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教育部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意见》.docx
《《关于落实教育部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落实教育部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意见》.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关于落实教育部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意见》
《关于落实教育部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意见》
作的》通知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学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明白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二、开展防火检查。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园防火检查,并在开学、放假和重要节庆等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是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日常防火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三是教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四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五是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六是电气线路、管道定期检查情况;七是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八是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九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记录纳入校舍消防安全档案管理。
三、开展防火巡查。
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夜间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并做好记录。
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是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二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及重点部位锁门处在应急疏散时能否及时打开,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是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四是学生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或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四、加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管理。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依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五、规范消防安全标识。
学校应当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
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处应当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记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的卡片或者记录。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学校应当每年至少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职员工新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所有教职员工应当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自救。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课堂教学内容,确定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进行授课,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幼儿园应当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儿童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中小学校要保证一定课时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并针对各学龄阶段特点,确定不同的消防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七、开展消防演练。
学校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举办重要节庆、文体等活动时,应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幼儿园和小学的演练应当落实疏散引导、保护儿童的措施。
八、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杨成小学xx年10月14日
第二篇:
019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教督〔xx〕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xx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学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应当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明白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学校应当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志愿消防队,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履行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开展防火检查。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园防火检查,并在开学、放假和重要节庆等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是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日常防火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三是教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四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五是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六是厨房烟道等定期清洗情况;七是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八是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九是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十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记录纳入校舍消防安全档案管理。
三、开展防火巡查。
学校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夜间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
食堂、体育场馆、会堂等场所在使用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并做好记录。
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是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二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及重点部位锁门处在应急疏散时能否及时打开,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是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四是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五是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变配电室、体育场馆、会堂、教学实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或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四、加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管理。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依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每月出具维保记录,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
五、规范消防安全标识。
学校应当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
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处应当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记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的卡片或者记录。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学校应当每年至少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职员工新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所有教职员工应当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自救。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课堂教学内容,确定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进行授课,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幼儿园应当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儿童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中小学校要保证一定课时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并针对各学龄阶段特点,确定不同的消防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七、开展消防演练。
学校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举办重要节庆、文体等活动时,应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幼儿园和小学的演练应当落实疏散引导、保护儿童的措施。
八、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教育部公安部xx年8月18日
第三篇: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xx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骨干作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小学班主任是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的骨干,是沟通家长和社区的桥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是学校教育中极其重要的育人工作,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在普遍要求全体教师承担育人工作的情况下,班主任的责任更重,要求更高.做班主任和授课一样都是中小学的主业,班主任队伍建设与任课教师队伍建设同等重要.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在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发挥班主任独特的教育作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广大中小学班主任兢兢业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做了大量教育和管理工作,为促进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做了重要贡献.但是必须看到,中
小学班主任工作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小学生成长的新情况新特点,对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制定.更加有效的政策,保证和鼓励中小学教师愿意做班主任,努力做好班主任工作;迫切需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保证和鼓励班主任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了解学生,分析学生学习生活成长情况.以真挚的爱心和科学的方法教育,引导,帮助学生成长进步.
二,进一步明确中小学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中小学班主任与学生接触较多,沟通便利,影响深刻,肩负着育人的重要职责.
1、要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德育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地与其他任课教师一道,利用各种机会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善恶,美丑,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逐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确立远大志向,增强爱国情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生活态度,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2、要做好班级的管理工作.加强班级的日常管理,维护班级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对学生的点滴进步及时给予表扬鼓励,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耐心诚恳的批评教育.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科学公正地评价学生的操行,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努力营造互助友爱,民主和谐,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形成有特色的充满活力的班级和团(队)文化.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护意识和能力.3、要组织好班集体活动.指导班委会,少先队中队,团支部开展工作,担任好少先队中队辅导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集体荣誉感.
4、要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增强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了解和熟悉每一位学生的特点和潜能,善于分析和把握每一位学生的思想,学习,身体,心理的发展状况,科学,综合地看待学生的全面发展,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可能出现不良后果的问题.注意倾听学生的声音,关注他们的烦恼,满足他们的合理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引导,为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公平的发展机会.班主任是学校教育第一线的骨干力量,是学校教育工作最基层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履行好班主任的职责,必须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遵循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善于利用各种教育资源.班主任老师不仅应该努力协调好各任课教师,作好班级的管理和建设工作,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积极支持少先队,共青团,班委会开展班级活动,还应成为沟通学校,家庭,社会的纽带,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庭和社区的表现,引导家长和社区配合学校共同作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三,认真做好中小学班主任的选聘和培训工作
做好班主任的选聘和培训,是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基础.班主任岗位是具有较高素质和人格要求的重要专业性岗位,应有取得教师资格,思想道德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身心健康,乐于奉献的教师担任.每个班必须配备班主任.中小学班主任一般应有学校从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
中小学班主任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善于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具有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观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组织能力,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品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纳入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学校也应制订班主任培训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岗前和岗位培训,定期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组织班主任进行社会考察,提高班主任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及研究能力.教师教育机构要承担班主任的培训任务.教育硕士学位教育中应开设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方面研修,并注意招收在职优秀班主任.班主任培训所需经费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
班主任教师应把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敬业爱岗,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力求工作实效.广大中小学教师要把担任班主任工作作为教书育人应尽的职责,积极主动承担这一光荣任务.
