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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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招投标文件、合同、设计图纸等文件,为圆满完成一通阳光双城记商务中心工程的建设任务,实现合同确定的工期、质量、投资等工程目标,做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制定此管理规定。

施工单位在工作中应给予相互支持、配合、协作,认真贯彻执行规定,认真按规定要求组织施工与管理。

一、施工准备阶段

1、施工单位进场时,为便于联系,施工单位应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质保体系管理等有关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项目监理组及建设方。

项目监理组、建设方也应同时将各自的人员名单、职务、联系方式等书面提供给施工单位。

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收到图纸后,应抓紧时间组织各专业人员认真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提出各方意见。

本工程基础和上部结构分开进行技术交底,基础在基础施工前进行,上部基础在基础开始后再进行。

技术交底会由建设方组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施工单位负责整理记录,监理方配合整理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经参加技术交底会各方汇签后生效。

技术交底会先由设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后,再进行图纸问题解答,技术交底会主要抓以下几个环节:

①、校对图纸是否已经经审图公司审核,是否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批准的文件精神;

②、图纸及设计说明是否完整、清楚、齐全,图纸尺寸、座标、标高是否正确,相互间有无矛盾;

③、建筑、结构、水电等在平面与空间上有无碰撞、矛盾;

④、图中有无含糊不清之处等。

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把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报项目监理组,项目监理组要约建设方审查并共同提出书面批复意见,施工方根据批复意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补充完善以后方可实施。

除了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提出的总进度计划外,施工方还应编制每月进度计划报监理.,建设方,经监理方审批后执行。

施工方应对月进度、总进度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满足进度要求。

施工单位用表:

A—2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4、工程开工前,施工方应建立自己在本工程中的项目管理机构,报监理和建设方检查,确保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质量。

项目管理机构应含下面一些主要内容:

①、项目管理人员组织结构、岗位职责及考核制度;

②、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③、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④、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⑤、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⑥、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⑦、搅拌站、计量方法、现场材料、设备安放、成品保护等管理制度等。

使用表格: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5、施工单位的分包项目,必须事前征得建设单位和监理方的同意。

在征得监理、建设方同意后,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前,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监理、建设方对经审查不符合相应资质或施工过程中发现有资力不符者,有权拒绝其进场或勒令退场。

①、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特种行业施工许可证等;

②、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③、分包单位的业绩;

④、分包单位的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施工单位用表:

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根据建设方提供的测量控制网,对拟建工程进行放线测量,并采取措施对测量控制成果加以保护。

施工方检查无误后进行测量放线报验,报验主要内容有:

①、专职测量人员的上岗证及测量仪器设备检审证书;

②、复核控制网的校核成果,及拟建项目的测量成果。

施工单位用表:

A—4报验审请表

监理组派人认真对坐标、高程、轴线等逐项进行复核,无误后签字认可。

7、开工报告。

施工单位进场后,先完成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必须具备下述内容:

①、已获项目施工许可证;

②、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审批;

③、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到位,原材料已准备,水、电、路也开通,测量放线已报验。

施工方写出开工报审表,报监理方审批,监理方根据合同要求及现场施工准备情况确定开工时间。

二、工程质量控制

(一)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认定

①、工程中所需的钢筋、水泥、预制构件及其它构配件、设备的采购,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投标文件承诺,水电配件、设备履行招投标文件,即三方认品牌,认质量;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施工方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严格按规定取样送检。

钢筋要有产品合格证、有检验报告、有抽检试验报告、有炉号、有批号、有使用部位记录;水泥有合格证、检验报告、每批水泥不论多少、要有各批的抽验报告及使用部位记录;对不合格品,杜绝进入施工现场。

②、砂、碎石、砖实行准入制,即在签订的经施工、监理、建设三方认定的合格产品的生产厂家中采购。

在生产厂家现场不定时抽检,在施工现场严格按规定见证取样复检,对经抽检不合格厂家,给予停止供货或排出准许范围,抽检不合格材料不准用于工程中。

③、工程中所用的各种砼、砂浆配合比、钢筋焊接及其他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使用,必须事前报送试配、试焊结果及有关资料,经监理、建设方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④、严格遵循报验制度。

