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最新讲义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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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最新讲义详解
《国际贸易实务》第一讲讲义
题目:
课程概述
一、相关概念
1.什么是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Trade)是指不同国家(和/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
国际贸易是商品和劳务的国际转移。
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
国际贸易由进口贸易(ImportTrade)和出口贸易(ExportTrade)两部分组成,故有时也称为进出口贸易。
2.国际贸易是怎样产生的?
国际贸易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形成国际贸易的两个基本条件是:
(1)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国家的形成。
思考题:
为什么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国家的形成是国际贸易形成的两个基本条件?
3.国际贸易的分类有哪些?
1)按商品移动的方向国际贸易可划分为进口贸易、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
2)按商品的形态国际贸易可划分为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
3)按生产国和消费国在贸易中的关系国际贸易可分为直接贸易和间接贸易。
4)按贸易内容分为服务贸易、加工贸易、商品贸易、一般贸易。
4.什么是“实务”?
实务是指实际事务,他与理论等词相对。
就理论界而言,包括基本理论研究和实务理论研究,前者指研究原理性问题,后者则研究实际操作标准、操作方法、操作程序等问题。
5.什么是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实务是涉外经济与贸易各专业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专门研究国际间商品交换具体过程的学科,是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
它涉及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国际金融、国际运输与保险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与基本知识的运用。
二、课程概况
三、学习本课程的目的与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我国的涉外经济与贸易活动更加活跃,只有掌握了国际贸易的实务知识,才能在进出口业务活动中,正确贯彻我国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和经营意图,确保最佳经济效益,并且能按国际规范办事,使我们的基本做法能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
在我国加入”WTO“后,随着我国外贸经营权的进一步开放,我国对外贸人才的需求量是很大的,学好国际贸易理论和实务课程是当务之急。
四、教学目的
使学生初步掌握国际货物买卖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理解国际贸易各环节操作应用的实现过程。
其中包括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基本环节;掌握各项交易条件和合同条款的规定方法;熟悉国际贸易惯例和规则;懂得相关单证制作、海关报关及报检等业务的具体操作。
五、课程考核
本课程最终成绩由考勤、讨论、作业、考试等多种检测指标评定。
六、预习指导
▪导入案例
我国某出口商按CIF条件向欧洲某国进口商出口一批草帽及草制工艺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
该出口商在规定的时间装船完毕,并凭船运公司签发的已装船提单在中国银行议付了货款。
第二天,该出口商接到客户来电,称得知装货船舶在海上失火,货物全部被烧毁,要求中方出口商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索赔,否则要求中方出口商退回全部货款。
对于客户的要求,中方出口商应如何处理?
1.CIF贸易术语
2.对贸易术语的统一解释就形成了国际贸易惯例
七、自学内容:
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
(简单了解)
《国际贸易实务》第二讲讲义
课程核心:
《INCOTERMS2000》是重要的国际贸易惯例
一、自学成果展示
学生分别展示自学效果。
根据上节课所留作业,学生的展示内容分别为:
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
(简单了解)
二、自学指导
同学们对贸易术语含义掌握的不错
那么请同学们思考一下,国际贸易惯例是怎么形成的?
与贸易术语有什么关系?
