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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第三讲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目录:

Ø前言

Ø锅炉安全管理

Ø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Ø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Ø气瓶安全管理

ØRBI简介

前言:

特种设备事故概述

2008年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307起,死亡317人,受伤461人,直接经济损失9789.48万元,与2007年同期相比,事故总起数增加20%,死亡人数减少2.5%,受伤人数增加62%。

其中,重大事故3起,较大事故74起,一般事故230起,未发生特大事故。

2008年万台设备事故起数为0.74起,万台设备死亡人数为0.82人,比2007年分别下降8.6%、8.9%(扣除停用设备,下同),完成了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特种设备事故死亡318人以下的控制指标。

 

在307起事故中,起重机械事故54起,电梯事故38起,锅炉事故33起,占事故总数的40.7%。

发生压力容器事故22起,气瓶事故15起,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15起,压力管道事故5起,游乐设施事故3起。

另外,发生土锅炉事故15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事故26起,其它未发生人员伤亡的特种设备涉险事故81起。

客运索道未发生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概述

2001年至2008年万台事故起数趋势图

一、因违规使用造成的事故244起,占事故总数的79.5%。

二、因未按规定检验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检验,致使未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引发的事故21起,占事故总起数的6.8%。

其中主要是起重机械钢丝绳检验、维护不当导致钢丝绳断裂的问题。

三、因安全附件失效或安全装置损坏引发的事故17起,占事故总起数的5.5%。

四、因设备制造安装缺陷引发的事故16起,占事故总起数的5.2%。

五、因违规充装引发的气瓶事故9起,占事故总数的2.9%。

主要表现为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的气瓶、未按规定进行充装前安全检查、气瓶混装、野蛮装卸等。

事故特点:

1.起重机械、电梯、锅炉事故呈高发态势。

承压类特种设备的特点

承受压力

危险性大

数量大、使用广

连续运行

 

锅炉的安全监察范围

安全监察范围:

蒸汽锅炉:

承压、容积≥30L

热水锅炉:

承压、出口水压≥0.1MPa,

额定功率≥0.1MW

有机热载体锅炉:

所有

锅炉的主要参数

锅炉的基本参数

锅炉产生蒸汽的数量(额定蒸发量)

质量(压力和温度两个方面的指标)

在锅炉铭牌上标示:

工业蒸汽锅炉:

额定蒸发量(t/h)

额定蒸汽压力(MPa)

额定蒸汽温度(℃)

热水锅炉:

额定功率(MW)

热水温度(℃)

额定出水压力(MPa)

锅炉的工作原理、用途及特点

工作原理

以常见的蒸气锅炉为例,燃料(煤)在炉膛中燃烧发出热量,水接受炉膛和炉管的热量变成蒸气。

汽水系统

燃烧系统

用途:

作为热能供应设备,为工业生产、交通运输、人民生活提供动力和热源。

广泛应用于电力、化工、冶金、纺织、机械、轻工等各个行业。

主要特点:

具有爆炸的危险性

连续运行

受火、烟、灰、水、汽等侵蚀。

锅炉分类

锅炉分类一般根据结构形式、压力、用途及能源的来源来划分。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总则

第1条为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护人身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及锅炉范围内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

改造。

汽水两用锅炉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不适用于水容量小于30L的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和原子能锅炉。

第13条锅炉的使用单位应按照原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使用登记办法》逐台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锅炉,不得投大使用。

第14条锅炉的使用单位应按照原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对司炉工人进行管理。

无与锅炉相应类别的合格司炉工人,锅炉不得投入使用。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般要求

第16条锅炉的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锅炉设备的安全管理,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做好锅炉的使用管理工作。

锅炉的使用单位应根据锅炉的结构型式,燃烧方式和使用要求制订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和防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处理办法,并认真执行,锅炉的使用单位应制订和实行锅炉及其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制度,对具有自动控制系统的锅炉,还应建立定期对自动仪表进行校验检修的制度。

第17条锅炉受压元件的重大修理,如锅筒(锅壳)、炉胆、回燃室、封头、炉胆顶,管板、下脚圈、集箱的更换、挖补、主焊缝的补焊、管子胀接改焊接以及大量更换受热面管子等,应有图留样和施工技术方案。

