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146805 上传时间:2023-04-28 格式:DOCX 页数:180 大小:392.1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0页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0页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0页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0页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0页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80页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80页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80页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80页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80页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80页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80页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80页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80页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80页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80页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80页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180页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180页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180页
亲,该文档总共18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18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docx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高频考点精讲

第一章建筑分类与耐火检查

一、建筑分类

1、工业建筑:

单层、多层和高层:

分界点24m;50m;

厂房和仓库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甲、乙、丙、丁、戊类

2、民用建筑:

单层、多层和高层公共建筑:

分界点24m;50m

住宅:

分界点27m;54m

3、农业建筑

4、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5、民有建筑分类表

名称

高层

单、多层

备注

一类

二类

住宅建筑

h>54m

27m<h≤54m

h≤27m

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公共建筑

1、h>50m

2、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面积大于1000㎡的商、展、电、邮、财贸、金融和其他多功能组合建筑

3、高度24m以上医疗、重要公共建筑

4、高度24m以上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建筑

5、高度24m以上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除一类外的高层

1、h>24m(仅适用于单层)

2、h≤24m

1、宿舍、公寓的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共建筑的规定

2、裙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的规定。

二、建筑物高度计算

1、对于台阶式地坪,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各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高度,否则按其中最大者确定该建筑的高度。

2、屋面为坡屋面时:

H=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3、屋面为平屋面时(包括女孩墙的平屋面):

H=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面面层的高度。

4、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

按以上计算取最大值。

5、局部凸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1/4者,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6、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不计入高度;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1.5m的部分不计入建筑高度。

7、对开其他建筑,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计入建筑层数,建筑高度仍以室外设计地面为起点。

三、厂房的火灾危险性

1、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应按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

当符合下述条件时,可按危险性小的部分确定: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比例<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采用封闭、负压、并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所占比例≤20%时。

2、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的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按丙类确定

四、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与各构件耐火极限

构件名称

耐火等级

备注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1、以要柱承重且土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2、﹙﹚内文字用于住宅建筑,[]内用于厂房、仓库

3、未标记的为不燃性

防火墙

3.0

3.0

3.0

3.0

承重墙

3.0

(2.0)

2.5

(2.0)

2.0

(1.5)

难燃性0.5

﹙1.0﹚

非承重墙

1.0

(0.75)

1.0

(0.5)

0.5

(0.75)

可燃性[﹙难燃性﹚]

﹙0.75﹚[﹙0.25﹚]

楼梯间和前室的墙、电梯井的墙、

住宅建筑单元之间的墙和分户墙

2.0

2.0

1.5

难燃性0.5

﹙1.0﹚

疏散走道的墙

1.0

1.0

0.5

(0.75)

难燃性0.25

﹙0.75﹚

房间隔墙

0.75

0.5

难燃性

0.5

难燃性

0.25

3.0

2.5

2.0

难燃性0.5

﹙1.0﹚

2.0

1.5

1.0

难燃性0.5

﹙1.0﹚

楼板

1.5

1.0

0.5

[﹙0.75﹚]

可燃性﹙难燃性﹚

﹙0.25﹚

屋顶承重构件

1.5

1.0

0.5

可燃性﹙难燃性﹚

﹙0.25﹚

疏散楼梯

1.5

1.0

0.5

(0.75)

可燃性﹙难燃性﹚

﹙0.5﹚

吊顶(吊顶搁栅)

0.25

难燃性

0.25

难燃性

0.15

可燃性

2、其他相关规定

1)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防火墙耐火极限≥4.0h。

2)一、二级单层厂房、仓库柱的耐火极限分别≥2.5h、2.0h。

(正常为3.0h、2.5h)

3)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1.0h。

(正常为1.5h)

4)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仓库的上人平屋顶耐火极限分别为≥1.5h和1.0h。

5)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仓库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

6)民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7)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8)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h。

9)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中小学教学建筑、老年人、托、幼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0.25h。

10)二、三级耐火等级内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

11)商店、展览建筑采用三级耐火等级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时只能单层营业厅、展厅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只能在首层。

营业厅、展览厅不应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地下或半地下营业厅、展厅不应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12)托、幼、老场所宜设置在单独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采用一、二级耐火建筑时不应超3层;三级耐火等级时不应超过2层;四级耐火等级是应为单层。

13)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设在地下或半地下(人防地下一层)。

采用或设在三级耐火等级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或设在四级耐火等级是应为单层。

14)教学建筑、食堂、菜市场采用或设在三级耐火等级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或设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只能单层。

