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河监理质量保证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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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河监理质量保证体系
延寿县天台大桥建设项目
延寿县凌河大桥建设项目
质量监理保证体系
编制人:
张红晶
审核人:
廉宝昌
监理单位:
黑龙江建通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延寿县天台大桥驻地监理办
二○一二年六月
目录
一、监理机构质量保证组织机构3
二、项目监理组机构人员配备4
三、监理人员岗位职责5
四、质量控制原则12
五、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依据、任务及目标13
六、质量控制程序14
七、质量控制监理措施15
八、主要工序的质量控制点及控制手段23
九、收集、整理质量保证检查资料43
十、公司考核制度45
延寿县天台大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一、监理机构质量保证组织机构
二、项目监理组机构人员配备
姓名
性别
专业
职称
岗位资格
岗位
廉宝昌
男
公路工程
高级工程师
专监
监理工程师
王晓洁
女
公路工程
高级工程师
试验工程师
实验室主任
张红晶
女
公路工程
工程师
实验检测员
实验室副主任
何旭
男
公路工程
工程师
监理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
张明
男
公路工程
助理工程师
实验检测员
实验员
廉宝昌
男
公路工程
高级工程师
专监
安全工程师
孙宏声
男
公路工程
工程师
监理员
测量工程师
申伟先
男
公路工程
高级工程师
专监
结构工程师
廉宝昌
男
公路工程
高级工程师
专监
环保工程师
三、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监理办组建,制定监理办管理制度,明确各监理岗位职责。
(2)组织监理人员参加设计交底,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3)主持编制监理计划,按规定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报项目管理部,副本送承包人;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批准的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编制监理细则,审批后报项目管理部,副本送承包人。
(4)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审核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
(5)组织验收地面线,审核承包人的土石方数量计算资料,核算工程量,报项目管理部审批。
(6)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批准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
(7)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工地会议,巡视并监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8)主持中间交工验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签发支付证书。
(9)督促承包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并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安全监理台账。
(10)督促承包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11)签发工程暂停令、复工令。
(12)签发工程监理通知单及其它监理指令,检查监理指令的落实情况并签认反馈回复单。
(13)组织编制监理月报。
(14)审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审查工程分包。
(15)主持编制监理交(竣)工资料,做好监理工作总结。
(16)审查承包人的交工验收申请,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7)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考核,每半年不少于1次。
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员进行考核,每月不少于1次。
(18)合同、规范规定的其他职责。
(19)仲裁或诉讼时,有义务作为证人,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有关证据。
2、总监代表(副总监)职责
(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2)协助总监组织编制监理工作计划;
(3)检查开工条件,签署起算工期的初步意见;
(4)协助总监负责现场的协调工作;
(5)组织现场的质量控制工作;
(6)组织重要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
(7)审查工程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
(8)检查监督工程进度;
(9)协调现场施工平面管理;
(10)协助总监组织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处理;
(11)检查监督施工安全、防火和现场文明施工;
(12)审查工程竣工资料,协助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3)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管理部提交反映工程动态的报告;
(14)检查监理工作日记;
(15)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素材。
3、桥梁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熟悉掌握和正确运用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标准和图纸等,对分管结构物工程进行有效的控制;
(2)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并认真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审查承包人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是否批准开工的意见;
(4)严格施工现场监理,检查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和工程重点部位的施工质量,经常检查有关施工记录、施工方法和工艺;
(5)鉴定和处理一般质量问题,参与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审查签认承包人提交的各类报表,核实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量报表并提出初审意见;
(7)复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延期、索赔申请,并提出复核意见;
(8)安排监理员做好日常的监理工作,并对监理员的现场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9)做好内业资料整理、分类存放和保管工作,写好监理日记,填写各种监理图表;
(10)完成总监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施工和监理工作情况。
4、试验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按合同要求配备监理办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制定试验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熟悉合同文件,参加设计交底,编制试验室检测监理细则。
(3)审核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试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4)审批承包人原材料、混合料,按规范规定进行平行试验、验证试验、标准试验等。
(5)审查承包人申请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或商品混合料配合比,并进行试验验证。
(6)配合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人外购或订做的构、配件或设备。
(7)按规定频率,对原材料、各种混合料、已完成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检,全过程参与主要试验检测项目、主要操作步骤,对总监办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8)按规定对承包人的试验过程进行旁站(或派出试验员旁站)。
