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新课标核心概念及内涵解读.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5115745 上传时间:2023-06-30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2.5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语文新课标核心概念及内涵解读.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语文新课标核心概念及内涵解读.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语文新课标核心概念及内涵解读.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语文新课标核心概念及内涵解读.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语文新课标核心概念及内涵解读.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语文新课标核心概念及内涵解读.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语文新课标核心概念及内涵解读.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语文新课标核心概念及内涵解读.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语文新课标核心概念及内涵解读.docx

《语文新课标核心概念及内涵解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语文新课标核心概念及内涵解读.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语文新课标核心概念及内涵解读.docx

语文新课标核心概念及内涵解读

语文新课标核心概念及内涵解读

编辑:

黄再洋发布时间:

2012-11-2117:

36:

46点击次数:

40

文章作者:

成尚荣 来源:

语文教学通讯小学刊2012年3月 

尽管《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修订稿》)是对原《实验稿》的完善,但深入学习也会发现其修订后所彰显的基本思想和精神。

其中,有的是坚守、重申,有的是调整、改进,有的是补充、增加。

这些基本思想和精神聚焦在几个核心概念上,这些核心概念形成了课标《修订稿》的核心范畴。

所以,对课标《修订稿》的领悟和践行不妨从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几个核心概念入手。

一、语文特质:

学习祖国语言文字的运用

语文课程究竟是什么样的课程?

语文课程的特质是什么?

这是一个长期争论无定论的问题,许多语文教师强烈要求课程标准能对此作出明确的回答。

经过讨论修订,课标《修订稿》对语文“课程性质”的表述作了如下修改:

“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

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

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显然,这一慎重研究、修改后的表述,把语文课程的特质聚焦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上,进而突显了“实践性”和“综合性”。

与此同时,课标《修订稿》又坚守了“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这一“基本特点”。

这样的表述,我以为,就会把大家从“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的争论中摆脱出来,又引导大家把目光投向了“学习语言文字运用”,去关注和研究语文的特质。

无疑这是重要的,又是智慧的,当然首先是正确的、科学的。

叶圣陶先生早就揭示了语文的特质。

语文教师必须具备两个观念,其一便是“在教学的时候,内容方面固然不可忽视,而方法尤其应当注重”。

他进一步指出了“语文教学特有的任务便是重视语言文字的理解和运用,便是要重视语文的形式和方法”。

王尚文教授将此称作是语文教学的“独当之任”。

所谓“独当之任”,就是基于特质的特殊任务,我愿意称其为“核心目标”。

正是这样的“特有的任务”,揭示了语文的特质。

所谓的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应当统一于此——学习祖国语言文字的运用之中,舍此,还有什么特质可言?

还有什么语言可言?

如果我们的讨论再拓宽一些,往深处走一走,不难发现,课程是个结构。

在课程的世界里,所有课程都“和而不同”。

以往,我们更多关注的是“和”,而忽略了“不同”。

“和”是指的课程共同的基本性质,“不同”则是不同学科的“特有任务”,是特质。

正是这样的“不同”才构成了丰富多彩的课程世界,才从不同的角度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费孝通先生在阐述文化自觉时,首先指出的是“各美其美”,然后才是“美人之美”,最后才会“美美与共”,达致“天下大同”的境界。

“各美其美”不正是不同学科的特殊性吗?

语文之“美”不正在“语言文字运用”上吗?

如果再回到“语言文字”上,也不难发现语文的特质是离不开语言文字的学习运用的。

不管是把语文称作“语言文学”,还是称作“语言文化”,它都不能离开语言文字。

语言文字是基础,是依托,语言文字是语文之生命——可能有人是不赞同的:

语文之生命是思想、精神,怎会是语言文字呢?

看看马克思是怎么论述语言文字的。

他说,“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的实现形式”,“观念从一开始就不可能离开语言而单独存在”。

语言文字的背后是思想,思想附着在语言文字上,“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内核是用语言文字表达思想。

还自然想到了海德格尔。

他说:

“诗人让语言说出自己。

”其实,何止是诗人呢?

