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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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

关于发布

《山东省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建筑市场计价秩序,满足安装工程量计算的需要,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计算规则),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计算规则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2003年4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计算规则的使用按省建设厅鲁建发[2002]41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原省建委鲁建标发[1996]54号文件发布的相关定额规定同时停止使用。

  四、本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山东省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  则

第0。

0。

1条为统一安装工程量的计算,制订本规则。

    第0。

0.2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安装的新建、扩建及改造工程计价活动中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应遵循本规则。

    第0。

0。

3条本规则与《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作为安装工程计价活动中确定安装工程量以及相应消耗量的依据.

    第0.0。

4条安装工程量除依据《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还应依据以下有效文件:

    1.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第0.0.5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

    5.以台(套或件等)计算的为台(套或件等)。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

m3、m2、m以下取两位;t以下取三位;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取舍。

    第0。

0。

6条计算工程量时,应依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说  明

第1。

0.1条本章定额除另有说明者外,均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划分定额项目。

设备重量均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重量为准。

    第1.0。

2条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第一章 切削设备安装

    第1.1.1条金属切削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

    第1.1.2条气动踢木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单面卸木和双面卸木分列定额项目。

    第1。

1.3条带锯机保护罩制作与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按规格分列定额项目。

    第1。

1。

4条本章内所列设备重量均为设备净重.

                             第二章 锻压设备安装

    第1。

2.1条空气锤、模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落锤重量(kg以内或t以内)分列定额项目。

    第1.2.2条锻造水压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水压机公称压力”t”分列定额项目。

                             第三章 铸造设备安装

    第1。

3。

1条铸造设备中抛丸清理室的安装,以”室”为计量单位,以室所含设备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计算设备重量时应包括抛丸机、回转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电动小车及框架、平台、梯子、栏杆、漏斗、漏管等金属结构件的总重量.

    第1.3。

2条铸铁平台安装以"10t"为计量单位,按方形平台或铸梁式平台的安装方式(安装在基础上或支架上)及安装时灌浆与不灌浆分列定额项目。

                             第四章 起重设备安装

    第1。

4.1条起重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主钩的起重量"t"和跨距”m”分列定额项目.

 第1。

4.2条双小车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小车的起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

    第1.4。

3条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钩的起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

    第1。

4.4条梁式起重机、壁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的起重量"t"和不同类型及名称的起重机分列定额项目。

                             第五章 起重机轨道安装

    第1。

5。

1条起重机轨道安装以单根轨道长度每”10m"为计量单位,按轨道的标准图号、型号、固定型式和纵、横向孔距、安装部位等分列定额项目。

    第1.5。

2条车档制作按施工图示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

                             第六章 输送设备安装

    第1。

6.1条斗式提升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提升机型号及提升高度分列定额项目。

    第1.6.2条刮板输送机是按输送机槽宽和平均单组驱动装置的输送长度(即m/组)分列定额项目,以”组”为计量单位。

如刮板输送机有多组驱动装置时,可按输送机总长度除以驱动装置数,即得出m/组,按此选套相应定额项目。

    第1.6。

3条板式(裙式)输送机以"台"计量单位,按链轮中心距和链板宽度分列定额项目。

    第1。

6.4条螺旋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公称直径和机身长度分列定额项目。

    第1.6.5条悬挂式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驱动装置、转向装置、拉紧装置和重量分列定额项目。

    第1.6。

6条链条安装以”100m”为计量单位,按链片式、链板式、链环式、试运转、抓取器分列定额项目。

    第1。

6。

7条固定式胶带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带宽和输送长度分列定额项目.

    第1.6.8条卸矿车及皮带秤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带宽分列定额项目.

    第1.6.9条皮带接头胶接以"个"为计量单位,按普通带和钢芯带以及带宽(mm)分列定额项目。

                             第七章 电梯安装

    第1.7.1条电梯安装均以"部"为计量单位,按层、站数分列定额项目。

厅门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如需增减时,按增减厅门、轿厢门的相应定额项目计算;安装电梯的楼层高度按平均层高4m以内考虑,超过4m时,按增加提升高度相应定额计算。

    第1。

7。

2条电梯增减厅门、轿厢门以"个”为计量单位,按手动、电动和小型杂物电梯分列定额项目.增加提升高度以"m"为计量单位,按每提升1m计算。

    第1。

7。

3条辅助项目的金属门套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直流电梯发电机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角钢牛腿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电梯机器钢板底座制作以”座"为计量单位,按交流电梯和直流电梯分列定额项目。

    第1。

7。

4条自动扶梯安装以"部”为计量单位,按安装形式(整体或解体)、扶手中心距以及层高分列定额项目.

