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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

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2003

军区征兵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为搞好征兵体检工作,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条例》和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重新修订了《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现印发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1991年9月30日国防部征兵公室《关于印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等的通知》即行废止。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

一、组织领导工作

   

(一)征兵体格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体检)在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具体安排和指导下,由地方各级卫生部门负责。

根据本地区征兵任务,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若干个体检组,设立若干个体检站,对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检查。

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指定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负责体检。

   

(二)各级征兵办公室,应有1名卫生行政领导干部参加,并设体检指导小组。

其主要任务是:

筹建体检组,组织实施医务人员训练,检查、指导体检组的工作,负责办理共他有关体检工作事宜。

   (三)为保证体检质量,要选调思想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务人员参加体检工作。

有征兵体检经验的医务人员应不少于1/3,主检医师由经验丰富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体检组一般由18~20人组成:

主俭医师1人,内科医师2人,外科医师2人,耳鼻咽喉科医师1人,眼科医师1人,口腔科医师1人,检验人员2人,特检人员1人,放射人员1人,护士3~5人,统计员1人,联络员2人。

每组日检量以不超过100人为宜。

   (四)体检组的主要任务:

   1、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征兵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应征公民进行体检,并作出体检结论,体检结论应予以严格保密。

以明显不合格者,一般可作单科淘汰,但须经主检医师审定并签字。

   2、根据受检者的实际,进行宜传教育,解除思想顾虑。

   3、做好登记、统一计和体检档案管理工作及体检工作总结。

              

   (五)应证公民送站前,基层单位要按照《应征公民送检评选条件》(附后),对经过兵投登记确定为当年的预证对象进行目测和病史调查,择优选送体检对象。

送检人数,一般应控制在征兵任务数的2~3倍。

   (六)主检医师对各科发现的病症,特别是重要器官的阳性体征,应进行必要的复查体检结沦要抓住重点、全面衡量、严格把关。

对心、肺、肝、脾等重要器官的病症、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以及《标准》边缘的向题,应从严掌握。

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病症,可会同有关专科医师根据《标准》总的精神和疾病的性质、程度及发展,做出结论。

   (七)体检织应向部队接兵医师介绍情况,并吸收其参加主检工作。

   接兵医师主要是协助主检医师做好体检结论,了解受检对象的体格情况,指导接兵人员对预定的新兵进行家访。

   交接双方对受检对象体检结论意见不一致时,应根据(标准)与《办法》的规定,进行充分协商论证,做出科学、合理的结论,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标准。

   (八)新兵交接前,对体检介格的普通兵要进行全面观察、重点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下少于征兵任务数的1/3,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对潜水员、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民及其他条件兵要按规定迸行全面复查。

按照《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

,复查工作由县(市、区)抽调技术水平较高、有经验的专科人员组成复查级进行,并吸收接兵医师参加。

   (九)征兵体检时、《标准》和《办法》中未规定的特殊检查项目,新兵到部队后(复查检疫期内)经检查发现不宜服现役须退回的,原征集省(区、市)征兵办公室应予接收,不算责任退兵。

在45天检疫期内发现严重性急病或影响服役的传染病,暂须留队治疗,并及时将其病情通知原征集省(区、市)征兵办公室,治疗后如需退兵,不受45天的限制。

9天内发现精神疾病、严重心理疾病、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恶性肿瘤、影响服役的遗传性疾病、免疫性疾病、慢性病复发,原则上郊队不负责治疗,退回原征集省(区、市)征兵办公室。

二、各科检查

             外 科

   

(一)病史询问

     应按系统进行询问,重点询问有无腰腿痛、关节痛及外伤、手术史。

   

(二)人体测量(男性裸体,女性可着内衣和短裤)

     1、身高:

受检者立正姿势站于身高计乎板上,枕部、臀部、足跟三点紧*标尺,身高计水平尺紧贴头顶,以cm为单位记录。

     2、体重:

检查前应将体重计校正到零点,受检者立于休重计踏板中心站稳,防止故意摇晃或用力施压,以kg为单位记录,按《身长体重标准对照表》(附后)判定超重和消瘦。

   (三)外观检查

     受检者直立,上肢向前平伸,手心向下,先身体正面后背面,重点观察受检者发育、营养、姿态、指甲及皮肤色泽、注意有无文身、皮肤病、明显畸形与异常。

而后嘱受检者来回走动,观察有无步态异常。

   (四)关节检查

    1、颈部:

做前屈、后仰、侧弯及旋转动作;注意有无颈强直、斜颈等。

    2、肩关节:

前屈、外展、后伸各2次,前后回旋各3次。

观察肩关节活动情况、有无习惯性脱臼及功能障碍。

     3、肘关节:

伸屈各3次,做内旋、外旋动作。

查肘关节伸屈功能及前臂旋转功能。

     4、腕关节:

伸屈、旋转数次。

查腕关节伸屈及旋转功能。

     5、手指各关节:

握拳并伸屈手指数次。

查手指各关节的运动情况。

     6、下肢各关节:

双手抱头,双足跟踮起,挺胸收腹,下蹲3次;也可做弹跳动作进一步检查,注意有无明显弹响(若发现明显弹响,应作麦氏试验,观察股四头肌有无萎缩、压痛等)。

查髋、膝、踝、趾关节功能。

     7、脊柱:

做前屈、后仲、侧弯活动,并固定骨盆做左右旋转活动。

观察有无活动受限及畸形等。

   (五)全身检查

     1、头部:

     (l)面部:

观察有无白瘫风、瘫痕、血管瘤及面有肌麻痹等。

     

(2)顶、枕部:

观察有无头癣、外伤瘢痕、肿块及颅骨缺损、凹陷等。

     2、颈部:

注意有无斜颈、甲状腺肿大、皮肤病。

触摸甲状腺、锁骨上、颈部、领下、耳后等处淋巴结,检查有无结节、肿大、压痛。

     单纯甲状腺肿大程度的判定:

     I度:

甲状腺可触及,直径3Cm以内。

     11度:

甲状腺在吞咽时视诊和触诊均可发现,直径3~5cm。

     111度:

甲状腺在不作吞咽动作时也能发现,直径5~7cm

      Ⅳ度:

甲状腺肿大其明显,颈部外型已有改变,直径7~9crn

      V度:

甲状腺肿大极明显,直径超过9cm,多伴有结节。

   3、腋窝;检查腋窝淋巴结,同时注意有无腋臭。

       轻度腋臭的判定:

裸体情况下,对面检查能嗅到轻微狐臭味。

   4、胸部:

观察胸廓是否对称、有无畸形、肿物、瘫痕等:

     正常胸围(cm)二1/2身高(cm)士8cm。

     狭小胸:

比I/2身高少l0cm。

     鸡胸、桶状胸:

左右径与前后径之差小于5cm。

     扁平胸:

左右径与前后径之差大于I0cm。

     介于正常与构成狭小胸、鸡胸、桶状胸、漏斗胸、扁平胸诊断之问的胸廓改变为轻度胸廓畸形。

   5、腹部及外阴部:

注意有无发育异常、瘫痕、庙、腹股沟淋巴结肿大、精索静脉曲张、鞘膜积液、副睾结节、包茎、阴囊湿疹、股癣及性病等。

   精索静脉曲张程度的判定:

   轻度:

阴囊外观正常,拉紧阴囊皮肤时,可见阴囊内有少数静脉曲张,腹压增加时静脉无明显增粗,触诊静脉壁柔软。

   中度:

未拉紧阴囊皮肤即见静脉曲张,复压增加时静脉稍增粗,触诊静脉壁柔软、迂曲、稍膨胀。

   重度:

未拉紧阴囊皮肤时,即可见阴囊内静脉成团状迁迂曲、怒张,触诊静脉壁粗硬、肥厚或伴有睾丸萎缩。

   6、肛门:

受检者背向检查者站立,双腿分开,向前弯腰,膝关节仲直,双手触地。

检查者双手分开双臀,嘱受检者加腹压,看到齿状线后,观察有无肛裂、肛瘘、痔、脱肛及肿物等异常。

   7、下肢:

观察双下肢是否对称、等长,有无膝内、外翻(“O”、“X”型腿)及静脉曲张、畸形等。

   下肢不等长的测量:

受检者仰卧在硬床上,双腿自然伸直并拢,躯干长轴的延长线应通过双足之间。

用钢卷尺或软尺分别测量两侧髂前上棘至内踝的长度。

以cm为单位记录。

   膝内翻的测量:

受检者直立,两内踝并拢,以皮肤刚接触为度,测量两股骨内髁间的距离。

以Cm为单位记录。

   膝外翻的测量:

受检者直立,两股骨内踝并拢,以皮肤刚接触为度,测量两胫骨内躁间的距离。

以cm为单位记录。

   下肢静脉曲张程度的判定:

   轻度:

下肢静脉有局限性圆柱状扩张或全部静脉干均匀膨胀,静脉壁没有变薄,皮肤正常,无局部并发症。

   重度:

下肢静脉呈结节状或囊袋状膨胀,迂曲成团,范围广泛,伴有局部静脉壁变薄。

局部可有营养不良性溃疡、湿疹、水肿、皮肤色素沉着或急性炎症等并发症。

   8、足底:

观察足底弓情况,注意有无胼胝、鸡眼、皲裂等情况。

   9、瘢痕体质:

常继发于外伤、烧伤、化脓性损害之后,瘢痕高出皮肤面,坚韧而有弹性,色淡红,表面光滑,患处无毛发、无汗、瘢痕上可见毛细血管扩张,有自觉痒感或灼痛。

   10、性传播疾病及其它

   (l)范围:

以《标准》中提到的疾病种类为准。

   

(2)检查:

以询问(调查)病史和体征检查为主,可疑者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查。

   在国家确认的艾滋病、吸毒多发区,应进行相关实验室筛选。

                         内 科

   

(一)病史询问

     应按系统顺序,边检查,边询问。

重点询问有无发热、胸痛、咳嗽、咯血、气短、心慌、腹痛、腹泻、尿频、尿痛、遗尿、腰痛、浮肿、关节痛、头痛、失眠、精神异常、精神疾病家族史、传染病史等。

   

(二)血压测量

     坐位测量,以右上肢舷动脉压为准。

第一次听到搏动音时即为收缩压;搏动音突然变调时即为舒张压。

     如血压过高或过低时,可复查2~3次,每次间隔至少半小时,并于当天完成。

   (三)胸部检查

     1、观察胸部呼吸运动是否均匀。

     2、肺部检查:

采取坐位或仰卧位。

      叩诊:

自肺尖开始,由上而下,两侧对称部位比较,而后进行背部叩诊。

      听诊:

由下而下,先胸后背,两则对称部位比较,注意呼吸音的强弱、有无罗音及胸膜摩擦音等。

     3、心脏检查:

取仰卧位,注意心界、心音、心率、心律有无异常。

      叩诊:

一般按先左后右、由外向内、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

心界的测量,应从胸骨中线量至各肋间浊音开始点,用尺测量不得随胸壁弯曲,应取其直线距离。

      听诊:

按二尖瓣区(心尖区)、三尖瓣区、主动脉瓣第二听诊区、肺动脉瓣区、主动脉瓣区的顺序进行。

如发现杂音,应根据杂音的部位、强度、性质、长短、出现时间、传导范围及其随体位、呼吸的变化情况等进行判定。

     生理性收缩期杂音,一般心尖区不超过Ⅱ级、肺动脉瓣区不超过Ⅲ级,主动脉瓣区不超过I级,杂音性质柔和、吹风样,局限不传导;舒张期杂音多属病理性,杂音响度仅分为“轻度”或“响亮”。

 偶发期前收缩的判定:

期前收缩不超过3次/分,下蹲运动15次后,连续听诊3分钟,期前收缩减少或消失,必要时可做心电图等相关检查。

   (四)腹部检查

   1、仰卧位,双腿屈曲并略分开,双手置于身体两侧,全身肌肉放松,行腹式呼吸。

触诊一般按左下腹、右下腹、脐周、上腹部顺序进行。

注意腹壁软硬度及有无压痛、肿块等。

   2、肝脏检查:

一般沿右锁骨中线由脐平开始,自下而上随呼气向腹深部加压,随吸气而缓慢抬手,到达肋缘后再向内侧继续触摸至剑突下,最后检查肋弓与浮肋交界处的钝角部位。

触诊时,注意肝脏大小、硬度、边缘、表面情况及有无压痛等。

测量肝脏大小应在平静呼吸下进行,以腹壁与肋缘下相平行时肝的大小为准。

测量肝脏右叶时,以右锁骨中线与肋缘下交*点为测量起始点,垂直量至肝下缘;测量肝左叶时,取剑突下缘作为测量的起始点,垂直量至肝下缘。

测量数据以cm为单.位记录。

   肝脏质地的评定:

质软如口唇样,中等硬度如鼻尖样,质硬如前额样。

   3、脾脏检查:

取仰卧位或右侧卧位、右侧卧位检查时,受检者左腿屈曲,右腿伸直,左臂抱头,行腹式呼吸。

检查者随其呼吸自下而上进行触摸。

   脾肿大测量法:

不超过脐时,可沿左锁骨中线测量肋缘至脾下缘的距离;超过脐时,还需测量从左锁骨中线与肋缘的交*点至最远的脾尖端距离和脾右缘至正中线最大的距离。

测量脾大小,以仰卧位为准,测量数据以cm为单位记录。

   4、肝、脾触诊注意事项:

   

(1)受检者行腹式呼吸,避免胸部上下活动。

   

(2)动作轻柔,切忌用力过猛或向上推挤。

   (3)检查肝脏时,应注意与腹直肌键划、肿大的胆囊、结肠肝曲等鉴别;检查脾脏时,应注意与腹腔肿块、浮肋、结肠脾曲等鉴别。

   5、肾脏检查:

   (l)仰卧位:

受检者双腿屈曲,腹部朋,肉松弛。

检查者一手托住腰肋角,另一手按在同侧季肋下,随受检者呼吸运动,将手深人向后腹壁加压直抵后腹壁,同时用托住腰肋角的手将后腹壁向上推,两手有相接触的感觉。

如未触及肾脏,嘱受检者深吸气,此时肾脏下移与在前腹壁触诊的手相遇,可触及肾脏下极。

如有肾下垂,肾在两手间可被握住。

   

(2)侧卧位:

当仰卧位触诊不清时,可采用侧卧位检查。

受检者侧卧,上腿屈曲,下腿伸直。

嘱受检者深呼吸,巡行双手触诊。

    正常人(瘦弱体形腹壁薄者除外)肾脏一般不易触及,如触及肾脏,应考虑肾下垂或肾肿大;肾脏表面不平者,应考虑有肾肿瘤的可能。

   (五)神经症的判定

   神经症是神经功能性疾病的总称。

其共同点是:

     1、有精神、神经或躯体症状,但不能发现相应体征。

     2、对疾病有良好的自制力,常主动要求诊治。

     3、发病常与精神因素有关。

     4、通常能适应社会生活,与外界保持良好接触。

   最常见的有:

神经衰弱、癔症、焦虑症、强迫症、恐怖症等,不论哪种类型,均不合格。

                       耳鼻咽喉科

   

(一)耳部

     1、病史询问:

有无耳部流脓、耳鸣、听力障碍、晕车、晕船史等。

     2、听力检查:

   (l)常规检查方法:

受检者侧立,一耳对检查者,另一耳由检查者用棉球堵塞。

检查者的距受检者5m处以呼气末的余气,发出轻声耳语音,嘱受检者复诵。

耳语以两字词汇为宜,每耳检查4~6个词,两耳分别进行。

   耳语参考词汇:

             首都 北京 天津 上海 汉口 兰州 沈阳 西安

             青岛 广东 南昌 农场 学校 商业 工厂 电话

火车 飞机 奋斗 花生 茶叶 面包 报纸 肥皂

   结果评定:

受检者能正确复诵大部分耳语词汇,其听力为5m;在间距4m处检查,能正确复诵大部分耳语词汇,其听力为4m,以此类推。

   注意事项:

检查前应向受检者说明耳语检查方法,保持室内安静,以受检者熟悉的词汇用普通话或方言进行;捡查者应发音清晰,发出的音量应保持恒定。

   

(2)听力图测定: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潜水员、潜艇人员、航空兵、坦克乘员进行检查。

任何一耳听力图测定,听力水平超过下表限度,不合格。

   3、外耳检查:

耳廓有无畸形、缺损,乳突部有无红肿、压痛及手术瘫痕,外耳道有无炎症,分泌物、霉菌感染及狭窄等。

   4、鼓膜检查:

将耳廓轻轻向后上方牵拉,使外耳道尽量变直,选择大小合适的耳镜放人外耳道。

注意鼓膜标志是否清楚,有无炎症、内陷、外凸、萎缩、粘连、瘫痕、石灰沉着及穿孔等。

   鼓膜内陷程度的判定:

   轻度内陷:

鼓膜轻度混浊,光锥位置略有改变或变短,锤骨柄向后上方轻微移位。

   重度内陷:

鼓膜光锥消失,锤骨柄向后上方明显移位、变短、呈水平位或紧张部呈漏斗状,几乎与鼓岬相贴。

   5、鼓膜活动及耳气压功能检查:

   

(1)鼓膜活动检查办法:

用鼓气耳镜置于受检者外耳道内,观察鼓膜随压力变化活动情况。

   

