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预算单位代理记账业务服务机构选定项目询价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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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预算单位代理记账业务服务机构选定项目询价文件模板

XX区预算单位代理记账业务服务机构选定项目询价文件

 

采购编号:

BQCG-2001

招标单位:

XX区财政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

王桂芝(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XX区政府采购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

王兴无(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二○二○年四月

 

XX区预算单位代理记账业务服务机构选定

项目询价文件

尊敬的供应商:

XX市XX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现对XX区预算单位代理记账业务服务机构选定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贵公司如果符合询价函要求并可完全响应本询价函,敬请按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提交报价函。

1、采购编号:

XXX-2001

2、采购预算:

260元人民币/月/单位

3、服务内容:

XX区部分预算单位的财务代理记账。

(1)完成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年度财务资料及数据交接工作,并完成期初余额建账工作;

(2)根据各单位提供的原始单据编制记帐凭证并编制明细账及总账;

(3)根据行政、事业各单位的实际发生业务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细表、三公经费等报表。

(4)整理、装订及保管行政、事业各单位年度会计凭证及账簿。

(5)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户数,服务机构需每天保证安排足够的财务专业人员,在委托单位指定场所工作。

(6)服务机构根据行政、事业各单位国库支付平台支付数据,制定财务取数方案。

(方便年末决算)

(7)服务机构每月末安排其他专业财务人员对做账会计账务进行审核。

(8)服务机构在代理记账服务中,如遇到服务单位财务人员查阅及打印账务及报表时服务机构应主动配合。

(9)服务机构在代理记账服务中如遇到相关服务单位上级部门进行财务检查时应配合检查。

积极配合需要纳税的单位及时申报并缴纳各项税务。

4、服务要求:

(1)财政出资购买的服务项目是指代理记账机构向委托人提供账务处理、报表编制、纳税申报等服务项目,财政出资标准:

每账套每月不超过260元,全区共70家预算单位纳入会计代理记账,此次共招标2家代理记账公司,财政局将此两家公司提供给预算单位选择,不保证各家实际签订预算单位数量(另会有部分单位会选择原代理记账公司,原代理记账公司合同最长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

委托单位如要求提供其他服务,可与代理记账机构自行协商,自行支付代理费用。

在服务期满后,委托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服务时间,可以按不高于中标价格进行顺延。

(2)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单位必须按照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代理记账协议,明确委托服务项目、及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3)代理记账机构必须具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4)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5)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必须采用区财政局指定的统一软件进行记账;会计档案必须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规范装订、保管。

(6)本次中标服务代理记账机构服务期限为1+1+1年,从签订代理记账协议之日起始,期间实施动态管理。

(7)服务期间,一旦发现代理记账机构有违背招投标协议、代理记账协议行为或评估不合格,委托部门有权要求其限期改善服务,或者中止其承担的财政购买的服务事项,严重的由财政取消其代理记账服务商资格。

代理记账机构对于财政购买的代理记账服务项目不得向符合享受财政出资条件的单位进行重复收费,否则将取消其代理记账服务商资格;对于骗取财政购买服务费用行为的,财政部门除取消其代理记账服务商资格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8)财政部门在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单位双方协议生效并发生代理记账业务后,服务费用由财政部门直接列入当年部门预算,下达到预算单位,由预算单位对代理记账服务机构的服务进行考核后支付服务费用。

5、责任与义务:

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委托单位: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并对其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财务联络员将分类整理好的“原始凭证”(原件)和经甲乙双方经办人员签字后的“原始凭证交接单”,作为传递凭证的依据。

(3)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前及时向代理记账会计提供分类整理好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经交代理会计审核后入账。

(4)对代理记账会计核算中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代理记账单位:

(1)对会计要素齐全、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及时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整理登记会计账簿。

(2)及时向委托单位及相关部门报送编制好、并经审核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代理会计有权当即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对委托人的资料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利用或方便他人利用有关委托人的所有资料,否则追求相关法律责任。

(6)代理记账中标公司须至少派一名有资质人员在XX区政务服务中心驻点,并自行对安排的人员开展会计业务、软件使用等相关事项进行培训,执行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作息时间及相关工作要求,接受XX区数据资源局相应的纪律监督管理。

6、招投标要求:

6.1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代理记帐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不需提供),从业人员具有会计专业能力;

(3)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来与行政事业或企业记账合同三份

(4)至少有2-3名以上在职员工,需提供1年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报价标书构成:

供应商应提交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单价、合计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财政部门颁发的“代理记帐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不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以来代理记账服务合同和代理服务单位客户评价。

6.3报价: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服务代理机构按照询价函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代理记账业务服务费用。

服务代理机构在投标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服务代理机构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税金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服务代理机构必须在报价函中明确提出所报产品的报价有效期。

6.4合同价:

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6.5报价标书递交:

服务代理机构必须将报价标书进行胶质装订成册为(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标明正、副本字样)、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标书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招标书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

6.6售后服务: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能提供本地化服务并安排一定数量的相关人员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服务。

7.采购保证金:

服务代理机构递交报价标书前,必须提交规定的采购保证金。

评审时服务代理机构没有交纳采购保证金的,本中心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

本中心和采购人的利益在因服务代理机构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的条件从服务代理机构的采购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7.1采购保证金为:

10000元(壹万元)人民币;

7.2采购保证金有效期:

采购保证金应在招标截止后30天内保持有效,不计利息;

7.3采购保证金:

壹万元整,密封至信封内并标注单位名称,于开标现场递交。

7.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中心将没收服务代理机构采购保证金:

A.服务代理机构在询价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B.成交服务代理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C.服务代理机构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7.5采购保证金的退回

未成交服务代理机构的采购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现场退还。

成交服务代理机构的采购保证金将自动转为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每个代理记账机构壹万元整,合同期结束后1年无违约后退还。

成交服务代理机构将与委托人签订的合同和验收报告交付XX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后,本采购中心将根据履约情况全额或部分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7.6成交的服务代理机构未按合同履约或有其它违约行为。

本采购中心将有权全额或部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8.评审原则:

8.1本项目将采用“服务第一,价格优先”的评审原则。

在确保符合要求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服务代理机构各项报价最低2家确定成交服务代理机构,代理记账服务价格在2家报价基础上现场进行协商达成统一价格或按各自服务报价执行。

8.2本项目凡投标人的报价都超过财政预算的,符合专业条件的服务代理机构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均视为废标。

9.询价截止时间:

2020年5月20日下午15:

00

电话:

********

10.合同签定:

服务代理机构确定后,由各预算单位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11.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投标报价文件格式

XX项目投标文件

 

投标项目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代理记账服务机构计划安排人员配置一览表

5、代理机构服务承诺及方案

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7、招标合同及保密协议

8、驻点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承诺书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

标书份数

正本:

份副本:

最终投标报价

(人民币)

()元人民币/月/单位

服务期限

 

备注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税费等与代理机构记账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2

投标函

致: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询价文件编号(招标编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报价人(报价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招标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承担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在报价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询价文件,并在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的行为,我们的询价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询价文件内的所有内容和本次询价有关的任何举动。

7、我方理解贵方可依据询价小组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须出示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日期: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询价,须出示此证明)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的在下面签字的(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名)(职务)(委托人)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项目名)的投标活动,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与之有关的事物。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天,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附件4

代理记账服务机构计划安排人员配置一览表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编排)

 

附件5

代理机构服务承诺及方案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对记账服务内容与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

 

附件6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询价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与投标文件(胶质装订)一并装订成册递交,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胶质装订、投标文件未按截止时间递交或以下资质审查文件不全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5、财政部门颁发的“代理记帐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不需提供)(原件)

6、专业技术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需与配置一览表人员相对应(原件)

7、近两年以来代理记账服务合同或会计服务业务合同(原件)

8、外地区投标人须提供在本地区详细的服务机构地址和电话等相关信息并满足询价函6.6售后服务要求(服务机构以本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为准)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时需将原件带至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后审并在投标文件中放置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文件开标时未提供原件或所要求提交的文件不全的按废标处理。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一、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全部工作和合同中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3、“甲方”系指;

4、“乙方”系指中标的代理记账机构;

5、“鉴证方”系指XX区政府采购中心;

6、“委托方”系指。

二、服务工作要求:

1、提供的服务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要求相一致;

2、除非招标项目的服务工作要求另有规定,所有标准均以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双方按本次招标的约定签订代理记帐协议。

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

三、付款:

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2、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提供服务。

服务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

①发票原件;

②合同副本;

③验收合格证书。

3、付款方式:

财政部门在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单位双方协议生效并发生代理记账业务后,服务费用在代理服务机构完成代理记账业务服务后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出现乙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合同不到位而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中止合同,并视情况追究乙方责任。

