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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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牡丹江市爱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牡爱编〔2011〕7号),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综合管理全区人力资源(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规划和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三)依法对取得法人资格和非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进行年检。
(四)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调配及日常管理工作。
代区政府承办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
对三道关镇、各街道办事处及政府各部门公务员进行综合管理。
(五)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工作;负责宏观管理全区企业职工工资和劳动报酬,协调各类人员工资及其它劳动报酬分配关系。
(六)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工作,开展办理离休、退休、病休等业务,按政策规定完成各项福利待遇的办理工作,并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退休人员进行管理。
(七)负责管理辖区企业职工福利工作和社会劳动保险工作,执行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保险政策,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组织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及农民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和考试报名工作。
负责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工作和初级评审工作。
负责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资格的推荐工作和初中级评审工作。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参加技术工人等级申报工作。
(九)负责就业促进工作。
协助上级部门落实毕业生就业政策,积极鼓励毕业生到企业、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就业。
对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多种技能培训,并与辖区企业沟通协调,使下岗失业人员能够再次就业。
同时开展创业宣传工作,鼓励、扶持各类人员能够自主创业。
(十)负责辖区企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和部队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目标考核工作,并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上级要求开展不同形式的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企业职工技能开发工作,组织、规划、指导和实施各类劳动者参加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转岗培训。
(十三)负责全区劳动和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制度,依法开展有关劳动、人事争议及相关协调工作,做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基本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负责监察辖区企业劳动合同的签定工作,贯彻执行劳动关系基本规划,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调整体系。
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保管、收集、整理、装订、借阅和转递等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岗位设置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6个岗位:
(一)综合工作
(二)干部调配
(三)工资福利
(四)专业技术服务、档案管理
(五)考核培训、就业促进
(六)争议仲裁、军转
核定编制19人,其中:
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2人。
三、区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和所属3个单位。
单位名单如下: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部门预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牡丹江市爱民区就业局
2
牡丹江市爱民区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站
3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才交流服务站
第二部分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2018年部门预算表共十张。
见附表。
第三部分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公共预算总收入341.7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比上年增加49.79万元,增长17.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养老保险、人员经费、项目资金拨款等。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公共预算总支出341.75万元,比上年增加49.79万元,增长17.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养老保险、人员经费、项目资金拨款等。
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61万元,占93.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4万元,占2.00%;住房保障支出15.30万元,占4.48%。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公共预算总收入341.7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比上年增加49.79万元,增长17.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养老保险、人员经费、项目资金拨款等。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公共预算总支出341.75万元,比上年增加49.79万元,增长17.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养老保险、人员经费、项目资金拨款等。
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61万元,占93.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4万元,占2.00%;住房保障支出15.30万元,占4.48%。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公共预算总收入341.7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比上年增加49.79万元,增长17.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养老保险、人员经费、项目资金拨款等。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公共预算总支出341.75万元,比上年增加49.79万元,增长17.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养老保险、人员经费、项目资金拨款等。
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61万元,占93.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4万元,占2.00%;住房保障支出15.30万元,占4.48%。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分类)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75万元,比上年增加49.79万元,增长17.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养老保险、人员经费、项目资金拨款等。
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61万元,占93.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4万元,占2.00%;住房保障支出15.30万元,占4.48%。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情况表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341.7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23.16万元,较上年增加42.02万元,增长23.20%,增加的原因为2018年工资福利科目调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纳入本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支出1.70元,比上年增加0.40万元,增长30.77%,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54万元,比上年增加4.37万元,增长4.59%,增长的原因为退休人员增加,退休工资相应增加;项目支出17.35万元,比上年增加3.00万元,增长20.91%。
七、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合计341.75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23.16万元,占65.29%;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8.05万元,占5.2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9.54万元,占29.13%;机关资本性支出1.00万元,占0.30%。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8无数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9无数据。
十、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拨款支出,故表10无数据。
2017年部门预算中也没有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拨款支出,故“三公”经费较去年相比无变化。
一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总计19.05万元,包括:
办公费1.70万元,项目支出17.35万元。
2017年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总计15.65万元,2018年比2017年机关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增加3.40万元,增长了21.73%,原因为增加了新招录公务培训、差旅费等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采购计划总金额1.00万元,全部款项为计划金额,按实际发生采购项目结算。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国有资产。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做好重点人群就业扶持要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失地农民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
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成立劳动仲裁、物业管理等行业专业调委会,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对牡丹江市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四、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保障:
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
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改革支出: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提租补贴: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设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