    第1.7。

5条自动步行道安装以"部”为计量单位,以每部长度(机头到机尾轮距)30m为准,超过或不足30m时,按增减长度相应定额计算。

增减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按实际增减长度计算。

    第1。

7.6条主材、紧固件、附件及备件等,按设备带有考虑。

    第1.7。

7条本章是以室内地坪±0。

000以下为地坑(下缓冲)考虑的,如遇区间电梯地坑(下缓冲)在中间层时,其下部楼层垂直搬运工作另行计算。

                              第八章 风机安装

                              第九章 泵 安 装

    第1。

8.1条风机、泵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

在计算设备重量时,直联式风机、泵,以本体及电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非直联式的风机和泵以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

    第1。

8。

2条深井泵的设备重量以本体、电动机、底座及设备扬水管的总重量计算。

    第1.8。

3条DB型高硅铁离心泵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不同设备型号分列定额项目。

                              第十章 压缩机安装

    第1。

10.1条压缩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

在计算设备重量时,按不同型号分别计算。

    第1。

10.2条活塞式V、W、S型压缩机及压缩机组的设备重量,按同一底座上的主机、电动机、仪表盘及附件、底座等的总重量计算。

    第1.10.3条活塞式L型及Z型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不包括电动机等动力机械的重量,电动机应另执行电动机安装定额项目.

    第1。

10。

4条活塞式D、M、H型对称平衡压缩机的设备重量,按主机、电动机及随主机到货的附属设备的总重量计算,但不包括附属设备的安装,附属设备的安装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十一章 工业炉设备安装

    第1.11.1条电弧炼钢炉、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容量"t”分列定额项目。

    第1。

11。

2条冲天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熔化率(t/h)分列定额项目.

    第1。

11.3条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在计算设备重量时,如为整体结构(炉体已组装并有内衬砌体),应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如为解体结构(炉体为金属结构件需要现场组合安装,无内衬砌体)时,则不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

对内衬砌体部分,执行其他相关定额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1。

11。

4条冲天炉的加料机构,按各类型式综合考虑,已包括在冲天炉安装内,冲天炉出渣轨道安装套用"地平面上安装轨道"的相应定额子目

第十二章 煤气发生设备安装

第1.12。

1条煤气发生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炉膛内径和设备重量分列定额项目。

    第1。

12。

2条洗涤塔、电器滤清器、竖管、附属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分列定额项目。

    第1.12。

3条煤气发生设备附属其他容器构件以”t”为计量单位,按单位重量在0.5t以内和大于0。

5t分列定额项目.

    第1。

12。

4条煤气发生设备分节容器外壳组焊,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外径(m以内/组成节数)分列定额项目。

                               第十三章 其他机械安装

    第1.13.1条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重量分列定额项目。

    第1.13.2条制冰设备、润滑油处理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类别、名称、型号及重量分列定额项目.

    第1。

13.3条冷风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冷却面积及重量分列定额项目。

    第1。

13.4条设备重量计算方法:

在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整体总重量计算;非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主机、辅机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第十四章 附属设备安装

    第1。

14.1条立式、卧式管壳式冷凝器、蒸发器,淋水式冷凝器、蒸发式冷凝器、立式蒸发器、中间冷却器均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冷却或蒸发面积(m2以内)分列定额项目。

    第1。

14.2条立式低压循环储液器和卧式高压储液器(排液桶)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和设备容积(m3以内)分列定额项目。

    第1。

14。

3条氨油分离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直径(mm以内)分列定额项目。

    第1。

14。

4条氨液分离器和空气分离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规格分列定额项目。

    第1。

14。

5条氨气过滤器和氨液过滤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及设备直径(mm以内)分列定额项目。

    第1.14。

6条玻璃钢冷却塔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处理水量(m3/h以内)分列定额项目。

    第1。

14。

7条集油器、油视镜、紧急泄氨器以”台”或"支”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及设备直径(mm以内)分列定额项目.

