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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思路

2018年工作计划思路

  制订计划不要太满、太死、太紧,要留出机动时间,使计划有一定的机动性。

毕竟现实不会完美地跟者计划走,给计划留有一定的余地,这样完成计划的可能性就增加了。

本篇文章是关于2018年的工作思路,由聘才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以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8年是“十三五”发展的进步之年,是我市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关键之年。

2018年我市城乡规划与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建设“两富”、“两美”浙江的要求,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努力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加快港口经济圈建设、“双驱动四治理”等决策部署,以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为中心目标,贯穿一条工作主线,即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工作主线;积极发挥三位一体引领作用,即发挥好谋划-策划-规划三位一体的引领作用;重点推进五项工作,即大力推进品质提升、转型发展、民生保障、法治规划、测绘地理信息五项重点工作,切实发挥城乡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大力推进美丽宁波和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发展。

  顺应城市发展规律,适应当前城市发展进入转型提升、多元优化的新常态,谋划宁波城市新发展的战略空间和新动能,推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

  谋划空间发展新格局。

按照质量提升和结构优化的思路,构建弹性增长空间,完善中心城区“一主两副、双心三带”的空间结构,通过对海洋生态科技城、新材料科技城、空港新城等重点区块的发展战略和空间格局进行优化,提升中心城区集聚、辐射和服务功能。

  谋划未来城市新核心。

适应中心城发展趋势,着眼宁波长远发展需要,及时开展姚江新城发展战略研究,在以中山路串联的三江口核心和东部新城核心的基础上,推动形成“一轴串心,三心连轴”的宁波中心城主城结构,以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为重点,统筹协调姚江两岸“江、湾、绿、城”的空间布局,谋划生态、文化、健康、活力的未来新城。

  谋划城市空间新拓展。

奉化将成为宁波未来城市空间拓展最主要地区,亟需打破其与中心城之间的行政隔离,以同城化发展的理念协调功能、交通、生态发展格局。

编制奉化-鄞南地区空间布局规划,统筹奉化-鄞南区域整体发展,协调功能布局、交通体系、生态保护和设施配置,使奉化和中心城在空间上做好对接与融合。

  推进城市总体规划逐层深化落实,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空间资源配置的统筹引领作用。

  统筹市域空间协调发展。

以构建“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络化的市域空间格局为目标,严保生态底线,强化区域统筹,突出功能互补,推进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发展,在全域空间范围内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协调的网络化大都市格局。

配合开展余姚、慈溪、宁海县(市)域总体规划以及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的修改工作,深化杭州湾、三门湾、象山港区域规划,进一步优化市域空间布局,凸显南北两翼特色。

  统筹中心城区布局管控。

按照由外及里、两年覆盖的编制思路,在加快推进城西、鄞西、鄞南、镇海-小港、东部滨海组团、九龙湖浦组团等分区规划编制的基础上,开展慈城组团、东钱湖组团、北仑片分区规划,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分区规划全覆盖。

加大绕城高速范围以内的规划统筹管控力度,以控规为抓手,强化控规在规划统筹中的核心平台地位,重点编制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等新增城市建设用地的控规。

  统筹美丽乡村规划设计。

以规划建设同宁波大都市发展相适应的美丽乡村为目标,推进农村区域的特色化和多样化发展,通过规划引领,使得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不仅成为当地村民的生活场所,更成为城市居民的游憩地和未来城市发展的新活力点。

按照省政府深化完善村庄规划设计、打造千村“浙派民居”的任务要求,在县(市)遴选5个中心村作为村庄设计的试点,为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和中心村风貌提升工作作出示范。

  统筹推进“多规融合”改革任务。

2018年将在“三规”基础上,进一步协调融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结合各县(市)开展的工作,进行规划项目清理及“三规”比对,推动形成全市域控规层面的“多规融合”一张图。

加快构建信息联动平台和控规数据入库,推进“多规融合”成果和各部门数据共享联动。

启动研究“多规融合”实施运行机制,配套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基本建立“多规融合”工作格局,为“多规合一”奠定基础。

  按照把中心城区建设成为生态优良、环境优质、形象优秀、品质优越的“四优城市”的工作目标,优化城市景观环境,完善民生保障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切实提升中心城区综合竞争力。

  深化实施城市品质提升工程。

深化“两心一轴、三江六岸”城市核心景观系统规划,开展三江口核心区块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做好三江六岸核心区重点地块详细设计,从微观视角重塑城市CBD形象,打造高品质、标志性的城市特色空间,提升中心城区的城市功能和生活品质。

