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教育系统学校领导班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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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教育系统学校领导班子
石狮市教育系统学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及后备干部考察方案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市直学校、中心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学校领导人员队伍,根据《中共石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狮委[2013]68号),决定组织对学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人选进行考察。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察任务
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考察各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近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和思想政治素质、品行修养、专业知识、职业素养、管理能力等方面情况,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班子建设状况和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依据。
同时,通过推荐和考察,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队伍,为我市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人才储备。
二、考察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考察工作在市委领导下,充分发挥市教育局党组的考核和把关作用,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依法依规,严格标准条件和考察程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锤炼师德、立德树人、勇于创新、锐意进取,重视领导干部在思想道德、品行作风、工作能力上的表现。
(三)坚持专业成长,注重实绩。
遵循教育内在发展规律,立足教育专业性、技术性等特点,大力丰富干部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教育教学实际经验,以干部专业化成长带动学校管理水平提升。
树立注重一线、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重视推进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等工作成效,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到重要岗位上来。
(四)坚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
坚持从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出发,综合分析考察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关注在全市同类学校和学校近年来发展态势的横、纵向对比,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干部。
坚持把民主评议、民意测验、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选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包括:
鹏山工贸学校、市直学校、中心校领导班子;鹏山工贸学校党政副职领导干部;市直学校、中心校党政正副职领导干部(不含非领导职务);学校后备干部人选。
今年刚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及2018年12月前达到退休年龄的领导干部及合作学校外派干部,不列为此次考察对象。
借调教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属于考察对象的不参加所在学校考察,由教育局单独组织实施。
四、考察内容
(一)对领导班子考察的主要内容
重点考察思想政治建设、学校管理能力、工作作风建设、学校办学业绩等方面内容。
1.思想政治建设。
主要考察班子政治思想、大局意识,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进取精神,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干事、勤俭节约、不谋私利,处事公正严明等情况。
2.学校管理能力。
主要考察班子总揽全局、科学决策能力,任期目标及办学思路、学校发展规划及开展学校管理诊断活动情况;依法治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教育改革与发展,积极推进教育创新;落实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学校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力度,推进教育综合改革重要举措和实际效果等情况。
3.工作作风建设。
主要考察班子团结和谐,分工协作,核心作用表现,运行机制;示范表率作用,带头遵纪守法、钻研业务、爱岗敬业、勤奋创业情况;落实民主决策程序,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争取社会各方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开创学校工作新局面等情况。
4.学校办学业绩。
主要考察班子办学理念和办学实践认同度,教育教学以及创新性业绩及办学成果;在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优化内部管理、引领教师成长、促进学生发展、调适外部环境、推进办学特色、开展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等情况。
班子的考察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二)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后备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
依据任职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着重了解政治素质、管理能力、专业素养、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
1.政治素质。
主要考察干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以德立校,令行禁止的情况;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践行带好头、带好班、带好队的情况;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制度等情况。
2.管理能力。
主要考察干部对分管工作提出工作思路和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对分管工作决策的科学性情况;对问题的协调沟通,指导部门处理全局与局部关系,驾御全局,破解难题,推进工作的力度和解决特殊矛盾问题,取得实效的情况;求真务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适时把握教育动态,更新教育理念,探索管理新方法、新途径,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指导管理实践情况。
3.专业素养。
主要考察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办学治校的见解和管理风格,分管工作对学校发展、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教学业务和教育科研能力素养,在引领教育教学提升情况;参加业务培训学习,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以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情况。