15)剧场、电影院、礼堂宜设置在独立建筑内;采用三级耐火等级时不应超过2层。

16)厂房的层数和防火分区:

火灾危险性类别

耐火等级

最多允许层数

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单层

多层

高层

地下或半地下

一级

宜采用单层

4000

3000

二级

3000

2000

一级

不限

5000

4000

2000

二级

6

4000

3000

1500

一级

不限

不限

6000

3000

500

(仓库150/300)

二级

8000

4000

2000

三级

2

3000

2000

一、二级

不限

不限

不限

4000

1000

(仓库500)

三级

3

4000

2000

四级

1

1000

一、二级

不限

不限

不限

6000

1000

(仓库1000)

三级

3

5000

3000

四级

1

1500

Ø甲乙类厂房、仓库(只能是一、二级耐火)且不进地下;地下或半地下厂房、仓库(丙类及以下)建筑耐火等级只能是一、二级。

Ø三级耐火厂房、仓库建筑最多3层(丙类2层),四级1层;民建三级最多5层,四级2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规定

名称

耐火等级

允许建筑高度

防火分区最大面积

备注

高层

一、二级

>24(27)

1500

体育馆、剧场的观众厅可适当增加

单、多层

一、二级

≤24(27)

2500

三级

5

1200

四级

2

600

地下、半地下

一级

500

设备用房面积≤1000㎡

1)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不低于一级

2)一类高层建筑不低于一级

3)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为一级

4)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Ⅰ类汽车库、修车库应为一级

5)Ⅱ、Ⅲ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6)Ⅳ类汽车库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五、耐火检查

1、钢结构防火涂料防火:

当规定其耐火极限在1.5h及以下时,宜选用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室内隐蔽钢结构、高层全钢结构及多层厂房钢结构,当规定其耐火极限在1.5h以上时,选用厚涂型;露天钢结构选用适合室外的防火涂料。

2、厚涂型防火涂料的厚度80%及以上面积符合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低于设计要求85%。

3、薄涂型表面裂纹宽度≤0.5mm;厚涂型表面裂纹宽度≤1mm。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一、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知识框架

1、总平面布局:

主要解决建筑选址问题;考虑的因素有周围环境、地势条件、主导风向。

2、平面布置:

主要确定建筑物间的防火间距、建筑物内部空间、组合用房的设置要求。

平面布置建筑原则:

1、防止火灾蔓延。

2、保障灭火救援场地需要3、节约土地资源。

3、布置不符合建筑防火要求的处理措施。

4、消防用水:

1、总平面布局:

市政消防管网要求;2、平面布置:

建筑群(区域)用水要求;建筑物内部要求。

二、主要知识内容

1、总平面布局

1)布局选址

a)易燃易燃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

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位于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的上风侧。

b)甲、乙、丙类液体的仓库,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方,若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方,则应采取防止液体流散的措施。

乙炔站严禁布置在被水淹的地方。

生产存储爆炸物品的企业,宜选择多面环山,附近没有建筑的地方。

c)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可燃粉尘的车间,宜布置在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

但如果有锅炉房,以上车间必须布置在侧风向。

易燃材料的露天堆场宜设置在天然水源充足的地方,并宜布置在单位或本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常见企业的总平面布局

a)石油化工企业

工艺生产装置区域内的设备宜布置在露天或半敞开式建筑中。

明火设备应集中布置在区域内的边缘部位,放在散发可燃气体设备、建筑物的侧风向或上风向(此外应指主导风向)。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罐组、装卸区或全厂性污水处理场等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或丘陵地区,需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

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应布置在操作地点的下风侧。

在多层建筑物内,设置有散发有害气体及粉尘的工艺设备时应尽可能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如布置在下层,则应有防止污染上层空气措施。

装运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码头与其他物品码头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最大装运船舶长度的2倍,距主航道的距离不小于最大装运船舶长度的1倍。

厂区主要出入口数量≥2个,设置在不同方向。

生产区的道路宜采用双车道。

工艺装置区,液化烃储罐区、可燃液体储罐区、装卸区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区按规定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企业消防站设置便于消防车迅速通达工艺装置区和储罐区,宜位于生产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且避开工厂主要的人流道路。

b)火力发电厂

厂址布置在厂区地址较低的边缘地带,当设防护设施时也可布置在地势较高地带。

布置在厂区的点火油罐区围栏高度≥1.5米;当利用厂区围墙作为点火油罐区的围栅时,实体围墙高度≥2.5米

主要出入口数量不小于2个,主厂房、点火油罐、储煤场周围设环形消防车道。

c)钢铁冶金企业

储存或使用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明火或散发火花以及产生大量烟气、粉尘、有毒气体的车间,布置在厂区边缘或主要生产车间、职工生活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

煤气区四周设围墙,柜体外壁与围墙的间距,当容量≤200000㎥时,间距≥15m;当容积>200000㎥时,间距≥18m。

露天布置的各储罐间距均≥2m.

