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4895777 上传时间:2023-06-28 格式:DOCX 页数:67 大小:62.7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7页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7页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7页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7页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7页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7页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67页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67页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67页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67页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67页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67页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67页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67页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67页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67页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67页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67页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67页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67页
亲,该文档总共6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6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docx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

前言

  近年来,随着交通基础设施网络规模不断扩大,公路水路建设和运输市场全面开放,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公路、水路建设市场和运输市场的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强,市场准入制度基本健全。

  交通运输市场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等特点,交通运输流动性、网络化和管理属地化之间的矛盾导致行业监管难度增大,诸多失信行为尚未得到有效监督和惩戒,“失信成本低,守信成本高”、“优难胜、劣难汰”等问题较为突出,影响了统一、竞争、开放、有序交通运输市场的建立和完善。

  根据《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1]192号)及《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方案》(厅规划字[2012]12号)的要求,加快开展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工程建设,有效解决目前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信用信息不完整、信用信息交换不充分、信用信息公共服务水平低等问题,对于提高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与服务水平、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公信力和服务质量,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快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为强化对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统一工程实施的技术路线和技术框架,明确系统间共享与协同要求,使部省两级系统能够形成有机整体,真正实现系统的实施效果,发挥系统的整体效益和规模效益,特编制本《建设指南》。

  本《建设指南》适用于部级、省级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和完善。

第1章概述

  1.1建设目的

  通过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有效解决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信用信息不完整、信用信息交换不充分、信用信息公共服务水平低等问题,提高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与服务水平,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公信力和服务质量,维护市场公平与秩序,加快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

  1.2建设范围

  本工程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管理、道路运输市场信用管理和水路运输市场信用管理。

本工程必须涉及的信用信息管理与信用评价对象见表1—1,各省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扩展。

  表1—1本工程信用信息管理与信用评价对象范围(此处略)

  1.3建设定位

  本工程作为“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重要工程——“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化工程”的组成部分,重点完善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档案,强化部省间及与其他部门间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按照已颁相关文件开展信用评价,有效支撑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和守信行为的激励,提升信用监管与服务水平,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4建设思路

  本工程基本建设思路是“制度为纲,数据为本,业务协同,突破共享”。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要求,以采集完善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信用信息,补充校核基础信息,构建企业及人员“一户式”动态信用信息档案为重点,深化信用管理与项目招投标、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等业务的协同联动应用,实现部省之间、与工商、公安等其它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共享,为建立“全网联动”信用监管体系奠定基础。

  1.5建设原则

  ◇法规保障、突出重点

  近年来,国务院与交通运输部先后颁布了多项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各地也陆续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对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做出了相应规定。

本工程建设应以已颁法规为基本依据,信用信息指标、信用评价方法、信息交换内容等应符合相关部颁文件要求,并按省颁文件进行扩展。

  鉴于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管理涉及企业和人员类别众多、规模庞大,各省应以现有法规中已明确规定的子行业为重点开展工程建设,随着后续工程推进实施,再进一步扩大信用管理覆盖范围。

  ◇需求引领、注重实效

  要充分发挥各业务部门在系统需求分析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从项目建设单位的核心职能出发,以信用管理服务于行业监管、领导决策和公众服务为主线,挖掘细化不同用户的信用信息服务需求,切实保障系统构建与政府职能相统一,与业务实际相适应。

应选择需求迫切、条件成熟的业务领域作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的重点,以点带面,逐步发展,切忌面面俱到,贪大求全。

  ◇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工程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基础条件,加强网络、硬件设备及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利用,防止重复投资和浪费;应加强本工程与“十二五”其他信息化重大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有效衔接,做到统筹安排,协调一致;应注重部省间、与公安、工商等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实现跨部门、跨行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与业务协同。

  ◇统一组织、分级建设

  部统一组织工程建设,负责部级系统的开发建设和维护;协调部省间、部门间和不同区域间的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统一制订工程建设标准,并通过工程建设完善标准。

  各省在部总体方案和统一标准的指导下,负责本省系统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

在项目验收时,部将按照《交通运输信息数据标准符合性检测技术规程》等相关文件,组织开展标准符合性检测工作。

  1.6建设目标

  

(1)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采集能力显著提升

  ——完善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关键从业人员信用信息采集能力。

其中,基础信用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业绩/工作经历等)信息采集比率达到100%,动态信用信息(投标行为、履约行为等)采集比率达到80%以上。

