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学期末复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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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期末复习
税收学期末复习
1、增值税:
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有以下三个特点:
(1)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
(2)实行普遍征税(3)实行多环节征税
2、营业税:
对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及从事各种应税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有以下三个特点:
(1)征税范围是服务业为主,税源广泛
(2)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3)计算简便,税收成本较低
3、消费税:
以消费品的消费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的统称。
其特点有:
(1)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
(2)单一环节征税(3)从价和从量征税共存(4)实行差别税率
4、资源税:
对各种自然资源开发、使用所征收的一种特别税类。
有以下几个特点:
(1)对特定资源产品征税。
我国现行资源税只限于矿产品、盐和土地资源征税
(2)对资源的绝对收益和级差收益征税(3)实行从量差别幅度定额税
5、财产税:
对财产所有人、占有人或使用人所拥有或支配的应税财产,就其数量或价值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
(1)财产税是一种存量税
(2)财产税主要选择不动产征税(3)财产税一般作为地方财政收入(4)财产税征收管理比较复杂
6、兼营销售:
指增值税的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7、混合销售:
指一项业务同时涉及增值税货物销售和营业税劳务
8、所得税:
对企业和个人因从事劳动、经营和投资而取得的各种所得所课征的的税种的统称。
特点:
(1)税收负担的直接性
(2)税收分配的累进性(3)税收征收的公开性(4)税收管理的复杂性(5)税收收入的弹性
9、流转税:
以商品和非商品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而设计征收的税种统称。
特点:
(1)税收负担的间接性
(2)税收分配的累退性(3)税收征收的隐蔽性(4)税收管理的便利性(5)税收收入的稳定性
10、税负转嫁:
纳税人将缴纳的税款,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转由他人负担的过程,是税负运动的一种方式。
税负转嫁的三种方式:
前转、后转和税收资本化。
税负前转:
税负随着经济运行或经济活动的顺序转嫁。
由生产者向消费者的税负转嫁。
税负后转:
税负转嫁的运动方向同经济运行或经济活动的顺序或方向相反。
由生产者向要素出售者的税负转嫁。
影响税负转嫁的主要因素
(1)税负转嫁和税种形式。
流转税:
间接税、能够转嫁;所得税:
直接税;财产税:
直接税(个人所得税不能转嫁,企业有转嫁的可能性)
(2)税负转嫁和定价方式。
市场定价和计划定价
(3)税负转嫁和价格弹性。
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
(4)税负转嫁和征税范围。
从需求角度分析、从供给角度分析
(5)税负转嫁和反应期限。
即期、短期和长期
11、税收负担:
指纳税人或负税人,因税收而承受的福利损失或经济利益的牺牲。
税收负担的影响因素
(1)经济发展水平。
一般来说,随着一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宏观税收负担水平也会呈上升趋势。
(2)国家职能范围。
税收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保证,国家职能范围广,则需要的税收量大,税收的负担也就要高。
(3)宏观经济政策。
经济发展过快,引起通货膨胀时采用紧缩性财政政策;总需求不足,经济萎缩时采用扩张性财政政策,
(4)个人分配制度。
中国长期以来采用低工资政策;西方国家高收入,高税负,税负率高于中国。
(5)财政收入结构。
多种收入形式并存,国家对其它收入形式的依赖程度影响宏观税收负担水平。
(6)税负统计口径。
如社会保险税计入税收负担的情况下,税负较高。
12、税负归宿:
税负由负税人最终承担,不再转嫁,即税负运动的终点或最终归着点。
按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关系,将税负归宿分为:
法定归宿和经济归宿;在分析方法上可分为局部均衡分析和一般均衡分析。
涉及税收负担、税负转嫁和税负归宿三方面的问题。
13、帕累托最优:
如果资源的配置和使用已经达到这样一种状态,即任何资源的重新配置已不可能使一些人的境况变好而又不使另一些人的境况变坏。
或者说,社会分配已经达到这样一种状态,任何分配的改变都不可能使一些人的福利有所增加而不使其他人的福利减少,那么这种资源配置已经使社会效用达到最大,这种资源配置状态被称为资源最优配置状态,或帕累托最优。
实现帕累托最优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交换最优、生产最优、交换和生产结合最优。
实现帕累托效率,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完全竞争市场:
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经济;
不存在外部经济影响。
14、税收中性与经济效率:
(一)税种选择:
所得税优于商品税