科学谋划东部新城东片区发展,完成东部新城邱隘中心片区近期行动计划(2018-2020)编制。

结合塘河绿带贯通整治工程,先期启动西塘河、后塘河两岸城市设计,拓展宁波城区的文化休闲空间,增强市民的文化认知感。

开展小浃江都市田园详细设计,以保护小浃江片区生态本底为目标,协调生态、景观、发展之间的关系,实现该区域生态保护和休闲利用有机结合。

提高应对抵御台风、洪涝为主的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城市安全,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研究,进一步提高城市的防洪排涝能力。

  推动城市有机更新。

注重内涵提升,提高中心城区用地效率,改善城市面貌。

开展XX年度宁波市建成区用地调查,梳理用地现状,盘点用地家底,为城市更新改造提供基础数据。

开展城市重要地块开发前期规划研究,明确更新改造思路。

开展高桥、邱隘、庄市等老镇区功能提升规划,探索老旧城区小规模、渐进式的有机更新机制,挖掘地域特色,改善环境面貌,使其从老镇区逐渐更新为中心城区的一部分。

  优化城市交通。

强化交通规划引导作用,推动快速路和轨道交通形成“双快”交通网络,加强中心城与外围县市区的便捷联系。

启动编制轨道线网线站位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开展轨道交通沿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研究。

继续做好轨道交通第二轮建设规划相关线路综合规划、站点详细规划以及线站位规划审批。

以轨道站点为核心,完善非机动车及人行慢行交通体系规划。

编制轨道交通4号线地上地下一体化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统筹规划轨道沿线以及站点周边区域,统筹布局、协调推进,促进交通引导型发展方式的形成。

综合梳理、整理城市交通调查数据、实时流量数据、手机信令数据等大数据,充实完善城市交通基础数据库,优化城市交通模型。

  强化地下空间规划统筹。

推进城市立体化发展,统筹规划利用好地下空间资源。

组织编制城市重点区块地下空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地下空间的统筹开发利用提供规划依据。

推进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立法工作,制订宁波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的政府规章,厘清全市地下管线的管理体系,保障城市地下管线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营,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的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

完成综合管线基础数据、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建立部门协作长效管理机制。

  以实施历史文化保护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更新保护理念,完善保护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加强物质形态保护与历史文脉传承,形成富有宁波特色的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新格局。

  加强规划引领。

全面梳理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情况,在全市范围建立起“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多层次的保护规划体系。

在完成现有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开展第五批省级名村保护规划编制,以及第三批市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和审批。

按照省、市条例的要求,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历史建筑等公布对象保护标志挂牌。

  强化规划实施。

以各类保护规划为基础,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统筹各类资源,结合“十三五”规划,组织各地制定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并同各级保护规划一起上报审批。

根据当地实际,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牵头单位、保障措施、进度安排,并将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作为专项内容纳入行动计划。

结合历史传承、浙东文化、时代要求,塑造宁波城市精神,凸显城市特色。

  突出示范效应。

探索规划引领下的小规模、渐进式的整治、保护模式,改善人居环境,展现历史文化魅力,走出一条具有宁波特色、城乡建设品质提升与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紧密结合的新型发展道路。

继续与当地政府、项目实施单位合力推进月湖西区、秀水街历史文化街区、郡庙天封塔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与改造提升工程。

结合小城镇建设和特色小镇打造,指导实施鄞江等一批历史文化名镇保护项目,为宁波特色城镇的发展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

在市域内选择5个保护试点名村,加强保护利用指导,在全市范围内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健全配套法规。

在《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条例相关条款,明确落实责任,促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实施。

研究制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内历史建筑产权流转、工业遗产和名人故居相关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等,采用更为灵活的保护手段,进一步探索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名人故居的保护与利用方式。

  以提高规划服务效率为目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强化两头、简化中间”的工作思路,完善城乡规划分级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强化规划服务保障。

以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重点,继续推进重要功能区块、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加强空间布局、规划方案的深化研究,积极主动做好市级重点项目规划的前期服务,强化服务保障措施,开设快速通道,畅通交流机制,为项目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推进并联审批,根据《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联审批操作细则(试行)》要求,总结推广并联审批经验,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系统,优化流转及审批程序,进一步理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逐步推行城乡规划实施信用管理制度,探索简化审批、加强事后监管的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完善信息化体系建设。

继续升级、完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规划区统一规划管理及监督。

全面推进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电子报批,构建兼顾业务流、数据流和监督管理流于一体的电子报批系统。

建立服务于规划管理的规划移动审批系统,实现实时管理和即时沟通。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依法行使权力,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与改革创新相结合。

  进一步完善规划测绘法规体系。

做好《宁波市地理信息共享促进条例》地方法规的立法调研,推动地理信息社会化应用。

完善《宁波市城乡规划督察办法》、《宁波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政府规章制定及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做好基本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制度实施,确保联合测绘依法有序运行。

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

  依法依规完善程序。

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规划决策的法定程序。

深化“开门规划”工作方式,进一步扩大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程度,使得城乡规划更接地气。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开性和强制性。

