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学生手册题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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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学生手册题库

一、判断题(每题0.5分)1、我校正努力建设成为一种以生态环境建设和生物资源哺育、保护与开发运用为特色,理、工、农、文、管、经、哲、法等学科协调发展,具备一定国际影响高水平研究教学型大学。

(T)

2、学生在校可以进行宗教活动。

(F)

3、学校容许某些组织和个人在校进行宗教活动。

(F)

4、学生在校期间有参加学生社团、勤工助学、参加社会服务、从事以赚钱为目经商活动权利。

(F)

5、被开除学籍学生,学校不会发给其任何学习证明。

学生必要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T)

6、校纪校规就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寻常行为等所应遵循规范。

(T)

7、每学期开学时,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者,实行暂缓注册手续。

(F)

8、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者,只能退学。

(F)

9、对于在本校或指定学校修过同一门课程,只要学分、学时相似,即可免修当前所学课程。

(T)

10、开除学籍学生只发肄业证。

(F)

11、学生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而又没有注册,逾期超过两周以上又无重大特殊因素,按自动退学解决。

(T)

1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本学期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同窗,须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第二周学校组织补考。

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可参加毕业前补考。

(F)

13、每学期发布一次学业警示学生名单,有关学院按规定向学生发送“学业警示告知书”,并告知家长。

(T)

14、考核需达到先进者,才干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F)

15、新生无端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T)

16、劳动技能训练,学生必要参加,记1学分。

(T)

17、每学期期末集中安排进行考试课程普通不超过六门。

(T)

18、考核需达到先进者,才干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F)

19、学生缺课合计超过其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考核,该课程成绩按零分计。

(T)

20、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诲教学筹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规定,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F)

21、休学学生享有在校生待遇,但其所有言行由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F)

2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获得学籍。

(T)

2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获得课程学分不大于12学分,学校将予以其学业警示。

(F)

24、对于平均学分绩点达到或超过3.0,且持续两学期修读学分达到教学筹划规定数额学生,经审批可获得自由听课证,容许不参加课堂听课。

(F)

25、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依照学生推迟修满学分不同状况而定,本科生不能超过五年。

(F)

26、学生因故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之内,由班长订立意见,交由班主任审核批准后即可。

(F)

27、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在校学习3-6年,学有余力学生每学期可适量增长修读学分。

(T)

28、在新生入学时,如的确有特殊困难者,必要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才干保存入学资格2年。

(F)

29、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凡属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资格。

(T)

30、各专业教学筹划中必修课程涉及通识教诲课(公共课、科学与技术基本课)、学科基本课、专业特色(专业方向)课程。

(T)

31、在选课程序中,原则每学期第1-2周,各学院进行下一学期选课前辅导及课程简介,第3-4周,各学院组织学生上网选取下一学期课程。

(T)

32、在学分计算上,理论课原则上16学时为1学分,其中公共选修课和体育等课程32学时为2学分。

(F)

33、在弹性学制内,学生初次修读课程考试不及格,学校将安排一次免费补考机会,补考后不及格,学校还会给学生安排一次免费重修该课程机会。

(F)

3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获得课程学分<30学分(补考后),予以其学业警示。

(T)

35、学生休学普通以一年为期,特殊因素可持续休学两年,但合计不超过两年。

(T)

36、学生提前获得规定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或超过3.5,经院长审定,容许提前做毕业设计(论文),提前毕业,提前报考研究生。

(T)

37、学校要加强对推免生管理,推免生在毕业时不能拿到学位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T)

38、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毕业最低学分高于基准学分125分,超过某些学分正常修读免收学分学费。

(T)

39、学生修读总学分超过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最低学分,超过某些按学分学费原则收取学分学费。

(T)

40、提前一年修满学分毕业学生,免收一年专业学费;提前一学期毕业,退还一学期专业学费。

(F)

41、对考试不及格未能获得该课程学分学生,予以一次免费补考机会。

(T)

42、每学期开学第2—3周为毕业班学生补选当学期课程时间。

(F)

43、被拟定为定向、委托培养本科毕业生,在报名推荐免试研究生研究生前须征得原单位批准,方可成为推荐对象。

(T)

44、被拟定推荐免试研究生研究生不容许再参加统考或者出国留学,以利于招生筹划顺利执行。

(T)

45、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种奖励或在科技活动中体现突出者可在选拔研究生研究生时优先考虑。

(T)

46、学生休学期间,不收取专业学费,但收取学分学费。

(F)

47、凡未经学校批准批准,不在规定期间内交清预缴学费学生,学校不予注册,但可以参加选课、考试等教学活动。

(F)

4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和减免政策按学工处有关规定办理。

(F)

49、已办理缓交手续且不能保证学费自筹,在缓交期限内应积极积极申请助学金。

(F)

