施工过程中对环保工作的持续监督和检查。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框图见表一。

4.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4.1.管理机构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项目经理部成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领导小组。

环保水保管理组织机构框图见表二。

组长:

郭育红

副组长:

王永顺石鸿江王流宝

组员:

安维杰谢江胜唐林裴崔举吴信军

王亚然王得军张宏邵江飞张金星

封海鹏王小战何元度喻志良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经理部的安质环境保护部。

负责对各分区环保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各分区相应成立环保水保小组,负责对所辖架子队和拌和站环保工作的管理。

各架子队和拌和站设专职(兼职)环保员,负责执行日常环保工作和记录。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框图(表一)

 

 

环保水保管理组织机构框图(表二)

4.2.主要职责

4.2.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人民政府、甘青公司和集团公司环保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款。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2)健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制定环保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对本标段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3)负责施工期间环保、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4)讨论、研究和解决重要环保事宜。

(5)组织对下检查和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认真调查和收集环境保护好的做法,并在本标段推广应用。

4.2.2.组长职责

(1)组织制定项目环境方针、目标、指标。

(2)为项目环境保护所需资源的配置,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保障。

(3)领导和带头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保政策法规,保证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4.2.3.项目安质环境保护部职责

(1)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组织管理体系、规章制度。

熟悉和掌握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对上岗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教育工作;落实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专职人员及其责任。

(2)保持与甘青公司、环境监理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联系,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3)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的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

参与环境保护投诉的处置及环境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4)不定期对现场环境保护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4.各工区和各架子队环保小组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甘青公司、集团公司及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2)遵照执行项目经理部环保领导小组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和指令,同上级和相关业务部门保持联系,对下做好环保指导和服务工作。

保证环保管理体系在本工区内有效运行。

(3)组织对上岗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教育工作;落实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专职人员及其责任。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5)对本工区内的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全责。

4.2.5.现场专职(兼职)环保员职责

(1)对队一级的日常环保工作、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情况负业务责任。

(2)做好本队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和执行国家、当地政府、甘青公司的环保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的环境保护要求。

(3)协助项目部及工区做好环保工作的实施、检查、验收和奖惩的工作。

5.宣传教育培训

(1)对施工沿线进行调查和收集资料,充分了解当地环境、生态和植被保护的法律和法规。

(2)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将环保工作纳入各单位的创优达标综合考核项目中,使环保工作深入人心。

(3)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环保宣传栏和标志牌,从日常生活做起,使所有参建员工把环境保护变为一种自觉行为。

(4)印发环保教育手册,做到施工人员人手一册,增强全体员工“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意识和历史责任感。

(5)组织环保专职人员的岗前培训,聘请有关环保专家对施工人员进行讲课。

6.检查制度

(1)执行环保“三检制”:

作业队兼职环保员先进行自检,合格后报工区专职环保员进行检查,最后报项目专职环保工程师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查落实制度:

根据环保目标,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任务,确定检查方法,落实检查责任制。

项目部每季度组织一次环保大检查,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及时整改。

(3)评比奖罚制度:

项目经理部设立环保奖励基金,根据项目经理部每次环保检查情况,进行单位间的综合评比,对环保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并实行奖励;对环保差的单位,一方面督促其停工整顿,另一方面在全项目通报批评和对责任人进行罚款。

7.施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内容及措施

7.1.保护内容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是按照法律法规、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要求,保护和改善作业现场的环境,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对保证人们身体健康和社会文明;消除外部干扰,保证施工顺利进行;节约能源,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保证社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桥梁、隧道等施工时有可能引起植被的破坏以及水源、噪音的污染,我项目部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和《水土保持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即: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不留尾巴、不留后患,确保环保目标圆满实现。

7.2.保护措施

7.2.1.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全员环保意识

(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和铁道部及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开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培训教育,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认识,形成全员参与环保的局面,同时同地方环保部门签订环保协议,并认真执行。

严禁全体参建人员乱砍、乱伐、乱捕、乱猎,保护好动植物。

(2)通过宣传,使广大职工认识到搞好环保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环保是关系到企业信誉和子孙后代的大事,努力实现中标环保承诺,使每个职工做到人人明白,个个心中有数。

