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买卖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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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买卖合同
钢筋买卖合同
篇一:
钢筋购销合同
钢筋购销合同
定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工程名称: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
为规范商品钢筋材料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建设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购销事宜协商一致,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如表所列:
(见附表)
第二条、交货规定
2.1交货地点: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新校区。
2.2交货时间:
暂定20XX年3月20日至工程完工止。
2.4交货方式:
供应方负责送货至甲方指定工地的卸货地点,甲方承担卸货费用,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卸车工作。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技术文件要求
3.1、钢筋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实验室检测中心检验必须合乎国家要求。
3.2、供应方交货时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的材质单、检测报告和合格证。
第四条、包装要求和定尺要求
4.1、钢筋应捆扎;线材、圆钢、冷轧带肋钢筋每捆应挂有不少于二个标牌,注明生产厂、生产日期、钢筋牌号和规格。
罗纹钢应在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或商标)和直径。
4.2、圆钢、冷轧带肋钢筋、罗纹钢要9米定尺。
线材应为高线。
第五条、订货、送货
5.1、甲方指定李隆中为本合同项下工程钢筋购销事宜负责人,其就钢筋购销事宜的签订予以确认(如果人员发生变更,须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用书面订单或电话通知乙方,明确供货时间、钢筋规格型号、数量和卸车地点。
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产品时,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5.2、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车次、钢筋规格型号、数量、发货时间。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6.1、数量验收:
(1)线材的数量验收:
采购方和供应方约定在双方认可的公共计量单位过磅计量。
(2)圆钢、罗纹钢和冷轧带肋钢筋可采用双方认可的公共计量单位过磅计量;也可采用双方在交货地点以检尺的方式按理论重量计量。
(3)乙方保证所供应的钢筋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
甲方可随时抽查乙方数量,但需通知乙方业务人员到场,双方见证、签字确认。
钢筋数量(以过磅为准,或以测量为准)以甲方随机抽样检查的最低值为结算单计量标准。
(4)钢筋数量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双方签认的材料验收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6.2、质量验收:
(1)表面质量验收:
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油污;钢筋表面可有浮锈(黄锈),但不得有严重锈蚀(褐红色锈)及锈皮;钢筋表面凸块和其它缺陷高度和深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2)检测中心检测:
采购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实验室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标线材其质量符合国标GB/T701-1997的规定;圆钢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3013-1991;罗纹钢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499-1998的规定;冷轧
带肋钢筋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3788-20XX的规定,视为最终合格。
如实验室检验不合格,可进行复检,复检再不合格,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赔偿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货款结算方式及货款的支付方式
7.1货款结算:
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材料验收单为依据,以抽样检查最低值为结算单计量标准,由甲方开据材料结算单,货款=材料结算单计量数量乘以合同单价。
货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
每两个月作为一个付款周期,按施工方的收料单进行汇总,付料款的90%,如遇供料过于集中,乙方无法承担垫资资金。
可与甲方协商提前预付部分货款。
其余货款至主体柜架工程结束验收合格20天内按甲方千手的进料单一次性付清。
如未付至材料款的90%余额,按日3‰计算违约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钢筋并保证钢筋的质量等级和数量真实无误,产品规格、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
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退货。
由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乙万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万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
由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的罚金。
4、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
1)、因供货方原因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交货的,应按不能交货部分乘以10%计算违约金。
2)、供货方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罚金给甲方。
5、按照河南省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二)甲方违约责任
1、应在使用钢筋2天前向乙方提供材料清单,保证乙方有足够的准备时间,并按照所提供计划组织材料。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所需钢筋数量或者规格型号有变化时,应提前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如无提前通知则按原计划供货。
2、甲方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3‰付给乙方滞纳金。
