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司法卷二270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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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司法卷二2701

司法卷二-270

(总分:

150.00,做题时间:

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

50,分数:

50.00)

1.一艘悬挂我国国旗的客轮停泊在韩国某港口时,轮船上的德国乘客甲某遭到在岸上的韩国公民乙某的枪击身亡。

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______

A.对乙某谋杀案我国没有管辖权B.根据普遍管辖原则,对乙某适用我国刑法

C.根据保护原则,对乙某适用我国刑法D.根据属地原则,对乙某适用我国刑法

(分数:

1.00)

 A.

 B.

 C.

 D. √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第2款对属地管辖权的规定,在悬挂中国国旗的船舶上犯罪就认为是在中国的犯罪。

因此,适用管辖权的根据是属地原则。

2.甲某意图杀害乙某,在乙某的牛奶中投放安眠药,但因为使用的安眠药没有达到致死量,所以仅导致乙某深度熟睡。

甲某误以为乙某已经死亡,将“尸体”装入麻袋投入河中,致乙溺死,甲构成:

______

A.故意杀人罪未遂

B.故意杀人罪既遂

C.过失致人死亡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

D.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因果关系错误是指行为人实现了所希望的结果,但是导致结果发生的因果关系发展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期的发展进程不一致,因果关系错误不影响既遂成立。

甲误认为乙已经死了,而将乙投入河中,致使乙被溺死属于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不影响对死亡结果承担责任。

故B项正确。

3.王某等人在周某开的饭店就餐后未付钱。

两天后,王某等人再次路过周某的饭店时,周某向其催讨所欠饭款。

王某等人认为有失脸面,遂对周某拳打脚踢,并扬言次日会再来饭店教训周某。

第二天,周某为防不测,随身携带了一把尖刀。

中午时分,王某等人再次来到周某的饭店滋事,要周某赔偿名誉损失,周某不从。

王某遂用携带的斧头砍向周某的头部,周某侧身躲开,但仍被砍伤了手臂。

当王某再次砍来时,周某拔出早巳准备好的尖刀还击,厮打中剌中王某胸部,致其死亡。

周某的行为属于:

______

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故意杀人罪D.过失致人死亡罪

(分数:

1.00)

 A. √

 B.

 C.

 D.

解析:

参见《刑法》第20条第3款。

本题中,王某等人用斧头向周某头部砍击,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凶行为。

周某在被砍伤后持刀反击,在防卫时间、对象、目的、程度等方面均符合正当防卫的规定,因此属于正当防卫。

尽管周某事先准备了尖刀随身携带,但并未主动使用,并且是在王某等人扬言再次报复滋事的情况下,为防身而准备,并非准备斗殴,不能因为其事先准备了尖刀而否定其行为的正当防卫性质。

4.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______

A.在复杂的共同犯罪中,实行犯单独中止的,其效果不及于帮助犯或者教唆犯

B.在复杂的共同犯罪中,如果实行犯的犯罪行为归于未遂的,则帮助犯或者教唆犯也成立未遂

C.在复杂的共同犯罪中,如果实行犯中止的,帮助犯或者教唆犯也必定成立中止

D.聚众犯罪属于共同犯罪

(分数:

1.00)

 A. √

 B.

 C.

 D.

解析:

中止的效果只及于中止人本身,A项正确。

在复杂的共同犯罪中,如果实行犯的犯罪行为归于未遂的,则帮助犯或者教唆犯可能成立未遂或者中止,B项错误。

如果实行犯中止的,帮助犯或者教唆犯可能是未遂或者中止等,C项错误。

聚众犯罪未必均成立共同犯罪,例如对于只处罚首要分子的聚众犯罪,如果首要分子只有一人时,就不成立共同犯罪,D项错误。

5.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______

A.对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B.对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C.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D.对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能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A选项完全正确。

根据《刑法》第48条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死缓只是死刑的执行制度,而不是独立的刑罚种类,不能判处死刑,就意味着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缓。

因此,对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

对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因此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根据《刑法》第49条第2款的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D项正确。

6.韦某在游泳馆游完泳后,在更衣室撬开某存衣柜实施盗窃,但拿出里面的皮包打开后发现除了几万元现金外,还有一张身份证,上面显示其主人是韦某的老同学康某,想到康某曾经帮助过自己,自己这样做不厚道,于是韦某将皮包放回原柜子里,离开了游泳馆。

韦某的行为属于:

______

A.犯罪既遂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分数:

1.00)

 A. √

 B.

