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修订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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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修订稿
公司标准化编码[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目 录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医用气体源与汇
医用空气供应源
Ⅰ医疗空气
Ⅱ器械空气
Ⅲ牙科空气
医用氧气供应源
Ⅰ一般规定
Ⅱ医用液氧贮罐供应源
Ⅲ医用氧焊接绝热气瓶汇流排供应源
Ⅳ医用氧气钢瓶汇流排供应源
Ⅴ医用分子筛(PSA)制氧机供应源
Ⅵ对其它专业的要求
医用氮气、医用二氧化碳、医用氧化亚氮、医用混合气体供应源
医用真空汇
Ⅰ医用真空汇
Ⅱ牙科用真空汇
麻醉或呼吸废气排放系统
Ⅰ一般规定
Ⅱ独立真空机组
Ⅲ共用医用真空机组
Ⅳ粗真空风机排放机组
Ⅴ射流式排放系统
4.6医用气体储存库
5医用气体管道与附件
管材与管件
管道设置
阀门与设置
其它管道附件
医用气体颜色和标识
6医用气体供应末端设施
医用气体终端组件
Ⅰ医用压缩气体和真空的终端组件
Ⅱ麻醉废气排放终端组件
医用气体低压软管组件
医用供应设备
设置规定
7医用气体系统监测报警
医用气体系统报警
医用气体计量
医用气体系统集中监测与报警
Ⅰ一般规定
Ⅱ监测及数据采集
医用气体传感器
8医用氧舱气体供应
一般规定
医用压缩空气供应
医用氧气供应
9医用气体设计计算
一般规定
气体流量计算与规定
管路阻力损失
10医用气体工程施工
一般规定
医用气体管道安装
医用气源站安装及调试
Ⅰ医用压缩空气站安装及调试
Ⅱ医用真空站安装及调试
Ⅲ医用液氧贮罐站安装及调试
Ⅳ医用分子筛(PSA)制氧站安装及调试
Ⅴ医用气体汇流排间安装及调试
11医用气体系统测试与验收
一般规定
施工中进行的检验测试
医用气体工程系统的验收
附录A 医用气体终端组件的设置要求(资料性附录)
附录B 医用气体的流量计算用表(资料性附录)
附录C 医用气体终端组件测试方法
附录D 医用气体低压软管组件测试方法
附录E 医用供应设备机械强度测试方法
附录F 医用气体工程施工主要记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
条文说明
Contents
1GeneralPrinciples
2Termsanddefinitions
3GeneralRequirements
4SupplySystemforMedicalGases
SupplySystemforAir
ⅠMedicalAir
ⅡInstrumentAir
ⅢDentalAir
SupplySystemforMedicalOxygen
ⅠGeneral
ⅡBulkCryogenicLiquidSourceforMedicalOxygen
ⅢManifoldsforMedicalCryogenicLiquidContainer
ⅣManifoldsforMedicalOxygenCylinder
ⅤMedicalOxygenConcentrators(PSA)
ⅥRequirementsforOtherSpecialty
SupplySystemforMedicalN2/CO2/N2O/MixedGases
SupplySystemforMedicalVacuum
ⅠMedicalVacuumPlant
ⅡDentalVacuumPlant
4.5AGSSorWasteRespiratoryGasDisposalSystem
ⅠGeneral
ⅡDedicatedVacuumPlant
ⅢCombinedPlantwithMedicalVacuum
ⅣDedicatedBlower
ⅤVenturiSystem
4.7StorageforMedicalGases
5MedicalGasPipingsandAccessories
Materialandfittings
PipingDesignRequirement
ValvesandDesign
OtherPipingAccessories
ColourandLabelingforMedicalGases
6MedicalGasSupplyUnits
TerminalAssembliesforMedicalGases
ⅠTerminalUnitforCompressedMedicalGasesandVacuum
ⅡTerminalUnitforAGSSDisposalSystem
Low-pressureHoseAssembliesforUseWithMedicalGases
MedicalSupplyUnits
DesignRequirement
7MontoringandAlarmforMedicalGasSystem
AlarmforMedicalGasSystem
MeasurementsforMedicalGases
CentralMontoringandAlarmforMedicalGasSystem
ⅠGeneral
ⅡMontorningandDataCollection
SensorsforMedicalGases