    第1.14。

8条制冷容器单体试密与排污以"次/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容量(m3以内)分列定额项目。

    第1.14.9条储气罐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容量(m3以内)分列定额项目。

    第1.14。

10条乙炔发生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规格(m3/h以内)分列定额项目。

    第1。

14。

11条小型空气分离塔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型号规格分列定额项目。

第1.14.12条小型制氧机械附属设备中,洗涤塔、加热器、储氧器、充氧台、干燥器、碱水拌和器、纯化器等分别以”台”、”组”、"套”为计量单位,以上附属设备均按设备名称及型号分列定额项目。

    第1。

14.13条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制作与安装,以"100kg"为计量单位,按金属结构件单体重量分列定额项目。

    第1.14.14条设备减振台座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台座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

第1。

14。

15条地脚螺栓孔灌浆,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以”m3”为计量单位,按一台设备灌浆体积(m3以内)分列定额项目。

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一章至第八章)

第一章 变压器

  第2。

1。

1条变压器、消弧线圈、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按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2。

1.2条干式变压器如果带有保护罩时,其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第2.1.3条变压器通过试验,判定绝缘受潮需进行干燥时,可以”台"为单位计算变压器干燥工程量。

  第2。

1。

4条消弧线圈的干燥按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干燥定额执行,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2.1.5条变压器安装定额未包括绝缘油的过滤,发生时可另计油过滤工程量,不论过滤次数多少,均按制造厂规定的油量以”t”为单位计算。

  第2.1.6条油断路器及其他充油设备的绝缘油过滤,可按制造厂规定的充油量计算.

               第二章 配电装置

  第2。

2.1条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油浸电抗器、电力电容器及电容器柜的安装以"台(个)"为计量单位。

  第2。

2.2条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避雷器、干式电抗器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每组按三相计算。

  第2。

2。

3条交流滤波装置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每套滤波装置包括三台组架安装,不包括设备本身及铜母线的安装,其工程量应按本册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2。

2.4条高压设备安装定额内均不包括绝缘台的安装,其工程量应按施工图设计执行相应定额。

  第2。

2.5条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未包括基础槽钢、母线及引下线的配置安装。

  第2.2.6条配电设备安装的支架、抱箍及延长轴、轴套、间隔板等,按施工图设计的需要量计算,执行第四章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属供应成品的只计安装及成品价。

  第2.2。

7条绝缘油、六氟化硫气体、液压油等均按设备带有考虑;电气设备以外的加压设备和附属管道的安装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2.2。

8条配电设备的端子板外部接线,应按本册第四章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三章 母线、绝缘子

  第2.3。

1条悬垂绝缘子串安装,指垂直或V型安装的提挂导线、跳线、引下线、设备连接线或设备等所用的绝缘子串安装,按单串以”串”为计量单位。

耐张绝缘子串的安装,已包括在软母线安装定额内.

  第2。

3。

2条支持绝缘子安装分别按安装在户内、户外、单孔、双孔、四孔固定,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2.3.3条穿墙套管安装不分水平、垂直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2。

3。

4条软母线安装,指直接由耐张绝缘子串悬挂部分,按软母线截面大小分别以"跨/三相”为计量单位.导线、绝缘子、线夹、驰度调节金具等均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定额规定的损耗率计算。

  第2。

3。

5条软母线引下线,指由T型线夹或并沟线夹从软母线引向设备的连接线,以"组/三相"为计量单位;软母线经终端耐张线夹引下(不经T型线夹或并沟线夹引下)与设备连接的部分均执行引下线定额。

  第2。

3。

6条两跨软母线间的跳引线安装,以"组/三相”为计量单位。

不论两端的耐张线夹是螺栓式或压接式,均执行软母线跳线定额。

  第2。

3。

7条设备连接线安装,指两设备间的连接部分。

不论引下线、跳线、设备连接线,均应分别按导线截面、三相为一组计算工程量。

  第2.3.8条组合软母线安装,按三相为一组计算.跨距(包括水平悬挂部分和两端引下部分之和)按45m以内考虑。

导线、绝缘子、线夹、金具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定额规定的损耗率计算.

  第2.3.9条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按表2。

3。

9计算。

           表2.3。

9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     单位:

m/根

项目

耐张

跳线

引下线、设备连接线

预留长度

2。

5

0.8

0.6

  第2.3.10条带型母线安装及带型母线引下线安装包括铜排、铝排,分别以不同截面和片数以"10m/单相”为计量单位。

母线和固定母线的金具均按设计用量加损耗率计算.

  第2。

3。

11条钢带型母线安装,按同规格的铜母线定额执行。

  第2。

3.12条母线伸缩接头及铜过渡板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2。

3.13条槽型母线安装以”10m/单相"为计量单位。

槽型母线与设备连接分别按连接不同的设备以"台”或”组"为计量单位。

槽型母线及固定槽型母线的金具按设计用量加损耗率计算.共箱母线安装区分箱体和导体规格以"10m"为计量单位,长度按设计共箱母线的轴线长度计算.

