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法学第一节第三十三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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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学第一节第三十三章

第十一讲侵权责任法

二、用人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4、35条)(★★★)

(一)《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责任(★★★)

1.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构成侵权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

2.工作人员不是责任主体。

工作人员即使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亦不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用人单位对外承担责任后,是否有权向有过错的工作人员追偿,这属于行政法或劳动法上的问题,不归《侵权责任法》调整。

3.执行工作任务包括两种情形:

①执行单位授权和指示范围内的工作任务;②工作人员的行为虽然超出单位授权、指示的范围,只要其表现形式是执行工作任务或者与执行工作任务具有内在联系,亦属执行工作任务。

4.用人单位包括固定单位和临时单位,采广义,包括:

①国家机关;②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③合伙企业、个人合伙、土地承包经营者、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

【真题】甲是乙运输公司的雇员,乙派甲承担一批货物的长途运输任务。

由于途经甲的老家,甲便想顺路回家看看。

在回家途中,因车速过快与丙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丙车毁人伤。

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08年·四川卷三·17题)1

A.甲

B.乙

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乙赔偿后向甲追偿

D.乙承担主要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

【真题】甲赴宴饮酒,遂由有驾照的乙代驾其车,乙违章撞伤丙。

交管部门认定乙负全责。

以下假定情形中对丙的赔偿责任,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13年·卷三·67题)2

A.如乙是与甲一同赴宴的好友,乙不承担赔偿责任

B.如乙是代驾公司派出的驾驶员,该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C.如乙是酒店雇佣的为饮酒客人提供代驾服务的驾驶员,乙不承担赔偿责任

D.如乙是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公司明文禁止代驾,乙为获高额报酬而代驾,乙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二款:

因劳务派遣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真题】甲公司为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派遣搬运工。

搬运工丙脾气暴躁常与人争吵,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换丙或对其教育管理,甲公司不予理会。

一天,乙公司安排丙为顾客丁免费搬运电视机,丙与丁发生激烈争吵故意摔坏电视机。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10年·卷三·70题)3

A.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C.甲公司和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丙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三)因提供个人劳务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5条第1句)(★★)

1.构成要件。

(1)须为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

其适用范围限于:

请的人与被请的保姆、钟点工、家庭教师双方均以自然人身份成立劳务合同。

须注意:

单位(公司、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与保姆、钟点工、教师之间成立的劳务合同,以及个人与保姆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务合同均不属于“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不归《侵权责任法》第35条调整(见例1)。

(2)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

须提供劳务的行为与致人损害具有关联性(见例2和例3)。

2.责任承担。

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无过错替代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例1】甲公司与数百名保姆签订劳动合同,对保姆予以培训,并由公司按月给保姆发工资。

北大教授乙与甲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乙每月向甲公司支付报酬3800元,甲公司指派保姆丙为乙提供家政服务。

一日,丙为乙买菜途中,因骑车不慎撞上清华教授丁。

①这个劳务关系成立于“甲公司与乙之间”,不属于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

②丙因提供劳务给丁造成损害,属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应适用《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由用人单位甲公司承担无过错替代责任。

【例2】甲请的保姆乙在买菜回家途中,骑车不慎将丙撞伤。

①甲、乙形成了个人劳务关系;②乙因提供劳务而致丙损害,由接受劳务的一方甲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

③从学理上看,甲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有过错的乙追偿。

【例3】某周日为甲请的保姆乙的休息日,乙与男友外出游玩时,骑车不慎将丙撞伤。

①甲、乙成立个人劳务关系。

②乙不是因劳务致人损害,甲不承担责任。

(四)因提供个人劳务遭受损害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5条第2句)(★★)

其实,《侵权责任法》第35条第二句属于注意性规定(即“正确的废话”,有它不嫌多,没它不嫌少。

没有它,依照《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一款也能得出同样的结论。

)其价值在于宣示,在于强调。

其内容是:

①须为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

②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自己遭受损害。

③接受劳务的一方有过错的,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无过错的,无责任。

④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例4】王某做饭时发现鸡蛋没有了,就吩咐从老家请的保姆钟某前去购买,呵斥钟某道:

“越快越好,否则油都烧糊了!