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委员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以及专业委员会的议事决策职能,保障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进一步强化规划监督机制。

抓好规划监督和规划督察,通过卫星遥感图斑比对、全景影像采集等手段,重点抓好项目审批、三区四线等强制性内容执行情况的督察。

推进规划督察工作向县(市)和镇村覆盖,建立长效考核机制。

完善专项监督检查机制,建立专项监督检查项目库,实现周期性滚动专项监督检查。

建立和完善规划监督监测信息化体系,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监督监测信息化体系。

  适应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的外部环境、技术手段、产品形式和服务方式的深刻变化,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社会各界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需求。

  加强基础测绘统筹协调。

加强对县(市)、区基础测绘工作指导,提高基础测绘项目编排与实施的协调性。

重视测绘需求分析、测绘生产效率、测绘先进技术应用,优化基础测绘产品结构,丰富数据资源,强化核心基础测绘数据采集、处理能力,提升基础测绘应用服务能力。

  开展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

开展智慧宁波时空信息云平台国家局试点建设,深化拓展市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完善市、县两级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和天地图节点维护运行机制,提高共享服务平台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深化共享平台推广应用,提供一站式、互动式服务,切实发挥共建共享应用示范效应。

  完成地理国情普查。

全面完成地理国情、省情、市情普查任务,做好普查成果发布;制定地理市情统计、监测地方标准,开展地理国情监测和应用分析;强化地理市情应用,开展与相关研究院的深入合作,推进监测成果的社会化应用。

  强化测绘市场统一监管。

加强测绘信用体系建设。

着力加强测绘项目备案系统的信息统计与分析,抓好测绘资质、保密、质量、招投标、地图市场为基础的日常监管。

以基本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制度试行为突破,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测绘市场新格局。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建工作超前谋划,为完成中心任务、推动科学发展、内增动力外塑形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加强局系统党组织建设。

按照依法、从严的要求,加强政治思想理论学习的组织,以局系统各级班子建设为重点,严格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教育。

认真抓好上级党建工作的部署和实施。

严格“五好、五带头”标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党建示范阵地建设。

以“六有”为标准,完善硬件设施、管理制度。

按照《宁波市级文明机关创建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制定第十轮文明机关创建方案,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按照规范化、群众化、经常化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规范日常管理。

  加强干部培养使用。

坚持从严管理,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制度规范,进一步推进干部培养锻炼,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三有四好”干部队伍。

继续开展全局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提升干部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上下功夫。

  加强城乡规划宣传工作。

充分发挥媒体力量,形成宣传城乡规划工作的热潮。

通过持续不断地宣传,形成社会各界了解规划、参与规划、支持规划、共同监督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利用群众喜闻乐见、先进前沿、丰富多彩的载体,不断提升规划宣传水平。

加强《宁波规划》杂志、宁波规划网、微博、微信、局长信箱等自有宣传平台建设,及时展示城乡规划工作成果。

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完善与民主党派共建结对机制。

  坚持反腐倡廉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做到既奋发有为,又干净干事,切实弘扬城乡规划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

  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严格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

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

深化组织和制度创新,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不断完善党内监督。

着力推进城乡规划系统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廉政风险点的监督检查力度。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抓好监督执纪,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

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指导,抓好党员干部的政治、组织、纪律、廉政等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深化“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求,继续开展专题教育。

以全市开展第九轮民主评议机关活动为契机,动员全市规划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以积极的姿态、担当的精神、过硬的作风和优质的服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检验。

最新评论于磊元发表于XX-03-03  XX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启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

我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凝聚精气神,建设新溧阳”的总要求,突出“重大项目攻坚年”和“环境整治攻坚年”主题,依托项目建设巩固基础,依托生态优势打造品牌,依托文明创建改善民生,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基础。

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强化目标任务制定。

对照“十三五”主要经济指标目标,认真做好常州对我市的目标任务和我市人代会目标任务等任务的分解落实和跟踪协调工作,编制XX年溧阳市政府部门目标任务书(蓝皮书),完善目标管理个性化考核,编制完善各项专项规划,力争为“十三五”开好局。

  2.强化经济运行分析。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攻坚年”的各项决策部署,当前,特别要在经济运行突出问题分析上下功夫,定期扎实开展全市经济运行分析,做到情况说得清、趋势判断准,问题剖析深,措施提得实,指导作用强,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3.强化规划分解落实。

全面完成“十三五”总体规划和各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和解读。

同时对照产城融合、新型城镇化等任务,结合“十三五”规划,制定推进计划,并分解各相关部门、镇区,确保完成省、常州市相关要求。

  1.全力推进重点项目。

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推进机制、重大项目储备制度、市领导挂钩服务制度和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镇区、部门的协作配合,着力化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严格按照项目推进“一周一汇总、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考核”的要求,加大项目推进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已开工项目早建成、早投产。

