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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质量安全治理制度

 

食品质量安全治理制度总则ﻩ3

第一节原则3

第二节各级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ﻩ3

第二章 各部门质量安全职责、权限ﻩ7

第一节原则ﻩ7

第二节 各部门质量安全职责、权限7

第三章设备维修保养和清洗消毒治理制度ﻩ12

第二节 设计和安装ﻩ12

第五节校准ﻩ13

第六节 生产用水14

第七节设备的清洗消毒14

第四章原辅料及包装材料及外协加工品的采购治理制度(包括查验制度)ﻩ15

第一节原则15

第二节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要求16

第三节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信息ﻩ16

第四节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的进货查验制度ﻩ17

第五节托付生产与托付检验ﻩ18

第五章执行有关食品安全标准,使用的企业标准依法备案及工艺文件治理制度19

第一节原则ﻩ19

第二节 食品安全企业标预备案方法19

第三节 食品安全标准、企业标准及工艺文件治理制度ﻩ22

第六章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治理制度ﻩ24

第一节原则ﻩ24

第三节 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制度24

第七章生产过程质量治理制度和相应的考核方法(包含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效防止食品污染、损坏或变质的制度)ﻩ25

第一节原则ﻩ25

第二节生产过程操纵制度26

第八章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包括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以及检测设备治理制度ﻩ29

第一节原则ﻩ29

第二节出厂检验记录制度ﻩ29

第三节检验检测设备治理制度30

第九章不符合情况治理方法(包括不合格品治理制度)ﻩ31

第一节原则31

第二节 不合格品的操纵和治理ﻩ31

第三节不符合情况的操纵和治理32

第十章食品标识标注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事项治理制度ﻩ33

第二节食品标识及标注内容33

第三节标识治理ﻩ34

第十一章成品贮存治理制度ﻩ34

第一节 原则ﻩ34

第二节成品贮存及环境要求34

第三节成品的入、出库制度ﻩ35

第十二章产品销售台帐治理制度ﻩ36

第一节原则36

第二节产品销售台帐治理制度37

第十三章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ﻩ37

第一节原则37

第十四章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39

第二节 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ﻩ39

第十六章 企业诚信制度(包括企业内部诚信治理制度和质量诚信保障制度)ﻩ42

第二节企业诚信制度42

第十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ﻩ47

第二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ﻩ47

 

食品质量安全治理制度总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质检总局2009年第119号公告)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要求,食品生产企事业应建立以下治理制度并符合相关要求。

第一章企业负责人及生产和治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一节 原则

第一条公司应建立治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

质量治理机构应独立于其它机构,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操纵的职责。

依照公司的实际情况,质量治理机构能够分不设立质量监督部门和质量操纵部门。

第二条质量治理机构应参与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活动和事务,负责审核所有与本规范有关的文件。

质量治理机构人员的职责不得托付给其它机构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应配备足够数量并具有适当资质(含学历、培训和实践经验)的人员从事治理和各项操作。

应明确规定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的职责,所有人员应明确并理解自己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要求,并同意必要的培训,包括上岗前培训和接着培训。

第四条不同岗位的人员均应有详细的书面工作职责,并有相应的职权,其职能可托付给具有相当资质的指定代理人。

每个人所承担的职责不应过多,以免导致质量风险。

岗位的职责不得有空缺,重叠的职责应有明确的解释

第二节各级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五条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5.1应通过向公司全体人员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制定质量、环境、食品安全治理方针和目标、进行治理评审等活动,对建立、实施一体化治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提供依据;

5.2应以增强顾客中意为目的,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确定并予以满足;

5.3应确保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

5.4任命治理者代表、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和中层领导并授予相应的权利;

5.5应按策划的时刻间隔评审质量/环境/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5.6为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源;

5.7批准本公司的质量、环境、食品安全治理目标、指标及相应的治理方案

第六条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6.1对总经理负责,分管公司日常治理;

6.2加强生产治理,不断提高治理水平,落实本公司的方针,负责生产过程中环境目标指标的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度任务;

6.3搞好公司内部质量/环境/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运行和审核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提高,满足用户需求;

6.4负责本公司的生产、产品及服务过程中的质量/环境/食品安全治理操纵,主

持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环保/食品安全问题;

6.5加强职工文化技术教育,不断提高生产人员素养;

6.6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生产治理工作,减少和预防紧急情况的环境阻碍;

6.7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质量、环境事故和出厂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公司信誉的严峻毁损负责;

