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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项目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项目名称:

铜陵市铜产业“十二五”发展技术路线图的研制

甲方:

合肥工业大学(铜陵)工程技术研究院

乙方:

合肥工业大学

签订时间:

2011年1月18日

签订地点:

合肥工业大学

有效期限:

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甲方:

合肥工业大学(铜陵)工程技术研究院

住所地:

铜陵市

法定代表人:

程继贵

项目联系人:

程继贵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合肥工业大学材料学院

电话:

0551-传真:

0551-

电子信箱:

乙方:

合肥工业大学

住所地:

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法定代表人:

徐枞巍

项目联系人:

程和法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合肥工业大学材料学院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铜陵市铜产业“十二五”发展技术路线图研制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对铜陵市铜产业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的基础上,研制铜陵市铜产业十二五发展战略的技术路线图。

2.技术内容:

(1)铜陵市铜产业资源情况的分析;

(2)铜陵市铜加工产业的发展现状分析;(3)铜陵市铜产业“十二五”发展思路和目标分析;(4)铜陵市铜产业加工产业的布局状况分析研究。

3.技术方法和路线:

通过研究铜陵市铜产业的现有的资源及再生资源的状况调研和分析,对铜陵市现有的铜产业加工技术现状和产品布局的分析、对铜产业产业规模和产业布局的分析研究,结合铜陵市对铜产业在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战略思想和目标,研究铜陵市十二五铜产业发展的技术路线、策略、产品布局、铜加工关键技术、技术人才的培养等,绘制铜陵市铜产业十二五发展的技术路线图。

第二条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甲方:

1.研究开发内容:

提供铜陵市现有的铜产业资源和加工行业的现状资料,提供项目研究所需的经费。

2.工作进度:

2011.1~2011.6,提供项目研发的经费5万元,提供项目研发所需的铜陵市铜产业情况资料。

2011.7~2011.12组织项目的研发人员和铜陵市铜加工行业的技术人员进行交流,负责组织路线图研制人员到各铜加工企业进行现场调研和咨询,对研制的路线图的初步方案进行研讨,最终组织专家对铜陵市十二五铜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进行验收和鉴定。

3.研究开发期限:

2011.1~2012.12。

4.研究开发地点:

铜陵市。

乙方:

1.研究开发内容:

研究铜陵市十二五期间铜产业的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和技术关键,在此基础上编制铜陵市铜产业十二五发展技术路线图。

2.工作进度:

2011.1~2011.6,对铜陵市现已有的铜产业资源和铜产业加工的产业布局、产品和技术现状、进行深入的调研和分析。

2011.7~2012.12与铜陵市管理部门和铜加工企业展开交流和技术研讨,了解铜陵市十二五期间通产发展的思路和目标,铜加工技术面临的关键技术问题,提出十二五期间铜陵市铜产发展的技术思路和策略,研究铜产业发展的方向、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并提出对策,在此基础上编制铜陵市铜产业十二五技术发展的路线图。

3.研究开发期限:

2011年1月~2012年12月。

4.研究开发地点:

合肥工业大学和铜陵市。

第三条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

第四条合作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提

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甲方:

提供铜陵市铜加工行业和资源的现状资料,并提供项目研究的经费五万元。

乙方:

提供铜陵市铜产业十二五发展技术路线图。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双方个保存一份。

第五条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以书面资料的形式提供铜陵市铜产业和资源状况的技术资料。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5万元经费。

3.使用方式:

用于乙方路线图研究的各项费用。

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以书面形式提供研究的铜陵市十二五发展技术路线。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使用方式:

第六条以提供技术为投资的合作方应保证其所提供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实施该项技术而侵权的,提供技术方应当自己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八条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第九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合作一方或多方损失的,合作各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风险损失:

1.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解决;

合作各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各占50%

方式认定。

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

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10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合作一方或多方应在10

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

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产生损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技术路线图的所涉及的所有技术性问题。

2.涉密人员范围:

所有参与该项目的人员。

3.保密期限:

3年。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技术路线图的所涉及的所有技术性问题。

2.涉密人员范围:

所有参与该项目的人员。

3.保密期限:

3年。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方式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甲方: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书面形式技术资料一套。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2012年12月,铜陵市。

乙方: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书面形式技术资料一套。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2012年12月,铜陵市。

第十三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合作一方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甲方:

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发内容和目标验收。

乙方:

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发内容和目标验收。

第十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本合同最终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按照合同约定的研发内容进行专家评议验收。

第十五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

1种方式处理:

1.合作各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各占50%

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各占50%只是产权。

第十六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1种方式处理:

1.双方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各占50%。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

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双方均可使用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双方均可使用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各占50%;

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各占50%产权。

第十七条:

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并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阶段性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此阶段性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合作各方应以协商方式确定最终研究成果的完成人员名单。

此完成人员享有在有关最终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合作一方或多方利用共同投资的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方所有。

第十九条: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有权利用本合同项目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

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合作各方(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各占50%。

第二十条:

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程继贵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程和法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项目开展中的的各项信息交流和联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各方。

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作各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

 

第二十二条:

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经合作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

(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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