(二)钢材、焊接接头、砼、砂浆及其他原材料的取样

在工程中的任何取样试验工作,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及见证送检制度,钢材在现场堆放点随机抽取,焊接接头在焊接成品上取,砼、砂浆在施工操作点上取,其他原材料在进入工地时抽取,所取样由见证人员进行标识、封样。

(三)加强砼拌制的计量工作

1、在砼拌制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有专人称量,对拌制砼、砂浆的各种骨料,要做到盘盘过称。

2、施工单位要加强自身管理力度,并制定出相应管理措施,随时接受建设、监理方的检查,计量工作不能流于形式。

(四)、加强成品保护,特别是结构钢筋制安的成品保护,施工方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到各操作班组,重点是砼现场的操作工人,避免或减少对已制安好的钢筋的损坏,并且有钢筋成品的保护措施。

(五)、砼、砂浆的取样及养护

①、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的上岗证;

②、取样点在施工操作面上随机抽取;

③、取样时有建设、监理人员在现场见证,见证人对所取样进行标志、封样;

④、按规定要求取样,按标准进行养护;

⑤、在同层同检验批中取样作同条件养护,以此作为砼强度判断及施工拆摸的一个重要条件之一。

施工单位用表:

A—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⑥、对所取砼、砂浆试件,由专人负责,严格按标准进行养护工作。

(六)、施工单位协助项目监理组对施工单位试验室进行考核:

①、试验室的资质及试验范围;

②、所做试验的设备的计量检审证明书;

③、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④、相关试验人员的上岗证;

⑤、对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要求是否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送检的材料由施工、监理、建设三方见证送检,试验室对所收试验样件,需根据送检见证备案书核对相应送检人员,经见证人签字后方可进行试验。

三、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该工程执行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施工、监理、建设方要加强对新标准的学习、理解,认真执行此标准。

8、检验批质量验收:

工程开工后,施工、监理一起划分检验批,检验批划分后,以此作为项目最小验收单位,不同的检验批,按验收标准中主控和一般项目,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评定,在施工自检合格的前提下,向项目监理组提出报验申请,经监理、建设方查验合格,办理验收手续,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施工用表: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分项工程:

不同部位、区段的检验批工作完成后,分项工程质量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评定,进行报验,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方一起组织验收。

施工用表: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分部(子分部)工程:

各分部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自检评定后,向监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施工方用表: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11、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的质量是对产品的最终评定,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自检评定。

单位工程完工后,在正式验收前监理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验。

对存在的问题经施工单位整改后再复验,最后报建设方组织正式验收。

建设单位组织质监、设计、施工、监理负责人进行最终验收,同时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施工方用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2、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认真自检,合格后填写隐验记录,交监理审验,对各分部分项的检验批根据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批,监理写出书面通知整改,直至本检验批整改合格为止。

同时办理相关签证。

未经隐蔽验收签字,施工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砼拆模后,施工必须进行报验,严禁未经报验将缺陷擅自封闭。

施工单位用表:

A―4:

报验申请表

A―6: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监理单位用表:

B―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各方通用表:

C―1:

监理工作联系单

C―2:

工程变更单

四、工程进度控制:

施工单位严格按已审批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工作,并编制每月进度计划报项目监理组审批。

当每月的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时,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提出的通知切实采取纠偏措施并认真落实在工作中,同时书面报监理方。

五、工程量审核及工程款支付

a)施工前,施工方根据投标预算书分栋号、分层、分部位划分各子项的工程量报监理,以便审核工程量。

b)施工单位每月24日前报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给监理单位进行审核;监理审核后提出支付意见报建设方。

建设方审定后向施工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d)对本月的增、减变更,不进入本月工程量中;

施工单位用表:

A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监理单位用表:

B3工程款支付证书

六、停工和复工的规定:

a)根据监理合同和建设方的受权委托,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有否决权,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监理有权下达停工令,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①、施工过程中有质量问题或其他异常情况,经口头或书面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异常情况时;