四,切实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提供保障
制订和完善促进班主任工作的政策措施,是加强班主任的基本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从基础教育全面贯彻落实树立科
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全局高度,落实"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的要求,关心班主任教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促进他们的成长发展,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1、要提高中小学班主任的地位和待遇.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学教育中特殊重要的岗位,中小学校要在教师中营造以从事班主任工作为荣的氛围.要将班主任工作记入工作量,并提高班主任工作量的权重.各地要根据实际,努力改善班主任的待遇,完善津贴发放办法.要适当安排班主任的教学任务,使他们既能上好课又能做好班主任工作.
2、要完善班主任的奖励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优秀班主任的表彰奖励纳入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奖励体系之中,定期表彰优秀班主任,要树立一批班主任先进典型,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肯定他们在学校教育中的贡献.中小学校应积极推荐优秀班主任加入党组织,优秀班主任应列入学校党政后备干部培养范围.在努力完善班主任奖励制度的同时,要加强对重视班主任工作学校的典型经验宣传,通过宣传和奖励,鼓励广大中小学校普遍重视和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班主任工作成为广大学校教师踊跃担当的光荣而重要的岗位.3、要加强班主任队伍的管理.学校领导要经常研究班主任工作,了解班主任工作的表现,规范班主任的行为.学校应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定期考核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和教师聘任,奖励,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的,应调离班主任岗位.
4、要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当为班主任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切实维护班主任教师的合法权益,减轻他们过重的精神压力和工作压力,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要及时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高等院校应该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中招收有班主任工作经历的老师,开设专门课程,为学生毕业以后从事班主任工作提供必要的理论和技能的训练.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机构应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理论研究,列入重点科研课题,组织专家,提供经费,保障条件,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规律,不断丰富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的理念和思路.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或细则.
教育部xx年6月4日
第四篇:
关于切实加强消防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消防
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xx年以来,按照公安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单位积极开展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有效提升了城乡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保持了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致灾因素明显增多,火灾防控难度相应增大,尤其是乡镇、街道一级缺乏消防专门力量,社区、村庄消防工作责任不落实、失控漏管等问题仍比较普遍,已成为影响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xx‟46号)精神,建立健全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现就街道、乡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消防安全网格的划分和工作目标
(一)划分三级消防管理网格。
充分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辖区为单元划
1分“大网格”,以社区、行政村为单元划分“中网格”,以楼院、村组、单位场所组成的责任片区为单元划分“小网格”,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实现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工作目标。
xx年,全区所有街道和某某镇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xx年,某某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xx年,某某镇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力争到xx年,全区所有街道、乡镇基本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
(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大网格管理责任。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
要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辖区整体消防工作,督促、指导“中网格”、“小网格”开展消防工作。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分析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问题。
要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部门设立消防办公室,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街道、乡镇成立消防工作
2专门机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要成立专门的消防机构。
(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中网格管理责任。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是“中网格”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要依托警务室成立消防办公室,由社区、村“两委”负责人牵头,社区、村“两委”委员,巡防队、治保会负责人,以及社区(驻村)民警等为成员,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督导责任片区“小网格”工作落实,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社区、村“两委”委员应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
(三)居民楼院、村组、单位场所小网格管理责任。
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居民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员、巡防员、消防志愿者等为组成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四)社会单位、场所责任。
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
3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五)基层有关部门管理责任。
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范畴,齐抓共管。
综治办要发动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安监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民政所要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所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主要工作
(一)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每季度组织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每月组织“两委”成员、巡防队、治保会负责人、
4社区(驻村)民警等,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每周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对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乡镇、街道要组织和发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全面排查。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二)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每季度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社区、行政村、居民楼院、单位、场所设臵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
有条件的社区、行政村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三)壮大基层火灾防控力量。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要根据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
5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提高防火检查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治安巡防队员在开展日常巡逻时要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能,保安队员要结合从事门卫、巡逻、守护等工作,对社区和单位开展防火巡查。
要大力培育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消防公益事业,大力倡导志愿消防服务,引导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培训、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
(四)加强消防装备设施建设保养。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装备器材建设,因地制宜配备小型多功能消防车、消防泵、电动巡逻车、电动消防自行车和灭火器、水枪、水带等装备器材,保障队伍战斗力;城市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设臵公共消防器材配臵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乡镇村庄要编制、落实消防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