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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律师怎么处理

医疗纠纷律师怎么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之后自己处理不了,也担心自己处理越来越糟糕,无法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在这时候请个律师来帮助自己很实在。

请了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纠纷是很常见的行为,医疗纠纷律师怎么处理?

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

 

律师怎么处理医疗纠纷

 

一、和解

 

和解分为两种:

一是与医院谈判解决;二是行政途径解决。

 

(一)与医院谈判解决的实务技巧

 

1、首先带患者身份证,到病历档案室复印、封存客观病历(《》61条),然后到医务处反应所遇情况并要求院方马上解决,时间越短我方在谈判中越有优势。

在选择院方接待人员时,最好直接找到医务处主任或院长解决。

谈判开始时,可以直接依据患者知情权,查看相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证。

如果医院不积极解决,患者应立刻去区卫生局或上级卫生局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解决。

 

2、谈判开始时,律师需提出常规诊疗中出现的损害后果和医务人员存在的过错(有病历资料和收费票据做为证据支撑)。

如果患者在场,可以让患者充分说明自己受到的伤害,造成的严重后果,把积攒的情绪宣泄出来,但一定要避免医闹。

在对照《侵权责任法》54条---64条,《》,《病历资料书写基本规范》后,最终提出赔偿标准,双方协商,我方满意则顺利解决。

不满意,则通过其它途径解决。

 

(二)、行政途径解决

 

1、行政调解:

主管机构为医疗纠纷委员会(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

协调医患双方的纠纷,最后确定方案,如果双方同意调解,则顺利解决,否则用其它方式解决。

调解有一定的作用,但实务中调解作用还有待增强。

 

2、行政投诉:

到医疗机构所在区、市的卫生局投诉医疗结构的违法或违规医疗行为,要求卫生局尽快解决纠纷。

如果卫生局不积极解决此纠纷,还可以到省一级卫生厅投诉,并要求解决此次纠纷。

 

二、诉讼

 

(一)诉前准备:

 

1、咨询接待:

医疗纠纷案件与其他案件相比较而言,专业性比较强,需要求患者带全相关医疗文书。

如初步判断胜诉可能,可建议当事人先做因果关系鉴定,再到法院立案。

 

2、保全证据:

包括复印封存病历以及保全实物证据。

封存病历时注意封存袋一头一尾都要贴上封条,并要求医疗机构出具封存证明;另外,对于疑似输液、输血或药物等实物引起不良反应的情况,应及时封存。

 

3、尸检:

尸体解剖的目的主要是查明死因,尸检过程可以申请法医参加;死者家属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但要注意,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4、分析案情:

主要从医院及医务人员资质、病历的真实性、患者损害后果产生原因、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合法性问题等方面着手。

 

(二)诉讼过程

 

1、鉴定:

鉴定时间为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

患者死亡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当事人对首次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鉴定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鉴定、“三期”鉴定、文书鉴定、拆封鉴定、药物质量检测、医疗器械质量检测、尸检、和的关系鉴定等十几项鉴定。

 

2、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技巧

 

(1)案由的选择,涉及医疗纠纷案件的案由还有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放射性污染侵权纠纷等。

 

(2)诉讼时效,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分为绝对时效和普通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20年。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普通诉讼时效1年。

 

(3)特殊的证据规则

 

医疗侵权案件适用“举证倒置”,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举证责任都是由医院承担,医院只承担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4)证据的提交和质证

 

在证据交换阶段,律师应当注意查明医师资质,病历的完整、真实及合法性问题。

医疗纠纷案件中,对鉴定结论的质证应当作为重点,主要针对鉴定书涉及的责任程度、伤残等级以及医疗依赖等问题。

在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时,专家辅助人可以对医疗鉴定进行更为专业的质证,这将为提高庭审质量提供专业帮助。

 

(5)法庭辩论:

在事实调查结束以后进行法庭辩论,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强、社会影响面大,代理律师应当充分的意识到这一点,要注意把握庭审气氛,将当事人引导到一个比较理性的层面发表辩论意见,这样才能维护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

 

医疗纠纷如何防范

 

一、建立医疗质量监控机制(三级医疗质量管理控制网络)

 

1、个体质量控制

 

临床医护人员,包括医技科室、药剂人员多是在没有外部监控条件下独立操作、独立决断、独立实施各种诊疗服务。

因此,个体性自我控制就构成了医疗质量最基本的形式。

其中,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识、技能和经验占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个体质量控制一靠各级人员职责;二靠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技术规程;三靠作风养成,靠扎扎实实的日常工作。

 

2、科室质量控制

 

从某种意义上说,科主任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决定了该学科的质量水平。

科主任需要经常对各项医疗制度的执行情况、技术操作规程、诊断、治疗情况、各个环节的服务进行分析、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

 

3、院级及机关职能部门的医疗质量控制

 

医院领导和机关职能部门在医疗质量管理中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并以不同形式参与医疗质量控制。

