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安全矿井瓦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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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安全矿井瓦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煤矿生产安全矿井瓦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1.1瓦斯事故危险性分析

瓦斯爆炸事故是煤矿最严重的事故灾难之一,易造成群死群伤、矿毁人亡。爆炸会产生高温火焰(温度可达2000℃)爆炸冲击波(最高1、2Mpa),并伴随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爆炸生成的高温高压冲击波,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支架损毁、顶板冒落、通风构筑物破坏,引起矿井通风系统紊乱。爆炸生成的有毒有害气体,伴随风流蔓延,导致较远距离人员伤亡。爆炸在一定条件下会诱发火灾,引发二次及多次爆炸,爆炸冲击波卷扫巷道积尘,可能引发煤尘爆炸连锁反应,造成更大的灾难性事故。

1.2瓦斯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设备或装置的名称

瓦斯爆炸事故一般多发生在采掘工作面等井下作业地点。采煤工作面一般发生在回风隅角、采煤机附近及巷道冒高处。掘进工作面一般发生在迎头、巷道冒高处及停风时段。引爆火源多为爆破火源、电气火源及摩擦火源。

个别采空区或盲巷由于封闭不及时、不严密而形成的瓦斯积聚,引起瓦斯爆炸或燃烧。

1.3瓦斯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瓦斯事故与瓦斯涌出有一定的关系,一般随季节性变化而引起大气压变化,从而造成瓦斯涌出发生变化。

在年末和节假日期间,由于人的心理因素影响,可能较平常出现更多的违规现象,使爆炸事故有一定的增加。

瓦斯事故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可能引起煤尘爆炸事故,产生的火风压破坏通风设施、通风系统,导致事故扩大。

1.4瓦斯事故的各种征兆:

瓦斯爆炸本身无预兆,是突发性灾难。瓦斯爆炸三要素(既瓦斯达到5~16%的爆炸界限、存在引爆火源和井下空气中氧含量在12%以上时)是发生瓦斯爆炸的条件。井下可能引爆瓦斯的火源较多,明火、爆破火源、电气火花、静电火花、炙热的金属表面等。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无法杜绝火源的产生,因此在瓦斯超限达到爆炸界限时,就有可能遇到火而爆炸。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各工区区长现场应急自救组织的第一负责人,副区长为第二负责人,自救成员为工区的全体职工。

各科室的自救组织的第一负责人为科长,副科长为第二负责人,自救成员为全体科室成员。

2.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1)通防科长:

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监视主要扇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作,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2)有关的区、队、班长:

负责查明留在本采区或工作面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退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将在现场所见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详细如实地报告调度指挥中心,并随时接受矿长的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处理灾害的任务。

(3)矿调度值班人员:

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其它情况并立即将事故的情况向矿长、矿总工程师和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区、市煤炭局报告,按《计划》规定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指挥中心,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情况,统计和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点的人数。

(4)考勤和矿灯房发放负责人:

根据入井人员的考勤和领取灯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指挥中心,对没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

(5)运营管理科长:

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救灾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运到指定地点。

(6)机电科长:

根据矿长的命令,负责协调安排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应急设备的调度安装协调工作,以及完成其它有关的任务。

(7)机电工区区长:

根据矿长的命令,具体负责改变矿井主要通风机工作制度,并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的任务。

(8)运搬工区区长:

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运往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能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9)生产技术科长:

负责准备必要的图纸资料,并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和其它工作。

(10)医院院长:

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并做好喷洒消毒药品,灭菌免疫工作。

(11)综合管理科科长:

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2)保卫科长:

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13)值班话务员:

接到调度员的事故通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电话,开放事故信号,并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事故处理计划》中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所列单位的人员到调度指挥中心报到待命,协助矿调度值班人员及时传达矿长的命令。

2.3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1、事故发生基层单位立即成立应急自救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自救工作。

组长:

单位分管负责人

副组长:

事故单位分管负责人

成员:

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基层单位)负责人

2、应急处置自救小组职责

(1)组长:

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立即汇报申请启动现场处置方案,积极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和自救。

(2)值班人员:

接到事故报告,按照指令,召集小组成员及工区有关人员,协调现场自救和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3)技术负责人:

负责救援方面措施的编制和技术资料的提供。

(4)现场负责人:

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和自救,若事态扩大,立即请求增援。

3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瓦斯事故发生后,灾害现场负责人(区队以上带班人员、班组长、安全员或和施工负责人),立即电话汇报调度中心和区队值班室,汇报清事故发生的性质、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及现状。

(2)调度中心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启动瓦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同时召请矿山救护队组织抢救。

(3)救护人员根据事故类别,选择正确避灾路线,引导灾区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

(4)启动瓦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的同时,《北徐楼煤矿瓦斯事故应急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3.2瓦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现场人员应急避灾方案

1、发生瓦斯及煤尘爆炸事故时应迅速报告调度指挥中心、迅速撤离或组织避灾,撤离或避灾过程中要沉着、冷静,迅速辨认灾区地点和自己所处的位置。

2、发现有烟雾或异味时,要迅速带好自救器或用湿毛巾堵住嘴和鼻子,以隔绝火焰或高浓度有害气体的伤害。

处在灾区上风侧的人员要迎风撤退,处在灾区下风侧的人员要迅速选捷径绕过灾区进入安全地带。

3、撤退中,如果烟雾充满巷道,千万不要惊慌、乱跑,要迅速辨认火区及风流方向,然后俯身摸着管路或铁道有秩序地外撤。

4、暂时躲避到安全地点,不能撤离的人员要沉着、冷静、尽量减少动作,并要在躲避地点巷道口悬挂矿灯,并用工具定时敲打管子,铁轨等,发出呼救信号,等待救援。

避灾地点若有压风管,可设法打开管路,以便向避灾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5、避灾路线:

井下发生瓦斯事故时都要防止有害气体的伤害,撤离路线相同,即处在灾区上风侧的人员要迎风撤退,处在灾区下风侧的人员要迅速选捷径绕过灾区进入安全地带。

(1)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事故时避灾路线:

掘进工作面人员应迅速配带自救器立即向后回撤,撤出后将风筒卡断,防止有害气体向外蔓延,然后沿避灾路线迅速选捷径撤进进风大巷,撤至进风大巷后向副井方向撤离,然后经副井升井到地面。

如41602运输顺槽发生事故避灾路线:

41602运输顺槽→41601联络巷→西翼轨道巷→南大巷→西石门→副井→地面

(2)采煤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生瓦斯事故时避灾路线:

受困人员应立即配戴自救器,处在灾区上风侧的人员要迎风撤退,处在灾区下风侧的人员要迅速选捷径绕过灾区进入安全地带,迅速撤进进风大巷,撤至进风大巷后向副井方向撤离,然后经副井升井到地面。

如41602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头发生事故避灾路线:

41602采煤工作面→41602轨道顺槽→41601联络巷→西翼轨道巷→南大巷→西石门→副井→地面

3.2.2救援措施

调度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汇报后,应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矿领导迅速召集救灾人员,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经分析灾情后迅速制定救灾方案进行抢救。

1、灾区停电

(1)发生瓦斯事故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下令,调度指挥中心通知井下中央变电所,对事故区域立即停电。

(2)恢复送电时,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送电区有害气体浓度,确认不超限,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电工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确认符合供电条件后,指挥部按照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下令向指定地点逐级送电。

2、确定灾变时应急的通风方式

在灾变时期内,为有效的控制事故发展,减少受灾区域,便于人员抢救和事故的处理,根据本矿具体条件和事故的性质,提出灾变时期应急的通风方式,通风方法的正确与否对灭火工作的效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瓦斯事故时常用的通风方法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停止风机运转等。

不论何种通风方法,都必须满足:

不使瓦斯聚积,矿尘飞扬,造成爆炸;不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聚积的地域,也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压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防止再生火源的发生和火烟的逆退;防止火风压的形成,造成风流逆转;为接近火源,救人灭火,应及时把弥漫井巷的火烟排除。

3、组织救灾措施

(1)抢救火灾事故的遇难人员,必须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以救护队为主进行抢救。

(2)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本着先活者后死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

(3)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材,发现火源及时扑灭。

确认灾区没有火源不会引起再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

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

迅速排除这些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对井下其他人员的威胁。

因此,在灭火抢救遇难人员的同时,对灾区巷道恢复通风,排除有毒有害气体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4)清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

