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锣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锣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2015年调整)

 

锣圩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

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3

1.1耕地保护目标3

1.2建设用地保障目标4

2.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6

2.1耕地用地布局优化调整6

2.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7

2.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8

2.4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11

2.5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12

3.保障措施13

附图15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4号)和上级审定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控制目标指标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对《锣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锣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为2015年修订,所采用的土地利用数据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变更数据,其他数据为权威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仅对《原规划》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内容进行修订,经报原规划批准机关后成为土地用途管制依据,对原规划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予以保留,并沿用原规划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现将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内容阐明如下。

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1.1耕地保护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采取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确保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更加严格的保护,数量不低于武鸣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质量有保障并逐步提高。

《原规划》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5848.27公顷。

《本方案》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5550.15公顷。

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下降298.12公顷。

《原规划》全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目标为326.09公顷。

《本方案》全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目标为180公顷,2014-2020年全镇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80公顷,其中土地复垦补充耕地20公顷,由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落实完成;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60公顷,其中48.41公顷由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落实。

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目标降低146.09公顷。

《原规划》全镇建设占用耕地数控制在71.55公顷以内。

《本方案》全镇建设占用耕地数控制在34.81公顷以内,其中2014-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数控制在29.63公顷以内(镇本级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2.78公顷以内,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6.85公顷以内)。

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建设占用耕地控制目标减少36.74公顷。

2013年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全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13975.80公顷。

《本方案》全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13550.00公顷。

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下降425.80公顷,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基本农田质量有所提高。

1.2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采取有力措施,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的、合理的新增用地,提高建设用地有效供给能力,盘活存量,合理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要求。

《原规划》规划期内安排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6.02公顷。

《本方案》规划期内安排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6.99公顷(上级下达新增指标106.9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指标0公顷),其中2014年至2020年全镇安排新增建设用地65.54公顷(上级下达新增指标65.5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指标0公顷),具体分解如下:

①全镇新增指标分解(2014至2020年)

《本方案》2014至2020年期间安排全镇新增建设用地65.54公顷(上级下达新增指标65.5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指标0公顷),含南宁教育园区新增指标4.62公顷。

②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指标分解(2014至2020年)

《本方案》2014至2020年期间安排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排新增建设用地28.93公顷(上级下达新增指标28.9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指标0公顷),含教育园区新增指标4.62公顷。

③南宁教育园区新增指标分解(2014至2020年)

《本方案》2014至2020年期间安排南宁教育园区新增用地指标4.62公顷。

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增加0.97公顷。

《原规划》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为1279.47公顷。

《本方案》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为1544.50公顷。

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提高265.03公顷。

《原规划》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为976.71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目标为206.6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目标为770.04公顷。

《本方案》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为1218.2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目标为240.5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目标为977.72公顷。

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增加241.5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增加33.8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目标增加207.68公顷。

《原规划》全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为302.76公顷。

《本方案》全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为326.28公顷。

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提高23.52公顷。

2.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2.1耕地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按照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做到保护优先、应保尽保。

结合锣圩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调整优化全镇耕地布局,调整后全镇耕地保有量由原规划的15848.27公顷调整为15550.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1.71%。

本方案确定的耕地保有量以2013年土地变更调查耕地面积15541.16公顷为基数,调减规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29.63公顷,其中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6.85公顷,主要分布在锣圩社区、华侨农场和朝燕林场;调减灾毁耕地3公顷,调减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58.12公顷。

2014-2020年全镇补充耕地面积199.74公顷,通过土地复垦补充耕地20公顷,均由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落实,主要安排在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力村和弄七村;通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60公顷,其中48.41公顷由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落实,主要安排在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扬村和渌旺村。

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补充耕地19.74公顷。

调整后,锣圩镇耕地保有量任务为15550.15公顷,比2013年耕地现状增加8.99公顷。

在耕地用地布局方面,本次规划修改主要基于未来几年内全镇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的修改相应调整耕地布局。

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调入涉及占用耕地18.41公顷,均为旱地。

主要分布在华侨农场和锣圩社区。

将城乡建设用地调入图斑范围与武鸣区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图层叠加,可知调入的城乡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均为10等。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用地调入涉及占用耕地6.51公顷(不涉及水田)。

主要分布在锣圩社区、团结农场、华侨农场。

将城乡建设用地调入图斑范围与武鸣区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图层叠加,可知调入的城乡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均为10等。