4.工作业绩。
主要考察干部履行岗位职责、任期目标,认真、及时完成重点工作的任务,工作抓手清晰,措施有力的情况;重视队伍建设,学校规章制度执行程度,建立学校发展机制的情况;重视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关注学生发展,优化课堂教学,提高办学质量,在分管业务领域改革创新成果、管理经验推广,学校教育质量、群众满意度提升等方面情况。
干部考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考察时间
12月上旬—下旬
六、考察步骤
(一)准备阶段
1.组成考察组。
成立考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周拥护局长担任组长。
干部考察组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教育局机关抽调干部组成。
2.开展业务培训。
组织考察组成员集中培训,学习有关文件材料,熟悉有关情况,明确考察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工作任务、方法步骤、组织纪律和考察组的职责等。
3.制定工作计划。
各考察组同被考察单位就考察工作方案进行沟通,并做好考察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考察预告
1.发布考察预告。
考察组提前发布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工作相关事宜,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监督。
2.撰写相关材料。
被考察单位提前撰写近三年学校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校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人选撰写近三年述职述廉报告,填写教育系统干部工作实绩表。
上述材料均在考察当日交给干部考察组(含电子版)。
(三)推荐后备干部
各考察组在考察工作开始前深入各被考察单位,依据后备干部推荐程序要求(详见第七部分),确定后备干部推荐名单。
借调教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不参加所在学校推荐,由教育局单独组织实施。
(四)述职述廉
召开述职述廉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述职述廉报告。
报告应实事求是,突出汇报近三年来领导班子在思想政治建设、学校管理能力、工作作风建设、学校办学业绩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思路(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参加会议的对象,市直学校为全体教职工,中心校为中心校全体干部、基层学校校级干部及管理人员。
(五)民主测评
由参会同志对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填写民主测评表。
市直学校参加测评会议的对象为全体教职员工;市直小学分校区参加测评会议的对象为分校区全体教职员工;中心校参加测评会议的对象为中心校全体干部、基层学校校级干部及管理人员。
(五)个别谈话
由考察小组随机抽取部分参会同志,进行个别交谈,深入了解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的评价意见。
谈话人数一般不得少于15人。
市直学校、中心校校级领导均须参加谈话。
(六)汇总汇报考察情况
考察小组根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及其它渠道所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学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后备干部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比,形成考察意见,向市教育局党组汇报。
七、推荐后备干部
(一)推荐基本条件
1.素养条件: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有发展潜质,群众基础好;具有胜任管理岗位职责所必需专业知识、职业素养。
2.年龄条件:
鹏山工贸学校:
副职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为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将推荐一批40周岁以下副职后备干部。
完中校:
正职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副职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为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将推荐一批40周岁以下副职后备干部。
初中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市直小学(幼儿园)、中心校、素质基地、仁爱学校:
正职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副职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为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将推荐一批35周岁以下副职后备干部。
经考察专业能力特别突出、管理水平特别优秀的对象,年龄可适当放宽。
3.业绩条件:
正职后备干部需担任副校级领导职务2年及以上,并在分管领域工作取得突出成效;任职2年以上的优秀基层学校校(园)长可参与正职后备推荐;
副职后备干部在学校中层、中心校管理人员、基层学校校(园)长、党务干部、年段长、班主任、教研组长等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的优秀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中择优推荐。
(二)推荐办法
1.领导干部实名推荐。
市直学校实名推荐参加对象为学校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市直小学分校区实名推荐参加对象为总校校级领导和分校区校级领导、中层干部;中心校实名推荐参加对象为中心校全体干部、基层学校校级干部。
2.教职工民主推荐。
市直学校教职工民主推荐参加对象为全体教职员工;市直小学分校区民主推荐参加对象为分校区全体教职员工;中心校教职工民主推荐参加对象为中心校全体干部、基层学校校级干部及管理人员。
3.确定后备干部人选。
由考察组将上述两类推荐人选按实名推荐、民主推荐等情况汇总排序,提出正副职后备干部推荐名单,征求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意见后,提交教育局党组研究、公示、确定。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对待考察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明确考察工作的目的意义,调动广大干部、教职工参与考察评议的积极性,保证考察工作顺利进行。
2、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配合考察组完成考察任务。
学校领导班子要对照学校工作目标,全面总结近3年来工作开展情况和班子建设情况,形成书面述职述廉报告(字数在2000字左右);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个人要对照岗位职责,回顾总结近3年来履职情况,形成书面述职述廉报告(字数在1000字左右),并于考察当日上交考察组。
各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的领导要在干部职工大会上代表领导班子进行述职述廉,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严明纪律。
各单位要严肃考察纪律,坚决杜绝拉票等各种非组织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考察对象要认真对待考察工作,正确对待组织考察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广大教职工要加强对干部考察工作的监督,形成合力,确保干部考察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