修理的技术要求可参照锅炉专业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

修理完工后,锅炉的使用单位应将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修理质量检验证明书等技术资料存人锅炉技术档案内。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使用

第18条在用锅炉修理时,严禁在有压为或锅内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受压元件。

采用焊接方法修理受压元件时,禁止带水焊接。

第19条锅炉及其受压元件的改造,施工技术要求可参照锅炉专业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

提高锅炉运行参数的改造,在改造方案中必须包括必要的计算资料。

由于结构和运行参数的改变,水处理措施和安全附件应与新参数相适应。

第192条锅炉房主管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按章作业。

第193条锅炉运行时,操作人员应执行有关锅炉安全运行的各项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锅炉运行操作间和主要用汽地点,应设有通讯或讯号装置。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使用

第194条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异常情况)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比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或安全阀个部失效;

6、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7、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8、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其他导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使用

第195条当锅炉运行中发现受压元件泄漏、炉膛严重结焦、受热面金属超温又无法恢复正常以及其他重大问题时,应停止锅炉运行。

第196条检修人员进入锅炉内进行工作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进入锅筒(锅壳)内部工作前,必须用能指示出隔断位置的强度足够的金属堵板将连接其他运行锅炉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全部可靠地隔开且必须将锅筒(锅壳)上的人孔和集箱上的手孔打开,使空气对流一定时间。

2、在进入烟道貌岸然或燃烧室工作前,必须进行通风,并将与总烟道貌岸然或其他运行锅炉的烟道相连的烟道闸门关严密,以防毒、防火、防爆。

3、用油或气体作燃料的锅炉,应可靠地隔灿油、气的来源。

4、在锅筒(锅壳)和潮湿的烟道内工作而使用电灯照明时,照明电压应不超过24V;在比较干燥的烟道内,应有妥善的安全措施,可采用不高于36V的照明电压。

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5、在锅筒(锅壳)内时行工作时,锅炉外面应有人监护。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使用

第197条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必须采取防腐措施。

第198条为了延长锅炉使用寿命,节约燃料,保证蒸汽品质,防止由于水垢、水渣、腐蚀而引起锅炉部件损坏或发生事故,使用锅炉的单位应按《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的规定做好水质管理工作。

第199条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的锅炉的水质,应符合GB1576《低压锅炉水质》的规定。

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锅炉的水质,应符合GB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

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不得投入运行。

第200条使用锅炉的单位应执行排污制度。

定期排污应低负荷下进行,同时严格监视水位。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检验

第201条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

锅炉的使用单位必须安排锅炉的定期限检验工作,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对检验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检验质量时行监督检查。

第202条在用锅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内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当内部检验和外部检验同在一年进行时,应首先进行内部检验,然后再进行外部检验。

对于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1)使用定点厂家的合格产品

(2)登记档案

(3)专责管理

(4)持证上岗

(5)照章运行

(6)定期检验

(7)监控水质

(8)报告事故

事故案例及分析

1948年,日本东京一座直径0.74m、高1.13m,使用压力为4kg/cm2的小型立式锅炉发生爆炸。

其结果是180kg重的筒体中央部分与炉体分离,朝着与地面成70°角的方向飞去,落到离安装地点大约50m远的地方。

1972年2月21日中午12时20分左右,“协照丸”货轮在港口停泊。

船尾机房的辅助锅炉发生猛烈的蒸气爆炸,船体在船尾部被切断,中午12时24分左右,船体沉没。

14名船员中12人死亡,2人重伤。

辅助锅炉直径3.8m,封头之间长度为2.2m。

据估计是由于水位下降,火管等露出水面。

封头局部受到异常过热,靠船尾的接近热水面的封头发生开裂并逐渐形成了大的裂缝,高压水蒸气喷出而引起爆炸。

炉筒和前封头的接合部剥离,炉筒带着后封头一起飞向船尾方向。

案例

1978年10月13日,湖北大同湖农场一台连续运行时间仅18个月的KZL4-1.27型锅炉,在工作压力为1.1MPa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爆炸,锅从后管板上部扳边处撕开。

