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动态监控专项规章新规制度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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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的动态监控专项规章新规制度文本

车辆动态监控责任贯彻

 

1、北斗设备使用及惩罚制度

为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有关制度,规范动态监控工作,根据《道路运送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驾驶员违规使用北斗系统、设备惩罚

1、在使用北斗车载终端设备时,如发现系统出错应及时报告单位安全科进行解决,如因不及时报告而导致北斗不能正常监控记录数据,将予以50-100元经济惩罚。

2、不按对的办法使用而损坏北斗车载终端设备,其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擅自断线、拆装或者采用屏蔽、安装开关等手段故意导致北斗无法正常全程实时监控,第一次发现将予以500-元经济惩罚,并同步予以驾驶员学习1-3天;第二次发现故意导致北斗无法正常全程实时监控,列入劣迹名单,解除劳动合同,终身取消在公司从事车辆驾驶资格。

二、驾驶员超速行驶惩罚

1、道路限速原则。

我公司车辆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最高时速。

在没有限速标志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按照标明行驶速度行驶,在行驶线路上没有标明限速标志和标线,同步又没有其他规定道路,公司北斗监控中心将普通公路最高限速设立为8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最高时速设立为100公里/小时。

2、惩罚原则。

驾驶员驾驶车辆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限速行为,除接受有关部门惩罚外,按下列原则惩罚:

a.当超速局限性10%时,北斗监控平台人员应及时发送超速预警提示,及时进行纠正,并在事后告知予以警告教诲解决。

b超速20%以上局限性50%被监控人员或有关部门查证抄告,予以300-500元惩罚,规定驾驶员写出书面检查。

并予以违章超速驾驶员下车学习培训3天,经再教诲培训且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c.超速50%以上或一年12个月内三次超速违法记录驾驶员,解除驾驶员聘任合同,终身取消在公司从事车辆驾驶资格。

三.驾驶员超时疲劳、不按规定期间驾驶车辆惩罚

驾驶员违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超时疲劳驾驶车辆,除接受有关部门惩罚外,按下列原则惩罚。

1.驾驶车辆不休息或不换班或休息时间少于规定休息时间,由公司予以口头警告。

2.持续两次驾驶车辆不休息或不换班,予以100-500元经济惩罚,同步可并处停岗学习1天。

3.多驾驶车辆不休息或不换班,经济惩罚和学习教诲后仍不改正,多次浮现不休息或不换班行为,取消在公司继续从事营运车辆驾驶资格。

附则:

疲劳驾驶界定

车辆驾驶员24小时内持续驾驶车辆不得超过8小时;日间每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夜间每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不得少于20分钟以上;否则,视为疲劳驾驶。

2、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

1、驾驶人员应通过培训教诲学会对的使用车载终端系统,接受公司监控平台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对车载终端寻常维护工作,发现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向公司关于管理人员报告,及时进行维护,且不得回绝维护人员对设备检查和维护。

2、保证车载系统处在良好运营状态,禁止人为关闭车载终端或屏蔽卫星定位信号(如拔线、剪线、灌水、遮挡接受天线等),擅自改接电源、变更车载终端使用性质和构造。

3、在行驶过程中如没有其她特殊状况,不要向监控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消息。

4、禁止向监控平台发送虚假报警信息,扰乱监管平台管理工作正常使用和破坏报警功能,不能擅自撤换、加装车载设备或将其另作她用。

5、车辆在运营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交通管制或抢劫等紧急状况时,应及时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

6、自觉接受监控平台管理,对车载终端或监控管理平台发送警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通讯信息时,必要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证车辆按照关于规定正常运营。

7、SIM卡是车载系统信息传播载体,任何人不得擅自取出另作她用。

8、依照国家关于规定,车辆进入加油站时,禁止接听或拨打车载电话及操作车载终端设备。

9、操作车辆定位系统时应注意行车安全。

10、驾驶员在到达终点或停止营运时应逐条阅读完车载系统中未读消息,以便即时获悉公司向车辆发送调度信息,即保险、一二级维护到期提示等。

11、车载系统是一种高精密设备,应保持终端设备清洁、干燥,附近不得堆放杂物或使用带有金属成分物品,对设备导致屏蔽或无线干扰;应注意保养,不得用清洗剂或水清洗设备,避免因进水而导致电路短路烧坏车载设备。

12、营运车辆出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载设备,保证在行驶过程中车载系统工作正常。