(3)在职工生活区域,做好板报宣传;在工程生产区域,做好大型标语、横幅宣传工作,时时提醒和督促职工爱护环境,保护环境。

7.2.2.临时工程

临时工程的设置应优先考虑永临结合,尽量减少对耕地和林地的占用。

临时工程用地周边应设置醒目的标示牌、边界线,严格限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机械作业范围及行进线路。

(1)施工场地、营地:

①预制场、铺架基地、改良土拌和站、级配碎石拌和站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设置;②小型施工场地、营地的设置应尽量利用沿线既有场地、站区永久征地和城市用地;③施工中,应结合工序特点,对临时用地进行综合利用,尽可能减少临时用地数量,如改良土拌和站和级配碎石拌和站结合、取土场地用作小型预制场、施工机械停放场或营地用地等。

(2)施工便道:

①施工便道要充分利用乡村既有道路、农用机耕路和铁路进站道路等;②便道宽度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做到少占土地,少破坏植被。

(3)取、弃土场、弃渣场:

①取土场取土前,应将地表30—40CM的耕作层推到一侧临时堆放,完工后覆盖地表以利复耕;耕作层土壤的临时堆放应设置围挡措施。

②弃土应优先选择在临近的取土坑和低洼地;严格按照路基土石方调配方案,做好施工组织安排,避免因不合理施组导致弃土弃渣数量的增加。

③外购土方时,应与当地政府协商,签订正式的购买商品土协议,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等。

④不得在环保部门批复的禁止区内设置弃渣场,确需在禁止区内设置临时弃渣场,必须报请环保部门批准。

(4)砂石料场:

①砂石料开采时,要制定合理的开采计划和恢复措施,严格按设计指定位置和规模进行,坚持随采随平整和恢复原则,严禁随意乱开乱挖。

②河滩地带采料时,应做好河道疏通和平整工作。

③砂石料场开采应办理相关开采许可证,坚持逐级审批,持证开采。

7.2.3.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保护

 

(1)自然保护区内的施工,应设置醒目的标示牌、边界线,严格限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机械作业的范围以及走行线路。

 

(2)施工临时设施布局紧凑,材料堆放整齐,场地整洁,道路平整,与所处环境(风景区)景观尽可能协调。

(3)严禁在景观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场,严禁随意铲除地表植被和林木;施工临时弃碴堆放应做好水土保持措施。

7.2.4.噪音的防治

本标段施工线路在靠近村民房舍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施工噪音、振动达到环境标准。

(1)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的选择低污染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音、隔音、护板等措施降低噪音。

(2)在靠近居民区施工时,机械设备和工艺操作所产生的噪音不得超过有关标准,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规定,否则应采取消声措施,降低噪音。

(3)机械车辆途经居民区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间屏障,减少噪音传播。

(4)在施工期间,适当控制机械布置密度,条件允许时拉开一定距离,避免机械过于集中形成噪音叠加。

(5)对钢筋加工、混凝土拌合场地选择时,尽量远离居民区。

安排施工人员在高噪音区间作业时,佩戴耳塞等劳保用品。

7.2.5.大气污染的防治

本标段工程量大,上场机械设备数量较大,且集中施工;结构物大多采用水泥、粉煤灰等易飞扬物,且施工机械多以重型机械为主,现场施工将会产生大量的气体状态污染物和粒子状态污染物,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施工现场的空气污染进行防治。

(1)选择低污染的机械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

(2)在运输、储存水泥、粉煤灰等易飞扬物时,采取覆盖、密封、洒水,防止和减少扬尘等措施。

(3)车辆进出工地不得超限、超速运输,防止沿途撒漏及产生较大的粉尘。

(4)在混凝土拌和站、水泥库等对环境有重要影响的设施布置时,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季节风向,采取远离居民区并在搅拌站进料仓上安装除尘装置,控制粉尘污染。