6.8对公司生产中发生的设备、人身、火灾和严峻事故负责;

第七条采购部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7.1负责全面组织和策划公司生产物资的采购工作。

7.2负责对合格供方的评价和选择。

7.3负责对采购不合格原料的处置批准工作。

第八条技术研发部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8.1负责质量/环境/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策划及产品实现的工作,

8.2负责信息交流,收集、反馈、处理;

8.3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组织进行检定和校准;

8.4负责编制各类操作规程、卫生验收规范、原材料验收规范、产品验收规范等作业文件,并监督执行。

8.5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策划和实现的各项工作,并对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运行操纵、目标指标的符合情况、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进行等合规性进行监控和治理,

8.6负责质量/环境/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内部审核,

8.7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及产品状态的标识的治理;

8.8负责实施对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确认、验证和改进;

8.9负责治理评审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8.10负责质量/环境/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运行的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

8.11负责对公司治理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提出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治理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8.12负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应急响应的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操纵;

8.13负责对生产的关键过程和专门过程的确认。

第九条企管部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9.1利用各类媒体在公司内实施内部沟通,传达公司经营理念,确保重要信息的上传下达;

9.2宣贯质量和环保意识,营造企业文化;

9.3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训打算,组织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跟踪、检查;

9.4负责对外招聘工作;

9.5负责公司的人事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系统;

9.6收集、分析、处理人力资源方面的信息,为公司在人力资源方面作出的决策提供依据;

9.7负责公司对外联系及外部信息的收集与传达。

9.8负责车辆和食堂排污的操纵;

9.9负责对公司消防安全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制订火灾应急预备和演练;

9.10负责治理体系其他相关要求的实施

9.11负责法律法规的收集、评审、体系文件和记录的治理,确保有效操纵

第十条生产设备部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10.1负责提供生产过程所需的能源;

10.2负责设备选型、验收、安装、调试工作,使设备符合质量要求;

10.3负责生产、环保设备和检测器具的操纵及维护和保养工作;

10.4负责对本部门所需的资源进行识不,拟定并反馈各项资源需求打算

10.5收集、分析、处理,工程设备方面的信息,为公司的决策提供依据

10.6组织对压力容器的检验工作;

10.7负责公司设备治理、建档,组织编写相应文件;

10.8负责污水处理,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的操纵;

10.9负责制订相关的应急预备和响应;

10.10负责进行重要环境因素关键特性的监视和测量;

10.11负责对运行操纵中出现的不符合进行监控并对处理情况进行验证

10.12负责治理体系其他相关要求的实施。

10.13依照治理体系的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正确操作,确保所生产的产品达到预期的要求;

10.14负责产品的生产加工,对加工过程中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负责;

10.15负责生产过程中质量、产品标识、产品防护、卫生治理,通过对工作环境的操纵使产品及过程符合即定目标,确保产品及时供应并不断提高质量,确保治理体系在本科室有效运行;

10.16收集、分析、处理生产加工方面的信息,为公司的决策提供依据;

10.17负责对科室所需的资源进行识不,拟定并反馈各项资源需求打算;

10.18负责操纵废水和废弃物的排放;对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物品的操纵;

10.19负责推行清洁生产,节约能源,降低能耗;

10.20负责治理体系其他相关要求的实施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小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11.1负责进行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安全产品的策划和更新,编制HACCP打算、操作性前提方案及相关治理性文件;

11.2负责验证程序的实施和操纵措施组合的确认(操作性前提方案、HACCP打算);

11.3负责CCP点的监控、纠偏、验证工作

第十二条销售部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12.1负责产品销售及与顾客的沟通,组织合同评审。

12.2负责组织顾客中意调查,将顾客要求的有关信息反馈到公司相关部门。

12.3负责食品发生意外时对所销售的产品进行招回。

第十三条仓库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13.1负责各类原材料、成品的保管,确保帐卡物一致,并按公司要求作好各类物品的收发操纵。

13.2负责对各类物品的防护状况、标识防止各类物品因保存不当产生阻碍食品安全的情况

第十四条办公室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14.1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及总经理指示的贯彻执行。

 

14.2负责定期组织收集、分析、综合全厂生产、行政各方面的情况,主动做好典型经验的调查总结,及时向总经理汇报、请示工作。

 

14.3负责全公司办公室的分配调整及办公用品、用具标准的制订和治理,并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及各科室文明办公进行检查督促。

 