8SupplyforOxygenHyperbaricChamber
General
SupplyforMedicalCompressedAir
SupplyforMedicalOxygen
9DesignandCalculationforMedicalGases
General
FlowCalculationandRequirements
PressureLossforPipings
10EngineeringConstructionforMedicalGases
General
InstallationforMedicalGasPipes
InstallationandCommissioningforEquipmentinMedicalGasSupplyStation
ⅠInstallationandCommissioningforEquipmentinCompressedAirSupplyStation
ⅡInstallationandCommissioningforEquipmentinMedicalVacuumSupplyStation
ⅢInstallationandCommissioningforEquipmentinBulkCryogenicLiquidMedicalOxygenSupplyStation
ⅣInstallationandCommissioningforEquipmentinMedicalOxygenConcentrators(PSA)Room
ⅤInstallationandCommissioningforEquipmentinMedicalGasManifoldsRoom
11TestandVerificationforMedicalGasSystem
General
TestforInstaller
VerificationforMedicalGasEngineeringSystem
AppendixADesignforTerminalAssembliesforMedicalGases(InformativeAppendix)
AppendixBTableforflowforMedicalGases(InformativeAppendix)
AppendixCTestMethodsforTerminalAssembliesforMedicalGases
AppendixDTestMethodsforLow-pressureHoseAssembliesforUseWithMedicalGases
AppendixETestMethodsforMedicalSupplyUnits
AppendixFEngineeringConstructionRecordforMedicalGases
1 总 则
1.0.1为适应我国医院建设的需要,规范与提高医院集中供应医用气体工程的建设水平,使之达到安全、可靠、技术经济指标合理,运行、管理与维护方便,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参照国际通用标准与作法,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新建、改扩建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的集中供应医用气体工程。
医院试验类建筑内的医用气体工程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各医疗机构应按相应的医疗科目和流程,选择并建设所需的若干医用气体子系统。
1.0.4医用气体工程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应有生产许可证明并通过相关的检验或检测。
1.0.5医用气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应统筹考虑,合理选择、优化系统,其技术参数与要求均应满足本规范的规定。
1.0.6医用气体工程的建设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医用气体medicalgas
用于麻醉、治疗、诊断或预防用途,作用于病人或医疗器械的单一或混合成份气体。
本规范规定的医用气体均由医用管道系统集中供应。
2.0.2医用气体(管道)系统medicalgaspipelinesystem
指一个完整的系统,包含气源系统、监测和报警系统及设置有阀门、终端组件的管道分配供应系统。
2.0.3医疗空气medicalair
经压缩、净化的空气,由医用空气管道系统提供并作用于患者。
主要成分是一定比例的氧和氮,并限定了污染物的浓度。
2.0.4器械(用)空气instrumentair
经压缩、净化的空气,由医用空气管道系统提供,为外科工具提供动力。
主要成分是一定比例的氧和氮,并限定了污染物的浓度。
2.0.5医用合成空气syntheticair
由医用氧气、医用氮气按照氧含量为21%的比例混合而成。
经医用管道系统集中供应,可用作替代医疗空气的气体。
2.0.6医用真空medicalvacuum
由医用真空管道系统集中供应,为排除病人体液、污物与治疗用途液体而设置的负压系统。
本规范采用真空压力度量。
2.0.7医用氧气medicaloxygen
主要成分是氧并限定了污染物的浓度,用于缺氧的预防和治疗。
其品质应符合国家药典的规定要求。
2.0.8医用富氧空气medicaloxygen-enrichedair
