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4684153 上传时间:2023-06-26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9.6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5页
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5页
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5页
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5页
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5页
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5页
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5页
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5页
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5页
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docx

《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docx

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

虐童现象下的讨论与反思

摘要

近期,幼儿园频频爆出“虐童”事件,引发了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广泛关注与反思。

其实,“虐童”事件已不仅仅是师德问题,而上升到了国家制度管理层面。

对于这一现象,需要从政府、教育机构、园长、幼儿老师以及家长等方面来阐述原因以及对应的改进措施,以保障每一个幼儿身心全面、健康、和谐的发展。

在对屡屡出现这些虐童事件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后,各界社会人士反思到这些恶劣事件都应该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职责。

并且对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应该采取哪些措施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且提出了很多解决措施。

面对这一些问题不得不使人们想到政府、幼儿育机构、园长、老师及其孩子的家长,以及他们在幼儿教育过程中所起到作用。

通过对最近幼儿园内虐童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后,使人们从不同视角对幼儿教育进行深层次的深思与反省。

最后,针对不同影响幼儿教育的因素,如政府、教育机构、园长、教师及家长等方面,提出不同解决措施。

尽可能地弥补当前学前教育事业中的一些漏洞,进而很好地推进整个教育及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

虐童儿童发展学前教育解决措施

近日,幼儿园频频曝光“虐童”事件。

其实这一现象由来已久,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也不管是幼儿园“虐童”还是家长“虐童”,都是非常普遍的。

发生在中国幼儿园的虐童事件,即便不是一个普遍现象,也是在全国各地的相当范围内存在的严重问题。

徐州天马幼儿园,教师殴打两岁半的幼童十多分钟;汕头幼儿园,两名年轻女教师唆使孩子打孩子,并录像取乐;南方中英文幼儿园对孩子绳捆索绑、半夜吹冷气;济南大风车幼儿园采取多种花样体罚幼儿,并强制观看恐怖片;西安早慧幼儿园老师用钢锯锯破孩子手腕;四会群星托儿所竟然整天将孩子绑在糞盆上⋯⋯所有这些行为,已经不是体罚,而是虐待。

2011年6月,济南一幼儿园老师被爆虐待、体罚儿童,其行为包括让孩子金鸡独立、双手抱头下蹲、下跪等。

在家长维权后,处理结果仅是退还部分园费、帮助转园等。

2011年7月,一段“保姆虐待婴儿”的视频在网络引起公愤,视频中,保姆将仅10个月大的婴儿高高抛起,重重地摔在床上,并屡次殴打谩骂婴儿,结果仅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依据还只能是“经常殴打他人”。

在另外一个更为极端的案例中,6岁的贵州女孩婷婷遭到自己亲生父母长期的、非人的虐待——包括铁丝抽打、罚跪钉子等,施虐者仅仅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还有最近的浙江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女教师颜某,因“一时好玩”,在该园活动室里强行揪住一名幼童双耳向上提起,同时让另一名女教师用手机拍下,然后把视频传到网上。

关于什么是虐待孩子,美国联邦法律和各州法律做出了明确的定义和阐释。

比如,联邦法律对此的定义是:

“任何行为或父母以及照管人非能行为导致孩童的死亡、孩童身体和感情的受伤、孩童受到性虐待或盘剥;任何行为或非能行为导致对孩童造成严重伤害的可能。

”另外,虽然各州的规定不太一样,但大致说来主要有六条:

第一是伤害孩子的身体,包括打孩子,打得青紫,骨头打断了或打死了;第二是伤害孩子的心灵和感情,比如咒骂孩子,使孩子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毫无价值;第三是忽视孩子,比如不给饭吃,不让上学,对孩子的情绪不闻不问等等;第四是对孩子的性侵犯,包括故意在孩子面前暴露自己的生殖器,抚摸孩子的性器官以及各种形式的强奸;第五是在孩子面前用毒品或给孩子毒品;第六是抛弃孩子。

虽然美国实施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保护儿童的福利政策,但是在美国每年都有上百万起虐童报告,阶级、年龄和性别是虐童发生的主要原因。

下面是一个真实的美国虐童案例:

一位姓夏的美国义工是一个非常阳光、非常善良的六十岁开外的白人女性,她是一位从事铁艺创作的艺术家,经常出差去美国各地参加各种大型的铁艺创作。

她有两个养女,其中一个离了婚,儿子判给了前夫。

她这个外孙精力旺盛,周末一到她家就在屋子里面撒欢儿地玩儿,扔沙发靠垫砸碎花瓶等事经常发生。

夏跟我说她只是在这个外孙来之前,把所有可能被毁坏的物品收藏起来,以免伤到孩子们。

她曾经说过,美国的幼儿园老师非常关注孩子们的安全和健康问题,一旦发现孩子身上有疑似的瘀伤,马上上报到监管部门,孩子的所有家人都要被质询。

她的外孙因为比较好动,有时自己受了伤,大人也要受质询,因为他们没有及时做到防止孩子受伤。

孩子的父母报了警,但是警察的处理是把这对父母告上法庭。

随后的判决是他们失去了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归夏的女儿抚养。

在日本,同样存在“虐童”现象。

一名年仅四岁的幼童,在其父亲的威逼下被迫冒雨徒手攀登海拔3776米的富士山,那时富士山登山季节已过,70度的斜坡、原生态的火山岩、一个店铺都没有、山上气温比山下低20度。

小朋友和他的姐姐在父亲的逼迫下还是哭泣着爬到了海拔3400米的八合目。

他们有幸得到看山老人的帮助,老人坚决制止了其父强迫这两孩子继续向山顶攀爬的企图,“还送了多多一顶帽子和一双手套,并且给姐姐一件衣服,又将他们送到了专门的下山道。

”最后他们回到旅馆时已经晚上八点,整个登山活动花了15个小时,父亲没有抱他一下(其父洋洋得意地宣称“孩子很坚强没要大人抱”)。

看到这么多的“虐童”现象,我们不禁要深思我们的教育是怎么了?

因为这不仅仅是孩子和家长的悲哀,还是幼师和幼儿教育的悲哀,更是这个社会的悲哀。

事实上,虐童事件已不仅仅是师德问题了。

针对此类事件,除了要从司法角度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还需要在整个教育系统确立一个明确的观念——真正的尊重生命、珍爱生命。

对于这个问题,其实上可以从多个角度来看,但是本论文主要是从政府、教育机构、园长、幼儿教师以及家长等五个方面来讨论,分别从政府方面的原因与对策、教育机构方面的原因与对策、园长方面的原因与对策、幼儿教师方面的原因与对策以及家长方面的原因与对策来阐述,以期能引起人们对这一现象的高度重视,确实采取措施来保护我们的儿童能快乐、健康的成长与发展。

一政府

政府主要是负责对幼儿园的监督与管理,以及财政资金上的支持。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原因包括以下几点:

(一)政府设置的心理治疗机构较少,人们对心理咨询与测评的意识较为薄弱。

在当今的社会中,由于生活等各方面的压力,人们容易产生一些心理问题,人们需要这种机构来疏导心理问题。

包括从事教育行业的人士,需要有一个健全的心理去引领受教育者。

这就需要政府提高对此机构的重视度,加大对这方面的投入。

(二)政府在公立幼儿园建设上明显投入不足,幼儿教育资源远远无法满足现实的需求。

这就造成了许多城市幼儿入园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正是因此,许多民办幼儿园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当然这其中不乏手续齐全,设施完善的民办幼儿园。

但由于有这样庞大的需求面前,而政府相关部门又对学前教育还疏于管理的时候,许多“黑”幼儿园也就随之应运而生,而这些“黑”幼儿园普遍都存在办学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低下、学生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等特点,这就为虐童事件埋下了伏笔。

(三)我国的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中国还没有形成,我国有很多的法律或者义务教育法,现在都没有得到落实。

其中包括政府部门也没有带头执行法律。

我们在教师管理过程中,不是真正的依法治校,来建立教师队伍,不是从教师职业这个角度来建立教师队伍。

所以,就导致了我们的很多教师实际上一方面可能在学校里面工作压力很大,另外一方面,学校的管理也不规范,没有做到依法治校,导致教师很缺乏法律意识。

 

(四)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不够,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

