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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第一节会议制度

一、工地会议

工地会议是监理工程师对本合同工程进行全面管理重要手段之一,旨在检查、监督合同各方,特别是承包人对本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促进各方认真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工地会议分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过程中的工地例行会议(简称工地会议)。

会议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业主或业主代表)主持,参加人员包括各级监理人员、承包人(包括主要分包人)与业主的负责人或代表及其它有关人员。

每次工地会议之前,驻地监理处应向参加会议的各方发出邀请。

工地会议内容应如实、准确记录,形成纪要,发送有关各方并存档。

(一)第一次工地会议

一般在下达项目开工令后的适当时间召开,其会议议程如下:

1.介绍与会者,监理、业主与承包人相互递交主要负责人任命书以及各自组织成员及其职责的文件和资料,并做出说明和介绍。

上述资料中,应包括各方面的联系地址(住址)、、电传、邮政编码、印章或签字样式。

2.驻地监理工程师说明监理办法,监理规程与制度、以及为开展工作对承包人的要求等有关事宜。

3.业主说明按合同要求为承包人提供条件的计划及落实情况,会议应对此进行讨论。

4.承包人说明开工准备及落实情况,内容如下:

a、承包人的人员、机械、设备到进场计划安排;

b、承包人材料采购情况及计划安排;

c、承包人驻地建设情况及计划安排;

d、承包人试验室组建情况、计划安排,以及试验室设备清单;

e、承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保险情况;

f、承包人为监理工程师提供驻地及设施情况和计划安排;

g、承包人自检系统的建立情况以及自检机构和人员;

h、承包人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的落实以及开工头三个月的计划安排;

i、如有分包,应说明分包的情况;

j、有关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问题;

k、其他事宜:

上述未包括的其他问题。

会议应就上述问题进行讨论。

(如承包人在开工申请中已提交计划,则应与承包人在开工申请中提交的计划相对照,以检查其落实情况)。

5.检查交桩情况和资料提供情况

承包人是否进行了复核、手续是否完备、各方是否均签字确认。

6.其他事宜

上述内容中未包括的问题。

(二)例行工地会议

一般每月召开1~2次,其议程如下:

1)确认上次工地会议纪要并检查纪要决议的落实情况

对上次工地会议纪要进行确认,如没有异议,确认上次工地会议纪要。

如认为纪要中的记录与事实不符或不确切,可作申明修改后确认。

各方应就上次会议形成的决议中应落实的问题向会议做出报告,未能落实的应申明原因。

2)气候情况

承包人提交当月的日天气记录,监理工程师确认。

3)当月进度总结

承包人应向会议介绍当月与累计的实际和计划进度情况(包括百分比与形象进度),并提交反映计划进度与实际完成情况对照的"S"曲线图和形象进度条形图。

承包人应报告各种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的实际进场情况,并将当月的工、机、料到场清单提交监理确认,报告影响当前工程进度的主要问题。

监理工程师应就上月工程完成情况做出评述,会议应就上述问题进行讨论。

4)下月计划安排

就承包人的下月计划安排进行讨论。

(承包人应至少前七天将下月进度计划安排报驻地监理处,此计划应包括形象工程进度计划、工作量、"S"曲线图、条形图以及相应的人、机、料的工作保证计划等,驻地监理处应在会前将上述计划分发给主要与会者)。

5)分包工程

承包人提交在场分包人清单并报告当月分包情况,会议就有关分包问题进行讨论。

6)技术质量事宜

承包人向会议提交当月试验报表(汇总表),并通报当月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技术问题,与会者就上述问题进行讨论。

7)工程变更事宜

驻地监理工程师向会议提交已批准的变更汇总表和待批的变更一览表,并就一些问题做出说明。

承包人也可在会议上就某些问题提出变更意见。

8)索赔及延期

承包人也可在会议上就某些问题提出索赔及延期意向。

驻地监理工程师通报目前索赔及延期的申请与处理情况。

9)计量支付事宜

讨论有关计量和支付的问题。

10)管理事宜

报告政府有关部门、业主、监理、承包人在项目管理上采取的主要措施、工程检查、参观及培训等重要活动。

11)其他:

讨论上述事项未包括的其他问题。

12)确定下次工地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二、驻地监理处项目工程师会议

一般为每周召开一次,项目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参加,由驻地工程师主持。

会议内容为:

检查上阶段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研究下阶段监理工作计划。

会议应形成记录,必要时应传达至所有监理人员。

三、驻地监理工程师会议

规定两月召开一次,由总监主持会议,参加人员包括业主或业主代表、驻地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总监代表处的主要人员。

会议主要内容为:

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包括质量、进度、计量支付和合同管理)及存在的问题,并对此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安排下一阶段监理工作。

四、会议纪要

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驻地工程师会及业主、承包人、监理人员参加的进度协调会、合同事宜专题会等会议,应指定专人整理记录,由主办单位形成纪要,分发有关与会者单位,存总监代表处;由驻地及项目工程师主持的工地会和专业会,由专人整理记录,形成纪要后存驻地监理处并报总监代表处,其内容应包括:

  1.地点、时间、会议主持人;

  2.出席会议人的XX、职务及所代表单位,(应由与会者)签字确认。

  3.会议发言人XX及主要内容。

  4.形成的决议条款。

  5.决议由谁执行和何时执行。

  6.未解决的问题及其原因。

第二节文档资料管理制度

建立建全档案管理制度与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进行三大目标控制,完全有效地执行合同的重要工作,也是监理人员对工程进行正确评价、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的依据,同时也是竣工后运营期间道路养护部门进行工作的一项重要数据资料。

一、基本要求

⒈明确职责,协调配合

各级监理组织机构应落实资料、文件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要求,设资料、文件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全工程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定期督促检查承包人的内业管理,完善监理机构内部文件资料的管理,组织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文件。

各级监理人员应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资料,独立存档,部门之间建立资料借阅记录台账。

⒉加强督促检查,规范档案管理

通过检查、考核、交流等办法,加强监理内业管理和监督。

定期按照监理资料、文件管理的统一要求,对文件资料内容、准确性、及时性和外观质量等方面检查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提示和整改,不断规范管理。

除总监代表处组织的统一检查外,各驻地监理处还应组织有关人员自查自纠,及时检查和纠正档案资料中存在的问题,避免积重难返。

⒊监理工程师应制度规范资料档案管理,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资料所反映的工程项目情况和有关合同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有效、齐全。

2)资料的制作有利于长期保存,表面整洁、字迹清晰,无随意涂改。

若有涂改,涂改处应有签章。

3)资料必须以规定表格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形式填写,纸X大小一致。

4)资料的签发手续符合合同规定,不得无理拖延或扣压。

5)各类资料的归档按时间、编号或项目等顺序依次存放,便于查询。

6)借阅规定明确,手续完善,符合XX规定。

二、监理档案的构成

1.合同文件档案

(1)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

(2)施工合同协议书(含问题澄清)、投标书、招标文件(含补遗书等)以及施工招标、施工合同有关资料

2.日常资料

按工程监理控制目标和工作内容,监理资料可分为以下八类:

(l)质量控制资料包括检验、试验资料以及有关质量的监理指令;

(2)进度控制资料包括总体进度计划,旬、月度计划及其完成、进度计划调整资料以及有关计划的监理指令。

(3)费用控制资料包括工程量统计、计量与支付、工程造价资料以及有关费用控制的监理指令。

(4)合同管理资料包括有关设计变更、业主的场地移交、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开工审批、工程分包、索赔、延期等资料、来往文件、监理月报和相关的监理指令。

(5)监理内部管理资料包括规章制度、监理费用、工作考核、奖惩等

(6)与业主等各相关部门的往来文函

(7)天气情况纪录

(8)监理日志

三、归档资料的主要种类

(一)会议记录

  由监理人员所主持的会议应由专人记录,并形成纪要。

(二)现场记录和指令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每天利用规定表式或以监理日志的形式记录工地上所发生的事情。

所有记录应始终保存在驻地监理处,以备项目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查阅,此类记录每月整理存驻地监理处。

监理人员在现场遇到工程施工中不得不采取紧急措施而对承包人所发出的口头或书面指令,事后要及时形成书面指示并通报上一级领导,以尽快征得其确认或修改指令;该指示作为同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之间的往来文函及时存档。