(5)严禁在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及有毒废料(废机油、废塑料等)。

生活营地使用清洁能源,保证炉灶烟尘符合标准;对施工机械车辆加强维护,以减少废气排量;对汽油等易挥发物品要密闭存放,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6)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清扫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7)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采取洒水措施,控制扬尘现象,并将现场垃圾及时清理出现场。

7.2.6.运输环境的保护措施

由于本施工段跨公路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的畅通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施工,应采取如下措施:

在交道口施工时,设立警示牌、车辆限高标志牌,以正确引导车流的行驶方向,并派专人指挥道口交通。

施工期间,施工车辆较多,进出场频繁,造成一些交通压力,为安全起见,经理部派出公安干警协助交警疏解交通人流和车流,尽量减少施工对交通的干扰。

运输大宗工程材料时,预先与交通管理部门协商,确定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超长超限构件和大型设备的运输要安排在夜间进行,以减轻对交通造成的压力。

施工便道与地方道路交叉处设置交通疏解员,以确保施工车辆及设备的畅通无阻,杜绝堵车等现象发生。

7.2.7.化学危险品的控制措施

(1)采购

化学危险品由主管工程师依据生产需要提出材料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交保障部进行统一采购。

由保障部选择合格的供方,并要求供方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在进货验收时,一并查验这些文件。

⑶贮存与保管

①油漆、油料等化学品的贮存应严格与火源、电源隔离,并在下面垫一层防油布,贮存期间应检查包装容器的封口是否严密、桶底是否有锈蚀,发现渗漏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避免油漆、油料渗漏污染土壤或造成火灾;

②氧气瓶、乙炔瓶要有专门存放的铁笼,两笼相距5米以上,并要加锁由专人管理,夏季要有防晒措施。

(3)发放与使用管理

①使用时应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或产品使用说明执行,不得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②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要距离明火10米以上,搬运时不要碰撞,氧气瓶与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10米;

③有化学危险品的施工操作,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严禁明火及可能产生的火花,施工人员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该场所;

④使用化学危险品在通风不良的场所操作时,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防止可燃、易燃气体在局部达到爆炸极限,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⑤化学危险品作业禁止与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上下、周围交叉操作;

⑥对于一次未用完的整桶油漆、油料及化学品,应在桶口上覆盖油纸,将桶盖紧,妥善保管但不宜久存;

⑦地面遗洒的油料、油漆要用棉纱擦净,并将棉纱放在指定地点;含有一定毒性的油漆在包装、分装换桶时,应在通风处进行,并戴口罩、手套,以防中毒;

⑧对化学危险品的废弃物应在规定位置存放,分类、定期回收,进行安全妥当的处理,以减少或消除对环境的影响。

7.2.8.施工扬尘的控制措施

(1)粉尘控制措施

①施工机械铲、卸、运土方等环节设专人洒水降尘。

②施工现场尽量不堆放土方,需堆放时应采取覆盖、表面洒水、喷洒覆盖剂、临时固化、及时淋水降尘等措施;

③施工便道要硬化,并尽量增大施工现场内裸露路面的硬化面积,未硬化部分经常洒水,进行临时绿化处理,并作好绿地的日常养护工作;

④易飞扬材料运输时,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土方的最高点不超过车辆槽帮上缘,装载其它散装材料不超过车辆槽帮上缘,用布进行覆盖,防止飞扬、逸撒。

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带有粘土要进行冲洗,防止带泥上路和遗撒;

⑤清理、打扫作业场地时,应洒水湿润,清理渣土要采用容器清运,严禁从施工坑井或高空向地面抛撒施工垃圾。

要指定专人清扫工地、路面;

⑥尽量使用袋装水泥、粉煤灰、石灰等,现场装卸或使用时应减缓装卸或倾倒的速度,防止扬尘;

(2)减少吸入粉尘危害的措施

①工区经理部应为在施工作业中可能吸入粉尘的作业人员提供防尘用品(口罩、手套等),以减少粉尘吸入对人体的危害程度;