27T重的锅炉本体向前冲出10多米远,156m2的锅炉房全部摧毁,邻近厂房和设备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经济损失4.4万元。

经检查,爆炸因锅炉后管板扳边弯曲处上方撕开而发生,破口长1.71m。

1980年,重庆綦江化肥厂一台卧式烟管废热锅炉发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经济损失50.3万元。

锅炉正在上水时发生爆炸。

爆炸后锅炉壳体飞离原处13.3m,炉管主体飞离23m,上部某汽包的半块飞出205m,另外半块飞出330m,集汽包顶盖封头飞出235m,主蒸汽阀飞出1000余米。

检查后发现,锅筒沿上部连续开口处的轴线方向撕裂。

分析

根据有关的实验研究和分析可以得出:

锅炉爆炸的直接原因是由于腐蚀、疲劳或材质缺陷等原因,使锅炉受压部件的强度降低后产生了裂口。

大量的饱和水和饱和水蒸气向裂口急速喷出后,由于喷出速度迅猛,锅炉内的大量饱和水产生水击现象,使裂口扩大。

锅炉内的饱和水和饱和水蒸气的压力瞬间降为大气压,大量的饱和水及饱和水蒸气迅速气化膨胀。

饱和水的膨胀倍数可达200~300倍,随着压力的增加可高达400倍。

而饱和水蒸气也要膨胀几十倍。

最终,导致了锅炉爆炸的发生。

预防对策

锅炉爆炸时首先是产生了破裂口,一旦破裂,过热状态下饱和水的迅速汽化是在瞬间完成的,因此,制止饱和水的迅速汽化是极其困难。

为了防范锅炉爆炸事故的发生,最重要的是要防止出现裂口,所以预防对策也是基于这点来考虑的。

(1)锅炉结构应合理:

包括要保证锅炉受压元件的强度,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尽量减少复合集力或应力集中;应保证正常的水循环。

(2)正确选用锅炉用钢材:

由于锅炉运行条件比较恶劣,钢材选择尤为重要,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前述的1978年湖北省大同湖农场锅炉爆炸事故,爆炸原因虽属疲劳断裂,但钢材选择有误,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3)提高使用及管理水平:

近几年我国锅炉事故原因分析表明:

75%以上事故原因是使用及管理不当,因此要提高使用及管理水平。

主要包括加强对司炉的培训,以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责任心;建立健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水处理工作,保证锅炉用水质量;坚持定期检验制度,等等。

1)超压运行

2)超温运行

3)锅炉水位过低会引起严重缺水事故;锅炉水位过高会引起满水事故。

4)水质管理不善。

锅炉水垢太厚;给水中呈酸性;碱性过高。

5)水循环被破坏

6)锅炉工的误操作

锅炉常见事故

(1)缺水事故

1)锅炉缺水的后果。

当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安全水位刻度线时,即形成了锅炉缺水事故。

锅炉缺水时,水位表内往往看不到水位,表内发白发亮;低水位警报器动作并发出警报;过热蒸汽温度升高;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小于蒸汽流量。

严重缺水会使锅炉蒸发受热面管子过热变形甚至烧塌,胀口渗漏,胀管脱落,受热面钢材过热或过烧,降低或丧失承载能力,管子爆破,炉墙损坏。

锅炉缺水万一处理不当,甚至导致锅炉爆炸事故。

缺水事故

2)常见的缺水原因有以下几种

①运行人员疏忽大意,对水位监视不严;或者运行人员擅离职守,放弃了对水位及其他仪表的监视;②水位表故障造成假水位而运行人员未及时发现; ③水位报警器或给水自动调节器失灵而又未及时发现;④给水设备或给水管路故障,无法给水或水量不足;⑤运行人员排污后忘记关排污阀,或者排污阀泄漏;⑥水冷壁、对流管束或省煤器管子爆破漏水。

(2)满水事故

1)锅炉满水的后果。

锅炉水位高于水位表最高安全水位刻度线的现象,称为锅炉满水。

锅炉满水时,水位表内也往往看不到水位,但表内发暗,这是满水与缺水的重要区别。

满水发生后,高水位报警器动作并发出警报,过热蒸汽温度降低,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严重满水时,锅水可进入蒸汽管道和过热器,造成水击及过热器结垢。