(9)审查受委托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和能力,签收受其委托的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并对委托的监理试验检测项目的取样、送样负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0)建立试验检测监理台账,做好试验检测专业监理文件与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工作。
(11)负责检查、指导试验检测监理员的工作,承担对试验检测监理员的监管责任。
(12)与有关监理工程师的沟通,及时向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反馈检测结果,协助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有关试验检测工作。
(13)做好试验检测监理工作总结及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5、道路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熟悉掌握和正确运用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标准和图纸等,对分管路段进行有效的控制;
(2)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并认真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审查承包人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是否批准开工的意见;
(4)严格施工现场监理,检查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和工程重点部位的施工质量,经常检查有关施工记录、施工方法和工艺;
(5)鉴定和处理一般质量问题,参与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审查签认承包人提交的各类报表,核实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量报表并提出初审意见;
(7)复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延期、索赔申请,并提出复核意见;
(8)安排监理员做好日常的监理工作,并对监理员的现场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9)做好内业资料整理、分类存放和保管工作,写好监理日记,填写各种监理图表;
(10)完成总监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施工和监理工作情况。
6、测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协助项目管理部做好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交桩工作,对承包人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和平行复测;
(2)检查、审核承包人测量仪器的规格、型号、数量,是否按规定校准,以及测量人员的配备情况;
(3)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定线和地面线,配合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计量工作;
(4)监督检查承包人的日常测量工作,并进行独立平行抽测加以复核;
(5)安排测量员的日常测量工作,检查指导其测量工作情况;
(6)做好测量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写好监理日志。
(7)完成总监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施工和监理工作情况。
7、合同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本合同段计量与支付、计划统计、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价格调整等的审核工作,并提供相关的原始资料;
(2)全面熟悉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准确做好计量与支付、月进度报表工作,并做好工地现场记录;
(3)按照合同约定,严格核对、准确计量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已完工工程的数量和费用;
(4)审核、签认中期支付证书和最后支付证书;
(5)负责收集汇总并按时上报有关记录、纪要和报告;
(6)建立计量与支付台账,及时登账记录,实行动态管理;
(7)做好计量支付资料的整理、分类存放和保管工作,写好监理日志;
(8)完成总监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施工和监理工作情况。
8、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1)安全工程师应掌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检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规定;
(2)在项目管理部的指导下,参与安全学习、安全检查与考核、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等活动;
(3)审批承包人制订的安全生产计划、安全应急预案;
(4)按合同文件规定,检查承包人进场的特种设备安检证和特殊工种上岗证的有效性;
(5)检查承包人现场安全保障设施及规章制度,必要时向承包人提出加强安全措施和完善工人劳动保护的建议、警告或停工整顿;
(6)经常巡视检查承包人现场安全员工作情况、现场人员遵守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作业情况,以及现场安全防患措施到位情况;对不安全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检查整改情况;
(7)审查在建工程质量事故简报,签发在建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通知书和在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决定执行通知书,并报总监审批;
(8)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到现场了解事故情况,保护事故现场,并第一时间向总监和项目管理部报告;当有人员伤害时,应立即组织救援;
(9)做好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台帐、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和安全工作总结;
(10)完成总监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施工和监理工作情况。
9、环保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2)及时了解工程环境保护情况。
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环境保护措施,提出合理意见供总监理工程师参考;
(3)按规定程序对工程的施工环境保护列出具体的工作安排。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全面了解施工进展情况,搜集原始环保资料,在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下,按规定对已完工程的环保工作进行审查;
(4)完成总监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施工和监理工作情况。
10、监理员职责
(1)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工程现场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3)参与审查承包人递交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初审承包人递交的各种资料,核实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5)执行监理细则,记好监理日记和填好各种图表;
(6)严格现场监理,检查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和关键部分的施工质量;
(7)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处理监理事务,完成专业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工作任务,监督承包人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11、资料文档管理人员职责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工程图纸资料保管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定收发文件编号及存档办法,在工作上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1)负责各专业的设计图纸、材质保证书、试验报告、技术核定单、隐蔽工程验收单等有关资料的编号整理及登记工作;