他继续说:

“人这个在者正是以说话的方式揭示世界也揭示自己。

”我们常经受语言的体验,而“那随着语言所经受的一种体验,就会触及我们此在最内在的结构”。

显然,语言文字关乎人的“最内在的结构”,关系人对自己的“揭示”,语文世界实质是人的精神世界。

“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如此有深意。

可以这么说,语言文字的学习和运用不断彰显着语文的特质,让语文成为语文。

但长期以来,直至现在,语文教学只重视内容而忽略方法,忽略形式,忽略语言文字的学习和运用。

如今,课标《修订稿》颁发了,我们应当坚定不移地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上下足功夫,以让语文真正归位。

二、语文素养:

语文的“核心任务”

大家都清楚地记得,课标《实验稿》中有这样的规定和表述:

“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提高。

”课标《修订稿》保留了这一表述。

这是一种坚守,这种坚守是正确的。

就我个人看来,“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点击的是语文的特质,而围绕这一特质展开的任务是“语文素养的形成与提高”,我把这概括成“核心任务”,无非是强调它的重要地位和价值。

何为语文素养?

各有各的理解,我以为,课标修订组负责人温儒敏教授有一个界定,是可以帮助我们来理解的。

他说:

“‘语文素养’这个概念,体现一种新的更阔大的教育视野。

课程标准所说的‘语文素养’,是指中小学生具有的比较稳定的、最基本的、适应时代要求的听说读写能力以及语文方面表现出来的文学、文章等学识修养和文风、情趣等人格修养。

”温教授把语文素养界定在三个重要方面:

听说读写能力、文学文章的学识修养、人格修养。

而这三个方面,都离不开语文的特质,即“学习语言文字运用”。

我以为,语文素养的形成与提高,首先是语文要实施素质教育,抑或说是让语文教学素质化。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规定,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主题,并指出“要坚持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语文是实施素质教育这一战略主题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的重要途径。

说到底,语文是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核心课程。

语文素养的坚守与强调,使语文教育坚定地在素质教育轨道上运行。

这是方向,不可有任何的怀疑、动摇和松懈。

根据温儒敏教授的界定,语文素养是一种能力,是听说读写能力。

能力是超越知识的。

语文教学不是否定知识的传授,任何轻慢知识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危险的,问题在于如何获取知识,在于如何使知识转化为智慧。

用灌输的方式传授知识是“死”的,让学生自主探究、体验的方式,包括让学生在自主、积极状态下的接受性方式,获取的知识是“活”的。

语文知识“活”在自主学习中,“活”在探究中,“活”在体验中,“活”在积极的建构中。

“活”的知识是种能力,是种智慧,是一种语文素养。

所以,听说读写能力的培养是知识转化为智慧的过程,是内化为学生语文素养的过程。

转化与内化应当是语文素养形成和提高的基本方式。

“在语文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文学、文章等学识修养”也是重要的语文素养。

我们也许会问:

对于初中、小学生而言,提“学识修养”是否要求过高?

问得有道理。

我的理解是:

第一,这是一种修养,而非学识本身。

第二,这是从语文学习中表现出来的,而非灌输、强加的。

第三,学识修养可以有这几个层面:

在情感层面上,让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欣赏文学作品,从中受到陶冶;在认知层面上,学习和把握文学、文章的基本知识,从知识中体味祖国语言文字的魅力;在能力层面上,初步把握欣赏、分析以至创作的能力,表达内心的感受,表达对祖国的热爱、对世界的关注。

语文教学不必回避知识问题,不必回避学识问题。

特别是,学识修养是学生必备的素养,修养的过程是内化的过程。

有关的文风、情趣等人格修养是更为重要的语文素养,是语文素养的灵魂。

教育就是为了培养人格,如陶行知所说,教育要筑起人格的长城。

而人格的内核是道德,道德是人类的最高目的,是教育的最高目的,当然也应该是语文教育的最高目的。

这一切都不是游离于语文的,而是在语文教育过程中“长”出来的,“长”出来的人格体现在学生的情趣、文风的表达上。

在这里,仍然用得上“文以载道”这一古训,这一原则最深刻也最生动地,最简洁也最丰富地阐释了人格修养与语文素养的关系。

课标《修订稿》中并未用“核心任务”这个概念,我的理解,语文素养的形成与提高应当是语文教育的核心任务。

三、语文实践:

语文教育的基本方式

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

我认为,“学习语言文字运用”是课标的第一核心概念,“语文素养”是第二核心概念,而“综合性、实践性”则是第三核心概念。

需要说明的,这里的“第一”“第二”“第三”尽管也有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第一哲学”的“第一”的意思(亚里士多德认为,“第一哲学”具有为所有其他哲学部门准备基本概念和基本规律的功能,是预设性的前提,是“在先的”。

——转摘自朱小蔓《关注心灵成长的教育》)但更重要的是指次序,并非降低“综合、实践”的作用。

实践性与综合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实践的东西往往具有综合性,所以我认为实践是语文教育的基本方式。