(三)试验室记录 

  除正常的试验报告外,试验室指定专人每天以日志的形式记录试验室工作的情况,包括对承包人试验的监督、数据分析等。

试验室负责人每月整理这些报告和记录,并汇总报监理机构负责人,该这些报告和记录应作为工程监理资料的一部分存档。

(四)计量与支付记录

合同工程师应每月将本月产生的计量支付报表、工程量确认单及其附属资料等资料归档;竣工时除将最终计量支付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外,还要将最终工程数量、计量支付台账、业主批复的单价调价、国家或地方政府公布的其他与工程费用有关的文件等工程造价资料汇总归档。

(五)竣工资料

工程竣工时,各级监理机构应根据《竣工资料编制办法》编制属于监理部分的竣工资料,根据业主及档案部门的要求加以补充和完善,达到要求后尽快提交业主存档。

监理人员应随时将工程的变更情况(如补救工程额外工程等)记录在图纸上,以作为校核承包人竣工资料的依据。

各驻地监理处应协助业主审核承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承包人按进度提供并校核竣工资料,检查其完整性、正确性。

(六)工程照片

  照片是作为档案材料永久性保留的历史资料,拍摄中应体现工程实际。

有关照片内容:

⒈科学试验

1)为确保各种施工工艺而做的试验路段,桩的承载试验,板,梁的试验等。

2)新工艺、新材料的原形及为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所做的试验等。

⒉工程质量

1)能体现出高水平的建筑物如路基、路面及桥涵构造物的总体或分部,能体现出建筑物宏伟精致、美观的特色。

2)对工程质量较差的项目,指令承包人返工或须补强的工程前后对比。

3)能体现不同施工阶段的建筑物照片。

4)现场质量检验操作和工程质量的确定或对工程质量分歧点照片。

5)不合格原材料的现场和清除后的现场照片。

⒊能证明或反证未来引起索赔或工程延期的特征照片,能向上级反映将引起影响工程进展的照片。

 

⒋工程试验,试验室操作及设备情况。

⒌隐蔽工程

1)被覆盖前构造物的基础工程。

2)路基地表清理现场(典型地段)或过湿路段处理现场。

3)台背填土及结合部的实施情况;

4)重要项目钢筋绑扎、管道成型的典型照片;

5)混凝土桩的桩头开花及桩顶混凝土的表示特征情况。

⒍工程事故:

1)工程事故处理现场及处理事故的状况;

2)工程事故及处理和补强工艺,能证实确实保证了工程质量的照片;

⒎监理工作

1)重要工序的旁站监督和验收现场监理工作实况;

2)工地会议及参与承包单位的业务讨论会、班前、工后等;

3)被承包单位采纳的建议,证明确有经济效益及提高了施工质量的实物。

四、资料的归档

各级监理机构资料归档系统应便于管理、易于保存,内容详实、检索快捷,以便顺利查出任何已归档的资料。

归档大致分以下几种类型:

一般函件、监理月报、计量支付资料、合同管理、技术资料、试验资料、工程照片等。

(一)一般函件

⒈与业主、承包人及其他单位函件(包括与上级主管部门、驻地办或政府有关部门等)往来的函件应按年度、编号顺序、成文日期分类分别归档;对要求落实或反馈结果的文函,其相关单位的信息反馈资料应作为附件与该文函一并归档。

⒉各级监理机构的收文应按制发机关、年度、收到日期分类归档。

⒊业主(业主代表)、总监、驻地工程师主持或出席的所有会议记录(包括工地会议、合同事宜专题会议、驻地工程师会、进度协调会议等)应按日期归档。

(二)监理报告

总监代表处、驻地监理处的报告应按期号次序归档

(三)计量与支付资料

每月计量与支付证书,包括其附属资料应每月编号归档;项目工程师提供的计量与支付有关的资料应按项目归档。

(四)进度控制与合同管理资料

对承包人延期、索赔和分包的申请和批准的延期、索赔和分包文件应按编号归档;进度控制与统计资料应按月份整理归档。

(五)技术资料及质量控制

⒈设计变更资料应按项目批复的顺序归档;有关的变更申请、审查意见等资料作为其附件一并存档。

⒉各种技术资料包括(开工报告、监理抽检资料和承包人提交的由监理人员的签署自检资料等),应按其所在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日期的先后进行分类分别归档;

