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监督综述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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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介于二者之间的一种复合形态。
[5]张帅认为,网络舆论监督是指网民通过在互联网上表达倾向一致的意见来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监督,其本质是意见监督,即通过网民的集体意见对现实中的国家和社会事务产生影响。
[6]
也有研究从政治学的视角,认为网络舆论监督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袁世杰认为,人民有权利采取最便利的方式和手段,保障自己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网络监督就是人民实现民主权利的便捷有效手段,它是现代科技同现代民主恰到好处的结合,为改革开放的深化和人民权益的实现,提供了一个广泛平台,是现代文明的体现。
[7]程少华、傅丁根认为,网络监督是科技发展与民主政治有机融合的结果,为改革开放的深化和人民权益的实现提供了一个广泛的平台,一个个网络监督事件显示出民间网络反腐的力量。
[8]网络监督的作用和意义就在于为反对腐败、调节社会、构建和谐提供一种新的动力机制。
[9]董娇蕊、段闪认为,网络舆论监督指的是互联网进行的代表公众(公民)权力运作尤其是政治权力和市场权力滥用导致的腐败的监督。
[10]刘召成说,网络舆论监督是指社会公众利用互联网的舆论表达方式,对国家事务、社会现象以及一切社会成员的行为所实施的检查评定和督促。
[11]
二、网络舆论监督的特点和功能
相对于网络舆论监督的内涵和外延来说,网络舆论监督的特点和功能这部分的研究很多,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从传播学角度,将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监督进行对比,认为网络媒体在监督方式、监督力量、监督影响、监督效果等方面都不同程度的突破了传统媒介,网络舆论监督的范围更广、效率更高、方式更灵活、信息交互更充分。
如郑玥认为,在传统媒体传播的语境中,信息往往呈现出强势的单向流动,读者作为受众往往没有或很难获取与传媒平等的话语权。
而在网络传媒时代,借助电子邮件、BBS等信息交互工具,使读者结合内容讨论、参与媒体建设的热情极为高涨,读者舆论的影响大大增强。
[12]何源认为,网络舆论监督的优势有:
时效性、丰富性、资源整合、交互性。
网络这种发散的传播特性决定了它是拒绝权威、排斥中心的,这与带有浓重政治色彩的传统媒介监督有很大的不同。
网络中已不再只有一种声音,这些声音打破了传统媒体的舆论垄断,也打破了传统媒体的新闻教化。
[13]官建文等认为,网络媒体由于技术上革新比传统媒体具有独特优势,包括:
信息发布快,反馈快、观点多元化、辐射广阔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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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从辩证的角度,认为网络舆论本质上就是一把双刃剑。
如方玉认为,网络媒体有利于信息快速畅通的传递和提高大众的民主意识,有利于执政党改进工作作风。
弊端在于普及率不高影响网络媒介的宣传效果;
“再生新闻”导致新闻的真实性危机;
异质文化思想形态的渗透致使舆论导向难度增大。
[15]李琳认为,“公共性”的舆论监督本质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交往空间中得到真实的体现,从某种意义上,网络舆论监督更接近舆论监督的应有之义。
它突破了媒介监督的范式,把监督的主体权回归给公众。
在监督方式上实现从上至下到由下而上,从依赖权力到自主施力的回归。
从舆论一律到多元趋同。
这样开放的交流更有利于听到不同群体的意见,增强舆论监督行为的理性。
同时网络的技术缺陷和社会现实,阻碍其完成完整意义上的公共性的本位回归,具体而言:
舆论监督本体组成阶层的不全面是实现民主监督的巨大局限;
舆论监督主体严重缺失,虚假信息和非理性的情绪宣泄阻碍公众论坛的实现;
政治和经济势力对网络媒介的侵占和垄断。
[16]李国民认为,通过网络,来自社会底层的信息、观点、声音找到了一个“出口”,网络扩大了受众表达权,但也指出其最致命的缺陷在于信息的准确性无法核实,需要通过法治和公民教育来解决“双刃剑”问题。
[17]
其三,从个案研究的角度,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网络舆论监督呈现出的特质及其对事件的影响。
孙英华以北航广西招生黑幕事件,分析出网络媒体的交互式发展已经改变了传统媒体单向传播的模式,网络的舆论监督具有传受的及时性、整合性、交互性、多元化,内容的海量性、形式的多样性等特点。
[18]陈玉霞通过“李信事件”分析了网络舆论监督的特点:
构建了一个强大的舆论环境,同时反作用于传统媒介,让更多的“网声”在一个交互的平台沟通中得到更广泛的重视。
[19]巢立明以《如此让人恶心的三亚》事件为例分析了网络在舆论监督中体现出如下一些优势:
网民意见的发表门槛低、接近性强;
民意表达更直接、更准确;
舆论的形成更具广泛性、代表性;
监督效果更快速、更公正。
[20]王佳以“华南虎事件”分析网络舆论监督的主要特点有:
开放性,零门槛;
集思广益,信息互补;
无利益驱动,追求事实真相,结论客观;
自我过滤功能。
[21]钟克勋、邹万明以“5.12”四川汶川大地震为案例分析网络舆论监督的特点,在这次特大地震灾害的各种报道中,社会化网络媒体的舆论监督更是无处不在,并呈现出了一些显而易见的特点:
舆论监督的广泛性;
舆论监督的及时性;
互舆论监督的强大性;
政府与民众的互动性;
解决问题的公开透明性。
[22]
三、网络舆论监督的由来和发展
对我国网络舆论监督的由来和发展,主要有“两阶段说”、“三阶段说”和“四阶段说”。
每一种分期,既总结了该阶段网络舆论监督的特点和不足,并对其前景作出了预期。
“两阶段说”。
第一个阶段是萌芽阶段(1998-2002)。
这一期间,以网上发生的“黄丝带运动”和人民网对南丹矿难事件的揭披为标志。
在萌芽阶段网络舆论监督的主要特征表现为互动性;
开放性;
即时性;
匿名性。
第二个阶段是发展阶段(2003-2006)。
这期间发生了多起由于网络舆论的介入而导致轰动全国乃至全球的大事件,也正是在这期间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突显起来。
在这一阶段网络舆论监督在保持原有特征的基础上,又表现出了强动态性、强刚韧性的特点。
[23]
“三阶段说”。
1995年到1997年是网络传播的酝酿和起步阶段,以清华大学的“水木清华”站点正式开通为开端。
启蒙和知识普及是主题,网上交流留给人们最深刻的印象还是一些感性故事。
1998年到2002年是网上舆论力量初显阶段。
让国人第一次深刻感受到网上舆论力量的事件是年月的印尼排华事件,之后国内网媒开始意识到疏通网上舆论渠道可以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
在人民网的带动下,依托主流媒体而建立的网站开始普遍重视社区建设。
从1998年开始,民间的商业性网站也有了长足发展。
上网用户迅速上升,使网上言论有了广泛社会影响力。
2003年到2004年是走向高点和新的格局阶段。
经过前面几年的积累,网上公众表达的影响力终于在2003年有了集中的展示。
作为体制外的一种表达方式,网络表达与体制内的各种力量如行政权力机构、传统媒体等产生了积极的对话关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再看见一个一个的论坛,互联网被整合,作为一个整体的力量展现在公众面前。
[24]
“四阶段说”。
第一阶段网络舆论监督的兴起。
1998年5月,因印尼排华动乱而引起了网上“黄丝带运动”是网络舆论发端的标志性事件。
随后的我国驻南使馆被炸事件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成就了人民网后来的“强国论坛”,并且促使众多类别的论坛群组初具规模。
第二阶段网络舆论监督的逐步发展。
自2001年开始,随着我国网络新闻事业逐渐走向成熟,网络舆论监督也开始发展并完善起来。
网络媒体的舆论监督类报道的比例一直持上升趋势,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报道手法也越来越完善。
第三阶段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互动监督,政府给与充分重视。
以“非典”事件和孙志刚事件为代表,各大网站不仅纷纷追踪报道,而且还开辟论坛、设置网上调查等栏目鼓励网民发表意见。
第四阶段网络舆论监督的迅猛发展和亟待完善。
2005年,互联网上依然热点频频,出现了很多网络舆论监督的案例,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大概就是圆明园铺设防渗膜事件和哈尔滨万天价医药费事件。
[25]
四、网络舆论监督的现状和问题
网络舆论监督的问题研究是重头戏,研究者们从各个角度为网络舆论监督“把脉问药”。
择其要者,主要有:
网络舆论监督主体能否真正代表民意。
关于这一点,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
在上文中,一些学者谈到网络舆论监督的优势时,是持赞同的观点,认为网络舆论监督主体能更好地代表民意。
反对方以网络舆论经常表现出的“集体无意识”、“极化倾向”以及中国网民的结构特征为论据,认为网络舆论监督主体不能真正代表民意。
美国学者凯斯·
桑斯坦在研究网民的网络行为时提出“群体极化”这一概念,他说:
“群体计划的定义极其简单,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
”[26]通过研究,桑斯坦网络上的圈内传播确实容易造成群体意见的几段话倾向。
他认为,在网络和新的传播技术的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只是形式上变的更极端了。
[27]郭光华以国内网民的表现为分析对象,发现网民以群内同质化、群际异质化的特点聚集,网民群体的确出现严重的极化倾向。
[28]王艳玲、杨静从网络监管、网民的组成、网民的上网行为等方面进行分析,认为网络舆论不能代表广泛民意。
[29]
传统理论和媒体功能的失效。
网上信息传播的自由,颠覆了传统意义上的媒体功能,也引发了对网络媒体能否继续发挥舆论引导功能的疑虑。
吴风认为,互联网的兴起使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发布者,打破了传统媒体对信息发布的垄断,使传统的“把关人”已“无关可把”。
网络使人们成为了“信息人”,在发布信息、获取信息方面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只有,然而也使网民处于一种迷茫的境地:
在浩如烟海的网上信息里,“我该相信谁?
