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死亡证明格式精选多篇证明范本doc.docx
《单位死亡证明格式精选多篇证明范本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单位死亡证明格式精选多篇证明范本doc.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单位死亡证明格式精选多篇证明范本doc
单位死亡证明格式精选多篇-证明范本
第一篇:
单位死亡证明格式
单位死亡证明格式证明
xxx火葬场:
我村民xxx,男,于2014/5/5日因病去世,享年89岁,今有家属护送遗体,前去贵场火化,希予以接洽
是荷
xxx村委会
2014/5/7
死亡证明
一、栏填写死亡者之姓名。
二、栏填写死亡者之性别,如为男即在后之□内加√,余类推。
三、栏填写死亡者之国民身分证之统一号码。
四、栏填记死亡者之户籍所在地之详细地址。
五、栏填记死亡者出生之年月日并就两栏计算出满若干岁填于最后内。
六、栏填记死亡者之死亡详细时间。
七、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详细地点及在何场所死亡,如为医院即在后之□内加√,余类推。
八、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种类,如病死或自然死即在后之□内加√,余类推。
九、栏填记死亡者之详细工作情形栏填写在何处如某机关、学校、公司行号、工厂、田园、林地…等名称并填出办理何种行业如税务、卫生、行政、买卖商品、种植稻麦制造机械…等填写何种工作及职务如业务经理、科长、打字员、会计员、售货员、打铁工、纺织机械操作工…等之详细名称。
十、栏填记死亡者之婚姻状况,如为未婚者即在后之□内加√,余类推。
己、本证明书填具者请填具证书字号及医院诊所名称及开业执照字号等。
庚、本证明书之注号栏由卫生单位人员依据死因统计作业手册之规定填写。
注意事项:
请携此证明于死亡事件发生或确定后三十日内向户政事务所办理死亡登记。
死亡证明即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是指:
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第二篇:
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
xxx,女.现年xx岁。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在xxxxxxxx三楼302,因病于2213年5月29日,晚11:
26死亡。
特此证明
呼市xxxxxxx居委会
2014年5月30日
第三篇:
死亡证明格式
死亡证明
本社区,***村,姓名**,身份证********,与*年*月*日*时,什么原因,在什么地方死亡。
特此证明
南湖社区
2014年10月9日
第四篇:
死亡证明
证明
兹有我村xx组村民xxx,身份证号:
xxx,此人已于xx年xx月xx日死亡,望知悉!
特此证明
xx村民委员会
2014年11月18日
证明
兹有我村xx组村民xxx,身份证号:
xxxx,此人已于xxx年xx月xx日死亡,望知悉!
特此证明
xx村民委员会
2014年11月18日
第五篇:
死亡证明
通知
接上级通知,原《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从6月1日开始不在使用,更改为2014年新版死亡证明,为方便临床和患者,现已发到信息平台——医务部——学习交流下载2014居民死亡死亡医学证明书并保存、打印,共4联2张。
无需再让患者领取表格。
患者直系家属需拿死者和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去公共卫生科盖章。
医务部2014-05-30
员工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1
员工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01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考勤和请假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0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下属各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考勤要求
第03条【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大小周考勤管理,正常上班时间为:
大周每周一至周六,每天9:
00-12:
00,13:
00-17:
30;小周每周一至周五,每天9:
00-12:
00,13:
00-17:
30
2)若因昼夜长短变化等客观因素需临时调整的,公司将做统一安排并提前告知员工。
第04条【考勤要求】
1)员工每个工作日进入公司之时及下班离开公司之时,须到指定地点刷卡或者签到。
有电子考勤设备的办公地使用电子刷卡方式考勤,其他则以签到方式考勤。
2)员工上下班必须到指定地点亲自刷卡或签到,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考勤。
如有违反,将进行通报,并根据公司奖惩规定处理。
3)员工因为因公外出、出差、忘打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考勤的,应填写《未打卡登记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员工延迟上班超过15分钟视为迟到,提早下班超过15分钟视为早退;员工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视为旷工。
5)在一个月内(以薪资核算月为准,下同),五次以上(含五次)迟到、早退者,给予通报,并根据公司奖惩规定处理。
6)员工未经批准缺勤者视为旷工。
旷工者将给予通报并扣发旷工期间工资,连续旷工2个工作日以上者,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者,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次以上者,视为严重违纪,公司有权给予辞退。
第三章加班
第05条【加班类型】
1)加班分为法定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工作日加班。
2)原则上公司不提倡加班,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
但是因工作需要加班者,需事先提交加班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记为加班。
第06条【加班待遇】
1)员工在工作日及休息日加班应首先安排调休,调休额度为该员工实际加班时间;调休额度自加班产生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过期不再保留。