⒊现场监理人员为应急发出的书面指令及最终指令应作为往来文函(或其附件)归档,其相关单位的信息反馈资料应作为附件与该文函一并归档。

(六)试验资料

监理试验室所完成的试验资料分类按工程项目归档;承包人所报试验资料分类分项目归档。

(七)监理日志

监理日志由驻地监理处按月收集归档。

(八)工程照片

1.反映工程实际进度的照片按日期分项目归档;

2.反映现场监理工作的照片按日期分项目归档

3.反映工程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的照片按日期分项目归档;

4.其他照片,如工地会议和重要监理活动的照片按日期归档。

(九)其他资料作为专项资料单独归档

第三节工程管理图表

总监代表处和各驻地监理处对工程的进展要及时记录、统计、分析,为了便于监理和有关部门快速直观地了解工程的进展情况,总监代表处和各驻地监理处应将反映工程的进展情况主要图表上墙,内容包括:

一、工程形象进度图(包括S曲线图)。

二、分项工程形象进度示意图。

三、路线平面走向示意图。

四、天气情况记录图。

各驻点监理人员也要将自己所管辖项目的工程图表及进度示意图上墙,各单位监理人员应每周至少一次更新图表中数据,及时标明工程进展情况,以利统计汇总,供领导决策,以便更好的控制工程进度。

第四节监理报告制度

为向总监理工程师、业主及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加强济青南线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的信息交流,使各级监理机构制发报告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成为总监理工程师、业主单位及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督促合同各方严格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有力工具,制定本监理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每期报告必须报告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计量支付和监理活动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报告质量事故、工程变更、民事纠纷、合同纠纷,延期和索赔等重大合同事宜。

报告应对承包人、监理人员无法克服和解决的困难予以充分说明,以征得各方重视和协助,尽快解决困难,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一)工程进度

  工程进度情况的描述,应力求用数字,百分比形象地表达,每期报告均应示出路堤填筑,涵洞(通道)、路面基层、灌注桩、结构混凝和预应力梁(板)的形象进度和累计完成的比例。

如拖延了计划,应分析其原因,以及此等原因是否已经消除,就此问题承包人、监理人员所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二)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的评价,应用具体的检测数据来表达,如实客观地反映工程质量的好坏,并分析其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切忌报喜不报忧。

  承包人和监理人员对质量较差项目的改进意见,如有责令承包人返工的项目,应说明其规模、原因,以及返工后的质量情况。

  (三)计量支付

计量与支付情况,必须示出本期支付,累计支付以及必要的分项工程的支付情况,形象地表达支付比例,实际支付与工程进度对照情况等。

承包人是否因流动资金短缺而影响了工程进度,并分析造成资金短缺的原因(如是否未及时办理支付等)。

有无延迟支付问题,说明其原因及由此而产生的增加费用。

  (四)质量事故

  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项目、原因、损失估计(经济损失、时间损失、人员伤亡情况)等。

事故发生后采取了哪些补救措施,在今后工作中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由于事故的发生,影响了单项或整体工程进度的表达要形象、具体。

  (五)工程变更

  对每次工程变更应说明:

引起变更设计的原因,批准机关,变更项目的规模、工程量增减数量、投资增减的估计等。

是否因此变更而影响了工程进展,承包人是否就此已提出或准备提出延期和索赔。

 (六)民事纠纷

  说明民事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对工程进展的影响,哪些项目因此被迫停工,停工的时间,造成窝工的机械、人力情况等。

承包人是否就此已提出或准备提出延期和索赔。

 (七)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情况及产生的原因,监理人员进行调解和仲裁措施,监理人员在解决纠纷中的体会,业主或承包人有无要求进一步仲裁的意向。

(八)监理工作动态

  描述本月主要监理或活动。

如工地会议、各种培训、技术讨论会、重大监理活动、延期和索赔的处理。

二、时间要求

  驻地监理处原则上每月制发报告一期,若有特殊情况需要通报时,应发专辑并不受此限制。

每月报告应于下月的1日前报到总监代表处,总监代表处于五日前汇总发出。

三、发送范围

  每期监理报告发XX省公路管理局(业主)八份,指挥部(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处和驻地监理处各一份。