②、隐蔽工程未经报监理组检查验收,施工自行隐蔽施工时;

③、未经设计单位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不按图施工时;

④、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达不到质量标准或擅自采用未经报验认可的材料时;

⑤、擅自使用未经审查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时;

⑥、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停工处理;

⑦、施工出现安全隐患,监理认为有必要停工处理;

监理下达指令时,先征得建设方同意,特殊情况,监理可先下达停工令再报建设方认可。

此停工时间不予施工工期顺延和费用索赔。

监理单位用表:

B2工程暂停令

b)复工报告:

当施工单位对停工令中所述的工程暂停的因素消除后,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向监理方提出复工报告,监理审核认可后给予复工。

施工单位用表:

A―1工程复工报审表

七、有关施工质量技术资料:

工程施工中的有关质量技术资料,要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报监理审查,资料必须一式两份,建设、监理各一份,且内容符合GB50300―2001验收标准。

包括:

a)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的产品合格证及进场报告;

b)施工各种试验、检测报告及抽样检测的报告;

c)隐蔽验收记录;

d)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e)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抽查记录等;

f)施工记录及其他地基验槽记录、沉降观测记录、系统清洗通水记录、灌水记录、设备调试记录、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及负荷安全测试检查记录等。

八、会议制度及主要文件的规定:

a)会议制度:

每周五下午14:

30分召开工程例会一次,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建设方主要负责人、项目监理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主要研究讨论施工中存在的有关质量、进度等存在问题,如何解决。

决定下一步如何做,会议内容形成文字由项目监理部整理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签字后,向各方发送。

b)往来文件时限:

①、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意见在监理收到之日起十天内会同建设单位书面回复;

②、每月施工作业计划,应在前月24日提前报监理组,监理组应在3天内以书面意见回复;

③、施工单位每月的工程量统计表必须在本月24日前报监理组审核;

④、设计交底会在收到图纸后15天内进行,特殊情况另定;

⑤、隐蔽工程验收,各检验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基础上,填好验收单,并付自检资料,提前24小时报监理组,监理验收合格后办理签证,方可进行施工,未经验收签证,下道工序不准施工;

⑥、材料报验:

材料到货后,施工单位应提前两天附有关质保资料报监理验收。

未经验收的材料、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严禁用于工程中;

c)报验资料提交时间及监理答复期限:

①、砼、砂浆必须进行试配,试配后确定的配合比资料必须提前5天报监理部门审查,监理必须在2天内书面回复审查意见;

②、砼、砂浆试验报告、应在30天内报监理方,以便及时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

③、钢筋焊接等试验资料应在隐验前一天报监理审查,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隐蔽验收前书面回复审查意见;

④、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需先提出变更申请,并提前两天报监理方,监理方在收到文件五天内签署审核意见。

九、质保资料:

d)基础、主体分部的质保资料应于验收前10天内报监理方、监理方在5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e)单位工程质保资料应于竣工验收前20天向监理报送,监理方在10日内写出监理竣工验收总结报告,报公司监理部、总工办审核后,打印成册报送建设单位。

九、未尽事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

十、罚则:

为保证该工程能按质、按期完成、经甲方、施工方共同协商在施工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及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施工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有权给予相应违约责任。

1工质量处罚条款

1施工顺序,如:

脚手架,模板加固,钢筋制安,隐蔽工程。

各道工序需报验并经验收合格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否则罚款500.00——1000.00元/次。

2砼构件底模未进行报验,擅自拆除,后果自负,并处予200——500元/次罚款。

3擅自在砼中改变水灰比,一经发现将按每次1000.00元罚款(现场严格控制砼的坍落度须按规定严格检验)。

4砖砌体:

不允许干砖上墙(含水率达不到要求);或长时间经雨水浸泡(含水率太高)直接上墙。

且逐批上报砖的强度检验报告,每发现一次罚款300.00元。

5砼浇注过程中,需严格控制,杜绝负筋踩踏而未修复或浇筑砼未搭设相应的砼通道(钢筋工、木工不在现场值班),各工种每次罚款500.00元,且须及时整改,否则将停止下道工序施工。

