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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第四届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活动.doc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举办第四届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活动

2021-03-1114:

22:

00来源:

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制建设征文活动的通知人口办政法函〔202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_______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

2021年12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10周年纪念日。

为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10周年,进一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的贯彻落实,动员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积极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我委决定举办第四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活动。

现将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10周年,推进人口和

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

二、征文参考选题

见附件

三、征文具体要求

1.论文应紧扣征文活动主题,观点明确,思路清晰,有较强的针对性、前瞻性。

选题得当、立意新颖,理论联系实际,论据充分有力,力求用法制理论分析研究论述人口计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不要报送调研报告或工作总结。

2.文字通顺、流畅,结构严谨,层次分明,力求语言精炼,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

3.论文引用的文献资料要注明出处,以便查阅。

4.凡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此前在“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活动”中获奖作品不再报送参评。

5.报送的论文用a4纸打印,一式3份。

全文内容包括。

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包括引言、结论)和参考文献。

6.论文须附作者姓名、职称、职务、研究方向、工作

单位、联系地址、邮编、电话、手机和电子信箱。

7.录用与否,恕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8.稿件请邮寄国家人口计生委政法司“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组”收(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邮编:

100191);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标明“法制征文”四个字。

四、评选和应用

1.评审。

本次征文的评选工作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单位领导、法学家、人口学家及我委相关司(局)领导组成专家评委会,负责评审。

2、奖项设置。

此次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活动将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名;组织奖5个。

对获得

一、

二、三等奖的作者及组织奖将颁发证书、奖金;优秀奖颁发证书。

3.应用。

主办方在征文活动结束后,将推荐获奖作品在《法制日报》、《普法依法治理通讯》、《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中国人口报》上刊登。

同时将召开部分作者座谈会。

五、征文活动时间及其他要求

1、征文活动稿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以邮寄地邮戳日期为准)。

2、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活动,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本系统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李玲李敬

联系电话:

(010)62021859,(010)62021568

(010)62021858(传真)

电子邮箱:

fazhichu2021@

附件:

第四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参考选题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

第四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

参考选题

1.适应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如何调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2.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焦点、难点问题的深层原因分析及破解的途径;

3.新形势下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初探;

4.以建设依法维权、创新机制为方向,探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体系;

5.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与创新基层工作机制探讨;

6.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创新基层依法行政方式;

7.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中的公民权利(权益)研究;

8.公民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权探讨;

9.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普法宣传教育的内涵和目标;

10.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11.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法律责任与机制研究;

12.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思路与建议;

13.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标准探讨与研究;

14.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15.关于规范行政处罚和社会抚养费征收自由裁量权的思路与建议;

16.关于县、乡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技巧的思考与建议;

17.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初步经验与发展

思路;

18.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思路和基本要求;

19.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评估体系建设初探;

20.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与依法行政责任制度研究;

21.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难问题的深层原因分析与对策建议;

22.对于跨省再生育政策(两地生育政策不同)适用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第二篇:

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上海读书节征文大赛的通知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上海读书节“我的读书故事”征文大赛的通知

各单位工会:

为纪念上海市振兴中华读书活动30周年,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上海市委九届十六次会议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发挥读书活动在推动学习型城市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倡导“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风尚,第十四届上海读书节即日起举办“我的读书故事”征文大赛。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

上海市振兴中华读书指导委员会

主办单位:

上海市总工会

新民晚报

承办单位:

上海市总工会宣教部

上海市振兴中华读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新民晚报副刊部

二、征文内容

1、介绍你心目中最难忘的一位读书明星或者一个读书活动组织者、优秀读书群体,以他们的感人经历阐述读书改变命运的理念。

2、回顾你心目中最具影响力的一次读书活动或一个事件,反映基层组织积极开展读书活动的难忘历程。

3、评介你心目中最值得回味的一本好书,以自身的阅读经历,诠释读书与个人成长的关系。

三、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21日

四、征文对象

公司全体职工,充分发挥文学协会以及各单位文学爱好者参与积极性。

五、征文要求

1、征文体裁为随笔,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字数在1200-——2500字间;

2、征文能以小见大,见人见事见精神,融真实性、思想性、艺术性、趣味性为一体;

3、征文力求体现读书对人生的感悟、对生活的启迪和对成长的指引。

六、奖项设置

由市总工会、市读书办、新民晚报等单位组成本次征文评委会,评出:

一等奖3名,奖金1000元/人;

二等奖6名,奖金800元/人;

三等奖9名,奖金500元/人;

优胜奖20名,奖金300元/人;