  2.规范优化项目审批。

严格执行我委新的行政审批工作程序,通过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优化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切实提高项目的审批效率。

通过省、市、县“阳光发改”三级联网和“三合一”平台管理系统的运用,不断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积极开展社会资本合作。

重点关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探索建立合理盈利模式,建立完善项目库,加强推介宣传,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争取国家专项建项基金,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我市重点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领域的建设。

  1.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一是提升商贸流通业发展质态。

优化商贸业态,启动万达商业综合体建设,打造商贸新高地,带动新区商贸业快速发展;加快推进金桥流通中心三期、苏浙皖茶文化城等专业市场建设,进一步扩大市场对周边县市的辐射能力;实施《溧阳市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力争招引1家重点物流园区,布局镇(区)物流中心、农村配送点,逐步形成网络化物流结点;培育扶持华达物流、安顺运输等物流企业。

二是高起点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

研究制定溧阳加快发展平台经济的实施意见。

做强载体,加快推进溧阳智慧城市产业园建设;培育主体,鼓励南大街网络商城、溧阳买、新合作网上商城等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注重技术支撑,出台鼓励发展平台经济的优惠政策,加大结技术引进和人才招引的支持力度,抢占先发优势,创建省、市互联网平台经济实验区,力促平台经济迅速形成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三是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

实施《溧阳市健康服务业规划》,制定出台向健康经济出发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健康产业集聚区规划并启一批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天目湖瑞芝颐养山庄、天颐谷、望星谷等项目建设,力争健康服务业规模发展、集聚发展和创新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四是编制溧阳市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

充分调研各镇(区)服务业发展基础及发展重点方向,合理布局各具特色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打造省级重点服务业集聚区为方向,梳理储备一批集聚区重点建设项目,尽早形成产业集聚发展优势。

  2.推进新能源发展。

一是做好全市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

为促进节能减排,缓解能源危机,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协同规划部门制定符合溧阳实情、并满足远期发展需要的溧阳市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

启动房车运营地建设。

二是做好对能源项目的监管服务。

落实热电联产规划,推行集中供热,加快溧阳蓝天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弘博热电项目建设进程,逐步关停热网覆盖区域内燃煤锅炉。

三是做好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溧阳市北片区热电联产项目投产后,原昆仑热电机组全部拆除。

全市能源消费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上级需求目标内。

  1.加强价格管理。

启动供水、供气日常经营成本监审,为水、电、气实施阶梯价格改革提供基础性数据资料。

加强夏、秋粮农资价格监测,落实粮食保供稳价措施,开展专项调查,引导农民增收增效。

配合相关部门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利用价格政策支持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

积极开展电动汽车充电价格的认定工作。

  2.加强收费管理。

认真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缓减免政策的落实工作,建立收费单位巡访制度,创新收费监管方式,加强对实施行政事业性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事中事后的收费监管。

做好涉企“三清单、三目录”公布后的实施情况跟踪,依据收费政策的变动及时做好收费动态的变更,确保收费政策的时效性和正确性。

在房地产价格备案、前期物业收费备案等方面加强规划引导和规范管理。

  3.加强价格监督。

重点做好对教育、医疗等专项检查,坚持平时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教育整改和没收处罚相结合,坚决查处价格违规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配合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组织开展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水资源等价格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严肃查处不按规定调整价格,擅自出台优惠价格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资源性产品市场价格秩序。

开展物业、停车收费专项整治,加强小区物业、停车收费监管,减少矛盾纠纷,治理违法问题。

  4.加强价格认证。

做好涉案、涉税、涉纪财产价格认证工作,积极为机关部门和司法条线提供服务。

全力推进机构转型和规范化建设。

  1.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

认真抓好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现代科学管理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通过继续开展委内的“我来讲”论坛、邀请专家“走进来”指导、组织全委机关干部外出培训等方式,积极探索机关干部学习交流的新方式,以一流的干部队伍创造一流的工作绩,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能够担当起发展改革历史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2.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

以“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的开展为新起点,不断增强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意识,实现机关职能从“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把不断优化投资软环境作为发展的生命线,为快速发展溧阳经济抢得先机。

推行“简便、快捷、廉洁、高效”办事承诺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实行限时答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进一步优化网络建设。

完成委门户网站的提档升级,做好“阳光发改”三级联网管理运行和“三合一”平台网上办件,实现办文快捷、阳光审批、主动服务。

以“公开为准则,不公开为特例”,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项目审批、机关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网上公开。

开通委内OA办公系统,开通省发改委和省物价局“互联网+”视频会议系统,建立健全网上办公办会制度,进一步提高办会办文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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