不错,同学们都很认真思考,贸易术语自产生以来,在国际上很长时间都没有形成统一的解释,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使用贸易术语时,因对其解释不同,就会产生分歧,这就阻碍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针对这种情况,国际商会、国际法协会以及美国一些著名商业团体等就制定了解释国际贸易术语的规则,由此形成了国际贸易惯例。
(一)贸易术语
要介绍国际贸易惯例,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tradeterms)是指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外文缩写来表示商品价格的构成和国际商品交易中买卖双方有关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问题。
如FOB、CIF和CFR等。
(二)国际贸易惯例的产生
贸易术语自产生以来,在国际上很长时间都没有形成统一的解释,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使用贸易术语时,因对其解释不同,就会产生分歧,这就阻碍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针对这种情况,国际商会、国际法协会以及美国一些著名商业团体等就制定了解释国际贸易术语的规则,由此形成了国际贸易惯例。
(三)国际贸易惯例含义及内容
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具有普遍意义的、习惯性的一些做法和解释,它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形成的。
注意:
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律条文,它对买卖双方不具有强制性。
主要有以下3个。
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rulesfortheinterpretationoftradeterms,INCOTERMS),简称《通则》。
它是国际商会于1936年制定的,目的是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
目前的修订版本是《2000年通则》,它是在《1990年通则》的基础上修订产生的,于2000年1月1日生效。
《1990年通则》将13种贸易术语按不同类别分为E、F、C、D四个组。
组别
国际代码
中文名称
E
EXW
工厂交货
F
FCA
货交承运人
FAS
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
装运港船上交货
C
CFR
成本加运费
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CPT
运费付至
CIP
运费保险付至
D
DAF
边境交货
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
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
DDU
未完税交货
DDP
完税后交货
其中,E组是指卖方仅在自己的地点为买方备妥货,如EXW是工厂交货;F组是指卖方须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如FOB是装运港船上交货;C组是指卖方订立运输合同,但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装船和启运后发生意外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如CFR是成本加运费;D组是指卖方必须承担把货物交至目的地国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2.《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rules)。
它是国际法协会于1928年在波兰首都华沙制定的,目的是解释CIF术语。
这一规则主要说明CIF买卖合同的性质和特点,以及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问题。
3.《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它是在1919年美国9个商业团体在纽约制定的《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条例》基础上产生的。
它主要对六种贸易术语进行解释,包括EXW、FOB、FAS、C&F(现称CFR)、CIF和DEQ。
以上三个国际贸易惯例中,《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在美洲国家被广泛使用,但近年来,逐渐被《通则》代替。
国际商会的《通则》是包括内容最多、使用范围最广和影响最大的国际贸易惯例。
(四)国际贸易程序
交易前的准备、商订合同和履行合同三个程序
三、教学启示
※案例分析※
印度孟买一家电视机进口商与日本京都电器制造商洽谈买卖电视机交易。
从京都(内陆城市)至孟买,有集装箱多式联运服务,京都当地货运商以订约承运人(contractingcarrier)的身份可签发多式联运单据(MTD)。
货物在京都距制造商5公里的集装箱堆场(CY)装入集装箱后,由货运商用卡车经公路运至横滨,然后装上海轮运到孟买。
京都制造商不愿承担共公路和海洋运输的风险;孟买进口商则不愿承担货物交运前的风险。
试分析贸易双方可选择的贸易术语。
1.京都制造商是否按FOB、CFR或CIF术语报价?
2.京都制造商是否应提供已装船运输单据?
3.你认为京都制造商应采用何种术语?
四、自学内容
贸易术语的含义。
(详细学习)
《国际贸易实务》第三讲讲义
课程核心:
贸易术语是“对外贸易的语言”
一、自学成果展示
学生分别展示自学效果。
根据上节课所留作业,学生的展示内容分别为:
贸易术语的含义。
(详细学习)
二、自学指导
同学们对贸易术语的含义有了深入的了解与掌握。
那么请同学们思考一下,贸易术语的作用都有哪些?