由于当前学前教育师资资源的短缺,导致学校聘请一些不合格的老师,如没有取得幼师资格证的教师,政府允许只要幼师毕业就可以当幼师,导致现在很多老师不是合格的,意味着我们这些幼儿根本得不到任何的合格的教育,这是长期以来,我们在学前教育方面严重欠债的后果。

政府在学前教育中的职责,取决于一个国家对于政府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重要作用的认识。

从法学的视角看,则取决于政府在学前教育立法中的法律地位,即政府与学前教育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

所以,可以从以下角度考虑政府应该采取的措施:

(一)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建设更多合格的幼儿园。

政府应当舍得投入资金,解决孩子入托难的问题。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虐童事件大多发生在无证经营的“幼儿园”,有的甚至是年过七旬的退休老人开办。

很难想象这样的“幼儿园”里,管理教育孩子们的员工会有合格资质。

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

假如这些孩子进的是正规幼儿园,还会遭受如此虐待吗?

这些孩子未进正规幼儿园,原因可能各异,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正规幼儿园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已经成为当下各地城市的稀缺资源。

(二)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

在公办幼儿园短时期内难以满足社会需求的情况下,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培训力度,十分迫切。

民办幼儿园,我们也呼吁国家要给予扶持,让他们改善条件,规范发展。

(三)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

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尤其是民办幼儿教师,政府应该想办法缩小民办与公办幼儿教师的收入差距等。

但幼儿教育配套政策也不能忽视。

比如,目前很多幼儿园没有编制,使得许多幼儿教师无法安心教学。

需要制定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合理核定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解决他们的身份尴尬。

同时,还要考虑尽快把幼儿教师工资纳入绩效工资范畴,使他们的待遇得到保障,让优秀幼教能“进得来”、“留得住”。

教师有了幸福体面的生活,也才能确保幼儿的健康快乐成长。

(四)完善法律制度,并在行动中依法落实。

对给幼儿身心造成伤害的事件,相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应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以儆效尤,发挥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

并对幼儿园的老师进行上岗或定期的法制教育。

(五)建立心理辅导机构。

幼教行业从业人员应有心理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定期跟踪管理。

(六)呼吁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根据中国的国情和孩子的生理心理特点,我们呼吁早日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管理,而当前最为重要的是,教育部门不能仅仅把学前教育当成生意,而是要当成教育,认真负起管理和监管的责任。

呼声的背后,是希望政府和社会能够主动承担责任,为这些“花骨朵”的绽放提供更为安全肥沃的土壤。

虐童事件,除了给这个社会带去愤慨,更应该带来改变。

这种改变,不仅是场师德师风的整肃运动,更是要从幼儿教育体制、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等方面进行完善或改革。

(七)要对虐童教师严格依法惩罚,宣示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严厉追究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我国刑法则没有规定“虐童罪”,也没有“暴行罪”,而一般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等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的罪名都难以成立,转而寻求以寻衅滋事罪来进行追究,多数情况下都显得似是而非,不伦不类,甚至有类推定罪之嫌。

因此,为加强对未成年人尤其低幼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有必要在刑法中增加诸如“虐童罪”、“暴行罪”之类的罪种。

总之,政府应该重视学前教育,提高幼师的工资待遇水平与福利,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与监督、管理,因地制宜的发展学前教育。

二教育机构

教育机构在加强与管理幼儿园以及幼儿园教师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是,最近频发的幼师“虐童”事件表明了教育机构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一)教育机构在聘请教师的时候没有严格把关,没有考察教师的师资证件、专业知识与技能考核、应急能力考核等等。

(二)没有构建一个没有暴力的教育环境,让个别教师不能、不敢虐待儿童。

(三)教育机构本身的制度约束。

学校追求成绩、大搞锦标主义,当然有其道理,不过,过于执著于分数,却忽略了人格的培养,忽略了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简单、粗暴,则有悖于教育的宗旨,将学生的成绩列为教师唯一的评判标准,同时没有明确教师的德行规范。

(四)教育机构自身的管理非常松弛、风气恶劣,没有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监督与管理体制。