6砼结构构件浇筑时水电等各种预留洞口须按图纸和要求认真设置预留,严禁事后打凿。

每打凿一处罚款500.00——1000.00元;并限期返工、修补。

7未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擅自在梁、板、柱等砼构件上打凿,视情况轻重每部位处500.00——1000.00元罚款。

8砼拆模后发现表面有蜂窝、麻面等缺陷,擅自修复的情况,未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每部位处予200.00——500.00元罚款。

浇筑后出现严重缺陷经鉴定影响结构安全,每次处予3000.00——10000.00元罚款。

9过梁纵向钢筋锚固定不够长或被任意割断每根罚款100.00元/根。

10各道工序验收若两次不通过(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第三次验收时间由监理自定;且每验收一次处予罚款500.00元。

11砼不及时养护或养护不到位每次罚款200.00元。

12装饰装修工程内、外墙粉刷前,后砌墙与柱、梁、剪力墙(不同材料交接处)未加钢丝网片,每部位每处处予50.000元罚款。

13各种专项施工方案未上报或未获得到批准时,就擅自施工的。

处予500.00——1000.00元罚款。

14各种资料在竣工验收时不按要求上报,造成资料不真实可靠的,处予1000.00——5000.00元罚款。

15开会时施工单位相关人员不准时到会的,每人每次罚款200.00元,缺席者500.00元

16每个罚款部位在每月的验工月报上报后不予计量,待处理完经检查鉴定符合设计要求后,再给予计量。

17各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擅自进行隐蔽的一经发现处以1000.00元罚款,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返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18砂浆要求按配合比要求用机械拌制,若发现人工拌制或不按要求计量,给予每次500.00元罚款。

19加强进场材料控制,未经报验的材料不准使用,否则一经发现,给予每次500.00——1000.00元罚款,并责令停止使用。

第二条施工进度处罚条款

为了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未按周、月进度计划完成施工进度的,周进度计划罚款500.00元/次;月进度计划罚款1500.00元/次。

(非承包商的原因除外)

第三条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款

1在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罚款50.00元。

2在外墙和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每人每次罚款200.00元。

3对脚手架,安全网高度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每次罚款200.00元。

4“四口”防护不到位的罚款500.00——1000.00元。

5施工用电:

外电防护,接地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及现场照明不达标的罚款100.00元/处次。

6外架脚手架铺设不足,无安全通道和安全通道无灯现象每次罚款200.00元。

7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面,无警示标牌和无应急措施的每项罚款300.00元。

8施工现场使用电炉或明火操作的每次罚款200.00元。

9施工现场乱搭电缆、电线或电线胶皮破损不处理的每次罚款200.00元。

10对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的每次罚款500.00元。

11对阻碍安全检查、辱骂安全人员或围攻安全人员的,视情节轻重情况,每次罚款责任企业2000.00——5000.00元,并通报批评。

12施工现场若发生酗酒、斗殴的,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00——5000.00元。

13路段尘土飞扬等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彻底,必须认真进行处理,否则给予每次3000.00元经济处罚。

14为确保文明施工,各项目部必须在现场建临时厕所,否则给予1000.00——2000.00元经济处罚。

15为确保道路畅通,若在道路上乱堆乱放材料、施工设备等,给予1000.00——2000.00元经济处罚。

注:

⑴每次罚款不得迟于第二天上午交现金,延迟一天加一百,到付进度款仍未交,按罚款数额的五倍扣除进度款。

⑵对于进度的罚款,如施工方在后续施工中赶上进度,将给予返还原罚款数额。

⑶甲方、监理方按设计图纸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检查工程时与施工单位发生意见分歧。

施工单位人员不得围攻、辱骂甲方、监理人员。

发生此类事件,罚款5000.00元/次,并撤换当事人。

 

10、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后附《罚款通知单》样式,责任人不得拒签,现场责任人拒绝签字的经现场监理和建设单位共同见证签字《罚款通知单》后立即生效。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代表: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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