通过医用分子筛(PSA)制氧机从环境空气中分离氮气后产生的浓缩含氧气体。
2.0.9医用氮气medicalnitrogen
主要成分是氮,用于外科工具的动力载体或与其它气体混合形成医疗用途的气体。
2.0.10医用二氧化碳medicalcarbondioxide
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碳,用于手术检查充气和呼吸兴奋等。
其品质应符合国家药典的规定要求。
2.0.11医用氧化亚氮medicalnitrousoxide
主要成分是氧化亚氮,为吸入麻醉镇痛药物。
其品质应符合国家药典的规定要求。
2.0.12医用氦气medicalhelium
主要成分是氦并限定了污染物的浓度,与氧气混合用于呼吸扩张等。
2.0.13麻醉废气排放系统anaestheticgasscavengingsystem
麻醉设备运行中,从病人呼吸循环回路释放出气体的清除排放系统。
从功能上讲,一个完整的麻醉废气排放系统由传输、接收和处理系统三部分组成。
2.0.14单一故障(状态)single-faultcondition
设备内只有一个安全方面的防护措施发生故障,或只出现一种外部异常情况的状态。
即设备或机组中单个部件发生故障,或者单个支路中的设备与部件发生故障的情况。
2.0.15生命支持区域lifesupportarea
病人进行创伤性手术或需要通过电子监护设备在线监护的特定区域。
该区域内的病人需要一定时间稳定后才能离开,如手术、复苏、抢救、重症监护、心导管、产房等。
2.0.16区域阀门areavalve
将指定区域内的气体终端或终端使用设备与管路其它部分切断分隔开的阀门。
主要用于紧急情况隔离等。
2.0.17终端组件terminalunit
医用气体供应系统中的输出口(真空吸入口)组件,由操作者连接或断开,并具有特定气体的唯一专用性。
2.0.18低压软管组件low-pressurehoseassembly
适用于医用气体压力在以下的带有永久性输入和输出专用气体接头的软管组合体。
2.0.19直径限位的安全制式接头(DISS接头)diameter-indexsafetysystemconnector
具有气体专用特性,直径各不相同的、分别与各气体设施匹配的专用内、外接头组件。
2.0.20专用螺纹制式接头(NIST接头)non-interchangeablescrew-threadedconnector
具有气体专用特性,直径与旋向各不相同的、分别与各气体设施匹配的专用内、外螺纹接头组件。
2.0.21管接头限位的制式接头(SIS接头)sleeve-indexsystemconnector
具有气体专用特性,插孔各不相同的、分别与各气体设施匹配的专用内、外管接头组件。
2.0.22医用供应设备medicalsupplyunit
配备在医疗服务区域内,可提供医用气(液)体、麻醉或呼吸废气排放、电源、通讯等的不可移动装置。
2.0.23焊接绝热气瓶weldedinsulatedgascylinder
在内胆与外壳的夹层之内包扎绝热材料,并使其处于真空状态的用于储存低温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小于等于-50℃的气体)的气瓶。
2.0.24医用氧舱medicalhyperbaricchamber
在压力环境下利用医用氧进行治疗的一种舱体设备。
本规范中氧舱是指符合《医用氧气加压舱》GB/T19284和《医用空气加压氧舱》GB/T12130标准的医用氧舱(不包括飞行器、船舶、海洋上作业的载人压力容器)。
2.0.25硬钎焊solderbrazing
钎焊:
即采用比母材熔点低的金属材料作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但低于母材熔化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毛细作用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实现连接焊件的方法。
使用熔点高于450°C的钎料进行的钎焊为硬钎焊,与熔点小于450°C的软钎焊相比具有更高的接头强度。
2.0.26承插焊接socketweld
管道深入管帽或法兰内,连接处形成角焊缝的焊接方式。
主要用于小口径阀门和管道、管件和管道焊接或者高压管道、管件的焊接。
2.0.27管道组成件pipingcomponents
用于连接或装配成管道的元件,包括管子、法兰、垫片、紧固件、阀门以及管道特殊件等。
2.0.28气体汇流排gasmanifold
气体汇流排是将数个气瓶分组汇合后进行减压,通过管道输送气体至使用终端的系统设备。
主要用于中小型气体供应站以及其它适用场所。
3基本规定
3.0.1 医用气体的品质应满足表要求。
医用气体品质要求表3.0.1
气体种类
主要成份纯度
油
mg/m3
水
mg/m3
CO
mg/m3或10-6(v/v)
CO2
mg/m3
NO和NO2
10-6(v/v)
SO210-6(v/v)
O2
10-6(v/v)
CH4
10-6(v/v)
H2
10-6(v/v)
颗粒物
气味
备注
医疗空气
≤
≤575(标态露点-23℃)
≤5
≤900(≤500
10-6v/v)
≤2
≤1
≤5μm
无
器械空气
≤
≤50(标态露点-46℃)
-
-
-
-
≤5μm
无
牙科空气
≤
≤780(标态露点-20℃)
≤5
≤900(≤500
10-6v/v)
≤2
≤1
≤5μm