13、公司管理部门应与安装厂家建立良好合伙关系,技术人员协助安装、维护、更换设备,保证终端设备更换、维护、维修到位。

14、车载终端设备拆装必要经安所有门批准后,由安装厂家进行拆装,派人进行监督,任何人不得擅自拆装。

 

3、系统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

为有效实行对车辆监控,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依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道路运送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实现道路运送业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解决向事前防止转变,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营运车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她人和自己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保障办法,公司配备了车辆动态监控平台。

二、使用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符合如下原则规定:

(一)《道路运送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规定》(JT/T796);

(二)《道路运送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合同及数据格式》(JT/T808);

(三)《道路运送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互换》(JT/T809)。

三、公司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解决动态信息,及时提示、提示违规行为。

对违法驾驶信息及解决状况要留存在案,其中动态监控数据至少保存6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解决状况至少保存3年。

四、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设立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实际状况,合理设立相应路段车辆行驶速度限速原则。

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警告和纠正,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公司。

根据违规实情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惩罚。

五、为保证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所有车辆必要运营时必要保持在线。

公司对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驾驶人员,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值守人员予以惩罚,严重应调离相应岗位,直至辞退。

六、监控岗位工作人员,应积极和平台服务商沟通,学习,加深对平台理解;如发现平台浮现异常,应及时和服务商沟通并向领导报告。

七、公司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营运车辆组织调度,及时发送安全提示、预警信息并通报道路交通事故。

4监控平台值班制度

A、值班制度

1、监控人员必要准时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提前报告,由其她监控人员值班。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要履行职责,认真监控,发现公司监控平台不在线或存在超速报警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提示告诫,并做好关于监控记录。

4、值班期间,如发现严重超速违规,经提示后仍不及时改正,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填写好关于监控记录。

B、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准时交接,并积极询问前班监控状况和有无其她交接事项。

2、交接班时要逐项点清关于器材数量,并检查设施设备(电脑监控、拍照设施和其他设备)等运营状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因素,并在值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记录,由交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3、本班工作应尽量在交接班前解决完毕,需要续办或移送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阐明,并做好记录。

4、交接班双方要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如因设备器材,交接不清或续办事宜交代不明,事后发现或浮现问题,交接班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1、坚守监控岗位,不擅自离岗,遵纪守法,不徇私舞弊。

2、认真学习监控操作和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车载终端监控管理系统各项功能和详细操作,爱护监控设备,保证监控平台正常运营。

3、及时在监控平台上完善、更新车辆和驾驶人等基本资料状况录入工作,做好本单位运营线路分段限速摸底调查工作,保证车辆基本数据完善性和精确性。

4、每日保证监控平台实时在线监控,若遇客观因素不能登陆平台,要及时报告,以便及时协调解决。

5、每日对所有车辆进行监控,按规定点击查看车辆运营动态。

对于报警车辆和不在线车辆要及时发送预警信息,作好登记和解决,并将信息状况填写在《道路运送公司平台监控日记》,留存备查。

6、每日须运用监控平台功能监控车辆实时运营动态。

a.及时发现车辆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期间运营及运营异常等状况并及时提示和纠正,发现车辆紧急报警状况要及时查明因素及车辆位置等信息,并及时解决;

b.要充分运用监控系统加强对车辆监督管理,进行有针对性管理,防止车辆私拉乱跑,严防车辆管理失控;

c.加强夜间运营车辆监控,及时向运营车辆发送安全和半途停车休息提示信息;

d.收到并确认特殊信息如封路、拥堵、限行、断路等道路消息后及时向营运驾驶员发送消息进行安全提示;

e.及时答复和解决车辆信息求助信息,及时确认突发事件信息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f..按照有关规定,保证监控平台管理人员对被监控车辆运营状况进行不间断监控,禁止违背关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监控车辆行驶速度进行擅自修改。

相应正常运营而没有定位数据返回、无法定位车辆,及时告知技术人员查明因素,并在事后及时进行严肃解决。

超速行驶、以及窜线、要及时发送短信警告,采用办法进行制止、纠正,并在事后及时进行严肃解决。

每日应记录车辆违规数据进行及时解决并填写《车载终端监控系统违法(规)车辆日报表》,为及时惩罚提供解决根据。

7、负责我司平台监控管理系统寻常监控状况,及时做好各类监控信息数据处置、登记、归档等各项工作,内容记录填写要详实、精确,归档要规范、及时。

8、每天对监控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对驾乘人员违法、违纪、违章、违规行为按照关于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教诲解决。