(五)教育机构良莠不齐。

“入园难,难于上青天”,这叫喊声早已传遍大地。

幼儿教育普遍存在公办园“稀缺化”、民办园“两极化”、优质资源“特权化”、收费“贵族化”等问题。

从我国教育现状来看,由于学前教育没有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不能纳入国家财政统筹,政策上也没有优惠,经费投入少之又少,幼教从业人员及幼教人才严重不足,致使幼儿教育需求大、供给少、收费贵。

随着市场利益的驱使,幼儿教育的公益性在逐步淡化,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公立幼儿园转为民办的趋势。

当幼儿教育的基础性、公共性和公益性被忽视,各级政府将幼儿教育的主要责任推向社会力量和市场之时,不少不良机构便趁机办起了幼儿园来。

他们办学的目的就是为了敛财,随便招聘一些人来就能当教师,根本不顾幼儿的安全、饮食、起居,类似“虐童事件”的发生必然在所难免。

学前教育机构是对学前儿童进行教育的重要环境,承担着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光荣职责。

它是一种对学龄前儿童进行教育的专门机构,有受过训练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当为学龄前儿童创造一个很好的环境。

所以,学前教育机构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加强与完善:

(一)教育机构为保证老师的素质,应该从招聘到入职都有一系列的培训和反馈措施。

例如,在招聘时,对老师进行严格考核。

重点考核老师的爱心和责任心,新老师进来的时候,做一个岗前培训,包括一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等。

新旧老师“手牵手”,旧老师带新老师。

假如新老师有什么错,旧老师也要承担责任。

此外,该园每班会安排几位带班老师,其中某位老师情绪不稳定,可以申请暂时离开,到户外调节情绪

(二)适当的提高幼师的薪资。

“我们跟中小学老师一样培养着未来的希望,却拿着比清洁工还低的工资。

”一位民办幼儿园教师曾在广州市民办幼儿园促进会上大吐苦水。

薪资太低也是激起教师负面情绪的因素,适当的提高薪资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还可以设定一系列的奖金:

最受孩子喜爱奖、最美笑容奖等等

(三)一定要坚持持证上岗。

“虐童事件”发生后,温岭市教育局副局长滕林华回应,当地幼师实际持证率仅为40%,为弥补师资不足,当地幼儿园基本实行“先上岗、后考证”。

“民办幼儿园在教师招聘中有自己的实权,这些教师存在的职业素养问题,教育管理部门无法负责。

”这就要求了各幼教机构要自行严格的检查每位入职人员的师资证件。

三园长

在《幼儿园管理条例》中指出,我国幼儿园实行的是“园长负责制”。

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的领导者和管理者,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

在《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指出:

“幼儿园园长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

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励。

”园长不但要负责好教师的各项工作,还要充分关心和了解本园幼儿,知晓本园的大事小事,并组织和指导好家长工作。

但在现实生活中,幼儿园频繁发生幼儿教师虐待儿童的事件,直接反应出一些幼儿园园长的管理工作没有做到位,管理水平普遍不高等问题。

通过对“教师虐童”事件的了解,可以分析出当前我国幼儿园园长的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选聘幼儿教师时,园长对被选聘者道德素质比较忽视。

一名园长对教师的管理,首先是从对教师的选聘开始的,由于幼儿园教师这个职业的特殊性,一些招聘单位在注重幼师的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的同时,没有兼顾幼师的职业道德素质。

因此,幼儿园的管理者往往在无意间选聘了一些不爱护幼儿、不关心幼儿的工作人员。

给幼儿园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二)园长在本园教师的专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只注重了教师的课程组织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发展,而忽视了教师同样需要心理专业化发展。

导致一些教师的教学能力的发展与心理能力的发展不同步,甚至出现把幼儿当做“好玩”的玩具任意摆弄,这已经偏离了作为一名教师需要具备的基本心理素质。

(三)在处理家长的即时反映时,园长往往为了附和家长以及维护本园利益而忽视事情的真相。

在许多虐童事件曝光后,园长大多辩解说当时已经有家长反映,但是因为询问当事儿童没有结果,就相信了教师的一面之词,而没有对虐待儿童这类事情存有警惕性,事情便不了了之。