  第2.3。

14条低压(指380V以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安装分别按导体的额定电流大小以"10m”为计量单位,长度按设计母线的轴线长度计算,分线箱以"台”为计量单位,分别以电流大小按设计数量计算。

  第2。

3。

15条重型母线安装包括铜母线、铝母线,分别按截面大小以母线的成品重量"t”为计量单位。

  第2。

3.16条重型母线伸缩器分别以不同截面积按”个"为计量单位,导板制作安装分材质及阳极、阴极以”束”为计量单位。

  第2.3.17条重型母线接触面加工指铸造件加工接触面,按其接触面大小,分别以”片/单相"为计量单位.

  第2。

3.18条硬母线配置安装预留长度按表2。

3.18的规定计算。

           表2.3。

18硬母线配置安装预留长度   单位:

m/根

序号

项目

预留长度

说明

1

带型、槽型母线终端

0.3

从最后一个支持点算起

2

带型、槽型母线与分支线连接

0.5

分支线预留

3

带型母线与设备连接

0.5

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4

多片重型母线与设备连接

1。

0

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5

槽型母线与设备连接

0。

5

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第2。

3.19条带型母线、槽型母线安装均不包括支持瓷瓶安装和钢构件配置安装,其工程量应分别按设计成品数量执行相应定额。

              第四章 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

第2.4.1条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均以"台"或"个”为计量单位,未包括基础槽钢、角钢的制作安装,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自动空气开关区分单极、二~四极按其额定电流值以”个”计算。

  第2。

4.2条集装箱式配电室安装以”10t"为计量单位.

  第2.4.3条铁构件制作安装均按施工图设计尺寸,以成品重量"100kg”为计量单位。

  第2.4.4条网门、保护网制作安装,按网门或保护网设计图示的框外围尺寸,以"m2”为计量单位。

  第2。

4.5条盘柜配线分不同规格,以"10m"为计量单位.

  第2.4.6条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按表2.4。

6计算。

        表2。

4。

6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  单位:

m/根

序号

项      目

预留长度

说明

1

各种箱、柜、盘、板、盒

高+宽

盘面尺寸

2

单独安装的铁壳开关、自动开关、刀开关、启动器、

箱式电阻器、变阻器

0。

5

从安装对象中心算起

3

继电器、控制开关、信号灯、按钮、熔断器等小电器

0。

3

从安装对象中心算起

4

分支接头

0.2

分支线预留

  第2。

4.7条配电板制作安装及包铁皮,按配电板图示外形尺寸,以"m2"为计量单位。

  第2.4。

8条焊(压)接线端子定额只适用于导线。

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定额中已包括压接线端子,不得重复计算。

  第2。

4。

9条端子板外部接线按设备盘、箱、柜、台的外部接线图计算,以"10个"为计量单位。

  第2。

4。

10条盘、柜配线定额只适用于盘上小设备元件的少量现场配线,不适用于工厂的设备修、配、改工程。

              第五章蓄电池

  第2.5。

1条铅酸蓄电池和碱性蓄电池安装,分别按容量大小以单体蓄电池”个”为计量单位,按施工图设计的数量计算工程量。

铅酸蓄电池定额内已包括了电解液的材料消耗量.

  第2.5.2条免维护蓄电池安装以”组件”为计量单位,其具体计算如下例:

  某项工程设计一组蓄电池为220v/500A·h,由12V的组件18个组成,那么就应该套用12V/500A·h的定额18组件。

第2.5.3条蓄电池充放电按不同容量以"组"为计量单位。

               第六章电机

  第2.6.1条发电机、调相机、电动机、风机盘管、户用锅炉电气装置的电气检查接线,均以"台”为计算单位。

直流发电机组和多台一串的机组,按单台电机分别执行定额。

  第2.6.2条电气安装规范要求每台电机接线均需要配金属软管,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格和数量计算;设计没有规定的,平均每台电机配相应规格的金属软管1。

25m和与之配套的金属软管专用活接头.

  第2。

6。

3条本章的电机检查接线定额,除发电机和调相机外,均不包括电机干燥,发生时其工程量应按电机干燥定额另行计算.电机干燥定额系按一次干燥所需的工、料、机消耗量考虑的,在特别潮湿的地方,电机需要进行多次干燥,应按实际干燥次数计算。

在气候干燥、电机绝缘性能良好、符合技术标准而不需要干燥时,则不计算干燥费用。

实行包干的工程,可参照以下比例,由有关各方协商而定。

  1.低压小型电机3KW以下按25%的比例考虑干燥。

  2.低压小型电机3KW以上至220KW按30%~50%考虑干燥。

  3.大中型电机按100%考虑一次干燥。

  第2。

6。

4条电机类型的界线划分:

单台电机重量在3t以下的为小型电机;单台电机重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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