3、错填或临时变更到货地点的,甲方承担由此而多支付的费用。
第九条、乙方负责钢筋运输到施工现场之前运输途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及运送至施工现场后,甲方负责卸车,乙方协助完成卸货工作。
第十条、甲方在施工期间由于工程条件要求,需变更、调整原合同约定标的部分的,经双方协商后做好洽商记录,作为合同的补无条款,并以实际签收量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双方协商解决,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20%的补偿金。
第十二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修改。
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送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两种形式处理:
(1)申请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
收无误,并按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六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后,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由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共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合同第六项附钢筋表,仅作为钢筋采购用表,单价及采购量以每次实际签收及即时约定单价为结算依据。
定货单位(盖章)供货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华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书
需方:
华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方:
日期:
20XX年9月16日
书
合同编号:
需方:
(简称“甲方”)供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钢筋事宜,议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种、等级、数量、金额
1.甲方拟向乙方购买的多规格Ⅰ级、Ⅱ级、Ⅲ级钢筋如下。
注:
1.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乙数量以施工需求为准,当实际数量不足表中所列数量
时,乙方不得以所需求不足向甲方索赔。
2.合同综合单价为材料运于施工现场的交货价格,包括出厂价、税金、运杂费、拟获得的利润及各种风险。
3.综合单价为单批价格,实际价格按双方每月或每批确认价格进行结算。
双方确认价格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供货。
4.综合单价中出厂价为可变价格,其他价格为固定价格。
5.具体钢筋数量以及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条、钢筋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乙方的钢筋质量包括现场取样检验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包括《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等。
6、9、12米定尺,钢筋直径正公差总体数量比例不超过30%。
2、各种规格光圆盘条钢筋符合GB/T14981-20XX标准要求,钢筋直径正公差总体数量比例不超过30%。
3、钢筋标牌应完整,出厂检验报告应齐全。
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油污;钢筋表面可有浮锈(黄锈),但不得有严重锈蚀(褐红色锈)及锈皮;钢筋表面凸块和其它缺陷高度和深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
(1)甲方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进场计划,乙方应按甲方书面通知进场计划按时交货。
(2)乙方应在钢筋进场前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收货准备,提供卸货场地。
(3)项目施工期约为:
12个月。
钢筋供货期为20XX年9月25日至20XX年6月25日止。
2、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的施工现场。
3、本合同联系人:
4、本合同指定收货人:
5、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工地,卸至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卸等费用。
乙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责任自行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证明书和准用证,冷轧带肋钢筋还要提供原材料的质量证明书。
4、包装要求:
钢筋应捆扎;钢筋每捆应挂有不少于二个标牌,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钢
筋牌号和规格。
螺纹钢应在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或商标)和直径。
第四条、钢筋检测和验收:
1、数量验收:
(1)计量方式:
全部钢筋过磅计量。
甲方可采取点条法计算复核过磅重量(点条法依据五金实用手册上的米重计算进行复核,点条时买卖双方派代表共同参与),以现场过磅单数量为准,共同签认数量计量结果。
(2)数量计量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完成。
计量完成后,甲方与乙方应在入库单及送货单上签字,入库单及送货单上应明确收货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收货人姓名、单位等。
甲方委托为指定收货人员,无指定人员签字的入库单及送货单无效。
入库单一式四联,供货方执一联、甲方执;送货单一式三份,甲方二联、乙方一联。
(3)凡经计量的钢筋,乙方必须将其在交货地点落地。
凡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钢筋,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其运出项目施工现场。
2、质量验收:
(1)甲方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对钢筋进行初步验收,包括生产厂家、外观、检验报告与型号对照等。
对验收不合格的钢筋,甲方有权拒收。
钢筋的现场验收应由运输车辆司机或乙方所派的指定人员、甲方的专职材料员、驻地监理共同参与。
验收时,验收人员应对每批钢筋的质量证明书上的内容与实际货物(炉批号,牌号)进行核对,核实到货数量,并作相应记录,如发现情况异常,验收人员有权拒绝卸货,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材料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材料签收单上签名并盖项目部材料专用印章确认。
(2)甲方应按国家标准、行业要求及时对钢筋进行取样检验。
当出现检验结果不合格等异常情况时,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必须向甲方(或甲方项目部)提供所供应规格钢筋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检测报告带CMA章,前后不超过2个月);