  此处所指从业企业包括公路建设与水运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设计企业、监理企业、试验检测企业,关键从业人员包括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人员等。

  ——完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采集能力。

其中基础信用信息(企业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等)信息采集比率达到100%,动态信用信息(行政处罚、运输安全等)采集比率达到80%以上。

  此处所指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包括道路客运企业、普通货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维修企业,从业人员主要包括客运驾驶员、货运驾驶员等。

其中,各省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普通货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可选择部分地区或规模企业开始试点应用。

  ——完善水路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采集能力。

其中基础信用信息(企业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等)信息采集比率达到100%,动态信用信息(行政处罚、运输安全等)采集比率达到70%以上。

  此处所指水路运输企业包括水路运输经营企业、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企业、港口经营企业等。

  

(2)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交换共享能力明显提高

  ——信用信息在部—省—市—县四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实现100%共享。

  ——信用信息在部省间交换共享程度达到100%。

  ——初步实现与工商、公安等其他部门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3)信用信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实现信用管理与业务管理协同,提升行业监管能力,为工程建设招投标、客运线路招投标、市场准入与退出管理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手段;为社会公众信用查询、服务投诉提供便捷渠道。

  1.7建设任务

  

(1)完善行业数据资源中心

  依托现有数据资源中心的硬件设施条件及数据资源,全面梳理、整合现有业务系统中企业、人员等基础数据,以及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等业务数据资源,构建从业企业、从业人员的“一户式”信用档案。

  

(2)完善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信用数据交换共享

  在现有数据交换平台基础上,完善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功能,实现信用信息部—省—市—县四级联网交换与共享,实现与省内其他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

  (3)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4)建设完善现有终端系统

  完成IC卡道路运输证、IC卡从业资格证换发工作,为相关业务窗口配备IC卡读写器、证照打印机、IC卡读写器等终端设备,补充完善移动执法装备。

  (5)建设完善网络及软硬件支撑环境

  在复用现有网络资源及软硬件基础条件基础上,完善工程所需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中间件等支撑软件,及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备,建设IC卡道路运输证件密钥管理中心。

  (6)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和运营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与运营保障体系。

第2章系统框架

  2.1业务架构

  从交通运输行业分类来看,本工程主要涉及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体系、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体系。

  从信用管理主要业务过程来看,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体系主要由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评价体系、信用奖惩体系、信用披露与服务体系组成,政策法规与管理制度、运营保障机制、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是其保障条件。

总体框架如下图所示。

  图2—1业务架构图(此处略)

  

(1)信用信息征集

  在信用信息征集方面,信用信息征集内容主要包括从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信用评价信息等。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主要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航运公司安全诚信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安全诚信营运船舶、安全诚信船长评选规定》等要求,以信息系统为手段,实现相关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的采集、入库、更新。

  

(2)信用评价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征求意见稿)》、《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相关从业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信用评价。

  (3)信用奖惩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扩大经营范围、投资补助等环节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逐步形成“诚实守信、处处受益”的良好风气。

对失信企业和人员加强监管和制约,严格实施惩处措施;对于存在严重失信问题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限制其业务发展。

通过建立跨地区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逐步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网络化监管机制。

  (4)信用披露与服务

  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或授权查询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披露与服务应遵循真实准确、合法合规、客观公正、安全保密的原则。

  2.2信息架构

  信息架构包括数据架构和应用架构。

  本工程的数据架构如下图所示,由业务数据库、基础数据库、信用交换共享数据库、信用主题数据库、目录数据库组成。

数据库建设遵循信息资源规划思想,坚持“一数一源”的原则,避免重复采集。

  本工程将对工程项目、从业企业、从业人员、营运车辆、营运船舶基础数据进行补充校核完善,整合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等业务过程中与信用相关的信息资源,通过抽取、转换、加载,形成信用主题数据。

通过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实现部省之间、与公安、工商等其他部门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图2—2数据架构图(此处略)

  应用架构主要包括应用系统的组成、相互关系及应用系统体系结构。

本工程应用系统包括部省两级,分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部级系统功能侧重于信用信息的汇总、统计、分发及信息服务;省级系统功能侧重于信用信息的征集、上传、信用评价及信息服务。

总体框架图如下所示。

  图2—3应用架构图(此处略)

  应用系统开发建设应遵循模块化、集成化等理念,推荐采用SOA等先进技术,保证应用系统灵活性、扩展性、集成性。

  图2—4基于SOA的应用系统体系结构(此处略)