50、转专业学生自打算转入新专业始,按新专业学费原则收取学费。

(F)

51、学校可以从学生各种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中优先扣转所欠学校各项费用。

(T)

52、业务素质分重要是指学生在一年内所修所有课程初次成绩,以年课程平均成绩来表达。

(F)

53.一年中,学生干部有二门课程不及格者,不再计其职务分。

(F)

54、在综合测评中凡无端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事假一次扣0.5分;没有医院证明病假按事假解决。

(T)

55、对于身兼数职学生干部,只计较高职务考核分。

(T)

56、国家助学贷款中学费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学费收费原则,最高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T)

57、国家助学贷款仅限于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T)

58、只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就可以申请信用助学贷款。

(F)

59、学费贷款由银行按年划入学校指定账户,生活费贷款由银行每月10日前按月划入借款人指定活期储蓄账户(每年按10个月发放,2月和8月不发)。

(T)

60、校报记者团成员职务分与刊登稿件奖励分可兼得。

(F)

61、先进班集体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及奖状,并予以班级活动经费1000元。

(T)

62、学校收到国家励志奖学金后,直接以钞票形式发给学生,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F)

63、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原则为每生每年8000元。

(F)

64、学校收到国家助学金后,分十二个月发放,每月按300元、200元、100元原则打入饭卡。

(F)

65、在同一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可以同步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F)

66、暂时岗位是指不具备长期性,通过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毕任务工作岗位(一次除外)。

(F)

6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人数合理配备,应多于年级总人数20%。

(F)

68、通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审核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要以恰当方式、在恰当范畴内公示5个工作日。

(T)

69、已有学校立项资助在研项目学生可以继续申报创新项目。

(T)

70、每年进行一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和表扬工作。

(T)

71、社会实践活动成绩与其她必修课成绩具备同等效力。

学生在校期间没获得社会实践必修学分,不予毕业和授予学位。

(T)

72、社会实践作为必修实践环节,只有参加省级以上比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学生,才可以申请免予参加当年社会实践。

(F)

73、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中,英语四、六级项目得到学分可以进行累加。

(F)

74、在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中,同类项目得到学分可以进行累加。

(F)

75、在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中,教务处、学工处、体育部负责社会实践活动、各类文体活动认定。

(T)

76、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为2-3周,普通在新生入学时集中组织实行。

(T)

77、在南京林业大学学生评教过程中,各位同窗必要单独完毕评教任务,不要互相发言以免干扰评判原则,但是可以请人评价或代人评价。

(F)

78、补办火车票学生优惠卡须携带身份证。

(F)

79、学生证补办完后可由班长去代领。

(F)

80、学生在留校察看期内再次违纪应当受到纪律处分,予以开除学籍处分;解除留校察看期后,再次违纪应当受到纪律处分,可加重一级处分。

(T)

81、考试违纪、作弊者,该课程考试成绩均以零分计算,必要重修,但可以参加奖学金评估。

(F)

82、对违背考核纪律或考试作弊学生,该课程考试成绩无效,成绩按零分计,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诲和相应纪律处分。

(F)

83、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不得半途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解决。

(T)

84、考试结束后,考生可以直接找任课教师查卷查分,但是不得规定提高得分。

(F)

85、故意为打架事件作伪证者,予以开除学籍处分。

(F)

86、侮辱妇女,予以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T)

87、学生在三年级及其后来所受记过处分不予撤销。

(F)

88、学生鉴定、奖励、处分材料均归入学生本人档案且不得撤销。

(F)

89、引起或参加群殴事件者,予以记过处分;群殴为首者,予以留校察看处分。

(T)

90、新生入学后尚未获得学籍,其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纪律处分,凡构成开除学籍处分者,作取消入学资格解决。

(T)

91、申诉解决意见必要获得申诉解决委员会成员一半以上人员批准,方为有效。

(F)

92、住校学生自行在外租房居住者,一律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F)

93、学校收到国家励志奖学金后,一次性打入获奖学生银行卡中,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T)

94、“文明宿舍”评比成果会与学校“三好评比”挂钩。

(T)

95、擅自在外租房居住或夜不归宿、迟归者,在校外导致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T)

96、学生证和校徽是学生身份证明,不得转借她人,如发既有转借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诲或处分。

(T)

97、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后仍在校内学生宿舍住宿者,一经查出,即终结其校外住宿资格,除补收当年住宿费外,还将依照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T)

98、已安装计算机者,如期末考试浮现不及格现象,经所在学院规定,学校可以暂停其使用计算机。

(T)

99、应当在校居住学生未经批准夜不归宿或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T)

100、按学校规定,学生应在学校安排校内宿舍住宿,未经批准,但在特殊状况,可自行在校外住宿。

(F)