”[30]金霞认为,尽管网络传播中仍存在软性的、无形的议程设置,但用户根据自己的原则和标准进行评判,并将自己的判断和意见又反馈给网络,用自己的观点影响社会意见,媒介失去根据自身需要先在地设置议题的优先权,如果对一个议题不感兴趣,用户只要轻点鼠标就可以选择转换议题甚至转换网站。
“议程设置”不再能替媒介画地为牢,传统媒体的“舆论胜景”不再,舆论氛围大大冲淡。
网络传播的舆论因而变得松散并缺乏明确的目标指向,宽泛有余而力度不足。
[31]潘慧芳认为,“沉默的螺旋”理论在网络环境下开始失效。
在网络传播环境中,由于传播的整个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的交往空间变大,有了更多的选择方式,行动自由,而在沉默的螺旋中起重要作用的“从众心理”也会因此有所改变。
依据这一理论对网络舆论进行引导的效果将大打折扣。
由于传统的舆论导向模式在网络媒体环境下失灵,而新的导向模式又未能建立,形成了舆论导向空白环节,导致舆论失范现象时有出现。
[32]
网络媒体自身的局限性。
一个是网络舆论中的网络语言问题较为突出。
袁世杰说,因为网络本身是虚拟的,网民在网上的活动具有匿名性,再加上信息服务提供商管理上的不足,容易导致网络舆论呈现一种混乱和非理性的状态。
此外,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互联网还是谣言的发源地。
[33]陈明等认为,尽管网络媒体的兴起使得网民有了自由发表意见的平台,可这类网络言论是由网友自由随意发言、目的性不强、主题分散、导向不明而且难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也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
比如社会舆论分散、网络色情问题、谣言增多导致妖言惑众、偏激和非理性、谩骂与攻击、群体的盲从与冲动、国外文化入侵等问题相继出现。
[34]另一个是网络舆论监督失实导致真实性危机。
叶战备认为网络传播的虚拟性、无序性,不可避免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如假新闻、假信息泛滥。
[35]钟克勋、邹万明以“5.12”四川汶川大地震为案例,分析网络媒体舆论监督在这场灾难中带来了虚假信息泛滥影响抗震救灾;
负面消息的炒作干扰灾后重建的负面效应。
[36]再一个是网络舆论监督力量出现“越位”。
陈际红认为,要分清楚网络舆论监督与网络暴力二者之间的界限,不要把网络暴力当成一种网络监督。
她对网络暴力的理解是:
这种行为是发生在网络世界;
发生了滥用和过度使用网络的行为;
一般属于一种群体性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盲从性,同时给受害人带来了现实生活中的伤害,侵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网络舆论监督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主观上具有这样一个良好出发点,而不是恶意的侮辱、诽谤和损害别人的声誉;
所发布的情况应当是基本属实的,而不应当去捏造一些虚构的事实;
不能侵犯别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37]权辉蓉认为,网络舆论监督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距离近在咫尺。
应找到一个平衡点,让网络有效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而不至于产生网络暴力。
首先,传统媒体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其次,必须加强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
最后,网络媒体在网络监督的过程中必须严格地自律。
[38]
网络舆论监督与法治问题。
首先是网络舆论监督涉及的法律问题。
王军认为,网络正在让“警察”普遍化,任何上网的人都能发布“通缉令”,“道德审判”排斥“司法审判”成为网络判断的主要内容,司法的公正性在网络中受到挑战。
[39]孟威提出,网络互动中的侵权问题,在诽谤、侵犯个人隐私、侵害知识产权等几个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
我国民法明确规定了知识产权受到法律保护,但是,网络互动的特点使这一问题变得复杂化了。
个人隐私问题在网络虚拟空间里取得了与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形式不同的表现。
而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的形式,网络互动中任何一种侵犯隐私权的行为都是对网络秩序的破坏,也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可预期的精神和物质上的伤害。
[40]其次是网络舆论监督与“人肉搜索”的关系。