 C.

 D.

解析:

由于韦某从存衣柜里拿出皮包已经成功地控制了财物,属于盗窃既遂,至于将包还回,则属于事后行为。

7.A公司欲与B公司签订一项合同,由于该合同对A公司意义重大,A公司的经理甲让该公司职员乙去调查B公司的信用情况。

乙经调查发现B公司并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相应的资质,长期从事诈骗活动。

乙自认为自己的才能比甲的才能高,对经理的位置觊觎已久,于是在向甲汇报调查情况时说B公司的信誉不存在问题。

甲据此代表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后A公司被B公司骗走20万货款。

对于乙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______

A.乙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B.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乙构成诈骗罪

D.乙与B公司成立共同犯罪

(分数:

1.00)

 A.

 B.

 C.

 D. √

解析:

根据《刑法》第167条的规定,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A项错误。

乙的行为实际上属于B公司合同诈骗罪的片面帮助犯,与B公司成立合同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故B项、C项错误,D项正确。

8.有关假释,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一项?

______

A.甲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5年后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对甲可以适用假释

B.乙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乙不能假释

C.丙因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服刑10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D.丁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执行4年后被假释,假释考验期满1年后发现丁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对丁应当撤销假释

(分数:

1.00)

 A.

 B.

 C.

 D. √

解析:

根据《刑法》第81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甲盗窃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的第2年再犯抢劫罪,是累犯,因此对甲依法不能够适用假释。

A选项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但可以适用假释。

因此B选项说法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C选项中丙因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丙在服刑10年时依法是不能被假释的。

根据《刑法》第86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只要是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即便是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也应该撤销假释,依照先减后并的原则数罪并罚。

因此D选项说法符合法律的规定。

9.某列车临检站在列车临检的过程中,发现几节标明“空车回运”字样的储油车中,有剩余的机油2万公斤,经过集体研究决定,他们卖掉机油,把价款以奖金形式发放给站里职工。

经查,根据规定,“空车回运”的车厢中的剩余物资应当上交给铁路分局统一处理。

本案中,列车临检站构成:

______

A.私分国有资产罪B.贪污罪C.侵占罪D.挪用公款罪

(分数:

1.00)

 A. √

 B.

 C.

 D.

解析:

根据《刑法》第396条规定第1款的规定,列车临检站违反规定,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符合私分国有资产犯罪的构成要件,成立私分国有资产罪。

10.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下关于走私罪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______

A.在走私货物、物品的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按照走私物品涉及的相关罪从重处罚

B.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C.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以走私罪论处

D.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的,以放纵走私罪论处

(分数:

1.00)

 A. √

 B.

 C.

 D.

解析:

根据《刑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因此,A选项错误。

根据《刑法》第156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B选项正确。

根据《刑法》第155条规定,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因此,c选项正确。

根据《刑法》第411条的规定,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D选项正确。

因此,本题应选A。

11.下列关于叛逃罪的说法错误的是:

______

A.叛逃罪的主体属于特殊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叛逃罪的客观方面包括叛逃境外或在境外叛逃的情形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的,才有可能构成本罪

D.如果行为人叛逃境外并加入境外敌方营垒的,属于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以投敌叛变罪定罪处罚

(分数:

1.00)

 A. √

 B.

 C.

 D.

解析:

根据《刑法》第109条的规定,叛逃罪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A项错误。

其他选项表述均正确。

12.甲某因强奸丙某被公安机关逮捕,甲某之妻乙某为使甲某不受处罚,多次找到被害人丙某要求其作证证明其与甲某是通奸而不是被强奸,并许诺给丙某2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丙某不从,乙某就叫人把丙某关在自己家的地下室里,声称丙某如果不按她说的做,就不放她出去,由此将丙某拘禁5天之久,导致丙某精神受到严重刺激,引发重症型精神疾病。

对于乙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______

A.乙某构成妨害作证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

B.乙某构成伪证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

C.乙某构成伪证罪和非法拘禁罪,属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理

D.乙某构成妨害作证罪和非法拘禁罪,属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理

(分数:

1.00)

 A.