高炉、发生炉及转炉煤气和铁合金煤气的管道不能埋地敷设。

氧气管道不得与燃油管道、腐蚀性介质管道和电缆、电线同沟敷设,动力电缆不得与可燃、助燃气体和燃油管道同沟敷设。

补:

总平面布局检查

(一)街区道路中心线距离160m以内,市政消火栓间距120m。

路宽>60m时,在道路两侧交错布置。

(二)对于旧城区,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和棚户区,不能拆除的可划分占地面积≤2500㎡的防火分区(民建单、多层一、二级建筑防火分隔的标准),各分区之间留有≥6m的防火通道或设置高出建筑屋面不小于500mm的防火墙。

2、平面布置

1)防火间距

Ø工业建筑的防火间距(防火间距按耐火等级分类)

名称

甲类厂房

乙类厂房、仓库

丙、丁、戊类厂、库

民用建筑

单多层

单多层

高层

单多层

高层

裙房、单多层

高层

一、二级

一、二级

三级

一、二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类

二类

甲类

单多层

一二级

12

12

14

13

12

14

16

13

乙类

单多层

一二级

12

10

12

13

10

12

14

13

25

50

三级

14

12

14

10

12

14

16

15

高层

一二级

13

13

15

13

13

15

17

13

丙类厂房

单多层

一二级

12

10

12

13

10

12

14

13

10

12

14

20

15

三级

14

12

14

15

12

14

16

15

12

14

16

25

20

四级

16

14

16

17

14

16

18

17

14

16

18

高层

一二级

13

13

15

13

13

15

17

13

13

15

17

丁戊类

单多层

一二级

12

10

12

13

10

12

14

13

10

12

14

15

13

三级

14

12

14

15

12

14

16

15

12

14

16

18

15

四级

16

14

16

17

14

16

18

17

14

16

18

高层

一二级

13

13

15

13

13

15

17

13

13

15

17

室外变配电

5≤油量≤10t

25

12

15

20

12

15

20

25

20

10<油量≤50t

15

20

25

15

20

25

30

25

50t<油量

20

25

30

20

25

30

35

30

Ø甲类仓库防火间距

名称

甲类仓库储量t

甲类3、4项

甲类1、2、5、6项

≤5

>5

≤10

>10

高层民有建筑、重要公共建筑

50

裙房、其他民建、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30

40

25

30

甲类仓库

20

厂房和乙、丙、丁、戊类仓库

一、二级

15

20

12

15

三级

20

25

15

20

四级

25

30

20

25

电力系统电压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不小于10MV.A的室外变配电站,工业企业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

30

40

25

30

厂外铁路中心线

40

厂内铁路中心线

30

厂外道路路边

20

厂内道路路边

主要

10

次要

5

注:

甲类厂房:

一、二级;独立建造、单层结构的甲类厂房,面积≤300㎡的可以采用三级。

Ø民用建筑防火间距

建筑类别

高层

裙房和其他民用建筑

厂房

变压器

仓库

一二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甲乙类

(厂、库)

丁、戊

(厂、库)

5~10

10~50

>50t

甲类

3.4(气)

1.2.5.6

≤5/>5

≤10/>10

高层建筑

一、二级

(一、二类)

13

9

11

14

50

20/15

15/13

20/25/30

50

裙房及其他民建

一、二级

6

7

9

25

10

10

15/20/25

30/40

25/30

三级

8

10

12

12

20/25/30

四级

12

14

14

25/30/35

2)防火间距可减少的情况

a)工业建筑之间:

l防火间距不限:

但甲类厂房最小不应小于4m。

1.相邻建筑一高一低:

高为防火墙

2.相邻等高建筑,防火等级均为一、二级,任一座相邻一侧为防火墙,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小时。

l防火间距可减少25%

相邻的丙、丁、戊类厂房,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无外露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面积的5%。

l防火间距有最小值(6、4m)