不错,同学们都很认真思考,归纳起来,贸易术语的具体作用包括:
1.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
2.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划分双方风险的界限
4.确定货物的交货地点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
贸易术语(tradeterms)又称价格术语(priceterms)是指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外文缩写来表示商品价格的构成和国际商品交易中买卖双方有关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问题。
归纳起来,贸易术语的具体作用包括:
5.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
6.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划分双方风险的界限
8.确定货物的交货地点
(二)贸易术语的产生和发展
商品交换跨越国界就产生了国际贸易,而国际贸易术语就是国际贸易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历史上最先出现的贸易术语是装运港船上交货的术语(FOB的雏形),在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当时的FOB是指由进口商事先在装运港租一艘船,并要求出口商将其买下的货物交到租好的船上。
这个过程是在进口商的监督下进行的,同时进口商要对货物进行检查,如果这批货物符合事先约定的标准,进口商当即支付货款。
后来,随着科技进步、运输和通信工具,国际贸易的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轮船公司、保险公司等为国际贸易服务的机构纷纷成立,银行也参与到国际贸易结算业务中。
到了19世纪中叶,以CIF为代表的单据买卖方式逐渐成为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方法。
(三)6个常用的贸易术语-FOB
在《2000年通则》收录的13条贸易术语中,以FOB、CFR、CIF、FCA、CPT和CIP最为常用。
1.FOB-Freeonboard(……namedportof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采用这一术语时,要注明装运港名称,如FOB上海或FOBLondon。
按照《通则》的解释,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
买卖双方的具体责任是:
卖方责任:
a.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b.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c.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提供出口许可证或相关证件,并支付各种关税和费用;
d.负责提供商业发票或响应的电子信息,以及有关的货运单据。
买方责任:
a.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将船名、船期及时通知卖方;
b.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c.负责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d.接受卖方提供的货运单据,支付货款;
e.在目的港收获并办理相关的进口手续。
使用FOB术语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A.关于风险界限的问题
根据《通则》解释,划分买卖双方所承担的界限是装运港的船舷。
“船舷为界”是货物在装上船之前的风险,包括在装船时货物跌落码头或海中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后,包括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坏或灭失,则由买方承担。
B.关于船货衔接的问题
按FOB术语成交,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卖方负责装货。
如果买方指派的船只按时到达装运港,卖方却未能备妥货物,由此产生的空舱费或滞期费,将由卖方负担;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包括提前或延迟到达装运港),由此使卖方增加的仓储等费用,由买方负担。
C.关于装船费用负担的问题
装船费用包括理舱费、平舱费等。
理舱费是指货物装入舱底后,需要进行垫舱和整理的费用;平舱费是指对成堆装入船舱的散装大宗货物进行整理、填平补齐所需的费用。
如果采用班轮运输,班轮负责装卸,装船费均包括在运费里;如果采用租船运输,船方不负责装卸费用,必须明确在装船过程中各项费用负担问题。
因此出现了FOB的几种变形:
a.FOB班轮条件(FOBlinerterms),是指有关装船费用按照班轮运输的做法来办,由支付运费的一方(买方)负担。
b.FOB并理舱(FOBstowed,FOBS),是指卖方负担货物装入船舱并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c.FOB并平舱(FOBtrimmed,FOBT),是指卖方负担货物装入船舱并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d.FOB吊钩下交货(FOBundertackle),是指卖方仅负责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只吊钩所及之处,从货物起吊开始的一切装船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注意:
FOB变形只是为了明确有关装船费用由谁负担的问题,并没有改变FOB的含义和性质。
D.个别国家对FOB术语的不同解释
《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的解释有所不同。
它将FOB分为六种,其中FOBvessel与《通则》中FOB接近。
注意:
在与美洲国家贸易时,注意使用术语时加“vessel”,如FOBVesselNewYork,这才表示卖方负责将货物交到装运港船上。
三、教学启示
FOB的船货衔接问题
按照FOB含义,买方应负责租船订舱并将船期、船名及时通知对方,而卖方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上。
●如果买方不按期派船,卖方有权撤销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或有权代买方租船装运,或凭装运地仓库单代替提单索取货款。
●如果未经卖方同意,船只提前到达,则卖方不负责支付空舱费或滞期费。
●相反,如果买方按期派船,而卖方未能及时备货按期装船,则卖方应支付由此造成的滞期费和空舱费。
四、自学内容
1.CIF术语的学习。
2.CFR术语的学习。
《国际贸易实务》第四讲讲义
课程核心:
6个常用的贸易术语:
FOB、CFR、CIF三种装运港交货术语是采用最多的贸易术语
一、自学成果展示
学生分别展示自学效果。
根据上节课所留作业,学生的展示内容分别为:
1.CIF术语的学习。
2.CFR术语的学习。
二、自学指导
同学们对CIF与CFR贸易术语的含义有了深入的了解与掌握。
那么请同学们思考一下,两种贸易术语的不同点都有哪些?