  应用系统建设应充分发挥SOA技术架构的“模块化”与“服务封装”等特点,采用统一协议封装的WebService方式实现对各子系统功能模块或子模块(服务)的编排管理和数据交换,对于已建的异构系统或未来后续新建的应用系统,应按照该标准的WebService接口协议方式接入企业服务总线(ESB),将共用的服务接口封装并在ESB服务总线上注册,从而实现各类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有效集成,以及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

  2.3技术架构

  本工程的技术配置方案应充分复用行业现有技术条件,统筹考虑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四个重大工程及其他信息化工程建设需求,保证技术标准统一性、建设方案的经济性和集约化。

本工程新建应用系统基于技术支撑平台开发运行,工程相关原有系统基于技术支撑平台进行整合。

应优先选择安全可控、绿色节能产品,优先采用成熟稳定的国产软硬件产品,确保使用正版产品。

  图2—5技术架构图(此处略)

  

(1)基础支撑层

  基础支撑层提供了信用信息采集、传输和处理的基本条件和基础环境,主要包括信用信息采集终端、通信信息网络、主机及存储设备、机房等配套设施。

  

(2)信息资源层

  信用数据资源是整个工程的核心。

在建设完善相关业务数据库的基础上,初步形成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基础数据库、信用主题数据库、信用交换共享数据库,进一步补充完善目录信息资源库。

  (3)应用支撑层

  应用支撑层处于信息资源层与应用系统层之间,为实现信息共享、应用系统功能、业务协同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是构建信用管理相关业务应用系统的基础。

主要包括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中间件、数据交换平台、IC卡密钥管理系统等。

  (4)应用层

  应用层是整个工程业务功能及应用的实现,依靠信息资源层和应用支撑层所提供的数据与技术支撑,通过对信用管理与服务需求的深入分析,整合、设计开发各类应用系统。

  本次工程开发和完善的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4个子系统,各子系统皆分为部、省两级系统进行建设。

  (5)用户层和展现层

  面向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从业企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等各类用户,提供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与服务。

系统主要展现方式包括信用信息服务网站、呼叫中心、移动终端等多种方式。

  (6)保障体系层

  保障体系包括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营保障体系,保障体系是本工程顺利建设与运行的重要条件。

  2.4系统布局

  在网络布局方面,省—市—县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可通过现有交通政务外网采集企业及人员信用信息、对企业和人员进行信用评价;企业可通过基于VPN的互联网方式登录本系统填报相关信用信息;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查询企业及人员信用信息。

  在数据布局方面,各省根据现有数据中心架构,可采用数据集中存储在厅数据中心的大集中存储方式,也可采用“厅数据中心+业务局数据分中心”的分布式存储方式。

  部省之间数据交换采用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部省之间数据交换方式、交换指标要求参见“4.4.1部省数据交换共享要求”。

  在应用系统布局方面,各省综合考虑管理体制、现有业务系统的部署方案、应用软件架构、数据部署方案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工程应用系统的部署方案。

应用系统集中式部署方案如图2—6所示,应用系统分布式部署方案如图2—7所示。

  图2—6应用系统集中式部署示意图(此处略)

  图2—7应用系统分布式部署示意图(此处略)

  2.5工程边界

  图2—8与其他系统关系图(此处略)

  2.5.1与现有系统的关系

  

(1)与部级现有业务系统的关系

  通过前期开展的公路水路建设市场诚信及工程质量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合一”工程),已基本建成部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部级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本工程将结合相关业务需求进一步完善。

  通过前期开展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共享与服务系统(一期)工程(简称“六合一”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部级道路运输信息服务系统、部级水路运输信息服务系统。

部级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系统、部级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作为部级道路运输信息服务系统、部级水路运输信息服务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将在原有系统基础上开发完善。

  通过“六合一”工程已基本建设部省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本工程将在现有交换平台基础上,增加配置信用数据交换队列(接口),实现部省之间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

  通过全国IC卡道路运输证件试点工程和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工程,已建成了全国IC卡道路运输证件密钥安全认证系统,形成了完整的道路运输部省两级密钥体系。

本工程将利用全国IC卡道路运输证件密钥安全认证系统为各省生成省级应用密钥,为IC卡道路运输证件发放提供支撑和保障。

  

(2)与省级现有业务系统的关系

  通过多年的信息化建设发展,各省已完成了大量业务管理系统和基础平台建设,可为本系统提供有关行政许可、运政执法、日常监管过程中有关企业和人员的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等信用数据,是本工程信用信息征集的重要数据来源。