(4)甲乙各自委派的材料验收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如果一方验收人员发生变更时,双方应及时用公函形式通知对方作相应的更改。
这部分往来所产生的公函,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材料进场后,甲方按有关规范抽检,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
若出现质量争议,以第三方的检测报告为最终结果(但该结果不能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材料质量责任)。
如果鉴定为不合格,质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负责将不合格材料运走。
因材料质量造成甲方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返工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第五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委托分公司(或项目部)具体负责本合同的履行,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中需求、签(验)收、结算、支付等合同约定甲方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2、合同签署后,甲方于天(日历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使用的钢筋需求计划,以便乙方组织货源。
实施供应前,甲方需在每月日前正式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月度以及各批次钢筋用量计划和具体供货需求时间,每批次计划实施前天(日历日),甲方传真通知乙方;
3、实施供应时,若甲方因故对申报批次计划有变动要求时,应在到货前天(日历日)传真告知乙方,以便确认此批次计划的调整。
如该批次计划的钢筋已发货,甲方应积极配合并予以签收,而不应拒收,但甲方仍可就已签收钢筋与乙方协商调换事宜,涉及费用双方协商;
4、原则上甲方需求的钢筋乙方应在钢筋需求期限内供应完毕;若因甲方原需求超出该供应期,甲方必须提前天(日历日)以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调整供应计划;
5、当钢筋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钢筋的供应能力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需求时,甲方将有权做出如下决定,乙方对此不得存在异议:
⑴对已进甲方仓库的不合格钢筋清理出场,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⑵甲方重新外购钢筋以保证施工进度的需要,外购部分的到场单价高出乙方供应综合单价部分,从乙方钢筋款中扣出以补偿甲方;
⑶若经甲、乙双方采取措施后,仍无法满足合同要求时,则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合同违约终止所产生的未结算货物,除不合格品由乙方负责清理出场外,合格材料的结算,由双方另立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6、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负责甲方指定的项目钢筋的运输与供应,并负责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手续、费用;
2、乙方所提供的钢筋的质量必须符合本合同第2条的技术要求,必须满足甲方现场施工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要求。
所供此批钢筋的质量证明书上的内容必须与实际货物(炉批号,牌号)相符,保证产品质量达到质检部门检验标准,并合符国家环保要求;钢筋捆扎整齐,钢材质量证明书和送货单(及提货时的过磅单)一并随货同行;不合格品不得用于甲方工程,不合格钢筋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3、当钢筋的质量或供应能力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除按本条第
(一)款第5项的规定处理外。
篇三:
书
书
合同编号:
No
需方:
江西省龙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饶龙华世纪城项目部
供方:
上海永湘贸易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江西省龙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上饶龙华世纪城A标工程购买钢筋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
一、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龙华世纪城A标工程
2、工程地点:
江西省上饶市凤凰大道南、槠溪北路东3、交货地点:
龙华世纪城工程区域内
4、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至工程主体完工止
5、供货品牌:
按建设单位书面指定认可的品牌为准。
二、订、发货方式及双方责任:
需方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分批向供方购进所需钢材,需方每次需货,以电话或短息方式通知供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
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3天内把钢材调运到需方上述工地现场。
供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与需方无关,均由供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结算单价:
每批货物的价格按需方报量通知日“杭州市新干线西本价”的信息价下浮140元/吨计算,本价格含运杂费、卸车费、拟获得的利润及各种风险,均为落地验收价。
四、钢材接收及质量验收方式:
1、钢材交货地点为:
上饶龙华世纪城A标工程内
2、需方安排专人签收,按交货单上标明的规格、数量、进场的时间进行签收签字。
签收后视为需方收货且对材料规格、数量、货款金额的确认。
3、供方的钢筋质量包括现场取样检验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各种规格的钢筋应符合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规范的要求,螺纹钢按理论重量计算,线材按实际过磅量计算,偏差控制在千分之三范围内。
4、钢筋标牌应完整,出厂检验报告应齐全。
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油污;钢筋表面可有浮锈(黄锈),但不得有严重锈蚀(褐红色锈)及锈皮;钢筋表面凸块和其它缺陷高度和深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5、需方收货后应先检测后使用,钢筋质量依当地工程材料检测部门检测鉴定或国家质监局进行分析为准。
由于钢筋质量的问题,而造成的罚款等损失由供方负责,并承担退回所发生的费用,同时供方需在五日内换送合格钢材到合同约定地。
6、供方交货时应向需方提供一式三份该批钢筋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钢筋牌号和规格质量证明书和准用证,冷轧带肋钢筋还要提供原材料的质量证明书。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1、结算时按双方签收的送货单上时间、地点、数量等所列示的信息为结算凭证。
2、双方商定,供方为需方垫资钢筋货款壹佰万元人民币,以后每次钢筋货到付款。
壹佰万元人民币的垫资货款,10个月内无息付清;需方一次性给供方。