说到语文实践,自然想到惯常使用的“训练”。

语文教学确实有一个训练问题。

无可非议,语文教学应当理直气壮地加强训练,马克思早就说过,“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意识”,有学者认为,以前从索绪尔到乔姆斯基都忽视了儿童的语言运用的能力,到了布鲁纳、贝茨、麦克惠尼才开始重视儿童语言交往中的实践的重要性,提出了语言获得理论的社会交往说,这也是伦内伯格所提出的“语言习得”。

事实证明,课程改革后的语文教学并不否定、排斥语文的训练。

但是,对此,我们应当确立以下几点认识:

其一,“训练”是长期以来语文课程的重要概念,我们共同的体认是,如果语文教学以训练为核心,或曰以训练为主线是不行的,而且是有害的——学生正是在无边无际、无穷无尽的训练中被湮灭了兴趣,也伤害了语文素养。

因此,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强化训练,否则,活生生的、活泼泼的语文学习就会变成重复的、单一的、机械的、枯燥的训练,又回到课改前的状态,以训练代替教育是千万不行的。

其二,训练只是语文实践的一种方式,“语文实践”这一概念无论内涵还是外延,都大大超过了语文训练,语文实践的形式、方式更丰富、更开放。

比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这些学习方式、实践方式,使知识“活”了起来,培养了学生的能力,这些能力学生是可以带得走的。

其三,根据以上认识,语文训练现在虽然仍在语文新课程中,但是已被包含在新的“语文素养——养成”的模型中,所以,“训练”一词不再是像以前那样频繁出现。

最近看到上海市语文特级教师黄玉峰与上海电视台主持人今波在“上海书展”中的一段对话。

他们说,语文课堂上,小学生从一二年级就开始训练阅读分析,而且只允许有一种理解,一个声音,一个标准答案,大量假、大、空的分析占去了孩子们的大好时光。

黄玉峰的观点是:

“语文学习的规律是‘培根’‘积累’。

”他们的对话很有针对性,对我们很有启发。

所谓培根,是让学生在丰富的生活中学语文,从生活中寻找到语文之根、人格之根。

“生活有多大,语文就有多广”,正是让学生走到生活中去实践,去培根。

所谓积累,是在实践中自己积累知识,深化体验,提升情感,丰富经验。

事实证明,通过自己实践的东西才会真正积累起来。

语文实践是语文教学长期以来经验所积淀形成的“语文学习之道”,揭示了语文学习的规律,又具有时代意义和特点。

这一“语文学习之道”针对着灌输的传统做法,其背后是人,是学生,是学生的主体性,是学生主动的学习,学会学习,创造性学习,享受学习。

学生是语文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学生是语文的实践者。

我们应当紧紧把握住“实践性”,坚持以实践为语文教学的基本方式,让学生以自己的方式学习语文,在实践中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让学生真正成为会学语文的主人。

四、表述的改变:

悉心领悟背后的深意

根据修订小组专家的介绍,此次课标修订,修订最多的是语言的表述,包括补充了提示和说明。

这样修改主要是使意思更加准确明晰和具体。

不过,我以为,表述的改变的背后,实际上是理念的梳理、目标的聚集、重点的突出、梯度难度的调整等。

比如,上文所讨论的“语文素养”,吸收了许多教师的意见,在“基本理念”部分,增加了“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和“通过优秀文化的熏陶感染,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和审美情趣”等。

这样的补充,进一步清晰了“语文素养”的内涵,也点明了提高“语文素养”的途径和方法。

这样表述更为周全,也更为妥帖。

课程标准由课程性质、课程基本理念、课程目标、实施建议等部分构成,每部分都重要。

但是以往我们往往关注课程目标,而比较忽略实施建议。

用施良方的话来说,课程实施是课程改革中具有实质意义的环节。

因此,轻慢实施,课程理念、课程目标就得不到落实。

课改以来,尤其此次课标修订,特别加强实施建议的修订。

修订后,实施建议已不是一般的建议,在某种程度上,一些建议已成为一种要求;建议也不是原则性的提及,而是明确的规定和具体阐释与说明,更具可操作性;同时,建议更有针对性,教师更易理解更易接受。

此次修订,实施建议部分以下几点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

1.关于识字教学问题。

根据调查,近几年的识字写字教学存在比较明显的欠缺。

专家介绍问题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错别字情况严重;书写质量普遍较低;有的地区小学低年级学生写字的课业负担过重。

因此,此次修订,从以下几方面采取了措施:

①义务教育阶段始终强调“正确的写字姿势”和“良好的写字习惯”,强调书写的规范和质量。

②适当降低中低年段识字写字量的要求,如第一学段(一、二年级)识字量由“1600~1800”改为“1600左右”,写字量由“800~1000”改为“800左右”。

③针对负担过重问题,在教学建议中进一步强调“多认少写”的原则,扭转多年来形成的每一字必须达到“四会”要求的观念和做法。

④在国际语委和有关专家的支持下,推出了《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和《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表》。

需要说明的是,“基本字表”的主要作用是让学生在初级阶段熟练掌握300个“基本字”。

选出的这些字里包含汉字的各种笔画类型和基本间架结构类型,学生真正掌握后,学习其他字可以少花时间和气力。

此外,根据统计,2500个左右的汉字可以覆盖95%以上的现代阅读材料,学生在语文学习早期先学这一部分字,有利于较早地顺利开展阅读。

为此,“常用字表”中的表一,就是要求尽可能先安排学习这些字。

2.关于阅读教学中的读书问题。

在阅读教学建议部分,进一步强调“读书”在语文学习和思想文化修养中的关键作用,要求重视阅读的兴趣、习惯、品位、方法和能力,继续倡导“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同时,明确提出“应引导学生钻研文章”,“要善于通过合作学习解决阅读中的问题,但也要防止用集体讨论来代替个人阅读”。

这样的表述更为辩证,更为周全,导向更明确。

3.关注了教学的年段梯度问题。

在写作教学建议部分,写作目标作了调整:

“第一学段定位于‘写话’,第二学段开始‘习作’”。

其意图在于,“降低学生写作起始阶段的难度,重在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和自信心”。

这样的梯度是比较合理的。

阅读教学也体现梯度。

温儒敏先生在《语文教学中常见的五种偏向》中,指出存在的第一种倾向就是“不注重教学的‘梯度’,违背语文学习的规律”。

温先生认为,阅读教学,“小学一二年级主要还是要激发兴趣,让学生接触阅读,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多少能够做到结合上下文和生活实际了解课文中词句的意思。

一开始最重要的就是尊重天性,培养‘兴趣’。

到了三四年级,开始学习默读和略读。

做到不出声,不指读;粗知文章大意,能联系上下文,理解词句的意思,体会课文中关键词句表达情意的作用。

而到了五六年级,阅读才有速度要求,要让学生学会浏览,能初步阅读叙事性作品。

”(《语文教学中常见的五种倾向》)

4.关于语文知识教学问题。

有人建议课程标准拟出一个语文知识序列,便于教师教学。

这个意见有合理的成分,专家组也组织力量进行了专题研究,试图对有关语文知识及相关建议尽可能细化和系列化,也曾根据课标各学段目标中所涉及的语文知识整理出来,但在听取了多方面意见后,经反复斟酌,最终放弃了这一打算。

为什么?

我理解,其一,课改以来,对知识教学我们不仅不排斥,相反十分重视,问题是语文教学的主导思想并不是知识,而应是能力、智慧。

列出知识要点有可能传达一个错误的信息:

以往我们忽视了知识,现在纠偏了。

教师们很容易围绕知识点进行教学,以致误导教学。

其二,语文知识内容本来就已经包含在课程目标中,将知识、能力、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要求揉合在一起,只要用心,就会发现知识教学要求的内容还是有序的,知识教学也会落到实处。

其三,语文知识内容要求的这种渗透,对教师的备课、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展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教师的语文专业知识的丰富、专业能力的提升、专业智慧的生长有更大的促进作用。

说到这儿,我想把自己的学习体会作一小结:

其一,语文新课标规定了语文的核心目标是学习祖国语言文字的运用;其二,在这一核心目标指引下,语文的核心任务是全面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其三,为了完成核心任务,实现核心目标,必须加强语文实践,即运用语文实践这一核心方式指导学生学习语文。

总之,语文课程标准的修订,意味着教学改革又一次出发。

在前行的道路上还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仍有可能以教师的分析代替学生的阅读时间,以集体讨论代替学生个体阅读学习,远离文本进行过度发挥;仍有可能出现“人文升腾”,而“工具失落”,形式化、表面化的现象还会存在;也仍有可能,自觉或不自觉地束缚教师手脚,妨碍教师的创造性,影响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

这些问题可能通过课标学习和实践逐步解决,但课标不能解决一切问题。

我们需要在课标引领下,转变理念,改进教学行为,不断改革探索,用创造性劳动,建设充分体现本体意义特点的、开放的、丰富的、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

(作者系国家督学,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原所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