全镇调出城乡预留地块涉及耕地40.05公顷,其中水田3.22公顷,旱地36.83公顷。

将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图斑范围与武鸣区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图层叠加,可知调出的建设用地涉及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分布于6至10等,其中高等地(6等、7等、8等)耕地面积为3.22公顷,占比8.04%;国家级利用等别中等地(9等、10等、11等)耕地面积为36.83公顷,占比91.96%。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出城乡预留地块不涉及占用耕地。

2.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

在2013年完成的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基础上,依据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对全镇基本农田空间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

在2013年锣圩镇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基础上,全镇共调出基本农田1445.00公顷,其中调出年度变更为非耕地的基本农田11.72公顷,调出不集中连片、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0.15公顷,调出实地变为农村建房、硬化设施农用地等不适宜保留为基本农田的耕地9.15公顷,调出非可调整园地1200.94公顷,调出平均质量等别以下的耕地3.17公顷,调出在用地预审中符合基本核销条件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基本农田73.33公顷,调出规划预留项目涉及基本农田40.65公顷,调出未来三年因中心城区发展方向转变,新的城镇发展规划涉及到的现状基本农田105.89公顷,主要分布在锣圩社区和华侨农场。

在2013年锣圩镇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基础上,本次规划调整将符合基本农田质量要求的优质耕地以及集中连片度较高、已经过多年耕种或者整治、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质量较好的优质耕地,共计1010.05公顷调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

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后,全镇基本农田面积共13557.06公顷,调整后全镇基本农田纯耕地13185.69公顷,可调整地类371.37公顷。

基本农田分布更加连片集中,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规划期间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选址的引导,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布局应当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除经依法批准的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外,严禁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城镇村建设和未纳入规划的项目建设。

2.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一)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1)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按照新型城镇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将锣圩镇近期急需建设的、不在《原规划》确定允许建设区内的重大项目用地调整为预留建设用地,以保障锣圩镇城镇建设需要。

同时,将《原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短期不具备开发条件、近期没有建设计划和项目落地的部分规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调出,调整到近期急需建设的区域,合理调整优化全镇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锣圩镇调入41.93公顷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高一村和锣圩社区;调出11.68公顷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锣圩社区、仙山村和华侨农场。

其中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入城镇建设用地21.26公顷,主要分布在锣圩社区居委会、团结农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武鸣华侨农场;不涉及调出城镇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共安排新增城镇用地指标为83.69公顷(上级下达新增城镇用地指标为83.6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为0公顷),其中2014-2020年安排新增城镇用地指标44.42公顷(上级下达新增城镇用地指标44.4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15.18公顷)。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安排新增城镇用地指标为56.83公顷(上级下达新增城镇用地指标为56.8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为0公顷),其中2014-2020年安排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城镇用地指标22.53公顷(上级下达新增城镇用地指标22.5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0.00公顷)。

规划调整完善后,2020年全镇城镇用地规模183.13公顷。

(2)农村建设用地布局

按照“利于生产、便于生活、集中布局、集约节约”和保护耕地的原则,科学安排新增农村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中心村建设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乡村风貌改造。

本方案调入农村建设用地0.46公顷,同时调出农村居民点预留用地50.53公顷,主要位于位于培联村、仙山村、林洋村。

其中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不涉及调入农村建设用地,调出农村居民点预留用地2.55公顷,主要位于锣圩社区和华侨农场。

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共安排的农村居民点新增建设用地2.53公顷,其中2014-2020年安排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1.40公顷,主要用于保障锣圩社区21队新村增补宅基地项目和全镇宅基地建设使用。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0.40公顷,其中2014-2020年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0.40公顷。

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为抓手,加大闲置废弃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利用和复垦力度。

规划通过土地整治、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共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140.51公顷,其中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腾退农村建设用地28.83公顷,可供使用周转新增指标28.83公顷全部用于武鸣区城镇建新区的建设。

挂钩城镇建新区内的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约束,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与允许建设区相互调整。

到2020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为977.72公顷。

(3)独立工矿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全镇独立工矿用地调整的主要方向是:

在不突破上级下达建设用地新增量指标的范围内,合理安排新增独立工矿用地,保障本镇独立于城镇和农村居民点之外的采矿、采石、采砂(沙)等采矿项目用地,以及对气候、环境、建设有特殊要求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风电场、变电站、加油站、污染性工业项目等需单独选址的项目用地需求,增加独立工矿用地的有效供给,合理布局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不涉及锣圩镇镇本级及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独立工矿用地的调入调出。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安排锣圩镇独立工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37公顷,其中2014-2020年新增独立工矿用地0.32公顷,主要用于热电联产项目及农村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独立工矿用地0.30公顷,其中2014-2020年新增独立工矿用地0.30公顷。