有些园长甚至为了不损害本园的名誉和利益而故意包庇此类事情,造成了助纣为虐的后果。

作为幼儿园的管理者和领导者,园长应该在对本园教师的管理过程中敲醒警钟。

可以对园长教师管理过程中提出以下建议:

(一)园长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章制度聘请合格的幼儿教师,选聘时注重教师的综合素质。

在《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指出,幼儿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教师资格,并且拥有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品德良好等心理素养。

幼儿园园长在招聘幼儿教师时,考虑到教师的专业技能和专业能力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考察幼儿教师心理健康水平、道德素质程度等因素。

对于已聘用的幼儿教师,园长也可制定幼儿教师道德素质监督和检查制度,并定期对教师进行考察。

只有这样,幼儿园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二)教的管理方式应从“传统型”转变到“现代型”,增加对教师的人文化管理。

幼儿园教师工作量大,要面对园长、幼儿和家长,甚至社会的多重压力,园长与教师的关系不能仅仅是上下级的关系,而是事业上的好伙伴、生活上的好朋友,教师有生活、工作、心理等问题都可以向园长咨询。

教师发现同事的行为不正确,就会及时向园长汇报,园长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就处理这类现象,避免多次发生,越演越烈。

(三)园长不仅要关心本园教师的专业能力成长,也要关心教师的心理健康能力的成长。

幼儿园的教师专业化过程往往会带来许多心理障碍,特别是在教学中遇到瓶颈时,园长要及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定期安排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只有教师的心理问题解决了,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幼儿的成长。

(四)园长要端正自身的职业态度,关心幼儿、尊重幼儿,热爱幼教事业。

特别是在一些民办幼儿园,园长应该把幼儿放在第一位,而不是认为经济利益高于一切。

园长应该关心本园幼儿的成长,在家长反映幼儿情况时认真处理,并提高对幼儿被教师虐待这类事情的警觉性。

同时,园长还应把关心爱护幼儿的思想渗透到整个管理理念中,使教师也在无形中受到时刻关心幼儿的影响,在潜移默化中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

四幼儿教师

教师是立教之本。

幼儿教师是除了家长之外同孩子接触最频繁的,老师的一言一行时时刻刻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

幼师职业也是太阳底下最神圣的职业,幼师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幼师师德是最需要良心的工作。

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幼师的职业素养尤为重要。

最近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基本理念就是“师德为先,幼儿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

在他的基本内容中强调幼儿教师应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了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

而开篇我们所举的例子,大多是幼儿老师在虐待儿童,这引起了人们的思考。

实际上,这一现象之下隐藏着很多的原因。

(一)随着社会对学前教育越来越重视,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与公众的高期望值之间的鸿沟亟待填平。

(二)教师责任心的异化。

所谓责任心,不是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负责,而是为比赛成绩负责。

孩子仅仅被作为为幼儿园争取荣誉的工具,得到的是像对不驯服的牲口一样的对待。

而教师责任心的异化又源于园方对教师考核标准的异化。

为什么会这样?

根源在于幼教的过度市场化,市场无序化。

传统的单位办社会体制终结以来,教育主管部门并未从单位手中将幼儿教育的责任接过来,而是除少数公立幼儿园之外,完全放弃了发展和承担幼儿教育的责任。

这就导致了幼教市场化。

甚至对于市场化的幼儿教育,也缺少明确的政策方针和管理规范,这导致幼儿教育市场成为一个缺乏监管的无序、黑暗的市场。

所以,目前的幼儿教育现状是,公立幼儿园少,市场化幼儿园多;市场化的幼儿园中,规范的合法的幼儿园少,无证办学的黑幼儿园多。

这直接导致大量根本不具备办学资质和起码教育伦理底线的大批社会闲散人员涌入幼儿教育领域。

幼教零槛,办学条件、师资质量没有任何保证。

(三)幼儿教师教育的缺失。

幼儿教师教育的缺失,造成了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

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我国幼儿教师现在很缺,很多幼儿园根本招不到人。

特别是从2010年开始,国务院出台了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国十条”,幼儿教育大发展,新建一大批幼儿园,很多老幼儿园也被扩建,使师资不足的问题更为突出。