不错,同学们都很认真思考,CFR与CIF不同之处在于:
CFR合同的卖方不负责办理保险手续和不支付保险费,不提供保险单据。
有关海上运输的货物保险由买方自理。
(一)6个常用的贸易术语-CIF
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使用该术语要注明目的港名称,如CIFNewYork。
这一术语是指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内将货物装上船,并负责办理货运保险手续,支付运费和保险费。
有关风险的划分同FOB完全一样。
买卖双方的具体责任是:
卖方责任:
a.负责签订运输合同,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期限内,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并及时通知买方;
b.承担货物装上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c.负责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
d.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提供出口许可证和其他官方证件,支付各种出口关税和费用;
e.负责提供商业发票或相应的电子信息,以及合格的货运单据和保险单据。
买方责任:
a.负责货物装上船以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b.接受卖方提供的合格单据,支付货款;
c.办理再目的港的收获和进口手续。
使用CIF术语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A.保险的问题
以CIF术语成交,应在合同中具体规定保险险别和保险金额,以明确责任。
B.租船订舱问题
根据CIF术语,卖方只需“按照通常条件自行负担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按惯常路线用通常类型可供装载该合同货物的海上航行船只装运至指定目的港”。
对于买方提出限制船舶的国籍、船型、船龄、船级以及指定装载班轮公司的要求,卖方有权拒绝要求。
C.卸货费用负担问题
CIF有几种变形:
a.CIF班轮条件(CIFlinerterms),是指按班轮条件支付卸货费用,即卸货费用由支付运费的一方(卖方)负担。
b.CIF岸上交货(CIFlanded),是指卖方应该承担将货物卸到码头上的各项有关费用,包括驳船费和码头费。
c.CIF吊钩下交货(CIFex-tackle),是指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卖方负担自船舱起吊的费用。
d.CIF舱底交货(CIFex-ship’shold),是指货物运抵目的港后,自船舱起吊直至码头的卸货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二)6个常用的贸易术语-CFR
CFR—Costand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该术语在《90通则》以前,其代码为C&F,《90通则》改为CFR,使用时应注明目的港名称,如CFR天津。
采用这一术语时,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支付运费,并及时通知买方。
风险的转移同FOB术语和CIF术语相同,仍以装运港的船舷为界,其他条件同FOB术语相同。
而货运保险和支付保险费则由买方负担。
使用CFR术语须注意以下问题:
A.卸货费用的问题
与CIF类似,CFR也有相应的变形,如CFR班轮条件、CFR岸上交货、CFR吊钩下交货、CFR舱底交货。
B.装船通知问题
按照CFR术语成交需要特别注意:
卖方在货物装船之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保险手续。
如果卖方没有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使买方未能及时投保,其间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坏或灭失,则由卖方负担,卖方不能以风险在船舷转移为由免除责任。
(三)6个常用的贸易术语-FCA
FCA—FreeCarrier(…namedplace)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该术语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或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
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
运输合同的订立以及运费均由买方负担。
该术语适合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无论采用哪种运输方式,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风险均以货物交给承运人为界,即卖方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后的风险。
风险转移后,与运输、保险相关的责任和费用也相应转移。
使用FCA术语时应注意它同FOB术语的区别。
其主要区别有以下两点:
A.二者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FOB术语只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而FCA术语则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B.交货地点和风险界限不同
FOB术语的交货地点和风险界限是在装运港船上,当货物越过船舷时,风险从卖方转移给买方。
而FCA的交货地点则视不同的运输方式而定,它可以是卖方处所由承运人提供的运输工具上,也可以是在各种运输方式的第一承运人或代理人的运输站或收货点。