14.4负责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14.5负责公司职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并依据企业需求及任职要求编制企业培训打算并组织实施。

 

14.6负责招聘打算的制定。

14.7负责公司职员培训记录及总结。

  

14.8负责公司卫生检查制度的制定及卫生检查打算。

 

14.9负责公司专门工种的登记备案。

14.10负责公司职员每年的健康检查

第二章各部门质量安全职责、权限

第一节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事实上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监督检查制度。

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规定项目制定如下各部门质量安全职责和权限。

第二节 各部门质量安全职责、权限

项目

序号

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

部门职责、权限

企业

资质变化情况

1.1

工商营业执照

符合规定

由办公室负责定期与上级行政部门沟通进行年检,及相应的变更。

1.2

食品生产许可证

符合规定

1.3

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

符合规定

1.4

条件变化后报告情况

符合规定

采购

进货

查验

落实

情况

2.1

采购食品原料索证

符合规定

由采购部负责与合格供方联络和沟通索证;质检部门负责采购进货的查验。

2.2

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

符合规定

2.3

采购食品相关产品索证

符合规定

2.4

实际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

符合规定

库房出入库记录并建立台帐;生产车间做好投料记录

2.5

存放、使用回收食品情况

符合规定

库房出入库记录并建立台帐,提供适宜的贮存环境

生产

过程

操纵

情况

3.1

厂区内环境清洁卫生状况自查记录

符合规定

由生产部或技术部按食品卫生规范制定本单位的卫生要求,由生产车间按食品企业卫生要求,对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要求及生产过程人、机、料、法、环等方面的要求实施操纵,生产部对操纵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企业自查记录

符合规定

3.3

生产加工设施清洁卫生状况、企业自查记录

符合规定

3.4

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记录

符合规定

3.5

产品投料记录

符合规定

3.6

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操纵点的操纵记录

符合规定

3.7

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符合规定

3.8

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符合规定

3.9

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符合规定

3.10

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符合规定

食品

出厂

检验

落实

情况

4.1

用于检验的设备情况

符合规定

检验设备由质管部负责联系国家计量检定部门进行定期的周期校预备和检定;

质检员通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实验室负责按食品出厂检验的要求进行出厂检验或托付检验,质管部监督实施情况。

4.2

检验的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情况

符合规定

4.3

检验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符合规定

4.4

出厂检验项目情况

符合规定

4.5

出厂检验的原始数据记和检验报告

符合规定

4.6

产品留样记录

符合规定

4.7

自行进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

符合规定

4.8

托付出厂检验情况

符合规定

不合

格品

治理

情况

5.1

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质管部负责组织不合格品的评审;

采购部负责对采购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理,质管部进行监督;

 

生产车间对生产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理,质管部进行监督。

5.2

采购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5.3

采购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5.4

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食品

标识

标注

符合

情况

6.1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符合规定

技术部负责明确食品的标识及标注内容,组织进行食品标签的印制,组织生产车间进行食品的标识,确保食品标识标注符合要求

6.2

成分或者配料表

符合规定

6.3

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符合规定

6.4

保质期

符合规定

6.5

产品标准代号

符合规定

6.6

贮存条件

符合规定

6.7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符合规定

6.8

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

符合规定

6.9

专供婴幼儿主辅食品标签应标明要紧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符合规定

6.10

专供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标签应标明要紧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符合规定

6.11

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符合规定

食品

销售

台帐

记录

情况

7.1

产品名称

符合规定

销售部负责建立食品销售台帐,记录产品的销售情况,以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7.2

数量

符合规定

7.3

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符合规定

7.4

检验合格证号

符合规定

7.5

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符合规定

7.6

销售日期

符合规定

7.7

出货日期

符合规定

7.8

地点

符合规定

标准

执行

情况

8.1

企业标预备案

符合规定

技术部负责企业标准的备案,负责及时收集最新的标准

8.2

收录执行最新标准

符合规定

不安

食品

召回

记录

情况

9.1

产品名称

符合规定

技术部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记录,并组织进行缘故分析和处理,组织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处理结果向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报告

9.2

批次及数量

符合规定

9.3

不安全项目

符合规定

9.4

产生的缘故

符合规定

9.5

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情况

符合规定

9.6

召回产品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9.7

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符合规定

9.8

向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处理情况

符合规定

从业

人员

10.1

企业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治理的相关记录

符合规定

办公室负责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进行健康治理,并组织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