②应督促作业人员佩带防尘用品,搬运水泥等易飞扬材料,现场搅拌混凝土、电焊、石材切割作业等应佩带口罩、手套,防止粉尘对皮肤、呼吸器官的伤害,预防尘肺病的发生;

(3)粉尘污染、危害的监控

①工区经理部对施工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配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②综合办公室、架子队队、设备物资部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扬尘、易飞扬材料堆放、个人防尘用品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填写检查记录;

③综合办公室会同各施工队每半年对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督促解决劳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7.2.9.固体废弃物的控制措施

(1)工区经理部应在施工现场设立垃圾分拣站,及时对施工固体废弃物进行收集、分类、分拣、回收利用、清运处置,将有毒有害废弃物隔离存放,分别予以标识。

(2)施工现场设置封闭性垃圾分拣站,经分拣后的废弃物能回用的及时回用,不能回用的应及时清运。

禁止在施工现场熔化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及其它会产生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有毒有害的废弃物不得用于回填,不得污染施工现场。

垃圾站应采取防雨、防泄漏、防尘措施,避免再次污染空气、土壤、水体和对人员的身体造成危害。

(3)施工中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废钢铁、旧金属制品、废橡胶制品、废塑料等集中送往指定的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

(4)有毒有害的办公垃圾,如废旧电池、墨盒、硒鼓等要分类存放。

废旧电池设立回收箱,定期交有关部门处理;废旧墨盒、硒鼓及时交工会回收处理;废旧报纸、办公废纸集中送往废品站回收处理。

(5)生活垃圾应指定地点单独收集、存放,有条件的采用封闭垃圾箱,及时送往附近的垃圾站,做到无垃圾积压现象。

生活垃圾有专人管理,垃圾存放点不准泼倒污水、粪便,适时进行消毒,控制蚊蝇,消除危害因素。

(6)有毒有害废弃的处置可委托给有营业执照、有当地环保部门颁发有经营许可证等的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处置要求,确保此类废弃物处置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7)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按照国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当地有关规定与当地环保和水保部门协商妥善处理,避免造成新的污染源,确保施工固体废弃物处理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8)运输固体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扬散、防流失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废弃物。

(9)工区经理部对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依次记录,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2.10.避免土壤沙化措施

(1)合理规划施工便道、施工营地、材料场、预制厂等临时用地,限制人为扩大活动范围,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不得随意碾压施工便道、施工场地以外的土地,尽量少扰动地表,减少地表植被破坏,严禁因植被的破坏引起土壤的沙化形成。

(2)施工中取土场一定要严格注意,不得随意扩大面积开挖、破坏地表植被及地层结构,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护或恢复措施,以防止引起局部植被退化、荒漠化和水土流失。

当取土、弃土场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时,经设计单位、业主、当地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环保部门等单位批准同意后实施。

(3)施工完成后,根据环保及水土保持设计要求进行场地平整,并用合适的土料覆盖临时用地地表,尽量恢复地表天然状态。

为防止施工期间对铁路沿线两侧植被的破坏,按照环保及水土保持设计要求,采用撒播植草、防风固沙林、取土场铺土、植被恢复、移植草皮、粘土包坡、碎石防护等防止和减少土壤沙化。

(4)合理使用土地,对临时用地应尽量少用或不用耕地,用完后应按规定恢复或处理。

对正式工程用地,应在用地范围内进行,不得多占用地。

(5)在进行桥涵施工时,做到总体布局合理,场地平整,排水畅通,不积水、材料堆放整齐,机械设备摆放有序。

做到工完料尽,不随意乱排放污水,乱放建筑垃圾,确保环境舒适美观。

(6)严禁施工人员乱砍、乱伐,按环保要求保护好工地范围的植物。

7.2.11.隧道环保措施

(1)隧道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对原有自然环境的破坏;对因工程行为而造成的破坏,要有处理措施,如坡面防护、加固、排水、植被等。