如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在3个月内调休的,员工可进行延期调休申请。
2)员工在法定节日、休息日、工作日加班,若核算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根据国家规定计算,在加班当月或次月的工资中核算。
第07条【调休申请】员工调休需提交请假申请单,请假申请在审批流程结束后生效。
第四章请假
第08条【病假】即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停止工作进行医疗而请假。
1)病假期间享有基本工资,但不低于员工工作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2)三天以上病假,需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十天以上病假,除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外,还需提供医院病历、治疗费用等治疗过程凭证。
3)医疗期的相关规定,按地方政府规定标准执行。
第09条【事假】即员工因私请假。
1)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2)事假期间不享有工资。
第10条【婚假】即员工因结婚请假。
1)享受3天婚假(含节假日、休息日);符合晚婚年龄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节假日、休息日)。
2)婚假期间享有全薪。
3)婚假须持结婚证书,从结婚登记日期起一年之内不超过两次休完。
第11条【产假】即女员工因为生育或终止妊娠而给予的假期。
1)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至135天;怀孕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15天;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42天。
2)产假期间享有基本工资。
3)产假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和区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
4)对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享有产假假期,但假期期间不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5)关于产假的其它规定,依照国家法律执行。
第12条【孕期休息/哺乳假】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享有的休假;或者在哺乳期内,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哺乳而给予的假期。
1)每天1小时。
哺乳假休至婴儿年满一周岁。
2)孕期休息、哺乳期间享有全薪。
第13条【陪产假】即因配偶生育而给男员工的假期。
1)享有7天陪产假(含节假日、休息日)。
2)陪产假期间享有全薪。
3)陪产假须持区级或以上医院证明。
第14条【丧假】因亲属(含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亡故而给的假期。
1)享有3天丧假,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不超过2天的路程假。
2)丧假期间享有全薪。
3)丧假需持相关证明。
第15条【年休假】即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而享有的假期。
1)根据员工工龄计算。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16条【法定节假日】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而给予的假期。
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规定执行。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上述节假日如适逢星期六、星期日,遵循国家规定在工作日补假。
国家另有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国家公布的为准。
8)妇女节,放假半天(3月8日);妇女节假日仅限女员工享有,如适逢星期六、星期日,不补假。
此节假日因工作需要正常上班或参加节日活动不视为加班,不享有加班工资或调休待遇。
第17条【特批假】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假期。
第18条【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应提前填写《请休假申请表》,审批流程结束后方可生效。
2)员工需要延长假期,需提前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3)如遇紧急情况,不能事先提前请假,应在公司开始上班前电话通知直属上级及人力资源部,并在假期结束后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第19条【请假审批权限】
1)2个工作日以内的,需提前半天申请;2个工作日及以上,5个工作日以内的,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5个工作日及以上,需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
2)普通员工请假的,由部门经理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请假超过1天的或无部门经理的,由执行副总、董事长助理审批方可),;经理级以上员工请假的,由执行副总及董事长助理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20条【说明】
1)本制度涉及内容如遇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则以国家、地方规定为准。
2)公司所辖各业务单元可根据各自的经营模式适当进行调整,并另行发文公告,作为本制度的附件。
3)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修订。
4)本制度于2011年1月1日生效。
附表:
《假期申请表》
《加班申请表》
《未打卡登记表》
以上制度可否予以实施,请领导批示。
请示人:
领导签字:
日期:
假期申请表
请假事由:
□病假□事假□年假
□其他(请注明)
申请人签署:
申请日期:
审核建议:
有薪
无薪
………………………………………………………………………………………假期申请表
请假事由:
□病假□事假□年假
□其他(请注明)
申请人签署:
申请日期:
审核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