陈力丹认为,“人肉搜索”实际上是一种信息的渠道,信息时代,人们被大量的信息所淹没,但真正具有价值的信息却十分匮乏。
“人肉搜索”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揭露事实真相、给出最有价值的信息,其出现极大地满足了人们个性化的信息需求,弥补了信息爆炸时代的信息匮乏。
它可以作为一种舆论评价机制。
“人肉搜索”出现之后,那些挑战人们道德底线的言行便即无所遁形,一一被揭开匿名、虚拟的网络面纱,从而使网络不当言行者能在现实社会中接受舆论监督与道德评判,为其行为承担应有的责任,提高其不当言行的成本,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一个正向引导机制。
但是这类搜索毕竟是缺少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一旦运用不当,也会造成对当事人的侵权。
[41]陈际红说,人们对人肉搜索的负面评价,来源是在几个方面:
第一,它在进行“人肉搜索”的时候没有顾忌别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现在人肉搜索更多具有盲从性。
第三,很多人认为,网络是虚拟世界。
现实中的法律不适用于网络世界,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在现实生活中法律同样适用于网络世界。
[42]刘锐认为,首先,“人肉搜索”题材以社会性道德事件为主,不具有网络舆论监督的代表性和公共性。
其次,“人肉搜索”带有硬监督的色彩,与网络舆论软监督的本意相背离。
再次,“人肉搜索”的主体仅仅是部分跟帖者,能否代表公众,尚可存疑。
[43]
五、网络舆论监督的规范与完善
在新闻“法治化”的背景下,如何更好地进行网络舆论监督的规范和完善,对此学者们见仁见智,主要有“主体说”、“制度说”和“环境说”。
“主体说”。
一部分学者认为,应该从政府、网络管理者、网民等相关主体方面加强对网络舆论监督进行规范和引导。
李正华说,网站版主应及时疏导网络媒体论坛中的情绪型言论,充分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及时跟帖、主动导帖,善言规劝,与网友共同创建宽松自由文明和谐的讨论环境。
监督者应正确运用网络舆论的工具行使监督的权利,被监督者应以更宽广的心态和胸怀对待善意的批评和监督,而网站也应做好相关的引导工作。
[44]潘慧芳认为,加强舆论监督引导要培养理性的传播者、接受者队伍,发挥网民的监督作用,建立文明的网络文化。
[45]姜岭君认为,“法”的支持是基础;
“网”的建设是保障;
而“人”的培养是关键。
“人”是指:
提高网络从业人员素质及网民的责任意识与自律能力。
[46]
“制度说”。
网络舆论监督的制度建设是学界关注的另一个焦点。
方军认为,要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监督和管理,建立有利于网络舆论监督的制度体制。
包括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网上信访”制度,收集民声建议;
建立和完善违法追究制度。
[47]袁世杰认为,“监督”网络舆论需要制度来保障,而制度的确立往往需要通过立法来实现。
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部分规范网络舆论和监督方面的法规,主要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以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48]谢新洲认为,在复杂的网络化的舆论环境中,政府部门应该坚持公开公正原则,营造宽松、有序、和谐的网络舆论环境,从排斥、惧怕网络逐渐变为接近、利用网络。
立法机关也应加快立法的步伐,规范网络行为,保护网民的权利。
[49]
“环境说”。
就舆论监督的效果而言,许多学者认为外部环境氛围的引导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健康的舆论环境有利于规范与完善网络舆论监督。
孙晓东认为,要想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就必须把舆论监督同其他类型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其互相影响、互相促进、互相补充、互相制约,形成一种具有权威性、组织性、规模性的合力,以形成社会大范围内的强有力的监督氛围。
[50]范凌子认为,应该构建主流舆论、营造和谐健康舆论环境。
网络媒体要重视中央方针政策的传播、重视时代精神的弘扬、重视先进文化的渲染、重视社会进步的推动,突出主流舆论、突出主流声音、突出主流民意。
[51]
专家谈网络舆论监督:
有六优势致命缺陷可解决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网络监督,让干坏事者无处可逃
不久前,中国网民从权威部门得到一个喜讯:
被网民监督到“抽天价烟”、“戴天价表”的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原局长周久耕,3月20日被“双开”。