(二)税基选择:
一般商品税的超额负担小于选择性商品税,因此,一般商品税优于选择性商品税。
(三)税率选择:
一般商品税的单一税率。
一般商品税如果选择差别税率征收相当于选择性商品税。
(四)价格弹性:
为减少效率损失,应选择单一税率的一般商品税。
但如果必须实行差别税率的一般商品税或选择性商品税,依据反弹性法则。
选择价格弹性大的商品不征商品税,或按较低税率征收,价格弹性小的商品征税,或按高税率征收。
税收杠杆与经济效率:
税收杠杆作用
(1)纠正外部成本和收益
(2)配合价格平衡供求
(3)以税代费调节资源级差收益(4)有益商品和有害商品的税收引导。
15、税收:
国家为向社会提供公共品,凭借行政权力,按照法定标准、向居民和经济组织强制地、无偿地征收而取得的财政收入。
税收特征:
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规范性(固定性)。
税收要素:
税基、税率、纳税人。
税率形式:
累进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税率分析方法:
累进税率和累退税率、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
16、最优税收的实现条件:
就是同时实现效率和公平目标的税收。
效
率
分
析
反弹性
法则
选择性商品税
弹性小的商品征税
一般商品税的差别税率
弹性小的商品税率高
公
平
分
析
弹性
法则
选择性商品税
弹性大的商品征税
一般商品税的差别税率
弹性大的商品税率高
为了在实现税收效率目标时兼顾公平,需要对商品税的反弹性法则作出修正。
X:
必需品(低收入者)效用较大的权数
Y:
奢侈品(高收入者)效用较小的权数
即使X商品的需求弹性<Y商品的需求弹性
最优税率要求:
对X商品低税率,对Y商品高税率
社会可能宁愿以较高的超额负担的代价以求得更公平的收入分配。
即对必需品适用低税率或免税,对奢侈品适用高税率征税。
17、税收公平衡量公平的标准:
机会标准、效用标准、均等标准。
税收公平原则:
竞争原则、受益原则和能力原则。
计算题
例8-2某大型商场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每件商品不含税价100元,每件商品发生的原材料按70元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为促销可采用9折销售、买10送1和返现金10%三种方式。
按购买10件商品1000元价格计算。
三种销售方式税收处理如下:
价格折扣:
1000×90%×17%-70×10×17%=34(元)
实物折扣:
(1000+100)×17%-70×11×17%=56.1(元)
返利销售:
1000×17%-70×10×17%=51(元)
上述三种价格处理方式中,采用价格折扣企业税负最轻
例8-4某电视机生产企业12月份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电视机9,000台,每台出厂价2,000元。
另外1,000台按9折折价销售,折扣价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800台因在10日内一次性付款,给予销售折扣2%;200台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每台旧电视机作价300元;另外本企业生产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10台;捐赠给运动会20台;本月还发生已经到期无法退还的包装物押金10万元。
(2)购入国内原材料800万元,其中600万元已付款并验收入库,200万元已付款但还未验收入库,入库购买原材料发生运输装御费用20万元,其中运输费15万元、装御费2万元、保险费1万元、建设基金2万元。
计算该企业应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0.2×(9000+800+200+10+20)+0.2×1000×0.9+10/(1+17%)]×17%=373.07万元
进项税额=600×17%+(15+2)×7%=103.19万元
应纳增值税=373.07-103.19=269.88万元
例9-1某化妆品生产企业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化妆品,每箱不含增值税售价1000元,合计销售500箱,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元。
消费税税率30%,增值税税率17%。
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为:
应纳消费税=1000×500×30%=150000(元)
应纳增值税=1000×500×17%-34000=51000(元)
如果该企业将非独立核算门市部改为独立核算门市部,卖给独立核算门市部的不含增值税出厂价为每箱800元,门市部再按1000元出售。
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为:
应纳消费税=800×500×30%=120000(元)
生产企业应纳增值税=800×500×17%-34000=34000(元)
门市部应纳增值税=1000×500×17%-800×500×17%=17000(元)
设立独立核算门市部后减少消费税30000元,但不影响增值税。
主要原因是消费税在生产环节一次性征税。
例9-2某卷烟厂5月份生产并通过交易市场销售甲级卷烟1000箱,每标准箱不含增值税实际售价1.45万元,另外有50箱作为礼品赠送给协作单位。
当月移送到本市非独立核算门市部200箱,门市部实际销售150箱,每箱含增值税售价1.872万元(含增值税),国家不含增值税核定价1.55万元,增值税进项税为145万元,消费税比例税率45%,定额税150元/箱,计算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和应纳增值税。
应纳消费税=0.015×(1000+50+150)+[1.55×(1000+50)+1.872/(1+17%)×150]×45%=858.375万元