因而满水的主要危害是降低蒸汽品质,损害以致破坏过热器。

满水事故

2)常见的满水原因。

①运行人员疏忽大意,对水位监视不严,或者运行人员擅离职守,放弃了对水位及其他仪表的监视;②水位表故障造成假水位而运行人员未及时发现;③水位报警器及给水自动调节器失灵而又未能及时发现等。

3)锅炉满水的处理。

发现锅炉满水后,应冲洗水位表,检查水位表有无故障;一旦确认满水,应立即关闭给水阀停止向锅炉上水,启用省煤器再循环管路,减弱燃烧,开启排污阀及过热器、蒸汽管道上的疏水阀;待水位恢复正常后,关闭排污阀及各疏水阀;查清事故原因并予以消除,恢复正常运行。

如果满水时出现水击,则在恢复正常水位后,还须检查蒸汽管道、附件、支架等,确定无异常情况,才可恢复正常运行。

(3)汽水共腾

1)汽水共腾的后果。

锅炉蒸发表面(水面)汽水共同升起,产生大量泡沫并上下波动翻腾的现象,叫汽水共腾。

发生汽水共腾时,水位表内也出现泡沫,水位急剧波动,汽水界线难以分清;过热蒸汽温度急剧下降;严重时,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

汽水共腾与满水一样,会使蒸汽带水,降低蒸汽品质,造成过热器结垢及水击振动,损坏过热器或影响用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汽水共腾

2)形成汽水共腾原因。

形成汽水共腾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锅水品质太差。

由于给水品质差、排污不当等原因,造成锅水中悬浮物或含盐量太高,碱度过高。

由于汽水分离,锅水表面层附近含盐浓度更高,锅水粘度很大,气泡上升阻力增大。

在负荷增加、汽化加剧时,大量气泡被粘阻在锅水表面层附近来不及分离出去,形成大量泡沫,使锅水表面上下翻腾。

二是负荷增加和压力降低过快。

当水位高、负荷增加过快、压力降低过速时,会使水面汽化加剧,造成水面波动及蒸汽带水。

3)汽水共腾的处理。

发现汽水共腾时,应减弱燃烧,降低负荷,关小主汽阀;加强蒸汽管道和过热器的疏水;全开连续排污阎,并打开定期排污阀放水,同时上水,以改善锅水品质;待水质改善、水位清晰时,可逐渐恢复正常运行。

(4)锅炉爆管

1)爆管后果。

炉管爆破指锅炉蒸发受热面管子在运行中爆破,包括水冷壁、对流管柬管子爆破及烟管爆破。

炉管爆破时,往往能听到爆破声,随之水位降低,蒸汽及给水压力下降,炉膛或烟道中有汽水喷出的声响,负压减小,燃烧不稳定,给水流量明显地大于蒸汽流量,有时还有其他比较明显的症状

锅炉爆管

2)爆管原因。

①水质不良、管子结垢并超温爆破;②水循环故障;③严重缺水;④制造、运输、安装中管内落入异物,如钢球、木塞等;⑤烟气磨损导致管壁减薄;⑥运行或停炉的管壁因腐蚀而减薄;⑦管子膨胀受阻碍,由于热应力造成裂纹;⑧吹灰不当造成管壁减薄;⑨管树缺陷或焊接缺陷在运行中发展扩大。

3)爆管处理。

炉管爆破时,通常必须紧急停炉修理。

由于导致炉管爆破的原因很多,有时往往是几方面的因素共同影响而造成事故,因而防止炉管爆破也必须从搞好锅炉设计、制造、安装、运行管理、检验等各个环节入手。

(5)省煤器损坏

1)省煤器损坏后果。

省煤器损坏指由于省煤器管子破裂或省煤器其他零件损坏所造成的事故。

省煤器损坏时,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严重时,锅炉水位下降,过热蒸汽温度上升;省煤器烟道内有异常声响,烟道潮湿或漏水,排烟温度下降,烟气阻力增大,引风机电流增大;会造成锅炉缺水而被迫停炉。