(2)负责所有监理文件资料的登记、整理、分类、编码、存档保管、借阅注销管理及归档管理;
(3)负责整理汇总监理信息并收发相关监理文件
(4)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质量控制原则
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原则。
工程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使用年限长,并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所以,监理工程师应自始至终地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质量的控制的基本原则。
2、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
人是质量的创作者,质量控制必须“以人为核心
(1)把人作为质量控制的动力,发挥人的积极性,创造性;
(2)处理好与项目管理部、承包人等各方面的关系;(3)增强人的责任感,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4)提高人的素质,避免人的失误;(5)以人的工作质量保工序质量、保工程质量。
3、坚持以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是指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同时严格检查工作质量,工序质量和中间产品的质量。
这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4、坚持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数据是质量控制的基础。
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必须通过严格检查,以数据为依据。
5、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定。
监理人员在监控和处理质量问题的过程中,应尊重事实,尊重科学,客观公正,不持偏见,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严格要求,秉公监理。
6、以专项施工技术规范、检验评定标准、本项目的承包合同、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为依据,实现项目管理部要求的质量控制目标;
7、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以预防质量事故为主,加强隐蔽工程项目的监理力度;
8、加强人、机、物的进度监理,检查承包人的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执行情况。
强调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在各工序中发挥其应有作用;
9、要求承包人完善材料进场、材料检测及各施工工序的自检、互检工作,做到各工序不出现死角,各工序施工项目部质检人员必须在岗,资料及时整理。
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前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准进入下道工序。
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及时整改的监理原则。
10、对各工序采用眼看、手量、试验检测,坚持监理程序,以数据说话,以理服人的监理原则。
五、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依据、任务及目标
(一)、质量监理的目标:
坚持以工程质量为第一要务,高标准建设临江路工程,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管理,全面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分项、分部工程优良率达到98%以上,单位工程优良率达到100%;避免一般质量事故隐患和主要质量通病,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争创省优工程。
(二)、质量监理的依据:
监理工程师必须依法对工程进行监理。
在施工阶段对工程实施监理的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文件:
各项工程质量的保障措施、计量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合同图纸:
全部工程应与合同图纸符合,并符合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与修改要求。
技术规范: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合同文件所列技术规范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的其它的技术规范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技术要求。
质量标准:
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所列的质量标准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的其它标准。
(三)质量监理的任务: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
六、质量控制程序
1、开工报告
总体开工令由总监签发,分部工程与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由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批准。
开工之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告并进行审核。
工程开工报告应提出工程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依据技术规范列明本项工程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说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的准备情况;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2、工序自检报告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工艺流程和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再向监理工程师申报进行检查认可。
3、工序检查认可
监理工程师应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同时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的工序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
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中间交工报告
当工程的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每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
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
5、中间交工证书
分项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做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由总监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6、中间计量
对签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由总监签发中间计量表。
完工项目的质量保证资料不全可暂不计量支付。
7、工程质量检查程序
各专业(结构、路基等项目)监理工程师应在组成工程的各个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提出工序检查程序说明,以供现场旁站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及施工人员共同遵循。
工序检查程序应按以下原则提出:
应与合同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分项所含内容相一致;
应与技术规范及监理工程师批准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相协调;
应与国家或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相配合。
七、质量控制监理措施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措施
1、进场前组织全体监理人员集中学习,认真阅读和熟悉图纸、有关设计文件、本工程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掌握设计意图及技术要求,提出对设计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供项目管理部和设计单位参考。