加大闲置废弃工矿用地整治利用和复垦力度,通过整治和复垦缩减工矿用地60.89公顷。

规划期内因贵港至隆安高速公路、31345省道(武华大道西延长线)改扩建项目等交通项目的建设,沿线独立工矿用地共25.04公顷将纳入到锣圩镇交通用地范围内。

调整后,全镇工矿用地规模57.37公顷,与原规划相比减少了2.57公顷。

(二)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经与武鸣区发改局、交通局、水利局等各部门对接,根据各部门近期建设计划,本次规划修改在原《规划》重点项目列表的基础上,新增加了5个项目,分别为贵港到隆安高速公路项目、31345省道(武华大道西延长线)改扩建项目、武鸣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锣圩镇殡葬设施项目。

《本方案》共安排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新增指标19.40公顷,其中2014-2020年安排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新增指标19.40公顷用于满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

因贵港至隆安高速公路、31345省道(武华大道西延长线)改扩建项目的建设,规划期内交通项目沿线独立工矿用地共25.04公顷纳入交通用地范围内。

调整完善后,到规划目标年全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326.28公顷。

2.4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依据锣圩镇的地形地貌、气候、植被、土壤等自然区域特性,严格保护都均自然保护区内用地,严格限制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各类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过度开发或破坏性开发的行为。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水源保护区和生态林范围内的土地实行保护,防止污染,确保城乡饮用水安全等。

规划期内要加强生态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

林地(包括园地)、绿地和草地作为生态用地,必须严格保护。

在进行经济开发和非农业建设时尽量避开重要的生态用地,加强生态用地的建设,切实提高生态用地的内在质量和防护效果。

其他土地开发必须适度,必须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不减少生态用地为前提。

加快生态廊道网络和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在镇域内的等级公路和乡村道路两侧加强生态绿化,布置带状生态绿地。

2.5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

锣圩镇以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为主,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大力开展土地复垦,适度开发耕地后备土地资源。

本次规划调整,根据全镇土地整治的数量、质量潜力和空间分布的特点,结合全区土地整治规划安排在锣圩镇的土地开发项目,规划期内补充耕地199.74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8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拆旧区农村居民点复垦补充耕地19.74公顷。

2014-202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80.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拆旧区农村居民点复垦补充耕地19.74公顷。

土地整理:

本次规划未安排土地整理项目。

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主要安排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力村和弄七村,2014-2020年全镇安排土地整理工程项目1个,可增加耕地面积20.00公顷。

土地开发:

锣圩镇的土地开发对象包括全镇宜农荒草地、裸土地、荒滩地和其它可开发的未利用土地等。

2014-2020年全镇安排土地开发工程项目1个,主要安排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板新村。

锣圩镇土地开发可增加耕地面积160.00公顷。

其中48.41公顷由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落实完成。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复垦:

锣圩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工程28.83公顷,可新增耕地19.74公顷。

其中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农村居民点复垦26.31公顷,可新增耕地19.36公顷。

农村居民点用地综合整治利用和独立工矿用地复垦: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并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程,要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独立工矿用地复垦工程,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产业布局,提高锣圩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到2020年,通过农村居民点整合整治,全镇农村居民点和独立工矿用地共缩减201.40公顷。

3.保障措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科学合理利用土地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是土地利用管理的“龙头”,编制规划的最终目的在于落实,为了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贯彻执行,结合近几年规划实施情况,本次规划修改在原规划保障措施上的基础上,增加强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力度的建议,主要从宣传、调研摸潜及资金筹措方面提出建议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

深入宣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的意义和重要性,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保障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深入调研,科学确定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潜力

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面上推广”的思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选择村民居住分散、用地粗放、空心村较多、涉及地质灾害搬迁以及废弃工矿等区域,并结合村集体经济实力、群众意愿等情况,科学确定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潜力。

三、广开渠道,多方筹措,落实建设资金

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推行政府主导、国土搭台、多方合作、群众参与的模式,捆绑项目,对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以及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电力、教育、卫生、科技等部门资金进行有机整合,并采取渠道不变、管理不乱、使用方向不变、集中投入的资金使用模式,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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