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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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年,我局共收到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沛县第十届委员会三次会议提案14件,主办12件,协办2件。

其中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12件。

我局本着对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办理议案、提案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局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按计划、分步骤有序认真办理,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实现了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100%。

现将我局2019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议案办理工作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委成立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领导小组,由李广略局长任组长,明确陈鸿副局长作为议案办理工作分管负责人,办公室统一协调,相关科室和各分局为成员单位。

制订了《办理议案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会议调度,重大疑难问题,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解决,重要节点一把手亲自过问,直接督促,《关于扶持申报“沛县山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建议》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广略亲自领办。

2、严格责任落实。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注重办理成效。

认真梳理、研究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按照职能分工逐件落实,分管局长统一部署安排,由相关科室具体承办。

3、认真组织督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时间进度,联合监察室对承办人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进度较差的责任人予以督促,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把脉,确保问题的顺利解决。

(二)以议案为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

今年共收到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4件,我局以办理建议、提案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主动亮剑,针对不同领域的建议、提案,开展专项行动。

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继续深入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特别是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坚持监督管理与完善制度相结合,织密监管网,彻底排查堵塞漏洞,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主要做法如下:

食品安全方面。

我局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始终长抓不懈,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除配合教育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和健康饮食教育外,还联合城市执法、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多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整治校园及其周边200米以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同时,抓好“三个重点”,即以学校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流动小摊贩、小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业态,以饮料、膨化食品等为重点品种,采取有效手段着重加强监管。

严格确认经营主体资格,落实进销货查验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强化监督抽检检测,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质量的检测力度,重点对小食品、饮料、糕点等食品开展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及其经营单位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

我局在日常监督中加大了对食品小作坊的巡查和抽检频率,以保证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的食品安全。

同时开展散装食用油专项检查,我县酒店、饭店、企业和超市,特别是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严禁使用转基因大豆油)在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中没有发现使用散装食用油的现象。

我局按法律法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将其辖区的食品摊贩备案信息向我局通报,以便我局对食品摊贩所经营食品的食品安全加以监督管理。

我局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片区责任制。

每个区域监管责任具体到人,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直接追究监管人员责任,进一步提高了责任意识,监管人员履职尽责,以保证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工作做真做实,确保巡查监管率100%。

通过以上措施的交替综合使用,切实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食品的监管,确保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截至目前,共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小作坊60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期间查扣过期变质小食品1600余袋,80余公斤,针对各学校附近不同程度的存在过期小食品问题,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落实各类食品抽检3400余批次,对检验不合格的1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和商超分别进行了立案处理。

开展各类食品快检16000批次,通过快检筛查发现呈阳性的15批次,经复检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达14起,1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餐饮安全方面。

我局把“小餐饮”(含早点)的整治监管列入2019年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重要内容之一。

组织开展了2019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回头看”,餐饮科牵头抽调分局监管骨干力量对全县校园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交叉互查、轮查,开展校园肉类食品溯源专项检查,对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经营者监督抽检,共抽检米面油、餐具187批次。

年初召开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宣贯及校园食堂质量安全现场会。

3月中旬,召开全县校园食品安全大会,会上通报了校园食堂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并印发了〈沛县2019年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要点表〉。

联合教育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安全隐患。

本次检查学校食堂35家,幼儿园食堂29家,配餐公司3家。

两年来共培训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业人员3000余人次,发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证书》,培训合格率97%,餐饮服务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县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制作《餐饮安全你我共治》专栏18期,对小餐饮店脏乱差、设施设备不齐全等现象曝光300余次;利用沛县发布、食药监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小餐饮监管动态、消费警示提醒等300余条,与网友进行“你点我答”互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小餐饮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开展小餐饮“星级”示范店评定和“便民早餐示范店”、“小餐饮规范店”评选工作,评出“星级”示范店33家,早餐示范店50家,小餐饮规范店30家,30家单位被评为《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堂)》。

制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工作方案》,选取小餐饮经营单位较为集中的红光路、汉城路和福泰隆商业区作为创建示范街区。