南京市纪委、监察局透露,周久耕严重违纪,还涉嫌犯罪。
纪检监察部门已查实周久耕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数十万元,还掌握其他涉嫌受贿线索。
周久耕的有关犯罪问题及线索,现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只是去年以来一系列网络舆论监督成功案例中的一个。
此外还有“封口费”事件、深圳“猥亵门”事件、公务员“出国考察门”事件……这些事件都因为网络的监督而发生了急剧转向,问题解决进入了快速通道。
2008年,也因此被称为中国的“网络舆论监督年”。
网络舆论监督向人们展示了从未有过的力量。
今年3月,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在新华网与网民在线交流时表示,网络是表达社情民意的很好平台,它在社会监督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应提倡利用网络这种先进的传播工具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并认为,今后,互联网在舆论监督方面还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大优势,让网络舆论监督先行一步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是这样定义“舆论监督”的:
公众通过舆论这种集合性意见形态对各种权力组织和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人物自由表达看法所产生的一种客观效果。
也就是说,有了舆论才能监督。
而舆论是公众意见的集合形态。
单个公民发表的意见,即使完全正确,也不能称之为舆论;
只有得到公众的普遍关注和认同,成为公众的共识(社会集合意识),才能形成舆论。
“这样一来,进行舆论监督的时候,就需要事先引起公众的讨论和评析,如果公众没有参与,也就很难称得上是舆论在监督。
”
传统媒体在舆论形成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公众参与度受限、交互性较差等。
即使在传统媒体高度发达的美国,学者彼得斯(J°
hnD““h“,P“ι““,)也难免发出这样的感叹:
“舆论概念的紧张之处在于,符合舆论民主理念的传播形式———对话、互动、批判性共识以及知情的参加者———和现在庞大的民族国家里的传播形式不相符合。
”他感叹的正是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可以发挥信息传递的功能,却很难充当沟通平台的作用。
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网络使普通百姓真正拥有了自己的话语权,打破了所谓精英阶层对媒体话语权的垄断。
传统媒体上出现的“舆论”,多是知名人士的言论或媒体自身的意见,普通百姓的观点难得一见。
尽管从理论上来讲,媒体应该代表公众,成为公众的代言人,但在现实运作中,受各种现实因素的制约,媒体的言论有时并不能如实地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呼声。
而网络公共论坛(BBS)、新闻反馈板块及聊天室的出现,则为普通百姓提供了一个无限宽广的话语平台,任何一个会打字的人,只要拥有一台连通网络的电脑,就可以顺利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看法。
正如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谢新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指出的,“通过网络,来自社会底层的信息、观点、声音找到了一个"
出口"
”,普通公众借助网络拥有了表达权,避免了传统媒体作为中介代言人的独断专行,甚至强奸民意。
其次,网络具有强大的聚合力。
作为一种信息交流平台,互联网为民众提供了一个个相互交流、自由发表个人观点的虚拟社区,用共同的兴趣爱好、信息关注点等,将各地的民众汇集到一起,通过共同交流观点,能够在短时间内最大范围地凝聚起多数民众,为进一步形成强大的舆论创造基本条件。
第三,网络具有良好的交互性。
互动是网络最为鲜明的特征,它将传统媒体与受众的传播关系转变为双向或多向互动的传播关系。
传统媒体的报道一般呈单向性,来自各方面的评论、反馈、辩解及信息不能及时沟通交流。
而开放的网络平台则使得任何人都可以在同一时间对同一问题大胆地发表看法,做到人与人之间的实时相互交流;
同时,这种交流形式使相互间身距千里的民众有种面对面、身临其境的感觉,真正做到“众声喧哗”,从而顺利实现意见的交流和自由碰撞,并最终促成舆论的形成。
第四,公众的意愿和看法可以更真实、充分地表达。
传统媒体对民情、民意一般都有个加工、筛选的“把关”程序,有时一些更真实而一手的舆论、呼声却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