”又道:

“再像从前一样慢腾腾地,小心回来我剥了你的皮。

”钟某急忙骑车前往菜市场,途中因车速过快,摔倒受伤。

面部、胸部、背部都是血和汗。

①钟某因提供个人劳务遭受人身伤害;②王某与钟某对损害的发生都有过错,王某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但因钟某具有过错,可减轻王某的责任。

【真题】甲聘请乙负责照看小孩,丙聘请丁做家务。

甲和丙为邻居,乙和丁为好友。

一日,甲突生急病昏迷不醒,乙联系不上甲的亲属,急将甲送往医院,并将甲的小孩委托给丁临时照看。

丁疏于照看,致甲的小孩在玩耍中受伤。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12年·卷三·21题)4

A.乙将甲送往医院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

B.丁照看小孩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不构成侵权行为

C.丙应当承担甲小孩的医疗费

D.乙和丁对甲小孩的医疗费承担连带责任

三、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一)《侵权责任法》第78条:

一般规定(★★★)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受害人挑动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3.须注意:

可以减轻责任的受害人过错,仅限于受害人“挑逗动物”的过错。

【真题】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

一日,甲对乙讲:

“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

”乙答:

“不要怕!

被狗咬了我负责。

”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

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03年·卷三·2题)5

A.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真题】甲、乙两家各有小院,隔墙而居,院墙高约两米。

一天,甲家夫妇下田务农,将两周岁的儿子丙锁在自家的院子里玩。

不巧,乙家的一只公鸡飞过院墙,将丙的左眼啄伤。

甲家为此支付医疗费近万元。

对甲家所受的损失应如何承担?

(99年·卷三·3题)6

A.应完全由乙家承担

B.应主要由乙家承担,甲家也应自担部分

C.应由甲、乙两家平均分摊

D.应主要由甲家承担,乙家给予适当补偿

(三)《侵权责任法》第79、80条:

绝对无过错责任(★★★)

1.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2.饲养禁止饲养(指未经批准)的烈性犬(如:

藏獒、德国黑背、高加索牧羊犬等)等危险动物(如:

老虎、狮子、鳄鱼、眼镜王蛇等)致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3.所谓“无免责事由”,指即使受害人挑动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亦不能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这种责任是无过错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

(四)《侵权责任法》第81条:

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1.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2.动物园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五)《侵权责任法》第82条:

“流浪狗、流浪猫”致人损害的责任(★★★)

1.遗弃、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原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遗弃、逃逸期间”的措辞表明,若遗弃、逃逸的动物被他人收养,则“遗弃、逃逸期间”结束,

该动物致人损害的,由新的饲养人承担责任,原饲养人不承担责任。

3.“遗弃、逃逸期间”的措辞还表明,若将饲养的野生动物放还大自然,则不存在“遗弃、逃逸”的

问题,后来该动物致人损害的,原饲养人也不承担责任。

(六)《侵权责任法》第83条:

因第三人过错导致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

1.有过错的第三人与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2.有过错的第三人承担最终责任。

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例5】甲饲养了一匹马,拴在自己院内,乙路过发现此马,觉得心里寡淡得慌,胸中憋闷得慌,用木棍连续击打马的头部,马受惊挣脱缰绳,冲出院门,将路过的丙撞伤。

①甲饲养的动物,因第三人乙的过错给丙造成损害;②甲、乙对外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③甲对丙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乙全额追偿。

乙对丙承担后,并无对甲的追偿权(因为责任到位了!

)。

答案:

1:

B;2:

BC;3:

ABCD;4:

A;5:

C;6: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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