101、因违背公寓管理规定,1人次以上(含1人次)受到校级通报批评者,将取消该寝室该年“文明寝室”评比资格。

(F)

102、未经学校大学生资助中心允许,擅自外出打工学生,发生任何纠纷或伤害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T)

103、同一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可以同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也可以同步获得国家奖学金。

(F)

104、因病或其他特殊因素而休学学生,离校前必要到学工处办理退宿手续,其床位不予保存。

(F)

105、持续两学期获得“达标寝室”宿舍才可参加“文明宿舍”评比,每年评出70%左右“文明宿舍”。

(T)

106、校级先进班级产生比例为10%。

(T)

107、对于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学工处对学生申请表和名单进行汇总、复核,经校学生委员会审批,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T)

108、学校收到国家奖学金后,一次性打入获奖学生银行卡中,并计入学生学籍档案。

(T)

109、大学生资助中心对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表和名单进行汇总、复核,经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省教诲厅。

(T)

110、国家助学金实行总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T)

111、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在校党委、省学联领导下,在校团委指引下,依照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及学生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T)

112、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是我校学生群众组织最高权利机构。

校代会普通每两年召开一次。

(T)

113、学生群众性组织是实行素质教诲和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诲重要依托力量,是新形势下有效团结动员广大青年学生重要组织单位。

(T)

114、学生社团可以刻制圆形公章。

依照需要经指引单位批准并在校团委备案后自备艺术图章和其她标志。

(F)

二、填空题(每空0.5分)

1、我校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形成了团结朴实勤奋进取优良校风。

校风是一种学校精神面貌,是学校干部作风、教师教风、、和育人环境综合反映。

2、对于患有疾病学生,在保存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规定,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3、对学生奖励、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和_。

4、学分制收费是指将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某些计收。

学生正常完毕所在专业规定最低学分所缴纳学费总额不高于年制学费总额。

5、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学分收取。

6、提前一年修满学分毕业学生,免收一年专业学费;提前一学期毕业,退还半年专业学费。

7、课程初修成绩考核合格,如本人申请再次重修该课程,需按学分学费原则收取该课程学分学费。

8、每学期初,学生对选定选修课程有2周试修时间,学生在试修期间可退选该课程,免收该课程学分学费;如特殊因素经审批批准退选,就学时间在课程时一半以内,免收该课程50%学分学费。

9、新生入学第一年按所学专业年收费原则预收学费,在下一学期开学时,依照学生上一年实际所修学分,按多退少补原则进行学费结算,次年及后来按学生实际选修学分数收费。

10、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要准时到校,按缴费规定于7日内缴纳关于费用,凭学生证和缴费凭据到本学院办公室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学生证在加盖注册章后方始有效。

11、学生不准时到校注册,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按自动退学解决。

1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获得学籍。

13、对患有疾病新生,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适当在校学习,可以保存入学资格一年年。

14、各专业教学筹划中课程分为两类:

必修课和选修课。

15、必修课涉及通识教诲课(公共课、科学与技术基本课)、学科基本课___和专业特色课。

16、学生必要参加教学筹划规定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及格即获得该课程学分。

17、学生缺课,合计超过其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考核,该课程成绩按0分计。

18、一门课程选修人数少于15人时,原则上该课程应予以停开,并由各学院告知学生改选其她课程。

19、学生在校期间,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可以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必修课必要重修__。

20、学生在校期间,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可以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必修课必要重修;选修课不及格可以重修,也可在同组课程中另选其她课程。

21、凡未申请缓考或申请缓考未准,擅自不参加规定期间考试,或考试迟到15__分钟以上者,均作旷考解决,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计。

22、学生缺课,合计超过其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__者,不得参加本课程考核,该课程成绩按零分计。

23、对于因选修、重修和辅修等因素发生考试时间冲突,应当参加本班课程考试,其她课程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

24、对学生考核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以学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并参照平时成绩来计算成绩级别。

25、学分绩点计算方式,是以学生所得所有课程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学分总数,即为该生该时期内平均学分绩点。

26、平均学分绩点,可以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重要指标,每学期核算一次。

27、对于在本校或指定学校修过同一门课程,只要学分、_学时_相似,即可免修当前所学课程。

28、不得申请免听、免修课程有(列举4门):

实习、思政课、军训、体育、课程设计等。

29、全日制一年级品学兼优本科学生,只要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达到__3.0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列班级前2名,均可在第一年第二学期期末,提出转专业申请。

30、学生如转专业或转班时,__要作变动,_学号_不变。

31、每学期获得课程学分不大于_12_学分(补考后)(除最后一学期外);每年获得课程学分不大于30__学分(补考后),予以学业警示。

32、学业警示每学期发布一次。

由教务处_和学生处审核发布学业警示学生名单,有关学院按规定向学生发送“学业警示告知书”,并告知学生家长。

33、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依照学生推迟修满学分不同状况而定,本科生不能超过6年。