为了解决燃眉之急,有的公办幼儿园就只好从中小学调入一批教师,而这些教师很多并不熟悉幼儿教育的规律和特点。

其余缺口就通过社会招聘的方式,特别是民办和农村幼儿园,师资标准一降再降,使大量没有幼儿教师上岗资格的人从事幼儿教育。

近些年,一大批中等幼儿师范学校纷纷升格为专科,高中毕业的学生已经错过了培养基本幼教技能的最佳时期。

在课程设置上,技能技巧课程安排偏多,教育教学类课程安排偏少,幼儿教师师德建设也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很多幼儿教师缺乏爱心,动辄体罚学生。

一项调查显示,在17—28岁的受访者中,近半数人有“幼儿园阴影”,60%的人称自己或身边的孩子受到过体罚。

(四)幼儿教师待遇低,没有享有一些基本的合法权益.

(五)幼儿教师师缺乏爱心,不关心儿童,不尊重儿童。

(六)教师无证上岗,据了解,国内多起幼师虐童事件都是无证老师所为,家幼儿园如果幼儿老师流动性很高,抱着‘临时工’心态和孩子相处,那么怎么能够保证不出事呢?

(七)由于学前教育尚未纳入义务教育范围,许多民营幼儿园教师虽然有教师之名,却没有正式的教师编制,在待遇上和公办教师相差很悬殊,因此造成不少民营幼儿园教师流动性较大。

美国教育家杜威说过,“儿童生来就具有某些兴趣才能,教育就是促进儿童的这种与生惧来的本能的生长。

”当然,幼儿的学习,离不开教师的指导。

幼儿在幼儿园的学习活动都是在教师的帮助指导下进行的。

教师作为活动的主导,必须对幼儿表现出来的需要、愿望、想法给予积极的回应,并在将活动目标与幼儿需求相结合的情况下,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给以满足。

然而当前世界学前教育的迅速发展,对教师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了。

为了保证良好的幼儿教育,可以从以下及方面考虑:

(一)幼儿老师应该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与素质,提高自己的师德和是师风。

幼儿老师公然在课堂之上虐待儿童,并以此取乐。

不管她只是纯粹觉得好玩,还是为了教育孩子,采取变态的体罚手段。

但是,毫无疑问,幼儿老师虐童这种行为背离了师德和做人起码的良知,超脱了道德底线,违反了国家法律,必须依法给予严惩。

(二)幼儿教师应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注重自身的专业发展。

通过职前培养、入职教育和在职培训来提高自己。

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正是提升幼儿教育品质的“软资源”。

(三)幼儿教师必须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有违反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幼儿教师应该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依法执教。

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幼儿教师应该不断的通过学习来提高自己,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以及道德素养,注重自身的全面发展。

五家长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

在虐童现象的背后,家长也应该深刻的反思。

(一)很多家长有着不正确的教育观念,对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性质仅仅停留在“托儿所”上,认为把孩子交给了学校,自己只管孩子的吃喝就行。

部分家长完全的信任教师,只忙于工作赚钱,缺乏对孩子应有的关心,很少问及孩子在学校的状况,很少了解孩子在集体中的表现。

(二)教育方法简单粗暴。

中国人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观念,很多人有“将孩子视为私有财产闭并可以任意处置”的传统思维。

一位来自美国的项目发展官员将这一现象称为“中国式虐待”。

这种观念造就了家庭教育的误区,许多家长都认为:

孩子是家长的私有财产,怎样对待孩子属于别人的家事,家长管教孩子天经地义。

(三)家长疏忽于跟孩子所在学校保持紧密联系,没有及时了解到孩子的在园情况。

有很多家长与学校之间采用开家长会、家访、通讯方式、“联系本”等方式进行交流与沟通,但是很多家长没有及时、主动去了解孩子的在园情况。

认为这些联系几乎是趋于形势的。

(四)家长没有很好地与老师沟通,或说家长的了解仅仅停留在对老师的一面之词。

(五)家长没有切实关注过自己孩子的在园情况,缺少与孩子的沟通。

尤其在从学校和老师那里无法真正了解到孩子的在园情况时,与孩子的沟通交流显得颇为重要。

(六)一定程度上,家长对孩子权利的保护意识比较薄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