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精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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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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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
安全鉴定专项服务
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
ZTZXCG7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7年9月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专项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ZTZXCG7)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7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编号:
ZTZXCG7
2.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专项服务
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政府采购品目编号:
C1099。
5.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起至获得九宗水库安全鉴定报告批复通过止。
6.采购预算:
人民币99.00万元。
7.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对花都区内平底坑山塘、造福山塘、和叉坑山塘、田心大山塘、白石山塘、缠岗大山塘、白留坑山塘、北帝庙山塘水库、西边山塘水库等9个小型水库进行安全鉴定工作,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8.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8.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8.2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资质(含丙级)以上;
B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含丙级)以上;
C“水建管[2003]472号”文(“水利部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单位公示公告”)公布的科研单位;
D粤水建管[2016]50号文“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承担广东省小型水利工程安全评价单位的通知”,经广东省水利厅认定可承担小型水库安全评价任务的单位;
8.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开标前三个工作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和供应商所属的省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8.4供应商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内的原件(开标当天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8.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资格”中规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9.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1月22日起至2017年12月1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
00-12:
00和下午2:
00-5:
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8号A2栋1203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2日(星期二)上午9:
30。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8号A2栋1203房。
12.开标评标时间:
2017年12月12日(星期二)上午9:
30。
13.开标评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8号A2栋1203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郑工
采购人联系人:
张工
电话:
-603
电话:
020-
传真:
传真:
020--623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8号A2栋1203房
联系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宝华路34号
邮编:
510000
邮编: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说明
1.1适用主要法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本项目的采购人、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2招标范围
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专项服务,具体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1.3资金来源
本次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
2.定义及解释
2.1招标管理部门: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2.2采购人: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2.3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4投标人:
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5服务:
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专项服务。
2.6实质性响应:
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7评标委员会:
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项目评标工作的临时性组织。
2.8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起至获得九宗水库安全鉴定报告批复通过止
2.9书面形式:
以文字形成书面文件的方式所制作的通知(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
2.10天:
指公历日。
3.合格的服务
按用户需求书要求按质按量完成所规定的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专项服务。
4.纪律与保密事项
4.1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或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
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4.2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
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资料。
5.保证
5.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因提交的资料和数据不真实所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除非有特别规定,投标人应保证中标后不再转包或分包。
若违反,采购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与参加本次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相关服务的要求、招投标的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等的书面说明。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注: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因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2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修改招标文件,并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或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该澄清和修改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3投标人在收到补充、修改和澄清文件24小时内,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回函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如在24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被视为同意确认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澄清的内容。
8.4考虑到补充、修改和澄清文件的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距离开标时间不足15天时,如投标人同意按原定时间举行开标会议,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推迟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是英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2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或国际公制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编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投标文件目录表
2)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3)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部分
4)投标人应提交的服务方案部分
5)投标报价
10.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写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1.1投标人投标时提交的全部材料都必须密封,具体包括:
(1)投标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其中正本密封件为一个独立包装件);
(2)开标信封(开标会上使用,须单独密封,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1份(以刻录光盘形式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提交)。
11.2投标文件的正本按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要盖章签名处,均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和盖章;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名才生效,其修改必须清晰。
11.3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的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符,以正本为准。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副本的资料可以用正本复印而成。
11.4投标文件要有明显的指引目录,除插页外,每页应有页码。
11.5电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2.投标报价说明
12.1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
并按《投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2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固定,且只能作一个最有竞争力的报价和方案,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2.3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12.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竞标处理。
13.证明投标人合格的文件
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提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不能完全响应,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
投标人投标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买方,投标人都应按投标文件格式如实填写技术及合同条款响应表。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为¥9000元。
14.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以银行划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投标人。
(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应于开标截止时间的前一天时间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到达以下账户:
收款人: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
广州银行东莞庄支行
账号:
8603022
(3)汇缴时务必在汇款单备注上标注招标编号。
14.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4.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5投标保证金退还,按如下有关规定执行: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行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供货合同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3)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人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4.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会被没收。
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投标人在参与招标活动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的;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的;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4)投标人在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日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人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用两个封套装好并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等字样,封套的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7.2包装封套均应注明:
收件人: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专项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ZTZXCG7
于2017年月日北京时间9:
30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7.3封套均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标被宣布为“迟交”投标文件时,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
17.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单独提交一份“开标信封”,内装:
(1)投标报价一览表;
(2)退保证金说明(仅作退保证金时用);
(3)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17.5采购代理机构对因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
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
18.2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
18.3所有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时间送达投标地点,任何迟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0.开标
20.1本次招标采用一次开标形式,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20.2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开标会,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都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证明其出席。
20.3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采购人代表以及所有投标人参加。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由监督人员或按签到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将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的相关内容等)进行唱标,现场记录人员将做开标记录,并打印出纸质文件给各投标人代表及相关与会代表签名确认(各投标人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0.4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并将密封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当投标人少于三家,将视为采购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满足三家的,开标时均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0.5任何迟交或撤回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回投标人。
21.评标委员会
21.1评标由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政府采购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七人单数组成。
其中六名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一名。
21.2评标委员会(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2)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3)与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4)评审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
(5)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与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
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21.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得出评标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2.评标原则、评标步骤和评标方法
22.1评标基本原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
(3)技术、商务、价格综合评价为主,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中标。
22.2评标步骤:
评标过程分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两个阶段进行。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
22.3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内容
服务方案部分
商务部分
价格部分
权重
40%
40%
20%
分值
40
40
20
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商务、价格得分,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3.投标文件的修正和澄清
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以书面形式提交。
澄清或说明均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投标价格的核准
24.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投标人的报价出现缺项或漏项时,评标委员会取所有投标人中该项的最高报价作为该投标人的该项报价并修正总价,计算价格得分,如获中标则视该投标人免费提供该项内容;
(4)开标时,开标信封的投标报价经唱标,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发现与投标文件正本的投标报价不一致,以开标时的唱标报价为准。
(5)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认为应该调整的价格。
24.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5.初步评审
25.1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其他外部的证据。
(见初步审查表)
25.2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3)投标报价不是固定唯一价或报价低于成本价;
4)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6)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
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5.3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25.4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6.详细评审
26.1详细评审是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技术服务方案和价格评审。
(1)服务方案评分:
评标委员会就各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中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和比较,
并量化打分,见服务方案评分表。
(2)商务评分:
评标委员会就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各项条款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见商务评分表。
(3)价格得分:
价格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
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26.2服务方案、商务得分及综合得分的统计
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