(2)隧道弃渣中硬质岩石应充分利用,多余废渣应在规定地点弃置,并做好妥善防护,必须避免因弃渣而引起排水不畅、污染水源及过高堆积引起坍塌崩溃等的不良后果。

(3)隧道施工中排放的污水、废气或产生的噪声等,承包人应提出排放、处理方案,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4)隧道施工中,由于可能造成地下水径流的改变或形成洞顶地表塌陷等而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生产时,承包人应于施工前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制订施工方案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5)其他方面的环保工作:

A.对废料的处理与利用。

隧道施工时难免产生许多废渣,应作委善放置,不能随便堆放,以免阻塞河道造成水土流失或占用当地农田。

对优质石碴可加以利用,如防护用的片石、路面骨料和混凝土集料可分类堆放,以便充分利用,有条件时也可利用荒沟,在其中筑坝填入废碴,变荒沟成良田,增加耕地。

B.隧道建设中所需的石材,在选择料场时,应远离隧位,采取集中料场取料,切忌随意布置小料场,使山坡形成遍体鳞伤。

对山坡及其植被肆意破坏,既影响环境面貌,也容易产生坍方滑坡。

C.在隧道竣工通车后,运营养护部门除注意环境保护外,还应恢复当地环境。

如在已被破坏的地方加栽树木和种植花草等,达到保护生态、美化环境的目的。

D.可结合隧道工程实际情况,设置人工景点,供人休息和欣赏,从而可提高隧道知名度,也可增加旅游经营收入。

在长大隧道洞口可设置一些艺术小品,如浮雕、塑像之类,可给隧道工程增加些点缀,也促进整体环境素质的提高,也是对人文景观的加强的一些措施。

8.水土保持措施

1、建立完整的水土保持体系

施工时按有关要求施工。

与当地有关部门经常联系,针对工程特点,要求所属作业队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水土保持,定期检查、监督各队水土保持工作的完成。

2、水土保持技术组织措施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条例的要求严格组织施工管理。

施工前做到全员教育,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建立健全水土保持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全面规划”原则,抓住本工程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水源、植被不被污染和破坏。

砂石料加工场、混凝土拌合场、钢筋加工场、施工队伍驻地等临时用地事先将表层耕植土集中堆放,完工清场后绿化,同时修好排水系统,防止水土流失。

保证在任何河渠水道排灌系统中不产生淤积。

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含有污染的物质或可见悬浮物的水排入大海。

按照设计要求认真做好环保和绿化工作。

永久用地范围内暴露地表用植被覆盖,临时用地要进行复耕,裸露部分要植草或种树。

施工过程中,对管内的防护林树木、渔场、果林注意保护。

合理选择取土点,注意挖填平衡,进行平整、支挡防护及绿化。

3、认真实施水土保持措施

(1)弃土、弃碴的堆放,先建设拦挡墙(坝)及排水设施,后堆放弃碴,施工场地周边开挖排水沟,根据各条施工便道的不同情况布置相应的工程措施和植被措施,达到控制水土流失,保护道路、改善环境条件和安全运输的目的。

(2)施工征地范围内林木的砍伐要遵循审批制度,严禁乱砍乱伐。

(3)临时工程的修建不得切割或阻拦地表径流。

(4)桥梁桩基钻孔弃渣应及时清运至弃土地点,避免堆弃河滩或侵占河道。

(5)弃土作业必须先挡后弃,并避免弃渣外溢。

(6)路堑开挖、路基填筑、隧道临时弃渣堆放等要做好截排水措施和坡面临时防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7)工程用水不得在环保部门批复的禁止区内拉运。

9.环境恢复

 

(1)施工营地、施工场地使用完毕后,应清除各类构筑物以及各种生活、生产垃圾,平整场地,并采取土地复耕措施;制梁场、拌和站等硬化的施工场地应尽可能综合利用。

 

(2)取土场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做到随取随平整,周界规则;取土完毕后,利用保存的耕作层土进行土地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

 (3)弃土场要做到顶面平整,坡面平、顺、直,并对弃土场顶面和坡面及时进行土地复耕或植被恢复。

 (4)风景名胜区内施工结束后,应加强对场地、便道以及线路两侧的绿化恢复措施。

(5)对环境恢复中的工程措施和植被措施,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质量和效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