一是通过日常业务活动进行质量检查、组织协调;二是制订医院医疗质量监控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施全院性的医疗质量检查;监督医院各科室和医务人员执行医疗卫生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情况;三是针对医疗工作中发现的医疗缺陷和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分析,并制订改进措施。

而医务科、护理部要经常深入科室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了解危重病人抢救及一般患者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现场协调解决,把医疗、护理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措施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诊疗常规。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首先要提高全体医务人员对规章制度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它既保护病人的利益,更保护医务人员自身,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

其次,要经常学习、熟练掌握、应用各种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规范科室和个人的医疗行为。

 

2、严格按照岗位、职称履行职责,禁止跨学科、跨专业收治病人。

 

《执行医师法》规定:

“医师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

”医师超出自己学科范围的医疗活动是不允许的,这也是保证患者医疗安全的规定。

在临床实践中,

 

误诊是难以避免的,一旦发现应及时请相应学科医师会诊、协助手术,使误诊得到纠正,如果自作主张,一错再错,造成事故,将承担法律责任。

 

3、严格履行首诊负责制和首问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是医疗管理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要求首诊医师必须把接诊病人妥善处理完毕,特别是涉及多学科的疾患或复合创伤,首诊医师应请相关学科会诊,得出结论性意见,使病人有所归属,方能告一段落。

首问负责制指患者向医院任意工作人员询问时,都要给予圆满答复,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问询,直至患者得到满意答复。

首问负责制不仅是提高医院服务质量的需要,也是医疗安全管理的需要,特别是急症病人,可以及时得到指导性答复,以免延误诊治时机;反之,不负责任的答复会延误诊治,甚至造成恶劣后果,形成医疗纠纷。

 

4、严守病人隐私,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各种权利是医师应尽的义务。

 

为患者保守秘密也是临床诊断、治疗的需要,只有患者无顾虑地向医师提供病史,医师才能对疾病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为明确诊断、确定病因和有效治疗提供保证。

如果不能严守病人隐私,不仅不利于诊治,严重者还会给患者带来社会舆论的压力、人际关系的变化和沉重的心理负担,引起纠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患者在医疗活动中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平等医疗权、知情同意权、隐私权、诉讼权、部分免责权。

医务人员应充分了解和维护患者的各种权利、义务,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5、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正确对待知情同意书的签字意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

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做必要的解释。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25条规定: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是指在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医学文书,内容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目前常用的有住院病人授权、住院病人离院责任书、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特殊检查治疗申请同意书等。

要求病员本人、家属、主治医师、科室主任、医务科、分管院长逐级签字、审批,病人本人因文化程度不能签字者要求按指印,家属签字。

 医生向患者及家属交待各种操作可能发生的危险及履行签字手续,

 

一方面使患者理解临床医学的风险,另一方面医生要针对这些风险,做好充分的防范措施和一旦发生意外的应急补救措施。

而这一点有时在医务人员中不能正确理解,以为只要患者、家属签字后就万事大吉,就可以推卸责任和逃避风险,其实不然,即使履行了各种签字手续,但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只要有失误和过错,没有按操作常规、程序进行,出现并发症及不良后果,同样不能免责。

 

临床中还存在着同一疾病治疗方法各异,或在学术上治疗方案有争议的情况,医师在选择时一定要讲明利弊,充分征求患者及家属意见,尊重其选择权。

同时医师必须尊重医学科学理论,提出倾向性意见以供患者参考。

 

6、重视医疗文件的书写和保管。

 

医疗文件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在医疗纠纷中,是进行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分清责任的依据。

一旦发生纠纷,医疗文件缺三丢四,势必使当事人处在被动地位和承担应有的责任。

各种医疗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法规书写、保管,不得随意变更、销毁(病历保存15年,普通、急诊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输血资料保存10年)。

在病历修改时要更加慎重,应按时间顺序在病程记录中详细描述,不得在病历中涂改或插写。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住院病历各种记录必须按要求及时、详细记录完成,特别是抢救记录、会诊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7、满足患者的心理需要,密切医患关系。

 

患者需要被关怀、被尊重,需要了解诊断、治疗信息,同时他们还会有对今后家庭、工作等问题的种种顾虑。

这些都需要医务人员很好地了解,予以解决或满足。

首先,医护人员在接诊时,必须着装整洁,热情主动,使患者对医护人员产生信任和依托感。

在诊治过程中要换位思维、设身处地地为患者提供温馨、便利、安全、有效的服务。

实践证明,很多医疗纠纷的发生并非由于医疗技术,而是因为某种细节的服务不周,得不到患者及家属的理解而致的。

 

律师怎么处理医疗纠纷?

面对医疗纠纷要能够第一时间去处理,在处理的时候你不知道怎么样做,建议你可以委托律师为你制定好的战略。

对于处理医疗纠纷你自己不知道该怎么样采取合适的方法时,可以来找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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