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政策法规历年试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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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政策法规历年试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农业法(狭义):

答:

狭义的农业法,指农业法典,即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对于农业领尸的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农村土地:

答:

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3、土地整理 

答:

是以工程技术手段及相应的政策措施,通过对土地利用环境的改善,对土地利用方式和占用现状进行调整与治理,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的措施与手段。

4、建设用地

答:

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军事设施用地等用地。

5、开垦土地:

答:

是指以垦殖为目的开发土地,即开垦荒地为耕地用于农作物的种植。

6、草原载畜量:

答:

是指在一定放牧时期内,一定草原面积上,在不影响草原生产力及保证家正常生长发育时,所能容纳放牧家畜的数量。

7、自然资源 

答:

是指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自然要素。

如土、水、矿物、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阳光、空气等等。

8、消费者:

答:

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接受经营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市场主体。

9、人生权:

答:

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能分离的非财产权利。

10、所有权:

答:

是指所有人依法可以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1、继承权:

答:

是指公民享有的依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而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权利。

12、物权:

答:

是指权利主体直接管理和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13、用益物权:

答:

是指权利主体直接管理和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14、耕地:

答:

是指人们经常进行耕耘并能够种植、生长各种农作物的土地。

15、渔业:

答:

是指捕捞、养殖和加工水生经济动植物区的水产品的产业。

16.农业   

答:

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7、代理

答:

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18、定金   

答:

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前,依照约定时间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以作为合同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19.要约

答:

是—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刘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20、监护

答:

是指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由具有监护资格的特定的自然人或组织予以监督、保护的制度。

21、遗嘱继承:

答:

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遗嘱继承遗产的继承方式。

 

24、义务教育:

答:

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22、民事法律关系:

答:

是指民法所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3、民事法律行为:

答:

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民事主体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

25、村民自治决策权:

答:

就是村民会议对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拥有直接决定权

26、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答:

是指在满足人口及国民经济发展对耕地产品数量和质量不断增长的条件下,耕地数量和质量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

27、农业产业化经营:

答:

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他各种中介组织的带动与连接,立足于当地资源优势,确立农业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将农业再生产过程中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连接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实行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等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把分散的农户小生产联结成为社会化、专业化的规模生产,形成系统内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和“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农产品多次增值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式。

28、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答:

是对农业生产过程的决策以及组织这些决策实施的基本组织制度和形式,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经营形式。

29、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答:

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业生产设施和其他公共财产为基础,主要以自然村或者行政村为单位设立,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经济组织。

30、农村土地家庭承包   

答:

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产家庭为单位,人人有份的土地承包。

   

3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答:

是指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将其所有的承包经营权的部分或者全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于第三人的行为。

3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

答:

是指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由受让方对承包方承担约定的义务,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33、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

答:

是指承包方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彻底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34、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 

答:

是指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第三人,由第三人作为受让方对承包方承担约定的义务,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35、土地经营权互换:

答: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经过承包方之间自愿商一致,将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二、简答题

1、如何减轻农民负担?

答:

〈1〉禁止非法收费、罚款、摊派;

〈2〉不得向农民集资和非法在农村进行达标升级、验收活动;

〈3〉不得违法摊派税款及以其他非法方法向农民征税;

(4〉不得对农村中小学生非法收费

〈5〉不得侵犯农民在土地征用、占用时的合法利益;

〈6〉不得强制农民接受服务。

2、如何解决农村人地矛盾的问题?

答:

(1)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这是我国保护耕地的基本方法。

《土地管理法》规定了新增加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等措施。

(2)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

耕地总量不减少,是指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的综合措施,保证我国现有的耕地的总面积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

具体办法包括保持耕地总量不减少措施,实行省级政府负责制等。

3、节约使用土地的措施有哪些?

答:

〈1〉非农业建设要节约使用土地;

〈2〉禁止破坏耕地

〈3〉禁止在基本农田上挖搪养鱼和发展果业;

〈4〉制止闲置、荒芜耕地的行为;

〈5〉重新利用被占用耕地地表耕作层的土壤。

4、共有的特征。

答:

(1)共有的主体是多个公民、法人或其他主体;

(2)共有的客体即共有物是特定的物,它可以是独立物,也可以是集合物;

(3)共有人对共有物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共有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权类型,而是一个所有权归几个人享有的权属状态。

5、我国农业税制改革的实施步骤。

答:

第一步,取消农业特产税,将原有的农业特产税分并人农业税;逐步减征农业税,五年内取消农业税。

第二步,通过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征收增值税的方式,部分转移原来的农业税负担;采取同一规范的进项抵扣办法实现部分转移。

第三步,对农产品加工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6、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

答:

〈l〉建立农业资源区划和监测制度

〈2〉保护耕地质量

〈3〉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沙化土地

〈4〉保护森林资源。

〈5〉保护草原资源。

〈6〉保护渔业资源

〈7〉保护农业生物物种资源。

〈8〉保护农业环境

7、如何理解农业产业化经营?