2)省煤器损坏原因。

①烟速过高或烟气含灰量过大,飞灰磨损严重;②给水品质不符合要求,特别是未进行除氧,管子水侧被严重腐蚀;③省煤器出口烟气温度低于其酸露点,在省煤器出口段烟气侧产生酸性腐蚀;④材质缺陷或制造安装时的缺陷导致破裂;⑤水击或炉膛、烟道爆炸剧烈振动省煤器并使之损坏等。

(3)省煤器损坏处理。

省煤器损坏时,如能经直接上水管给锅炉上水,并使烟气经旁通烟道流出,则可不停炉进行省煤器修理,否则必须停炉进行修理。

(6)过热器损坏

过热器损坏主要指过热器爆管。

蒸汽流量明显下降,且不正常地小于给水流量;过热蒸汽温度上升压力下降;过热器附近有明显声响,炉膛负压减小,过热器后的烟气温度降低。

过热器损坏的原因是:

   

1)锅炉满水、汽水共腾或汽水分离效果差而造成过热器内进水结垢,导致过热爆管;

2)受热偏差或流量偏差使个别过热器管子超温而爆管;

3)启动、停炉时对过热器保护不善而导致过热爆管;

4)工况变动(负荷变化、给水温度变化、燃料变化等)使过热蒸汽温度上升,造成金属超温爆管;

5)材质缺陷或材质错用(如在需要用合金钢的过热器上错用了碳素钢);

6)制造或安装时的质量问题,特别是焊接缺陷;

7)管内异物堵塞;

8)被烟气中的飞灰严重磨损;

9)吹灰不当损坏管壁等。

(7)水击事故

发生水击时管道承受的压力骤然升高,发生猛烈振动并发出巨大声响,常常造成管道、法兰、阀门等的损坏。

锅炉中易于产生水击的部位有:

给水管道、省煤器、过热器等。

给水管道的水击常常是由于管道阀门关闭或开启过快造成的。

比如阀门突然关闭,高速流动的水突然受阻,其动压在瞬时间转变为静压,造成对内门、管道的强烈冲击。

省煤器管道的水击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省煤器内部分水变成了蒸汽,蒸汽与温度较低的(未饱和)水相遇时,水将蒸汽冷凝,原蒸汽区压力降低,使水速突然发生变化并造成水击;另一种则和给水管道的水击相同,是由阀门的突然启闭所造成的。

水击事故

过热器管道的水击常发生在满水或汽水共腾事故中,在暖管时也可能出现。

造成水击的原因是蒸汽管道中出现了水,水使部分蒸汽降温甚至冷凝,形成压力降低区,蒸汽携水向压力降低区流动,使水速突然变化而产生水击。

锅筒的水击也有两种情况:

一是上锅筒内水位低于给水管出口而给水温度又较低时,大量低温进水造成蒸汽凝结,使压力降低而导致水击;二是下锅筒内采用蒸汽加热时,进汽速度太快,蒸汽迅速冷凝形成低压区,造成水击。

为了预防水击事故,给水管道和省煤器管道的阀门启闭不应过于频繁,启闭速度要缓慢;对可分式省煤器的出口水温要严格控制,使之低于同压力下的饱和温度40℃;防止满水和汽水共腾事故,暖管之前应彻底疏水;上锅筒进水速度应缓慢,下锅筒进汽速度也应缓慢。

发生水击时,除立即采取措施使之消除外,还应认真检查管道、阀门、法兰、支撑等,如无异常情况,才能使锅炉继续运行。

(8)炉膛爆炸

炉膛爆炸是指炉膛内积存的可燃性混合物瞬间同时爆燃,从而使炉膛烟气侧压力突然升高,超过了设计结构的允许值而造成水冷壁、刚性梁及炉顶、炉墙破坏的现象,即正压爆炸。

此外还有负压爆炸,即在送风机突然停转时,引风机继续运转,烟气侧压力急降,造成炉膛、刚性梁及炉墙破坏的现象。

本节中着重讨论正压爆炸。

炉膛爆炸(外爆)要有3个条件:

一是燃料必须是以气态积存在炉膛中,二是燃料和空气的混合物达到爆燃的浓度,三是有足够的点火能源,三者缺一不可。

炉膛爆炸常发生在燃油、燃气、燃煤粉的锅炉上。

不同的可燃物的爆炸极限和爆炸范围各不相同。

炉膛爆炸

引起炉膛爆炸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一是在设计上缺乏可靠的点火装置及可靠的熄火保护装置及联锁、报警和跳闸系统,炉膛及刚性梁结构抗爆能力差,制粉系统及燃油雾化系统有缺陷;二是在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误判断、误操作,此类事故占炉膛爆炸事故总数的90%以上。

有时因采用¡°爆燃法¡±点火而发生爆炸。

此外还有因烟道闸板关闭而发生炉膛爆炸事故。

为防止炉膛爆炸事故的发生,应根据锅炉的容量和大小,装设可靠的炉膛安全保护装置,如:

防爆门、炉膛火焰和压力检测装置,连锁、报警、跳闸系统及点火程序、熄火程序控制系统。

同时,尽量提高炉膛及刚性梁的抗爆能力。

此外,应加强使用管理,提高司炉工人技术水平。

在启动锅炉点火时要认真按操作规程进行点火,严禁采用¡°爆燃法¡±,点火失败后先通风吹扫5~10min后才能重新点火;在燃烧不稳,炉膛负压波动较大时,如除大灰、燃料变更、制粉系统及雾化系统发生故障、低负荷运行时,应精心控制燃烧,严格控制负压。

(9)尾部烟道二次燃烧

尾部烟道二次燃烧主要发生在燃油锅炉上。

当锅炉运行中燃烧不完全时,部分可燃物随着烟气进入尾部烟道,积存于烟道内或粘附在尾部受热面上,在一定条件下这些可燃物自行着火燃烧,尾部烟道二次燃烧常将空气预热器、省煤器破坏。

引起尾部烟道二次燃烧的条件是,在锅炉尾部烟道上有可燃物堆积下来,并达到一定的温度及有一定量的空气可供燃烧。

这3个条件同时满足时,可燃物就有可能自燃或被引燃着火。

尾部烟道二次燃烧易在停炉之后不久发生。

可燃物在尾部烟道积存的条件:

锅炉启动或停炉时燃烧不稳定,不完全,可燃物随烟气进入尾部烟道,积存在尾部烟道;燃油雾化不良,来不及在炉膛完全燃烧而随烟气进入尾部烟道;鼓风机停转后炉膛内负压过大,引风机有可能将尚未燃烧的可燃物吸引到尾部烟道上。

尾部烟道二次燃烧

可燃物着火的温度条件:

刚停炉时尾部烟道上尚有烟气存在,烟气流速很低甚至不流动,受热面上积有可燃物,传热系数差难以向周围散热;在较高温度下,可燃物自氧化加剧放出一定能量,从而使温度更进一步上升。

保持一定空气量的条件:

尾部烟道门孔和挡板关闭不严密;空气预热器密封不严,空气泄漏。

要防止产生尾部二次燃烧,就要组织好燃烧,提高燃烧效率,尽可能减少不完全燃烧损失,减少锅炉的启停次数;加强尾部受热面的吹灰:

保证烟道各种门孔及烟风挡板的密封良好;在燃油锅炉的尾部烟道上应装设灭火装置。

(10)锅炉结渣

锅炉结渣,指灰渣在高温下粘结于受热面、炉墙、炉排之上,并越积越多的现象。

燃煤锅炉结渣是个普遍性的问题,层燃炉、沸腾炉、煤粉炉都有可能结渣。

由于煤粉炉炉膛温度较高,煤粉燃烧后的细灰呈飞腾状态,因而更易在受热面上结渣。

结渣使受热面吸热能力减弱,降低锅炉的出力和效率;局部水冷壁管结渣会影响和破坏水循环,甚至造成水循环故障;结渣会造成过热蒸汽温度的变化,使过热器金属超温;严重的结渣会妨碍燃烧设备的正常运行,甚至造成被迫停炉。

结渣对锅炉的经济性、安全性都有不利影响。

锅炉结渣

产生结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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