(5)寻找火源,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

(6)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炸点、灾区封闭等工作。

4、救护队在处理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应注意的问题

(1)问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其他情况;

(2)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3)进入灾区时须首先认真检查各气体成分,待不再有爆炸危险时再进入灾区作业;

(4)侦察时发现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时,应千方百计立即扑灭,以防二次爆炸;

(5)有明火存在时,救护队员的行动要轻,以免扬起煤尘,发生煤尘爆炸;

(6)救护队员穿过支架破坏地区或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点的往返安全。

5、瓦斯事故的救灾路线

3.2.3一般救灾路线:

1、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事故时救灾路线:

从副井下井,经进风大巷沿最近路线直接进入灾区。

2、采煤工作面发生瓦斯事故时救灾路线:

从副井下井,经进风大巷进入采煤工作面上、下轨道顺槽进风巷,然后沿最近路线进入灾区(即从上风侧进入);如果从下风侧进入时路线比较近,且能够确保救灾人员的安全,可从采煤工作面中间回风巷进入灾区进行救灾。

如3下05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头发生事故后救灾路线:

副井→西石门→南大巷→西翼轨道巷→-300轨道暗斜井→-488联合车场→-488轨道暗斜井→-920轨道巷→3下05轨道巷→3下05工作面事故点

3.3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3.3.1信息报告与通知

3.3.1信息报告与通知

在矿调度监控室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1、1,调度监控室接到事故电话后,必须立即向矿值班人员汇报,矿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矿山救护队报告,并安排电话员按照“发生事故后必须召集单位和人员名单”通知救灾指挥部全部成员到调度指挥中心集合。

3.3.2信息上报

(1)事故发生后要按照下列程序及时上报:

报告山东丰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峄城区煤炭局—枣庄市煤炭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监察分局—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2)报告内容:

事故单位及所在地;事故灾难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灾难类别、伤亡(含失踪、中毒)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事故灾难简要经过,对事故灾难原因和性质、影响范围的初步分析判断;事故灾难抢救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对事故灾难发展趋势的预测及请求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

(3)时间要求:

事故发生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3.3.3信息传递

事故发生后由矿值班人员立即召集全矿所有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副总以上干部到矿调度指挥中心集合,通报事故发生情况,由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向本单位职工通报事故情况。

4注意事项

4.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1、选择防护用品应针对防护要求,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2、井下人员必须使用可靠的个体防护用品。

3、佩戴防护用品的人员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确认其使用范围、有效期限等内容,熟悉其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

4、防护用品应有专人管理,负责维护保养。

5、在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应尽量采取通风措施,排除有毒有害气体,避免佩带呼吸器工作。

6、佩戴氧气呼吸器注意事项:

(1)先查看面具气压表上的指示数字。

人在正常呼吸时,每分钟需供氧1.3升。

所以,根据气压表上指示的储氧量就能确定使用时间。

如气压表指针为200kg/cm2时,钢瓶内储有200升氧气,可使用154分钟;100升氧气可用77分钟;50升氧气可用38分钟。

实际佩戴时供氧量要大于1.3L/min,因此使用时间要相对缩短。

在估算时,还要把返程时间计算在内,否则,气用完了就可能撤不出来。

(2)有严重呼吸器官障碍的人,如鼻中隔歪曲、哮喘、鼻窦炎等,不宜使用。

佩戴中如出现头昏、胸闷、喘不上气等不适感时,多为供氧不足,此时,应适当减轻活动量,并可短促地按压几下手动补给钮,增加供氧量。

但是,此按钮不可多按,因使用它时耗氧约40升/分,约等于正常使用时的30倍。

揿此按钮,会减少使用时间。

(3)注意清净罐的发热情况。

使用防毒面具时会感到呼吸的空气越来越热,这是由于人体呼出的废气经清净罐内吸收剂净化后循环使用的缘故,吸收剂与二氧化碳发生化学反应产生热量,因此空气被加热。

佩戴中的清净罐温度可达60~70℃,用手触摸感觉烫手,这是正常现象,不必害怕。

相反可利用这一现象掌握清净罐的使用情况,如清净罐上部发热,表示反应刚开始;中部发热,表示反应进行了一半;下部发热,表示吸收剂反应完毕,不能继续使用了。

7、佩戴空气呼吸器注意事项:

自给式空气呼吸器是新近研制成功的隔绝式防毒面具,与氧气呼吸器相比有很多优点,但使用时间较短,充足空气只能使用46分钟。

为了保证佩戴者的安全,上面装有定时报警笛,使用半小时便能发出报警笛声,提醒你钢瓶里的空气不多了,这时佩戴者可根据撤离现场需要的时间决定是否返回。

8、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注意事项:

(1)顾名思义,过滤式防毒面具能够过滤掉外界空气中的有毒气体后供人呼吸,其本身没有储气钢瓶,这就要求使用环境里的空气含氧量不低于18%,如果地下室、矿井巷道、隧道等空气中含氧量较低的地方着火,燃烧时空气中的含氧量将会更低,过滤罐虽能滤毒却不能补充氧气,佩戴者会因缺氧而窒息。

(2)过滤式防毒面具的型号很多,但它们的滤毒能力都是有限度的,只能针对性地滤除某些低浓度的毒气,像浓度很高的酸、氨、氯、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都不能滤除。

现在普通装备的MD—2型过滤式防毒面具,主要用于滤除低浓度的一氧化碳和氢氰酸。

我们知道,火场上一氧化碳含量为1%时,人呼吸数次后,几分钟便会死亡。

赛璐珞燃烧后能生成38.4%的一氧化碳,毒性极大,扑救这类火灾时,如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就有中毒的危险。

(3)滤毒罐内装有过滤纸、沙布、活性炭等,易吸潮,受潮后就失去了滤毒能力。

火场上水蒸气很大,过滤罐一般每次使用时间在3小时以内。

(4)总而言之,消防指战员进入有毒气的现场,最好佩戴隔绝式防毒面具;在扑救一般建筑物火灾时,可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无论佩戴何种面具,都要使复面与自己的头部结合紧密,不能有一点松动漏气。

进入有毒现场后严禁脱下复面。

进行火情侦察时应组成2人小组,并与外界建立联系,防止发生意外。

4.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4.2.1用于抢险救援的器材应配备齐全,并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况。

4.2.2佩带自救器的注意事项:

(1)佩戴自救器撤离灾区时,口具和鼻夹一定要咬紧夹好,中途不得取下口具和鼻夹。

(2)佩带自救器操作准确迅速,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配用。

(3)佩带自救器呼吸时会感到稍有烫嘴,这是正常现象不得取下防护装具,以防中毒。

4.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救灾时,首先以救人为主,并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救援时,应保持头脑清醒,不得盲目行动,针对事故性质、类型、特征等进行分析,启动相应预案。

(2)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救护部门侦察结果下达命令停止井下全部或事故区域供电,事故发生后,变电所值班员根据命令停止向事故区域供电。

(3)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以专业矿山救援人员为主,非专业救护人员不得进入灾区。

救护队员进入灾区时须首先认真检查各气体成分,待不再有爆炸危险时再进入灾区作业。

侦察时发现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时,应立即扑灭,以防二次爆炸。

有明火存在时,救护队员的行动要轻,以免扬起煤尘,发生煤尘爆炸。

(4)救援人员必须认真按救援方案和救护安全措施执行,并应根据火灾事故性质,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5)在事故救援中,现场指挥部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事故抢险方案的执行情况和事故救援等情况。

(6)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强化事故现场安全措施落实,防止二次事故和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发生事故后,矿井主要通风机在一般情况下应保持正常运行。

(7)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井下的人员时,要注意外部环境的突然改变,防止造成二次伤害。

(8)当事故破坏了通风系统后,应立即组织恢复。

不能及时恢复的,应立即向灾区人员运送自救装置。

4.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自救与互救原则:

(1)安全撤离,妥善避险。

(2)沉着冷静,控制情绪。

(3)互相鼓励,互相帮助。

(4)团结协作,服从指挥。

4.4.1瓦斯事故现场自救和互救措施

(1)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瓦斯事故预兆时,现场人员必须停止作业,在保障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时必须按指定的避灾路线撤离。