答: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其他各种中介组织的带动与连接,立足于当地资源优势,确立农业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将农业再生产过程中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连接成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实行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等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把分散的农户小生产联接成为社会化、专业化的规模生产,形成系统内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和“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农产品多次增值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式。

8.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内涵是什么?

答:

〈1〉统筹城乡生产力布局,提高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

〈2〉统筹城乡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

〈3)统筹城乡就业,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4〉统筹城乡社会事业,提高农村教育、卫生和文化水平

〈5〉统筹城乡投入,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保护力度。

9、义务教育实施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

(1)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包括全日制小学和普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种形式简易小学或教学点、盲童学校、聋哑学校、弱智儿童辅读学校、工读学校等。

(2)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

设置应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3〉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

省级政府制定学校的经费开支定额,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开主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等。

〈4)义务教育的经费。

地方各级政府负责筹措义务教育学校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

〈5〉义务教育的师资。

10、简述我国计划生育政策。

答:

〈1〉鼓励晚婚晚育。

〈2〉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4〉少数民族地区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定。

11、《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答: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父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2、结婚的禁止条件有哪些?

答:

(1)禁止直系血亲结婚。

直系血亲范围具有包括父母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

(2)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具体包括父母所生的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叔、伯、姑和侄女、侄子,舅、姨和外甥女、外甥。

(3)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13、村民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

答:

(1)选举权。

具体权利有推选权、提名权、举报权和罢免权。

   

(2)决策权。

具体权利有知情权、提议权、决定权。

   (3)管理权。

具体权利有对管理者的选举权,教育权,服务权。

   (4)建章立制权。

   (5)监督权。

具体权利有村务监督权、查询权、反映权、审议和评议权、批评和建议权

14、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

(1)民主原则。

民主原则要求:

村民在权利上具有平等权;村民自治在范围上具有广泛性;村民自治在参与上具有直接性;村民自治在效力上具有效益性。

(2)自治原则。

自治原则体现于:

村民自己办理自己的事;村民实现各种自治权利;村民中绝大多数人的自治。

(3)法制原则。

一是依法推进,日益完善;二是依法建制,以制治村;三是依法办事,有序运行。

  

(4)党的领导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接受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和扩大基层民主,推进村民自治的,保证农村长治久安。

15、财产所有权的内容?

答:

(1)占有权。

是指对财产实际控制的权利。

占有权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

(2)使用权。

是指为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按照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对财产进行有效地利用的权利。

(3)收益权。

是指在物上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它是所有权的一种独立权能。

(4)处分权。

是指对财产依法进行处置的权利。

包括事实上的处分(消费)和法律上的处分(转让)

16、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内容?

答:

(1)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财产所有权包括:

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17、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公序良俗原则。

18、简述民法保护财产所有权的方式。

答:

〈1〉请求确认所有权

〈2〉请求返还原物

〈3〉请求排除妨碍

〈4〉请求停止侵害

〈5〉请求恢复原状

〈6〉赔偿损失。

19、简述我国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及形式?

答:

(1)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有三种形式:

   

  一是国家所有权;

  二是集体所有权;

    三是个人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

20、简述森林的种类?

答:

〈1〉防护林,是指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术和灌术丛。

〈2〉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以生产竹林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3〉经济林。

是指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4〉薪炭林。

是指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术。

〈5〉特种用途林。

是指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

21、简述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

答:

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一方面为了保护脆弱的草原生态环境,另一方面为了保障草原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草原法》的规定,应当划分为根据《草原法》的规定,应当划为基本草原实施严格管理的草原有:

〈1〉重要放牧场;

(2〉割草地;

(3〉用于畜牧业生产的人工草地、退耕还草地以及改良草地、草种基地;

〈4〉对调节气候、涵养水分、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

〈5〉作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草原

(6〉草原科研、教学实验基地;

〈7〉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其他草原。

22、草原权属的形式有哪些?

答:

〈1〉国家所有权。

《宪法》第9条第一款规定:

"草原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国家所有的草原,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

〈2〉集体所有权。

《宪法》规定,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草原,属于集体所有。

〈3〉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对于草原的使用权。

《草原法》第10条规定“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使用。

23、草原统一规划应当遵循的原则。

答:

(1)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草原的可持续利用;

(2)以现有草原为基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3)保护为主、加强建设、分批改良、合理利用;

(4)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

24、我国渔业生产方针是什么?

答:

国家对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

25、捕捞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两种?