目前,“两路一区”中2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全部通过达标验收。

针对“关于规范治理学校周边“小饭桌的建议”政协提案,我局去年开始联合教育局制定并出台《2018年沛县中小学周边“小饭桌”摸排与监管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并印制《告家长书》,通过在校学生传达到家长手中,多种形式督促“小饭桌”的负责人,主动到辖区市场分局申请备案,在政府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大投入力度,做到设施完备,流程合理,逐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方面。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电梯安全”这个中心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职能,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维保单位安全性能的保障责任、检验单位安全技术的把关责任,都得到有效落实,并且消除了一些长期存在的难点盲点问题,为群众出行创造了安全顺畅的环境。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3.15”质量月等多种形式,增强社会安全意识,普及公众安全用梯知识。

强化现场安全监察,采用日常巡查、专项整治、举报投诉等方式,严厉打击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近两年来,共检查电梯安装、维保、使用单位近400家次,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持续实施100%检查,发现各类隐患电梯190余台,发现隐患300余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0余份,责令92台电梯停止使用,发现的隐患均督促整改到位。

共处理投诉举报250余起。

对全县15家电梯维保单位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排解故障、应急救援,以及举报投诉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逐步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

以建立电梯“使用权者”为参保主体、生产企业和检验机构及维保单位参与、社会广泛认同和接受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形成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电梯事故社会救助系统,提高救助赔付能力。

电梯投保费用每台100元左右,使用单位、保险公司和检验机构以1:

1:

2的比例出资,电梯投保率近80%。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探索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县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

品牌建设方面。

2018年10月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文取消了各级名牌产品的评定,今后,政府不再主导名牌的评定工作,而是由各行业协会、学会来组织评定。

我局将在积极搭建创牌平台,为我县质量品牌创建提供技术支撑。

积极引导企业注册并规范使用商标,特别要鼓励农产品商标、服务商标的注册。

加快推进企业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支持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推广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等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产品质量。

鼓励引导企业提升品牌战略,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品牌经营能力。

建议政府对于获得各级质量奖励的企业或组织,按照奖励方案,落实奖励款,并增设徐州市质量奖奖励资金,建议参照省名牌奖励方案。

同时,在土地、电力、用水等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财政贴息等方面优先扶持。

沛县山药是我县具有悠久历史的名特优农副产品,具有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基础条件。

我局根据自身职能,全力支持“沛县山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注册。

主动与河口镇政府负责领导赵本正就“沛县山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事宜进行接洽,并提供了申报材料清单并进行全程指导。

同时建议县政府召开县政府、史志办、农委、市场监管局、检测机构等职能部门协调会,并对申报经费予以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的建议》已收悉。

接文后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并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执法办案方面。

国务院办公厅虽在《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发改、商务、环保、市场监管、环卫、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的职责,要求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限产限售限用措施落实到位。

我局针对《关于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的建议》,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对全县塑料袋生产企业及塑料袋经销商进行全面检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理。

对县内主要超市、商场和农贸市场、农村市场贯彻执行“限塑令”的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广大经营户在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规范商品零售场所,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须明码标价,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不得不按标示价格销售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对于农贸市场、农村市场把开办单位自查自纠与市场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确保市场“限塑”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我局在限塑专项整治工作中共计出动检查执法人员83人次,检查生产企业2家,各类市场11家,检查经营户291户,目前专项整治行动仍在有序进行中。

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由于公民的环保意识不高、政策资源不足、监管盲区的存在等原因,影响了“限塑令”的有效执行,限塑工作仍任重而道远。

(三)创新办理方式,持续推进议案办理工作

今年两会期间,我局接到的议案均涉及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电梯安全、品牌建设、限塑令的执法监督等问题,这些议案既有针对性,又有普遍性,社会关注、群众关切,也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

下一步,我局本着一案一办、一抓到底、力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

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过细排查,对发现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彻底整改,以点带面、全面排查,纠建并举、健全机制,通过解决问题带动市场监管优化提升。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突出对易发多发安全问题的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进一步提升食药特设安全网格监管,综合运用检查、检验、稽查、信息公开等多种手段,完善行政与刑事衔接制度,形成完整监管链条,通过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重大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

积极落实面商制度。

无论是协办还是主办案件,我局相关办理科室均和他们进行面对面沟通,主动邀请他们参与“现场办公”,让代表和委员亲身体验参与我局的各项工作业务,确保合理化建议在监管工作中得到有效落实,增进了相互之间的理解与支持,提高代表和委员满意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下半年,全县政协提案“双向评议”工作计划在我局召开,我局将积极筹备,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市场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局将始终如一重视各位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牢记使命,坚定信心,在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继续监督和支持下,勇于担当,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为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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