1.相邻一、二级耐火厂房,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无天窗,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h。

或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设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间距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间距不应小于4m。

2.单、多层戊类仓库防火间距可按表减少2m,

3.两座仓库的相邻外墙均为防火墙时,丙类仓库间距不小于6m;丁、戊类不小于4m。

b)民用建筑

l防火间距不限:

1.相邻建筑一高一低:

高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

2.相邻等高建筑,防火等级均为一、二级,任一座相邻一侧为防火墙,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小时。

l防火间距可减少25%

相邻的两座单多层建筑,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无外露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面积的5%。

l防火间距有最小值(4m、3.5m)

1.相邻两座较低一座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h,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对于高层民建不应小于4m。

2.相邻两座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屋顶无天窗,相邻较高一面外墙高出15m及以下范围内开口部位设甲级防火门、窗、或设防火分隔水幕、防火卷帘时。

3)防火间距不足时的处理

a)改变建筑物的生产和使用性质,降低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耐火等级。

b)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库房内储存物的数量,提高部分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

c)将建筑物普通外墙改为防火墙、减少相邻建筑的开口面积,如开设门窗采用防火门窗或加防火水幕。

d)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使用价值低且与新建筑物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

e)设置独立的防火墙。

3、建筑物内附属用房的布置及规定

1)民用建筑附属用房:

(一)设备用房:

耐火极限均为:

2.0的隔墙、1.5的楼板

a)锅炉房和变压器室:

首层、地下1层。

甲级防火门窗。

Ø燃煤锅炉不能设置在民用建筑内

l常压、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在地下2层或屋顶,在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距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m。

l采用相对密度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时,不得设在地下或半地下。

l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l疏散门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

l锅炉房内设储油间总储量不应大于1㎥,且采用3.0的防火墙和1.5的楼板分隔,在防火墙上开口时用甲级防火门。

b)柴油发电机房:

首层地下一、二层。

甲级防火门窗。

l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的下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l储油间总储量不应大于1㎥,采用耐火极限3.0防火墙与发电机房分隔,防火墙上开口时设甲级防火门窗。

c)直燃机房:

首层、地下一层。

甲级防火门窗。

d)消防水泵房:

首层地下一、二层。

甲级防火门窗。

l不应设在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l疏散门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l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补充:

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耐火不低于二级,与其他产生火灾暴露危害的建筑防火距离不应小于15m。

(消防水池、取水井离其他建筑物距离不小于15m)

e)通风、空调机房、变配电室:

首层、地下一层。

甲级防火门窗。

f)消防控制室:

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

乙级防火门窗。

(二)人员密集场所用房:

耐火极限:

隔墙2.0;楼板1.0。

a)观众厅、会议室、多功能厅:

首层、二层或三层;地下一、二层;乙级防火门窗。

l设在地下、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面积≤400㎡;疏散门≥2个。

l设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在地下一层,不应设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l设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

l设置在高层建筑时,应设自报和自动喷水等自动灭火系统

b)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首层、二层或三层;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高差≤10m)。

l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

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高差≤10m。

l布置在地下、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面积≤200㎡,即使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面积也不得增加。

补充:

人防工程中商营、展厅有自喷、A级装修时防火分区≤2000㎡;但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1000㎡,任何情况下不得增加。

l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c)电影院、剧场、礼堂:

首层、二层或三层;地下一、二层。

l设在地下时不应设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l设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

l设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面积不宜大于400㎡。

l设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或耐火等级为三级的独立建筑时不应超过二层。

l至少应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d)教学建筑、食堂、菜市场

l设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的首层或二层;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的首层。

l小学教学楼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得设置在4层以上、中学教学楼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得设置在5层以上。

(三)特殊场所布用房:

耐火极限:

隔墙2.0;楼板1.0;乙级防火门窗

a)托、幼、老用房:

仅能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三层。

l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三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

l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b)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

首层及以上楼层;人防工程内可设地下一层,但室内外高差不应大于10m,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且疏散楼梯不得与其他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共用。

l不应设置在地下工半地下(人防工程内可设地下一层,但室内外高差不超10m)。

l三级耐火建筑进不超过2层;四级耐火建筑时不超过1层。

(四)住宅底部其它建筑用房

a)商业服务网点布置:

仅在首层、二层;耐火等级为2.0隔墙、1.5的楼板;无门窗、洞口。

l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300㎡。

l住宅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