 B.

 C.

 D. √

解析:

本题中乙某为了使其犯有强奸罪的丈夫逃避法律制裁,采用非法拘禁、贿买的方法阻止被害人丙某作证,并让其作伪证,其行为符合妨害作证的特征;乙某将丙某非法拘禁,剥夺其人身自由的行为与妨害作证的行为属牵连犯,应当“从一重罪处断”,即按照妨害作证罪论处。

13.关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______

A.张某、王某两人预谋杀害宋某,便将毒药投入宋某的酒中。

宋某将酒喝后,安然无恙。

其后查明原因是该毒药系存放太久,已经失效。

张某、王某二人行为属于手段不能犯的未遂

B.某外国恐怖组织成员李某到我国某地招募成员,意欲实施恐怖活动的培训,并建立一个该恐怖组织的分支机构。

入境后即被他人告发,李某被我公安人员抓获。

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C.胡某意图贩卖毒品,因缺乏毒资,故到其朋友家借钱,后因涉及其他案件被警方拘留,交代了上述行为。

胡某筹集毒资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D.杨某欲杀死刘某,某日晚手持一支手枪(内有10发子弹)前去杀刘某。

第一发子弹没有打中刘某,第二发子弹打中刘某的腹部,刘某随即倒地,痛苦不堪。

杨某见状,未再继续开枪,并将其送往医院,经抢救后刘某仍有轻度残疾。

杨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未遂)

(分数:

1.00)

 A.

 B.

 C.

 D. √

解析:

A项中张某、王某二人想杀死宋某,将失效的毒药误当作有效的毒药去杀宋某,没有产生其死亡的结果,是犯罪未遂。

以犯罪本身是否既遂为标准可将犯罪未遂分为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

能犯未遂是指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本身可能达到既遂,但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不能犯未遂进一步分为手段不能犯与对象不能犯。

手段不能犯是由于犯罪手段的不能而导致的未遂。

对象不能犯是指由于对象的错误而导致的未遂。

A项说法正确。

B项中李某的行为属于为实施、组织恐怖活动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故属于典型的犯罪预备,B项说法是正确的。

C项中胡某筹集毒资的行为是为贩卖毒品罪制造条件的行为,故属于典型的犯罪预备。

C项说法正确。

D项中杨某在向刘某开两枪后,仅造成刘某伤害的结果,刘某并没有死亡,杨某认识到还可以继续开枪杀死刘某,所以实行行为还没有终了,杨某出于对刘某的怜悯之情,并没有继续开枪,属于自动放弃继续侵害的行为。

行为人自动放弃重复侵害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而不是犯罪未遂。

故D项说法错误,依题意,当选。

1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______

A.甲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缓刑考验期满2年后,又犯诈骗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对甲不能适用缓刑

B.76岁的乙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于乙应当宣告缓刑

C.16周岁的丙因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年,数罪并罚法院决定合并执行3年,对丙应当宣告缓刑

D.丁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但只要其宣告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就可以适用缓刑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A选项,甲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期就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所以甲不存在在原判刑期执行完毕的问题,那么在缓刑考验期满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的,也不构成累犯。

而甲所犯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甲是可以适用缓刑的。

D选项中,丁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即使其宣告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其也不能宣告缓刑。

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于不满18周岁以及已满75周岁的人,如果园犯罪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并且符合法条规定的四个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而不论罪名如何,也不论是否数罪并罚的结果。

所以B选项说法不正确,C选项说法正确。

15.某甲在乘坐某乙的出租车时,将公文包遗忘在出租车内,包内有现金5万元,某乙将该公文包予以藏匿。

几天后,甲找到乙所在的出租车公司,将乙辨认出来,乙虽然很不情愿,但也只好交出公文包。

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______

A.盗窃罪B.诈骗罪C.侵占罪D.不是犯罪

(分数:

1.00)

 A.