(2)井下人员一旦发现瓦斯爆炸时,灾区人员要要沉着、冷静,立即采取有效的自救和互救措施,位于灾区或受灾变影响区域的人员立即佩戴自救器撤离,背向空气颤动的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

用衣物盖住身体,减少烧伤。

涉及范围内的人员接到通知立即撤离。

(3)在区队长、安全员、瓦斯检查员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尽快撤退到新鲜风流中。

若巷道破坏严重,无法安全撤退时,可以到支护较完整的地点躲避等待救护。

(4)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时,如果巷道、支架基本未破坏,人员未受到直接伤害或受伤不重时,应立即佩带好自救器,迅速撤出灾区,到达新鲜风流中。

对于附近的伤员,要协助其佩带好自救器,帮助撤出危险区。

不能行走的伤员,要设法抬运到新鲜风流中;如距离远,则只能为其佩带自救器,不可抬运。

撤出灾区后,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如果巷道遭到破坏,退路被阻,风筒破坏时,要先打开压风管路进行通风,遇险矿工受伤不重时,应佩带好自救器,疏通巷道,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

如果巷道难以疏通,要坐在支护良好的地点,计划用灯用粮,等待救助,并有规律的发出信号;对于受伤严重的矿工也要为其佩带好自救器,静卧待救。

(5)采煤工作面瓦斯爆炸时,如果进回风巷道没有垮落堵死,通风系统破坏不大,采煤工作面进风侧的人员一般不会受到严重伤害,回风侧的人员要迅速佩带自救器,以事故区为中心,分别向两侧撤退,迅速就近转入进风巷撤出。

掘进巷则直转入进风大巷。

如果爆炸造成严重的塌落冒顶,通风系统被破坏,没有受到严重伤害的人员,要立即佩带好自救器。

进风侧的人员要逆风撤出,在回风侧的人员要设法经最短的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中。

冒顶严重撤不出来时,首先佩配带好自救器,并协助重伤员佩配带好自救器在较安全地点等待救援。

附近有躲避所时,也可进入暂避,并将洞口堵住,减少有害气体进入,把矿灯、衣物等明显的标识物,挂在硐室外明显的地方,进入室内静卧待救。

(6)若硐室或巷道内有压风管,可打开压风管供人员呼吸,确保被困人员的安全,并经常敲打管路,向外报警。

4.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应急救援时的事故状态是个非常态。

事故状态是能量的不受控制和约束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不明确的情况下,救援人员很容易受到伤害。

必须注意救援人员的自身防护,以最小的代价将事故的损害降到最小的程度,尽量不发生救援时的二次伤亡。

现场应急处置人员的能力是关键所在。

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必须是熟悉现场,对事故影响范围和大小相对比较熟悉的人员。

4.6在避难硐室(救生舱)避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有明显标志,以便救护队发现。

(2)待救时应保持冷静、不得急躁,以减少氧气消耗,保持体力。

(3)硐室内保留一盏灯照明,其余矿灯全部关闭。

(4)间断发出呼救信号。

4.7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井下通风系统全面恢复正常,能够实现井下的正常通风;井下变电所、采掘工作面及其它有关地点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首先检查中央变电所及泵房风流中瓦斯情况,在瓦斯浓度在《规程》规定以下时,先恢复中央变电所电源;

其次检查各采区变电所(点)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规程》规定以下时,恢复采区变电所(点)电源;

再次检查采面及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规程》规定以下时,恢复采面、掘进工作面的电源;

待井下全面恢复正常供电后,矿井即可恢复正常。

(2)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受控状态,环境有害因素得到有效监测和处置达标,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救援工作结束,并转入现场恢复、障碍消除等工作。

(3)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区、市煤炭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监察分局。

同时将事故灾难分析处理报告(包括事事故灾难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灾难类别、伤亡人数及经济损失;事故灾难经过,对事故灾难原因和性质的分析;事故灾难抢救情况;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和采取的防范措施)及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上报区、市煤炭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监察分局。

4.8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1)井上下事故波及范围区域划定,警戒线设置。

(2)事故单位井口、地面治安警戒线设置。

(3)井下救护基地位置确定与警示。

(4)事故现场人员撤离路线变化等重要地点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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