9、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监控平台有关技术数据和根据。

5监控人员教诲、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北斗监控人员综合能力及素质,加强监控人员规范化管理,保证平台监控正常运营,满足公司发展需求,保证道路运送车辆规范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1、培训目是提高监控人员知识能力和技术水平,以保证监控设施正常运营。

2、监控人员在有关人员指引培训下须理解北斗监控设施原理及办法,并牢固掌握设备、平台常用故障解决办法,做到脉络清晰、职责分明;以便使监控平台达到有效运营。

3、监控人员需加强对运营台账真实填写,做到逻辑清晰、书面整洁、井然有序、一目了然。

4、监控人员每日记录、巡检及寻常维护。

需按照《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执行。

5、如监控人员发生变岗或离职状况,原任监控人员应与现任监控人员进行交接工作,并阐明工作性质及注意事项;如新任监控人员对该平台设施不具备管理条件,可以重新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该设施工作原理、监控办法及寻常维护等内容予以培训。

6、培训人员完整填写培训登记表格,如:

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参加人员等;培训表格需得到被培训人员签字承认方能生效;培训人员须做好有关培训内容记录,并统一归档保存。

监控人员须经公司岗前教诲、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交通违法动态信息解决和记录分析制度

为规范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有关制度,加强科学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行车安全,根据《道路运送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合用范畴,本制度合用于公司营运车辆各类交通违法动态信息解决和记录分析。

第二条、职责与分工:

安所有:

负责指引、监督、对各类交通违法信息进行解决,并进行记录分析。

基层单位分管安全副经理:

负责本单位交通违法动态信息解决,组织召开所在单位交通违法动态信息记录分析会议,贯彻办法,及时消除动态监控存在问题和漏洞。

第三条、内容与规定

1、交通违法动态信息解决规范和流程①.动态监控人员应当实时分析、解决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示驾驶员纠正超速、疲劳驾驶、卫星定位终端掉线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做好记录。

对经提示依然继续违法违规驾驶驾驶员,应当及时向安全科负责人报告,安全科负责人应当及时采用办法制止;对拒不执行制止办法依然继续违法驾驶,安全科负责人应当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必要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在事后辞退驾驶员。

②.当班动态监控员应及时记录并汇总上报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相应截图或拍照。

③.当班监控员发现卫星定位终端不上线,应报告或告知单位安全科负责人或分管违章解决安全员对卫星定位终端不上线信息进行排查,必要时对车辆驾驶人进行调查或对卫星定位终端进行检查,确认是属违法违规或是卫星定位终端故障。

④.安全科经排查,确认违法违规行为或卫星定位终端故障属实,向车辆驾驶员下发违规解决决定书或设备维修告知书。

⑤.驾驶员按照解决决定书或维修告知书规定接受解决或者回公司后协助技术人员对终端进行检查、维护。

⑥.负责违章解决安全员或安全科负责人跟踪、督促违章驾驶员按规定期限接受解决,检查车辆卫星定位终端故障经检修后与否恢复正常。

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期限接受解决,安全科负责人或安全员,限制其营运,直至解决完毕;卫星定位终端经维护仍不能恢复正常要及时更换终端,卫星定位终端不上线车辆,不准营运,恢复正常上线后再准予车辆参加营运。

⑧.安全科负责人或安全员每天通过轨迹回放方式对监控员上报监控信息及相应截图或照片进行排查,将审核后监控信息记录予以确认,并负责按照规定对违规违章人员进行教诲和解决。

监控信息记录保存规定:

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6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解决状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

⑨.安全员每月应向公司负责人上报本月各类违规违章信息,同步将解决决定发布。

2、交通违法动态信息记录分析①分管安全领导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车辆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分析会议,及时发现和解决违规车辆、驾驶员,消除监控管理存在问题和漏洞,分析和解决状况应记录在案,并按规定报送本地道路运送管理机构。

②交通违法动态信息记录分析重要内容:

超速、疲劳驾驶、卫星定位终端不上线等违法违规行为。

③记录分析办法:

a记录分析应尽量全面,要推广应用科学数据记录分析办法,可采用对比、排列图等数据分析工具及平台车辆轨迹回放进行分析。

排列图是为了对发生频次从最高到最低项目进行排列而采用简朴图示技术,运用排列图记录分析不但可以找到一种问题重要因素,并且可以找出复杂问题最后因素。

通过区别最重要与较次要项目,用至少努力获取最佳改进效果。

b.记录分析各类交通违法违规信息时,应与本年上月或上一季度状况进行对此。

c.分析可以采用各种形式和办法。

如综合分析和各个类别违法违规行为详细分析,既可综合整个单位状况进行分析、也可对某一车辆、某一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分析。

d.进行分析时,应针对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和存在问题,善于找出其普遍性和规律,依照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提出下一步安全工作重点、防止事故发生办法、对策和合理化建议。

e.交通违法动态信息记录分析报告作为安全管理必要进行一项工作,列入安全考核、评比重要内容。

3、各单位交通违法信息解决状况和记录分析报告,每月25日前报送公司安所有。

 