10.2

企业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符合规定

同意托付

加工情况

11.1

生产企业同意托付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材料

符合规定

技术部负责对同意托付加工情况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确定托付加工食品包装标识

11.2

托付加工食品包装标识

符合规定

对消

费者

投诉

登记

及处

记录

12.1

投诉者姓名及联系方式

符合规定

客服部负责对对消费者投诉进行登记,并及时移交技术部,由技术部组织进行缘故分析、制定并采取纠正措施,客服部负责将处理结果通知消费者,并与消费者进行有效的沟通直至其中意

12.2

食品名称

符合规定

12.3

数量

符合规定

12.4

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符合规定

12.5

投诉质量问题

符合规定

12.6

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

符合规定

12.7

处理结果

符合规定

收集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的记录

13.1

收集与企业相关的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

符合规定

技术部负责收集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反应

13.2

企业做出的反应

符合规定

企业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

14.1

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符合规定

技术部负责组织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14.2

企业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符合规定

14.3

企业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

符合规定

 

第三章 设备维修保养和清洗消毒治理制度

第一节原则

第一条 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预定用途,应尽可能降低发生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操作、清洁、维护,以及必要时进行的消毒或灭菌。

第二条应建立设备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的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应的操作记录。

第三条企业应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操纵记录

第二节设计和安装

第五条生产设备不得对产品有任何危害,与产品直接接触的生产设备表面应光洁、平坦、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得与产品发生化学反应或吸附产品,或向产品中释放物质而阻碍产品质量并造成危害。

第六条 产品的生产和操纵应配备具有适当量程和精度的衡器、量具、仪器和仪表。

第七条 选择适当的清洗、清洁设备,以幸免这类设备成为污染源。

第八条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产品或容器造成污染。

第九条 生产用工器具的采购、验收、保管、维护、发放及报废应制定相应操作规程,设专人专柜保管,并有相应记录。

第三节维护和维修

第十条设备的维护和维修不得阻碍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应制订设备的预防性维护打算和操作规程,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应有相应的记录。

11.1操作人员和维(检)修人员应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好设备。

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责任制,确保在用设备完好。

 

11.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学习技术,做到“三明白、三会”(明白结构、明白性能、明白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

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已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觉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11.3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要紧工作:

(1)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预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2)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运用“五字操作法”(听、擦、闻、看、比),定时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觉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

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

(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3)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推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4)配合检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证随时能够启 动运行,对备用设备要定时盘车,搞好防冻、防凝等工作。

(5)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巡视记录,以及重点设备维护记录。

(6)经常保持设备和环境清洁卫生,做到设备见本色、门窗玻璃净。

11.4搞好设备润滑。

严格执行设备润滑治理制度,坚持“五定”、“三级过滤”(五定:

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三级过滤:

从领油大桶到岗位储油桶,岗位储油桶到油壶,油壶到加油点);同时对润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ﻫ11.5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11.6职员对所负责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觉问题及时处理。

11.7车间所有设备、管道等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第十二条经改造或重大维修的设备应进行重新确认或验证,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

第四节使用、清洁及状态标识

第十三条 要紧生产和检验设备都应有明确的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 生产设备应在确认的参数范围内使用。

第十五条已清洁的生产设备通常应在清洁、干燥的条件下存放。

第十六条 用于产品生产或检验用的要紧或关键设备,应有使用日志,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清洁、维修和维护情况以及日期、时刻、所生产及检验的产品名称、规格和批号等。

第十七条生产设备应有明显的状态标识,标明设备编号和内容物(如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没有内容物的应标明清洁状态。

第十八条应尽可能将闲置不用的设备搬出生产和质量操纵区,有故障的设备应有醒目的状态标识。

第十九条要紧固定管道应标明内容物名称和流向

第五节校准

第二十条应确保生产和检验使用的关键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操纵设备以及仪器通过校准,所得出的数据准确可靠。

第二十一条应按照操作规程和校准打算定期对生产和检验用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操纵设备以及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

应特不注意校准的量程范围涵盖实际生产和检验的使用范围。

第二十二条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操纵的设备以及仪器应有明显的标识,标明其校准有效期。

第二十三条超出校准合格标准的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操纵的设备以及仪器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条如在生产、包装、仓储过程中使用自动或电子设备的,应按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校准和检查,确保其操作功能正常。

校准和检查应有相应的记录。

 

第六节生产用水

产品生产用水应适合其用途,应至少采纳饮用水作为生产用水。

第二十五条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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