四、报告管理

各级监理机构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制发和管理监理报告,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和有关部门,详细了解工程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准确收集信息,综合各方面情况并认真核实,监理报告应分别由驻地工程师和总监负责签发。

监理报告是内部信息交流的工具,对其暴露的各种问题不得让无关人员了解,以免造成工作被动,为此各级监理报告应严格管理,注意XX。

每期报告应注明“内部资料,注意保存”字样,由专人负责制发、传阅及归档工作,不得外传和遗失。

第五节监理日志制度

一.目的

监理日志也称施工监理记录,是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发生涉及合同各方事件的记录,是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事件的第一手记录材料,是作为施工监理情况不可缺少的档案资料,是为日后评判承包人索赔的依据。

二.监理日志记录的主要内容:

⒈工程地点及施工项目;

⒉现场监理人员对所辖工程范围内的机械、劳力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作详细记录。

1)承包人到达现场人员和设备是否同所批复计划一样,要记录详细变化(增减)情况;

2)工程质量和进度是否因某级职员或某种设备不足而受到影响,受影响的程度如何;

3)是否缺乏专业施工人员和设备,承包人的措施如何、有无替代方案;

4)现场的施工机械完好率是否满足施工需求;保证完好率的措施和备用设备的情况。

⒊记录气候及水文情况

记录每天的最高、最低温度,降雨或降雪量,风力、风向,河流或海潮水位;记录有预报的雨、雪、台风及洪水到来之前对永久性或临时性工程所采取的保护措施、记录气候、水文的变化影响施工及造成损失的细节,如停工时间、停驶设备数量、救灾措施和财产损失等。

⒋记录承包人每天工作范围,实际投入的人员、设备数量及生产效率,施工组织状况;当日工程的计划及实际进度;完成工程数量以及开始及完成工作的时间;记录出现的技术问题,采取了怎样的措施处理,效果如何,能否达到规范要求等。

⒌记录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特别是重要部位或隐蔽工程的检验记录更应记录详实;对工程施工中每道工序完成后的情况作简单的描述。

如该工序是否被认可,对缺陷的补救措施或变更情况等作详细记录。

  必须在现场进行的试验(如混凝土、坍落度,路基、路面压实度等)应由现场监理人员记录并分类保存。

⒍现场材料供应和储备情况;每批材料的到达时间、料源、质量、数量、存储方式和材料的抽检等。

⒎如实记录发生的影响施工的特殊事件特别是具有索赔、延期潜在可能的事件的详细经过及其原因;应着重记录由于此事件导致了承包人的人员停工、设备停驶数量和时间以及承包人或业主以及其他当事人的其他损失情况;参与或涉及该事件的各方人员的言行。

⒏相关工程的进展情况及对本工程影响。

⒐ 其他对工程有影响或有关联的事件。

三.监理日志撰写要求

监理人员应每日撰写监理日志,监理人员尤其是现场监理人员应及时、公正、客观地记录工地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事实及有关当事人的言行,如发生索赔意向或因工程投入不足进度严重滞后的,可附上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共同签证的资料、工程照片、录像等内容。

四.监理日志的存档

监理日志应每月由驻地监理处收交一次,驻地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应对这些进行检查,及时收集封存归档并妥善保管,以备在项目执行期间各级监理机构和有关监理人员查阅或作为证据调用;在工程项目竣工后,驻地监理处应对所收集的监理日志统一编号,作为工程监理资料的一部分交有关部门存档。

第六节文件收发制度

为使项目执行过程中文件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监理机构的公文(包括电报、传真,下同),是监理机构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2.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3.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4.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XX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5.各级监理机构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6.各级监理机构的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7.各级监理机构的办公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二、公文种类

监理机构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1.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合同文件的规定公布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及决定;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2.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监理机构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监理机构的公文,转发业主等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监理机构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4.通报

适用于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表彰先进,批评错误。

5.报告

适用于向总监代表处或业主等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6.请示

适用于向总监代表处或业主等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7.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监理机构的请示事项。

8.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9.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0.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三、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1.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2.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3.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XX。

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XX和。

4.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5.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6.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7.公文除“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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