2、参加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交底和会审之前,汇总监理和施工单位意见,以文字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以便在图纸会审时予以澄清,避免施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图纸会审记录经各参与单位会签后,作为设计文件之一,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督促执行。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审查施工单位经过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项目管理部。
对施工组织设计,除审查其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外,重点审查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分项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四个方面,特别要突出审查施工程序和顺序是否符合工艺原则和本工程的特点,确保重点工序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4、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及项目经理部成员的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书内容,强化现场管理机构,使其组织职能和素质能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合格工程的目的。
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特殊工种人员资质证明材料,监理工程师要查验操作人员的培训证和上岗证,没有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不得上岗操作。
5、做好机械设备进场的报验工作。
施工单位必须填写进场设备报验单,将各种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技术状况等资料向监理工程师报验,以核查其性能是否能满足本工程施工质量的要求。
对于机械性能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令其运出工地。
6、检查测量准备工作
(1)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人员的资质,测量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能胜任本工程施工测量的全部工作。
(2)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仪器是否满足本工程的精度要求,并经过校验,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检定证书,检定证书超过有效期的,指令其送往有合格资质的检验部门重新检定,否则不能投入使用。
(3)组织交桩、复桩工作。
与项目管理部联系交桩方式,尽量做到一次交桩到位,即监理和项目管理部代表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直接交桩;监理旁站施工单位的复桩工作,复桩时,水准点和中线必须与相邻标段闭合。
如有疑问,用文件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未获得设计单位正式答复之前,交桩资料不得使用。
(4)监理旁站中线桩及原始横断面的复测工作,并邀请项目管理部代表参加,对与设计资料相差较大的,监理将组织独立抽查;监理对复测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提交项目管理部和设计单位,经各方共同认可的复测资料将作为施工和核实工程量的原始依据。
7、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的质量监控
(1)用于本工程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构件,原材料厂家必须按南京市政监督站公布的已备案的厂家名单里选择。
并且在订货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生产厂家的资质,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将会同项目管理部和设计单位代表前往实地考察。
如果项目管理部为确保工程质量而提出了推荐产品或生产厂家,施工单位应首先考虑,但同样要提供厂家的资质证明材料。
若施工单位要选择项目管理部推荐之外的产品或生产厂家,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施工单位不得擅自签订购货合同。
(2)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构件进场时必须填写进场材料报验单向监理工程师报验,监理工程师查验产品名称、产地、规格、数量、合格证等资料,严防不合格产品进入现场。
(3)进场材料必须出具正式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及相关技术资料,其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本工程有关技术标准。
原材料(包括钢材、水泥、砂、石、沥青、工程用水等)进场后,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的频率、批次进行取样自检。
检测报告必须送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还将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抽查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本工程,并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限期运出工地。
(4)对进口材料及设备,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海关商检书。
进口钢材除按规定抽样作机械性能试验外,还应作化学分析和可焊性试验。
(5)建筑材料试验单位的资质审查凭证必须提交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并符合项目管理部和质量监督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6)检查工地原材料的存放条件是否能保证材料的有效使用。
水泥、钢筋必须下垫上盖,防潮防雨,钢材须防机械损伤,并分别设置规格标志。
进场的水泥必须分批堆放,超过三个月保存期的,督促施工单位取样试验,视试验结果,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其使用范围,但不得用于主要受力结构,以确保结构物的施工质量。
(7)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混凝土、砂浆、沥青混凝土等混合料配合比的试验资料,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使用。
计量设备必须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的检测,并出具检测证明,确保混凝土及砂浆、沥青混凝土的拌合质量。
(8)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从材料采购、加工制造、运输、装卸、进场、存放、使用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监督与控制,对材料的质量进行全面的、全过程的控制。
(二)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措施
1、监理工程师采取巡视、旁站、测量、试验等方式和手段,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
2、对路线的施工放样测量,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天通知测量监理工程师,测量监理工程师将进行旁站监理,测量成果报监理审核。
未经监理审核签认,施工单位不得开始施工。
3、对路基挖方段进行施工时,原地面开挖后,必须对开挖段标高进行测量。
4、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凡需要隐蔽的工程部位,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向监理报验。
未经监理签认同意,不得进行覆盖隐蔽,也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果已经覆盖,则应恢复原状,让监理人员检查后再确定能否覆盖。
为避免隐蔽工程覆盖后返工,监理工程师将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后随时提出整改要求,做到边施工、边检查、边整改,施工完成检查完毕、整改到位。
5、对任何工程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未经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施工单位不得擅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