无
合成空气
-
-
≤50(标态露点-46℃)
-
-
-
-
≤5μm
无
氧21%,氮79%
富氧空气
≥%O2
≤
≤575(标态露点-23℃)
≤5
≤300
(10-6v/v)
≤2
≤1
≤5μm
无
医用氧气
≥%O2
≤50(标态露点-46℃)
无
未列出参数见国家药典
氮气
≥%N2
≤50(标态露点-46℃)
≤5
≤10
-
-
≤5
≤5
≤15
≤5μm
无
二氧化碳
≥%
CO2
未列出参数见国家药典
氧化亚氮
≥%
N2O
≤50(标态露点-46℃)
-
未列出参数见国家药典
氧化亚氮/氧气混合气
-
-
≤50(标态露点-46℃)
-
-
-
-
-
氧化亚氮50%,氧气50%
氦气
≥%
He
≤50(标态露点-46℃)
≤1
≤1
-
-
≤5
≤1
≤7
≤5μm
无
氦气/氧气混合气
-
-
≤50(标态露点-46℃)
-
-
-
-
≤5μm
无
氧<30%
3.0.2 医用气体终端组件处的参数应符合表要求。
医用气体终端组件处的参数要求表3.0.2
医用气体种类
使用场所
额定压力
(kPa)
典型使用流量
(l/min)
设计流量
(l/min)
测试流量
(l/min)
医疗空气
手术室
400
20
40
80
重症病房、新生儿、
高护病房
400
60
80
80
其它病房床位
400
10
20
80
器械空气、氮气
骨科、神经外科手术室
700
350
350
350
医用真空
大手术
40(300mmHg
真空压力)
15-80
80
80
小手术、所有病房床位
40(300mmHg
真空压力)
15-40
40
40
氧气
手术室和用N2O进行麻醉的用点
400
5-10
100
100
所有其它病房用点
400
5
10
40
氧化亚氮
手术、产科、所有病房用点
400
5-10
15
40
氧化亚氮/氧气
混合气
LDRP(待产、分娩、恢复、产后)
室用点
310-400
5-10
275
275
牙科、所有其它病房床位
400
5-10
20
40
氦气/氧气混合气
重症病房
400
40
100
100
二氧化碳
手术室、造影室、腹腔检查用点
400
5
20
80
麻醉或呼吸废气排放
手术室、麻醉室、ICU用点
15(113mmHg
真空压力)
50-80
50-80
50-80
注:
400kPa气体压力允许偏差为+100kPa,700kPa气体压力允许偏差为+300kPa,。
牙科气体在牙椅处的参数应符合表要求。
牙科气体在牙椅处的参数要求表3.0.3
医用气体种类
位置
额定压力
(kPa)
使用压力
(kPa)
典型使用流量
(l/min)
设计流量
(l/min)
测试流量
(l/min)
牙科空气
牙科椅
550
300
50
50
50
牙科真空
牙科椅
15(113mmHg
真空压力)
300
300
300
注:
1、气体流量的需求视牙椅具体型号的不同有差别。
2、氧化亚氮/氧气混合气作为牙科气体选择性设置,参数要求见表3.0.2。
医用气体终端组件的设置要求见附录A。
4医用气体源与汇
4.1医用空气供应源
I医疗空气
4.1.1一般规定
4.1.1.1医疗空气可以由气瓶或空气压缩机供应,其品质应满足本规范第条的规定。
4.1.1.2医疗空气与器械空气如共用压缩机组,则系统压力露点温度应满足本规范第3.0.1条器械用空气的规定。
4.1.1.3医疗空气严禁用于非医用场所。
4.1.1.4医疗空气机组一般包括进气消音器、压缩机、后冷却器、压缩空气储气罐、空气干燥机、空气过滤系统、减压装置、止回阀等。
4.1.1.5医疗空气机组应设置至少一台备用压缩机,当最大流量的单台压缩机故障时,其余压缩机应仍能满足设计流量。
4.1.1.6医疗空气机组内任何部件发生单一故障维修时,系统应能连续供气。
4.1.1.7机组应设有防倒流装置,能自动阻止压缩气体回流至停止运行的压缩机。
4.1.2压缩机类型应符合以下要求:
(1)空气压缩机宜选用无油润滑类型;
(2)选用油润滑压缩机时,压缩机的选型应满足设备的最小加载时间要求,否则机器应安装有油加热器;
(3)医疗空气机组宜使用同一机型的压缩机。
4.1.3压缩机进气应满足下列条件。
4.1.3.1进气口应设在远离污染的地方并符合以下要求:
(1)室外进气口离本建筑物的门、窗、进排气口或其它开口的距离应大于3米,且高于室外地面5米;
(2)室内进气口应确保室内空气质量同等或优于室外,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a)该质量的空气应能连续供应;
(b)进气点不应设在电机风扇或传送皮带的附近位置。
4.1.3.2进气管应采用防腐金属材料,并按设备要求配备进气过滤器。
4.1.3.3如多台压缩机进气合用进气管,该管径应保证总进气流量要求。
每台压缩机进气端应设置隔离措施;
4.1.3.4室外进气口应有保护措施并耐腐蚀。
4.1.4后冷却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1)后冷却器作为压缩机部件时,每台压缩机均应配置;
(2)独立后冷却器应至少配置两台,且最大流量的单台后冷器故障时,其余后冷器应满足设计流量;
4.1.5储气罐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符合《钢制压力容器》GB150或相应国际标准;
(2)应使用防腐材料或进行防腐处理;
(3)应设有安全阀、压力显示,且应安装自动与手动排水阀门;
4.1.6医疗空气后处理系统应满足下列条件