34、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本科生不得超过6年,专科生不得超过5年。

35、学生应征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办理休学手续,学校保存其学籍至退役后一__年。

36、休学普通以_1_年为期,特殊因素,可持续休学两年,但合计不得超过2__年。

37、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其学业警示:

每学期获得课程学分少于12学分;每年获得课程学分少于30学分。

38、学生休学普通以1年为期,特殊因素,可持续休学2年,但合计不得超过2年。

39、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报___主管校长____批准后,可再休学__不得超过两年_____。

40、经学校动员因病休学而不休学,且持续两学期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应予以退学处分。

41、学生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学期旷课超过50__学时者;未请假离校持续14天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者。

42、学生要准时参加教学筹划规定和学校统一组织一切活动。

学生上课、实习、活动、军训等都要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要请假。

凡_未经请假_或___超过假期者___一律以旷课解决,依照旷学时间多少,予以纪律___处分。

一学期旷课达10学时者,予以警告__处分;达20学时者,予以_严重警告___处分;达30学时者,予以__记过处分;达40学时者,予以留校察看___处分。

43、学生上课无端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者,按旷课___一___学时计。

44、教学筹划规定劳动技能训练、军训,学生无端不参加者,每一天按旷课__四__学时计算。

45、请假以上,以内,由班长订立意见,交班主任审核后报学院分团委书记批准。

46、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分管教学和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共同批准。

47、对于在原则学制四年内未获得规定所有学分学生,如在入学后六年内获得所有学分,经本人申请,符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48、学满一年以上退学学生,学校须发给肄业证书。

49、学生鉴定、奖励、处分资料,均归入本人档案。

50、学生本人在修完教学筹划规定课程后,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交所在学院办公室。

51、由学院对申请者按学位授予条件逐个进行初审,汇总后交__教务处_____,对于不符合学士授予条件学位申请人,不予受理,退回申请。

52、代收书籍讲义费,在学期结束时,按实际支付费用据实结算,____多退少补____;其她代办项目一律实行自愿原则。

53、学生因各种因素未准时交清费用者,应在开学七天内必要到财务处办理申请缓交手续,但住宿费用和代办费用不能缓交。

54、学费缓交手续办理条件:

、。

55、新生因其她特殊状况需要办理缓交手续,本人持书面缓交申请__,到所在学院年级辅导员处办理,缓交期限为一月。

56、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缓交手续,其缓交期限按困难级别拟定为:

一级困难___三__个月;二级困难___两___个月;三级困难_____一___个月,最长不超过当年12月15日。

57、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办理缓交手续且不能保证学费自筹,在缓交期限内应积极积极申请____________。

58、恶意欠费解决,自告示之日起一月内仍未交清费用,作解决,学校将____自动退学___解决决定送达本人并在校园内发布。

新生入学后进入强化班学习,在强化班就读期间按照__入学时录取______专业学费原则收取。

59、在强化班学习期间学费原则与新选专业学费原则有差额,实行多退少补。

60、学生在年结束时办理外出或依照学校安排统一调节宿舍,由学管科在调节结束后将调节状况报学校财务处,变更下一学期住宿原则。

61、学生在年中间发生住宿调节,凭___学管科____开具备关证明,依照实际住宿时间按___月___计收(退)住宿费。

62、欠费学生不得参加校内各项奖学金及各种荣誉称号评估。

63、国家助学贷款按用途分为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两种,其中前者用于交纳学费,后者用于寻常开支。

64、我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贷款学生毕业后__6____年。

65、助学贷款每一年申办一次(当前办理信用助学贷款),每次贷款用于贷款学生一年助学费用。

66、贷款学生依照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取毕业后24个月内任何一种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息。

67、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评,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自评和互评相结合办法。

68、大学生综合素质可分为基本性素质和发张性素质两方面。

其中基本性素质按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身心素质三个指标设立。

69、大学生综合素质可分为基本素质和发展性素质两个方面。

其中思想道德素质评价满分为100分,分为基本分和记实分两个某些。

70、身心素质是由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两某些构成。

71、思想道德素质测评重要根据学生寻常行为和体现。

72、业务素质分重要指学生在一年内所修所有课程(体育课成绩除外)初次成绩,以年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来表达。

73、思想道德素质评价满分为100分,分为“基本”分和“记实”分两个某些,记实分涉及____加分____和___扣分___。

74、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因违规违纪受处处分相应扣分:

警告扣15分;严重警告扣20分;记过扣30分;留校察看扣50分。

75、发展性素质涉及组织管理、____科技创新_______、技术技能、____文体特长_____、英语和计算机级别考试、特殊加分等因素。

76、思想政治教诲各类活动由班主任每年组织一次,每年详细活动内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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