卖方承担的风险则随着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接管货物而转移给买方。
(四)6个常用的贸易术语-CPT
CPT—CarriagePaidTo(…namedplaceof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该术语指卖方订立运输合同,支付运费,并负责按合同规定将货物交给其指定的承运人。
卖方负责货物交给承运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同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提供商业发票和相关的货运单据。
而买方则负责货物交给承运人以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接受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关的单据并支付货款。
CPT术语同样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五)6个常用的贸易术语-CIP
CIP—CarriageInsurancePaidTo(…namedplaceOfdestination)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这一术语表示卖方除了负有CPT责任外,还必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的保险手续并支付保险费。
按CIP条件成交,卖方的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界限都与CPT术语相同,差别只在于CIP术语中卖方增加了保险的责任和费用。
相应地,卖方所提交的单据中也比CPT条件下增加了保险单据。
三、教学启示
※案例分析※:
苏州某进出口公司按CFR术语与英国某进口商签订一批刺绣工艺品的出口合同,价值6万美元,即期付款交单。
货物于6月8日(周二)上午装船完毕,业务员当天工作较忙,忘了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9日上午时才补发了装船通知。
英商收到我方装船通知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时,该保险公司获悉装载该批货物的轮船已于9日凌晨触礁沉没而拒绝承保。
英商立即来电称:
“由于你方迟发装船通知,以至我方无法投保,因货轮罹难,货物损失应由你方负担并赔偿我方利润及费用损失6000美元。
”英商的要求合理吗?
我方是否要赔偿?
解析:
英方的要求合理。
根据《通则》的规定,在CFR条件下,由卖方负责运输,买方负责保险,如卖方未能及时发出装船通知,而使买方没有能够及时办理保险手续,由此产生的损失将由卖方负责。
四、自学内容
DEQ贸易的学习。
DDU贸易的学习。
DDP贸易的学习。
《国际贸易实务》第五讲讲义
课程核心:
其他7种贸易术语:
应作为补充灵活选用
一、自学成果展示
学生分别展示自学效果。
根据上节课所留作业,学生的展示内容分别为:
DEQ贸易的学习。
DDU贸易的学习。
DDP贸易的学习。
二、自学指导
同学们对DEQ、DDU、DDP有了一定的了解与掌握。
那么我们现在就来详细学习以下七种其他贸易术语。
在《通则》中除了我们在上一节中介绍的FOB、CIF、CFR和FCA、CPT、CIP六种常用贸易术语外,还有七种贸易术语,即EXW、FAS、DAF、DES、DEQ、DDU、DDP。
(一)其他7种贸易术语-EXW
EXW—ExWork(…namedplace)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采用这一术语时,卖方的责任是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即完成交货义务。
卖方所承担的风险也随着交货义务的完成而转移给买方。
买方则要负责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并将货物从交货地点运至目的地,承担其间的全部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出境和入境的手续以及相关的税费。
这种术语是卖方责任最小的一种,也是买方承担责任最大的一种。
(二)其他7种贸易术语-EXW
FAS—FreeAlongsideShip(…namedportofshipment)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按照这一术语成交,卖方要在规定的交货期内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约定的装运港买方指派的船只旁边。
卖方在船边完成交货义务,买卖双方风险和费用的划分也以船边为界。
如果买方所派船只不能靠岸,卖方要负责用驳船把货物运至船边。
出口清关手续由卖方办理,这一点与以前版本(《90通则》)的内容相反,以前版本要求买方办理出口手续。
根据《通则》的解释,FAS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而按照《美国对外贸易定义》的解释,FAS表示运输工具旁边交货(即FreeAlongSide),只有在FAS后边加上Vessel字样,才表示“船边交货”,对此,要加以注意。
(三)其他7种贸易术语-DAF
DAF—DeliveredAtFrontier(…namedplace)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这一术语指买卖双方以两国边境的指定地点作为交货地。
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边境的指定地点,将其置于买方的控制之下,卖方承担交货前的各种风险、责任和费用,并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和支付相关的税费。
买方负责在边境的指定地点接货,办理进口手续和支付相关的进口税费,并承担此后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可见,买卖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