 B.

 C.

 D. √

解析:

行为人具有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是构成侵占罪的行为条件。

行为人虽然有非法占有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的行为,但一经要求立即退还或者交出,则不构成本罪。

16.下列构成累犯的是:

______

A.16周岁的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满释放3个月后又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B.王某因资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刑满释放6年后又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C.李某2001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于2010年又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D.郭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缓刑考验期满后第二年又犯抢劫罪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A选项,张某犯前后两罪时均不满18周岁,所以张某不构成累犯。

C选项,李某后罪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因此李某也不构成累犯。

D选项,郭某前罪被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所以缓刑考验期满5年内再犯罪的,也不构成累犯。

根据《刑法》第66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B选项,王某前罪资敌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后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因此王某构成累犯。

17.非国家工作人员滕某受某国家机关委托管理国有财产。

在受托管理国有财产期间,滕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国有资金20万元用于炒股。

滕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______

A.挪用公款罪B.贪污罪C.职务侵占罪D.挪用资金罪

(分数:

1.00)

 A.

 B.

 C.

 D. √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

据此,D项当选。

18.离休干部李某,利用其原矿务局局长的便利条件,通过现任职的矿长,为请托人以国家平价购买1500吨煤,收受请托人人民币2万元。

关于李某的行为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______

A.以受贿罪论处B.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不构成受贿罪,不予处理D.请托人构成行贿罪的,李某才构成受贿罪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李某的行为符合《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的第388条之一规定的犯罪构成,即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19.甲男、乙女系兄妹,为给父亲治病筹钱,经合谋后,由乙女将丙(8周岁)骗往游乐场玩耍,由甲男给丙的父母打电话,声称已经“绑架”了丙,要求丙的父母提供8000元现金放到指定地点。

丙的父母了解到甲男和乙女的情况,心生怜悯,于是将8000元放到指定地点。

甲男、乙女的行为构成:

______

A.敲诈勒索罪既遂B.敲诈勒索罪未遂

C.绑架罪既遂D.绑架罪未遂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敲诈勒索罪的既遂是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物。

本题中行为人取得的财物不是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而是基于怜悯心理而交付的。

20.乙涉嫌贪污罪被该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便想“破财消灾”,打点一下检察院内部的主管人员,以达到销案的目的。

后乙听人说甲(甲是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科的工作人员)比较好说话,便带了1万元现金到甲的家中,甲在乙表明来意并交付现金后一口应承,并向其声称自己恰好正在承办乙的案子,近几日即可销案。

乙离去后,甲并未为乙谋取任何利益。

则对甲的行为认定正确的是下列哪一选项?

______

A.不构成犯罪B.构成受贿罪

C.构成诈骗罪D.构成贪污罪的共犯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依据《刑法》第385条,受贿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他人财物或者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交换条件收受贿赂。

在后一种情形下并不要求行为人确实为行贿人谋取了利益,但是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意思。

依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以收受贿赂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为名,骗取钱财,但其没有也不打算利用职权为行为人谋取利益,实质上是一种诈骗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

在本案中,甲系审查起诉科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权力决定乙的案子是否销案,但其在乙表明来意后谎称自己主管乙的案子,其主观目的无非是成功收取乙的行贿款,该行为不具有权钱交易的特征,不能构成受贿罪,但其行为已经满足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故应认定甲构成诈骗罪,答案为C项。

21.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______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第44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据此,A选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2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据此,B选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可见,题中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向被告人张某发问,C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最高法院《刑诉解释》第56条规定,诉讼代理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可见,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提出辩护意见或代理意见的依据均是事实和法律而不是当事人的意见。

所以D选项错误。

22.下列哪一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

______

A.林业局副局长王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B.吴某破坏乡长选举案

C.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李某利用职务阻碍解救案

D.某地从事实验、保藏传染病菌种的钟某,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扩散构成犯罪的案件

(分数:

1.00)

 A.

 B.

 C.

 D. √

解析:

刑事诉讼中的立案管辖最重要的是人民检察院的立案管辖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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