优秀组织奖10个,奖金500元。

新民晚报副刊将刊登部分优秀获奖作品(稿费另付);主办单位分别授予获奖者奖金和证书,并结集出版上海市振兴中华读书活动30周年征文获奖作品。

七、附则

1、所有投稿作品请注明标题、作者、单位部门及联系电话。

2、2021年9月21日截稿,各单位工会征集汇总后一并上报公司工会,由公司工会统一投稿到上海市振兴中华读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3、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作适当的编辑处理。

2021-7-25公司工会

第三篇:

设计艺术学院举办第四届书画展设计艺术学院举办第四届书画展

黄玉林严平肖桃芳等校领导莅临指导

元月14日,设计艺术学院在学术中心举办了第四届书画展。

本届书画展筹备工作历时两个多月,凝聚了设计艺术学院师生的大量心血,代表了设计艺术学院传统书画艺术的最高水平。

本次书画展一共展出了一百余幅师生作品。

展出作品包括国画写意、工笔、山水、年画、装饰画、瓷板画、佛像和书法作品,其中瓷板画是首次展出。

部分年画和佛像作品采用现代丙烯颜料绘制,具有视觉表现力强、色彩稳定耐久等特点,属于国画艺术创作的一次崭新的尝试。

董事长黄玉林、校党委书记严平、常务副校长肖桃芳、校长助理干甜等校领导应邀参观了书画展。

黄董事长对本次书画展展出作品的艺术水平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作品中所表现的创新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欣然为书画展题词:

“德艺双全”。

严书记在参观过程中,向工作人员详细地了解了作者及作品的创作背景、表现手法等情况,鼓励设计艺术学院师生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勇于创新,不断进取,并留下了“艺术无边”的题词。

本届书画展历时1天,共有两千多名书画爱好者参观了书画展。

第四篇: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教高函[2021]2号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_______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学习贯彻___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_______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21年3月至10月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

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四届大赛要力争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

扩大参赛规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和国际赛道拓展;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

突出“海丝”特色,加强“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创新创业教育合作;突出海峡特色,推动海峡两岸青年大学生深度交流;突出海洋文化特色,培养学生敢闯敢创、敢于冒险、敢为天下先的创新创业精神。

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实现更大程度的开放合作,打造国际大赛平台,努力办一届惊艳非凡的全球双创盛会。

第四届大赛将举办“1+5”系列活动。

“1”是主体赛事,在校赛、省赛基础上,举办全国总决赛(含金奖争夺赛、四强争夺赛和冠军争

—2—

夺赛)。

“5”是5项同期活动,具体包括。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全国最大的思政课。

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

2.“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系列活动。

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教育先行,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交流合作从“丝绸之路经济带”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全面布局,为民心相通、合作共赢铺路搭桥。

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共同体,成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大学联盟、举办“一带一路”大学校长创新创业教育论坛,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创教育合作和青年交流,为国际高等教育发展贡献新经验。

3.“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

在大赛总决赛期间举办“大学生创客秀”,在承办校厦门大学设置项目展示区、项目路演区、投融资对接区、合作签约区、交流分享区、创意产品体验区等,开展投资洽谈、创新创业成果展、团队展示等活动,为各方人员提供开放参与的机会。

4.改革开放40年优秀企业家对话大学生创业者(“互联网+”产学

—3—

合作协同育人报告会)。

邀请改革开放40年来涌现出的有影响的企业家、投资人、行业领军人物、技术专家与大学生创业者对话,在总决赛期间开设报告会或主旨演讲,围绕产业发展趋势、行业人才需求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等主题进行交流,传播成功经验,共享创新创业理念,助力大学生成长发展。

5.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

在2021年“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和大赛总决赛期间设立专区,开展优秀项目展示交流和投融资洽谈对接活动,进一步推动大赛成果转化应用。

实施国际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落地计划,举办地方政府与双创项目对接巡展,推动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社会效益好、具有明显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落户中国。

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厦门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和福建省省长唐登杰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

—4—

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给予处理。

本次大赛由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投资服务联盟、中国教育创新校企联盟、中国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器联盟、中关村百人会天使投资联盟、全国高校双创教育协作媒体联盟(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光明校园传媒等)等参与协办。

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开展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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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

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

具体参赛条件如

—6—

下: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1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21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1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1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21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

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

若参赛项目在2021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

—7—

在职生)。

若参赛项目在2021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21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

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_______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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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八、国际赛道

打造大赛国际平台,提升大赛全球影响力。

由国际赛道专家组会同全球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筹)择优遴选推荐项目。

鼓励各高校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鼓励各高校推荐海外校友会作为国际赛道合作渠道。

九、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

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

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

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主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5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港澳台地区参赛名额单列,通过网上评审,产生20个项目进入总决赛现场比赛。

全国共产生2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4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国际赛道产生30-6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十、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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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3月28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31日。

2.初赛复赛(6-9月)。

各省(区、市)各高校登录

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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