  同时,本工程将为其他业务系统提供相应的信用服务功能,各业务系统利用本工程建设完善的信用信息及信用评价结果信息,在经营权招投标、投资补助等环节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对于失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做出相应的惩戒,实现已有业务系统和信用系统的应用协同。

  另外,各省通过公路交通信息资源整合工程等前期项目,已初步建成省级数据中心和全省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

本工程将在现有数据中心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用相关数据,形成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数据库。

在现有数据交换平台基础上,扩展信用数据交换应用,实现与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门的信用数据交换共享。

  2.5.2与其他信息化重大工程的关系

  本次工程是《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四个重大工程之一。

其他三个重大工程包括:

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建设工程(重大工程一)、公路水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工程(重大工程二)、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系统建设工程(重大工程四)。

四个重大工程之间的关系主要为数据和技术架构相互支撑,并共享部分软硬件资源。

  图2—9四个重大工程之间的数据关系(此处略)

  2.5.3与其他部门应用系统的关系

  通过工商部门获取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和注销信息、信用、消费投诉信息;通过公安部门获取车辆、人员的违法、记分、事故信息。

积极探索与司法、保险、审计等部门的信息交换与共享,通过司法部门获取交通建设和运输企业经济纠纷、经济违法案件判决;通过保险部门获取企业、车辆、营运船舶和人员投保信息;通过审计部门获取审计部门认定的企业违规行为信息。

  同时根据其他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本系统可提供交通运输企业及人员的资质、信用评价结果等信用信息,加强行业间信息交换共享。

第3章系统功能

  图3—1应用系统总体功能图(此处略)

  3.1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1.1部级系统

  

(1)全国综合信用评价

  实现对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设计企业,全国范围内从业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和取得公路甲级及专项等级证书并承担相关业务的试验检测机构的全国综合信用评价。

  

(2)信用统计分析

  实现企业/人员的基本信息、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信用评价结果信息,以及重点工程项目信息的监测及发展趋势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信用信息服务

  为社会用户提供企业/人员基本信息、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信息、国家审批或核准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发布和查询。

  (4)信用数据接口

  实现与省级系统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包括:

  ——数据汇总接口:

接收各省上传的公路建设企业/人员基本信息、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省信用评价结果信息,以及由国家审批或核准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信息。

  ——数据查询接口:

为各省提供全国公路建设企业/人员基本信息、本省企业/人员在外省的不良行为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信息、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信息查询。

  3.1.2省级系统

  

(1)信用信息征集

  ——征集指标管理:

实现对信用信息征集指标类及指标项的动态管理。

  ——信息征集功能:

按照征集指标的要求,实现对基本信息、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的动静态采集。

  

(2)信用评价

  通过评价指标统一管理,实现对信用评价指标类及指标项的动态管理。

  按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业务流程,实现对施工企业/人员、设计企业/人员、监理企业/人员、试验检测企业/人员的信用评价。

  ——公路施工企业/人员信用评价:

实现招标单位对投标行为的评价、项目法人单位对履约行为的评价、项目相应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他行为的评价,实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以上评价结果的省综合评价。

  ——公路设计企业/人员信用评价:

实现招标单位对投标行为的评价、项目法人单位对履约行为的评价、项目相应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他行为的评价,实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以上评价结果的省综合评价。

  ——监理企业/人员信用评价:

实现项目业主单位对监理企业/人员失信行为的初评,实现省级交通质检机构对监理企业/人员的省综合评分定级,实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对省综合评分定级的审定。

  ——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

实现试验检测机构、工地实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的自评,实现项目业主单位对工地实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的自评形成评价意见,项目监督质检机构对工地实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进行初评,实现省级交通质监机构对本省试验检测机构的自评和工地实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的初评进行复核评价(省级评价),实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对省级评价的审核。

  ——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

实现项目业主、项目监督质检机构对试验检测工程师/人员的检查扣分,实现省级交通质监机构对本省试验检测工程师/人员的评价(省级评价),实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对省级评价的审核。

  ——异议处理功能:

接受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申诉,并录入处理结果。

  (3)信用信息服务

  ——通过Webservice或数据库共享等方式,为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招投标管理系统等业务系统提供数据共享服务,业务系统通过该服务查询从业企业、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信用评价结果信息,实现业务管理与信用管理的协同应用。

  ——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公示公告、公开查询、投诉处理、舆情监测等服务。

  (4)信用数据接口

  实现与部级系统、外部系统间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语学习 > 英语学习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