答:

〈1〉特许取得。

在通常情况下从事捕捞业,须取得有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特别许可。

《渔业法》规定:

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

"

〈2〉自由取得。

从事娱乐性游钓业以及在尚未养殖、管理的滩涂手工采集零星水产采集业,不需特许即可自由获得捕捞权,只是该渔业权的行使应受政府管理的一定限制。

26、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1〉占垦平衡。

任何依法进行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占多少耕地就负责开垦多少耕地,不仅数量相同,还要质量相当。

〈2〉开垦验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27、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和社会发展目标分别是什么?

答:

(1)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

(2)农村社会发展目标是“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28、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什么?

答:

〈1〉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目标:

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

〈2〉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

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

〈3〉农村社会发展目标:

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29、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

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

30、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

答:

(1)为成员提供生产、产品营销、市场信息、技术、业务培训等多方面的服务。

(2〉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

(3)代表本行业提出农产品贸易救济措施的申请。

31、农产品行业协会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

〈1〉行业协会是非经营性的社团组织,要进行社团法人登记

〈2〉协会是以某种农产品为纽带组织的,不是综合性的;

〈3〉协会一定要依法成立。

〈4)协会一定是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愿依法成立的,不是也不应当是官办的。

32、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宣告失踪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

〈1〉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

〈2〉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

33、简述我国《民法通则》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答: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4、《农业法》对农业财政投入水平是如何规定的?

答:

国家逐步提高农业投入的总体水平。

《农业法》关于农业投入的水平是与国家财政收入水平相联系。

财政收入可以划分为经常性预算收入和建设性预算收入,为便于对农业财政投入进行监督,《农业法》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35、简述《土地管理法》中征地补偿的内容?

答:

〈1〉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6、目前我国农村卫生工作面临的五大问题?

答:

(1)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一些重点传染病、地方病发病率高;

(2)农村卫生投入不足;

(3)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差,高素质人才匮乏;

(4)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滞后,机构管理水平低;

(5)农村合作医疗面临许多问题,一些地区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日益突出。

37、农民全家迁入小城镇后承包地应当如何处理?

答:

〈1〉精神:

《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

对进镇落户的农民,可根据本人意愿,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也允许依法有偿流转。

〈2〉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2款规定:

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38、农村土地承包中如何保护妇女的承包权益?

答:

〈1〉《农村土地承包法》在总则第6条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为保护出嫁、离婚、丧偶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

必须确保农村出嫁妇女的一份承包地。

妇女结婚的,嫁人方所在地应当优先解决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

妇女离婚或丧偶的,如果仍在原居住地生活,原居住地应当保证该妇女有一份承包地;如果迁到别处,新居住地应为妇女解决一份承包地。

39、《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

〈1〉维护农衬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2〉规范和调整土地承包经营关系;

〈3〉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40、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

答:

(1)坚持土地的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原则;

   

(2)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的原则;

(3)保护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原则。

4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

答:

(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

(2)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至50年;

(3)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至70年;

(4)种植特殊林木的林地,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期还可以延长。

4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有哪些?

答: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农业用途

〈3〉流转的期限应当限定在承包期内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5〉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4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有哪些?

答:

〈1〉使用承包地的权利

〈2〉生产经营自主权

〈3〉产品处置权

〈4〉收益权

〈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权

44、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哪些具体的权利?

答:

(1)使用承包地的权利;

    

(2)生产经营自主权;

    (3)产品处置权;

    (4)收益权;

    (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权。

4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

(1)适用敢包地的权利,即实际利用承包地的权利。

承包方有权依法适用承包地,在承包地上进行耕作,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经营自主权。

承包方有权在承包地卜依法自主组织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自主决定种植什么作物、种植多少作物等,不受其他组织和各人的于涉。

(3)产品处置权。

承包方有权自主处置自己生产的产品,出售产品的数量、价格、方式等,发包方不得干涉。

(4)收益权,即获得收益的权利。

承包土地上产生的合法收益,包括出售农产品的收入、上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收益以及其他收益,归承包方所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剥夺。

    (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权。

46、家庭承包的特征?

答:

(1)承包方是特殊主体。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产。

   

(2)承包关系期限长。

耕地、草地、林地的家庭承包分别为30年、30年至50年、30年至70年的承包期限。

   (3)承包经营权具有物权属性。

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和经营权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承包方可以直接行使承包经营权并取得收益;承包方享有基于承包经营权的请求权,有权排除他人对其行使承包经营权的干涉。

   (4)适用的原则是以公平原则为主。

47、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特点是什么?

答:

(1)承包方是特殊主体

在家庭承包方式中,发包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是村民自治组织,而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2)承包关系期限长

为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耕地、草地、林地的家庭承包分别规定了30年、30年到50年、30年到70年的承包期限。

(3)承包经营权具有物权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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