(2)耳气压功能检查办法:

   耳听诊管法:

将刘氏管的两端,分别置人受检者和检查者的外耳道内,嘱受检者作吞咽动作。

如咽鼓管通畅,检查者能听到空气进人咽鼓管产生的吹气声,表示耳气压功能良好;不能听到吹气声,表示耳气压功能不良。

   捏鼻鼓气法:

检查者用耳镜观察受检者的鼓膜,嘱受检者用食指和拇指将两侧鼻孔捏住,紧闭双唇,用力鼓气,使鼻咽部造成正压。

如咽鼓管通畅,检查者能看到鼓膜松弛部或鼓膜后上象限有凸出的反光弧出现,或看到鼓膜光锥处闪动,表示耳气压功能良好。

   

(二)鼻部

   1.嗅觉检查:

   检查方法:

用三个深色、大小、形状相同的小瓶,分别装入等量的醋、酒精和水。

嘱受检者闭眼,堵住一侧鼻孔,然后将瓶置于受检者一侧鼻孔厂下、嘱其辨别气味。

两侧鼻腔分别检查。

   结果评定:

两侧鼻腔均能辨别醋、酒精及水,为嗅觉良好;一侧或两侧鼻腔能辨别1~2种,为嗅觉迟钝;一侧或两侧鼻腔均不能辨别,为嗅觉丧失。

   注意事项:

检查液要经常更换,以免日久气味减退或变质;嗅觉检查瓶所放位置要经常变动或更换检查顺序;检查完后及时盖好瓶盖,以防错盖造成气味混染;辨别时间不宜过长,以防嗅觉疲劳。

   2.鼻腔检查:

   检查方法:

先用拇指抬起鼻尖,观察鼻前庭有无红肿、溃疡、结痴等;后将鼻镜轻轻放人鼻前庭,扩大鼻前孔,由浅入深。

检查顺序一般先下部后上部,先前部再后部,先内壁后外壁。

观察鼻腔粘膜色泽、鼻甲大小,注意有无肥厚、萎缩、息肉样变,鼻道有无脓性分泌物、息肉、鼻中隔有无偏曲、穿孔。

   

(1)度萎缩性鼻炎的判定:

鼻粘膜色泽略苍白、干燥,偶有白色薄痴,鼻甲略小,鼻道略宽。

   

(2)重度肥厚性鼻炎的判定:

鼻枯膜显著增生、肥厚,表面凹凸不平,呈结节状或桑棋状,滴1%麻黄素后收缩不良,触之则感硬而实,鼻粘膜肥厚以下鼻甲最明显。

   (3)慢性副鼻窦炎的判定:

嗅沟或中鼻道有脓性分泌物(或位置引流后出现肮脏性分泌物),中鼻甲、下鼻甲或中鼻道粘膜肥厚、增生、息肉样变或息肉。

   (三)咽喉部

   1、病史询问:

有无声嘶、咽痛、吞咽困难,打鼻、呼吸暂停或呼吸困难等病史。

   2、受检者自然张口,平静呼吸。

用压舌板压舌前2/3处,嘱受检者发“啊”的长音,观察软腭运动度、悬雍垂、舌腭弓、扁桃体及咽后壁,注意有无充血、水肿、溃疡、新生物及分泌物等。

声嘶者应做间接喉镜或纤维喉镜检查。

   3、慢性扁桃体于趋的判定

   

(1)多有急性扁桃体炎反复发作史。

   

(2)反复发热、咽痛,易感冒,时有咽千、发痒、刺激性咳嗽、口臭,扁桃明显增大,妨碍呼吸及吞咽,偶可出现消化不良、头痛、乏力、低热等。

   (3)扁桃体和舌腭弓呈暗红色,扁桃体表面不平,可有瘫痕与周围组织粘连,粘膜下有脓肿或囊肿,挤压舌愕弓可见白色干酪状物自陷窝口排出,领下淋巴结常肿大。

眼 科

   

(一)视力

   1、检查方法:

用标准对数视力表进行检查。

受检者立于距视力表5m处,一手持遮眼板遮住一眼,双眼交替检查,一般先右后左。

指认视标从4.4行开始,每个视标辨认不超过5秒种。

受检者能顺利辨别2~3视标即可指认下一行。

   改距使用法:

如遇场地不合适,将标准5cm距离改为其它设计距离,例如:

改为3.97m或6.30m,可长期使用,但每行视力应减0.l或加0.1。

设计距离,详见(标准对数视力表》说明。

   2、记录方法:

按5分记录法(缪氏记录法)记录。

能全部辨认该行视标或正确辨认该行半数以上视标,记录为该行视标值;达不到半数,记录为比该行视力低一行的视标值。

   3、注意事项:

   

(1)视力复查不得超过3次,侮次检查后,应休息半小时再复查,以当是最后一次为准。

   

(2)视力表应安装在光线充足的地方,以自然光线为宜。

自然光线不足时,采用人工照明,并保证足够的照度(如用灯光照明,则需照度200~7001m/m2,如用灯箱后照创需亮度80~320cd/m2),光线要均匀。

   

(二)色觉

   检查方法:

在良好的自然光线下进行,不能在阳光或日光灯直射下检查。

   色觉检查图检查方法:

受检者眼与色觉本距离为50~70cm,视线与色觉本垂直。

辨认每张图片不超过5~8秒,图片的检查次序随机选择。

检查结果应根据所用色觉本的规定评定。

   单色识别能力检查方法:

对色觉图检查评定为色觉异常者,采用红、黄、蓝、紫色板(卡片),每次拿一种颜色板(卡片)让受检者识别。

   (三)眼部

   按下列顺序进行:

外眼、眼肌、眼睑、泪器、结膜、角膜、巩膜、前房、虹膜、瞳孔、晶状体等。

   1、外眼一般检查:

注意眼的外形、眼球位置,有无突出、凹陷、斜视等。

   2、眼球运动检查:

观察眼球活动度、内聚力是否正常、有无震颤等。

   3、眼睑检查:

注意有无红肿、结节、压痛、瘫痕、睑下垂、闭合不全、充血、溃疡、内外翻、倒睫等。

   4、泪器检查:

注意泪腺有无肿大、压痛、泪点位置有无异常、闭塞,压迫泪囊部观察泪点有无分泌物溢出及泪囊瘘管。

   5、结膜检查:

   

(1)球结膜:

注意有无充血、水肿、干澡、胬肉等。

   

(2)睑结膜:

注意有无充血、乳头肥大滤泡增生、瘫痕等。

   (3)育隆部结膜;注意无血管模糊、滤泡增生、浮头肥大及粘连等。

   6、巩膜检查:

在检查球结膜的同时,注意巩膜色泽、有无结节、黄染、充血及触痛等。

   7、角膜检查:

用手电筒行斜照法检查(必要时用放大镜)。

注意角膜透明度、有无胬肉伸入、溃场、血管翳、瘢痕等。

   8、前房、瞳孔、虹膜、晶状体检查:

检查方法同角膜检查法。

注意前房深浅,房水有无混浊;双侧瞳孔是否等大,对光反射是否良好,瞳孔边缘是否规则;虹膜纹理、色泽是否正常,有无粘连;晶状体有无混浊。

   9、玻璃体及眼底一般不做检查,必要时可做特殊检查。

口腔科

   

(一)口腔检查

   1、视诊:

注意牙列的完整性,牙列有无异常,牙齿缺失的位置、数目、与邻牙接触的情况;上、下牙列的咬合关系是否正常,有无超牙合 、反牙合 、开牙合 、深覆牙合 、对刃牙合 、锁牙合 等异常;观察牙体的颜色、光泽、形态(包括肿胀、萎缩等);牙眼有无漏管、溃疡、溢脓;口腔粘膜有无水肿、溃疡、糜烂和颜色的改变。

   错牙合畸形的判定:

  

(1)超牙合     :

上颌切牙边缘与下颌切牙唇面的距离超过3mm。

  

(2)反牙合     :

下颌前突,下颌前牙牙合 ,盖上颌前牙的切缘。

  (3)深覆牙合   :

上全面切牙覆盖下颌切牙唇面高度超过1/3。

   (4)开牙合      :

正中咬合时部分上下领牙之间有间隙。

   2、探诊:

用探针检查牙齿的邻面、咬合面窝沟及修复体边缘是否有龋齿发生(尤其是上颌切牙舌面窝、邻面龋及牙颈部龋有时难以发现,应加注意),探测牙周袋的位置和深度。

   3、叩诊:

用口镜或镊子柄的末端,向牙齿的切缘或咬合面,垂直和侧方轻轻叩打,注意有无叩痛及疼痛的程度(应先叩相邻的正常牙以作对比)。

根尖部有较大病变或牙周膜普遍破坏时,叩诊音发浊。

     4、扪诊:

注意根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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