2、本合同过程中,委托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政治原因、禁止性法律规定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误期时间,但由于一方违约或疏忽不属于不可抗力;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以尽快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的时间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终止履行合同。

七、税费: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八、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三(3)个工作日内,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九、仲裁:

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

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

如果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甲方和乙方均有约束力。

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十、合同转让:

本合同不得转让。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应在甲方、乙方、鉴证方签字。

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鉴证方、财政局各执一份。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鉴证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十二、适用法律: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7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之规定解释。

十三、签订合同

中标代理服务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代理服务机构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代理服务机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XX区预算单位代理记账协议书

 甲方(预算单位):

乙方(服务机构):

鉴证方(政府采购中心)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业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即日起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

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审批制度,不断完善财务制度,对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负责;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甲方的义务是: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并对其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配备专人负责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报账,将分类整理好的经支付中心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原件)与乙方经办人员办理“原始凭证交接单”后,交给乙方进行记账。

(3)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负责向乙方提供原始凭证授权签字人名单。

(5)及时向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经手人、法人或授权签字人签批的原始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对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6)对于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

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要求为甲方代理记账,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义务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完成甲方财务资料及数据交接工作,并完成期初余额建账工作;

(2)根据甲方的单位的特点,指导甲方设计相应的会计制度;并依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单据编制记帐凭证并编制明细账及总账;

(3)根据甲方的实际发生业务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细表、三公经费报表等。

(4)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整理、装订及保管甲方会计凭证及账簿;适时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5)根据甲方国库支付平台支付数据,制定财务取数方案(方便年末决算等);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等的原则问题。

(6)在次月10日前安排其他专业财务人员对做账会计账务进行复核,完成前一个月份账务处理和凭证装订。

(7)在代理记账服务中,如遇到服务单位财务人员(应提供授权书)查阅及打印账务及报表时服务机构应主动配合。

(8)在代理记账服务中如遇到相关服务单位进行财务检查时应配合检查。

(9)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单位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详见保密协议);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履行其责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导致的账务处理方面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不真实,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关于会计账务出现的问题,办理交接手续以前的由甲方负责,办理交接手续以后的由乙方负责。

五、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决。

六、费用及生效

本次服务代理记账机构服务费为每月()元,由委托单位每半年对提供的代理记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支付相应的费用。

本次服务代理记账机构服务期限为1+1+1年,从签订代理记账协议之日起始,期间实施动态管理(管理办法详见《XX区代理记账暂行管理办法》)。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一份备案。

七、未尽事宜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确定。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区预算单位代理记账保密协议

甲方(预算单位):

 

乙方(服务机构):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代理记账业务洽谈及开展合作过程中,乙方将要知悉甲方的保密信息,现经双方平等协商,就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定义 

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

 

(1)与甲方记账有关的任何/所有协议,往来通讯记录、纸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

 

(2)任何非公开的、专有的和具有保密性质的资料及信息(如甲方凭证资料、银行账户信息、固定资产信息、负债信息、单位财务信息、尚未公开的重大项目信息及其他有关甲方利益或财务安全的信息等),以及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从记账系统软件得到的任何/所有信息。

 

(3)其他尽到审慎义务的人判断应予保密的信息。

 

1.2“披露方”,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指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

基于本协议,甲方成为“披露方”,乙方成为“接收方”。

 

1.3“披露”,包括但不仅限于 

(1)披露方以口头方式传达给接收方和/或其代表;

(2)接收方从披露方处获取,而不论是否基于记账工作。

 

1.4“代表”,指甲乙双方合同联系人、甲方负责人、甲方指定的业务对接人、乙方派遣的会计人员、乙方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以及其他代表人。

 

2、保密义务 

2.1接收方确认保密信息乃属于披露方的有价值的、专门的和特殊的信息。

 接收方承诺须采取不低于保护其本身的专有、秘密或保密信息的谨慎标准保护和维持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性。

特别是,接收方同意在未获得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前,除本次代理记账服务所要求外概不会因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信息。

纵有上述规定,披露方同意在需要知道该等信息的情况下以及为了更好地完成代理记账任务或咨询服务,接收方可将保密信息披露给接收方代表,但接收方须督促其代表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2.2接收方同意,并督促其代表,在未获得披露方明确的事先书面同意前,概不会就任何目的直接或间接地运用、采用、利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除因工作需要并得到披露方明确书面指示外,概不得使他人获得或使用或计划使用所有保密内容信息; 

(2)概不得为自身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保密信息;  

(3)概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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