如未付清,从欠款之日起按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支付给供方利息。
六、违约责任:
1、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材料或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需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除不可抗力外),所欠款项需方按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并支付给供方作为违约金。
2、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供货,如未按双方约定时间供货(除不可抗力外),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责任及经济损失。
如超过3次无法按时供货造成需方工期延误的,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找其他供货方。
3、合同签订后,如无正当理由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提出方须向对方赔偿尚未完成合同总价款2%的损失费。
4、需方工程建设所需的钢材全部从供方购买。
未经供方书面同意,需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否则视为需方违约,同时供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需方支付所有货款(含垫资款和到期货款)。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只适用于本项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并执行。
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若双方发生争执,引起打官司的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律师代理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上述合同所有内容,双方已全面阅读、仔细领会,同意上述内容。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外滩支行
0209012330004129
合同签订日期:
20XX年8月13日
篇四:
样本
钢筋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地点:
买方:
签订时间:
20XX年月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日期
线材符合标准,圆钢符合标准,螺纹钢符合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法:
买方指定地点(即项目)交货。
若买方未完全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采取汽车运输方式,买方购买钢筋的单价已包含汽车运输的费用,装卸费、杂费等由买方自理。
货交买方指定材料员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当。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成捆成件。
六、验收标准、方法:
盘圆、盘螺过磅,直条理论记重,并由双方在交货单或欠款凭据上签字确认。
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附材质证明书。
八、结算方法及期限:
1、买方应付货款应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卖方。
2、付款方式:
每批货到买方指定地点且经买方指定材料员验收后,买方需在__个月内付清所欠卖方所有货款。
从货交买方指定材料员之日起__个月内期间,买方按所收货物的总吨数X__元/每吨/每月向卖方支付欠款利息(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若超过上述期限买方仍不能付清货款的,买方除支付欠款利息外,还应再按__元/每天/每吨的标准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买方所欠卖方货款累积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___万元,否则卖方可拒绝继续发货、解除本合同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卖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1、买方所承建项目在市场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必须由卖方独家供应,否则买方应按其向第三方采购金额的10%向卖方只付违约金。
2、若买方无故拒收货物的,除由此产生的运杂费、装卸费由买方承担外,买方还应赔偿卖方所受的损失。
十一、如因钢材质量不达标,卖方负责包退包换,运杂费由卖方自理。
十二、买方指定签收材料员:
以____(身份证号码为:
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在卖方交货单或欠款凭据上签收的数量和金额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买方指定材料员签收的交货单或欠款凭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诺买方指定材料员出具的交货单或欠款凭据上记载的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交货单或欠款凭据上记载的内容为准。
十三、本合同一试四份,卖方执一份,买方执三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违约责任:
按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的相关内容执行。
篇五:
钢筋购销合同
钢筋购销合同
需方:
(以下简称:
甲方)供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经过对所需钢筋项目进行招标,确定乙方为供货商。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要求及标准:
所有钢筋的性能和质量均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承担产品质量保修期间的质量责任。
适应于本合同的国家标准为: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适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上)。
三、产品质量:
1、本合同每批货物送达施工现场后,甲方指定专人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并取样送检,乙方必须保证每批材料均为合格产品。
直条钢筋长度定尺12米,直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装整齐;钢筋不得出现明显弯曲、扭曲等变形;钢筋表面无肉眼可见的裂纹,包括细小裂纹和其他表面缺陷;钢筋表面无锈蚀,不得有油渍;钢筋端头剪切整齐,无飞边、弯头、切头不净等;同品种、同规格,每捆钢筋钢制铭牌齐全,并与质量证明书对应。
2、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应保证提供完好无损的材料,提供材料出厂合格证、深圳市建设局发放的准用证、国家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加盖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