7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流程

建立健全监控体系、明确职责分工,按规定设立速度和疲劳驾驶限值,完善监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设备完好率100%、保证车辆上线率100%、设备安装、维修合格率100%、保证动态监控率100%、保证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100%

安全员在车载终端安装时要进行监督,并在安装后检查与否可以正常使用

安全员定期对运送车辆终端设备在线和完好状况进行检查时,对在规定期间不能上传动态数据和阐明因素,形成检查记录,并进行维护。

安全员每日对前一天动态监控中数据轨迹回放进行分析,及时发现解决各种问题【无定位、超速、疲劳驾驶】,认真记录,查找因素,并认真解决不留盲点。

安全员通过上级抄告、违章查询【每月】、内部排查等检查方式,积极积极严查超速、疲劳驾驶、不在线运营,人为干扰损坏设备等行为;同步分析因素查找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存有漏洞,并及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控人员发现超速、疲劳驾驶时,及时发送提示信息,认真记录。

不及时纠正,不及时拨打押运员随车电话,事后从重解决。

对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员实行重点监控,节假日、恶劣天气、重要时段、事故路段,监控员及时发送提示信息。

保障办法:

加强监控人员培训,持证上岗;专业维修人员及时按原则进行维修。

对违背公司《动态监管制度》人员,出具惩罚告知单,情节严重作出通报、罚款【同步进行安全谈话,当事人作出书面保证】、辞退解决决定。

8、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认定原则

1、安装原则:

单位系统平台符合如下原则:

JT/T796、JT/T808、JT/T809

车载终端功能符合如下原则:

JT/T794、JT/T808、GB/7258、GB/T19056,功能齐全;天线安装在车辆挡风玻璃右上角。

2、车辆超速认定限值:

普通货车高速100km/h,普通公路80km/h;路口50km/h;山区、乡村道路、市区40km/h;重要路口等核心点30km/h;特殊路段遵守限速原则。

3、疲劳驾驶认定原则:

驾驶员日间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休息时间不得低于20分钟。

4、人为干扰破坏监控终端设备认定原则:

人为损害线路、持续三次浮现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和维修。

5、重点监控车辆认定原则:

一年内发生1次轻微事故车辆

6、重点驾驶员认定原则:

1年内发生两次违章驾驶员;3次警告无效;超速超过20%;故意遮挡、损坏设备,线路

7、针对重点车辆和重点人员,监控人员应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发现违规行为,认真记录并向安全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应从重解决,对负责人下发《惩罚决定书》,限时1周之内解决结束,特殊状况下不得超过2周,并分别依规作出通报、罚款、停岗学习、直至辞退解决。

附录:

术语解释

一、超速:

普通车辆高速管理行驶速度以不不大于100km/h,普通公路速度不不大于80km/h速度。

二、严重超速:

车辆超速行驶期间,普通车辆最高时速不不大于等于120km/h且不大于130km/h;

三、十分严重超速:

车辆超速行驶期间,普通车辆最高时速不不大于等于130km/h;

四、单车报障:

车辆所属公司以终端故障为理由向本地交通运送主管部门提出该车超速复核诉求。

五、在线车辆:

当前连接到交通运送主管部门和公司监控系统且正常定位车辆。

六、在线率

单车日在线率:

按每两小时至少上传一条定位数据作为一次在线计算,单车日在线率等于当天合计在线次数除以12。

单车月在线率:

当月单车日在线率之和除以当月总天数。

公司车辆日在线率:

当天公司运送车辆单车日在线率之和除以公司运送车辆总数。

公司车辆月在线率:

当月公司车辆日在线率之和除以当月总天数。

道路运送经营者应当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保证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保持车辆运营实时在线。

车辆位置传播频率在车辆运营时不得超过20秒/次,熄火后不得超过600秒/次。

七、经常不在线

同一车辆持续30天内合计10天单车日在线率为零,则视为该车辆经常不在线。

八、长期不在线

同一车辆持续90天内合计30天单车日在线率为零,则视为该车辆长期不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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