应纳增值税=[1.45×(1000+50)+1.872/(1+17%)×150]×17%-145=154.625(万元)
例10-2某建筑工程公司10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承包某商务楼工程,价款2400万元,其中内装修工程转给其他工程队承包,价款920万元,已付款;
(2)销售一座别墅3500万元,已预收款3000万元,其余款按协议于移交所有权时结清;(3)自建两幢面积相等办公楼,其中一幢出售,取得不动产销售收入2500万元,另一幢自用,两幢房屋建设成本合计2000万元。
核定成本利润率10%,计算该建筑工程公司应纳营业税。
(1)承包应纳营业税=(2400-920)×3%=44.4万元
代扣代缴营业税=920×3%=27.6万元
(2)不动产销售应纳营业税=3000×5%=150万元
(3)自建和不动产销售应纳营业税
=2500×5%+2000×50%×(1+10%)/(1-3%)×3%=159.02万元
例10-3某综合服务公司发生以下业务:
(1)从事代理业务,代理业务收入4000万元,其中广告业务代理支付广告发布费1000万元,税率5%;
(2)组织跨国旅游,总收入1000万元,支付给境外旅游团体接团支出850万元,支付境内交通费100万元,税率5%;(3)提供租赁业务,其中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入300万元,经批准的融资性租赁业务收入2500万元,但该设备购入原价1800万元,税金200万元,费用100万元,税率5%。
计算该综合服务公司应纳营业税。
(1)代理应纳营业税=(4000-1000)×5%=150万元
(2)旅游应纳营业税=(1000-850-100)×5%=2.5万元
(3)租赁应纳营业税=300×5%+(2500-1800-200-100)×5%=35万元
习题1某企业2011年1季度有关损益类科目的余额如下:
产品销售收入14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840万元,其他业务支出120万元,管理费用90万元,销售费用30万元,财务费用40万元,附加税40万元,营业外收入60万元,营业外支出80万元,计算该企业1季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400+200—840—120—90—30—40—40+60—80=42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420X25%=105(万元)
例13-4某企业2011年产品销售收入7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在费用中支出的广告费1150万元,计算年末该企业调整广告费增加或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调整广告费增加应纳税所得额=1150-7100×15%=85(万元)
例14-1某职工个人2012年2月份取得当月工资所得9000元,同期取得上年度全年年终奖24000元,计算该职工个人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所得税=(9000-3500)×20%-555=545元
•年终奖所得税=24000×10%-105=2295元
•注:
年终奖24000元,除以12个月,每月为2000元,适用10%税率,按24000元计算年终奖所得税。
例14-4某2人合伙企业年商品销售收入50万元,销售成本35万元,销售费用5万元,附加税金0.5万元。
(1)按查账征收方式计算该合伙企业主应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该合伙企业成本费用支出不实,实行按收入核定征税,应税所得率为20%,计算该合伙企业主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
(1)查账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500000-350000-50000-5000)=95000
•应纳所得税=(95000÷2×20%-3750)×2=11500(元)
(2)核定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额=500000×20%=100000(元)
•应纳所得税=(100000÷2×20%-3750)×2=12500(元)
附:
1、劳务报酬所得:
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按定额减除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总额-800元
按定率减除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总额×(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应实行加成征税。
其中,20000~50000元的加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十成。
这等于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和超过50000元的部分分别适用30%和40%的税率。
例如:
对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元
20000×20%+10000×20%×(1+50%)=20000×20%+10000×30%
2、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费用扣除计算方法与劳务报酬相同。
3、工资、薪金所得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减除3500元或48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必要费用扣除合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